TOP
0
0
【23號簡體館日】限時三天領券享優惠!!
日本保險經典判例評釋(簡體書)
滿額折

日本保險經典判例評釋(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35 元
定  價:NT$ 210 元
優惠價:87183
缺貨無法訂購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日本保險經典判例評釋》由著名旅日保險法學者沙銀華所著。奉書在2002年由法律出KR社出版,受到讀者好評。現經作者修訂并增加了若干新的保險法判例後再版。全書分三編:1.生命保險編;2.損害保險編。3傷害保險編,匯集了36個判例。作者根據自己多年保險法研究的專業知識對這些判例進行了分析和評判。并將這些有代表性的日本保險經典判例介紹給中國讀者,以為借鑒。
《日本保險經典判例評釋》還用一定的篇幅介紹了日本的司法審判制度,使讀者在閱讀判例的同時,了解日本的司法審判制度和程序。加深對判例精髓的理解。
奉書附錄部分:摘錄了《H本保險法》、《H本商法》、《日本保險業法》。

作者簡介

沙銀華,1992年日本上智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碩士,1995年法學博士後期程修滿,1995年至2010年日本生命保險基礎研究所,研究員,副主任研究員。主任研究員。中國室長,2010年至今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中國)有限公司,高級經理,副總經理兼任華東政法大學客座教授,上海財經女學等八所大學的兼職教授。

名人/編輯推薦

《日本保險經典判例評釋》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目次

凡例
第一編 生命保險編
本編導讀
第一章 日本生命保險概要
一、日本保險的分類
二、日本保險商品的特征
三、生命保險商品的種類
1.生命保險商品的分類
2.生命保險的品種

第二章 生命保險中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
一、保險合同與保險條款
二、保險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險責任的開始
1.保險合同的成立
2.保險合同的生效和保險責任的開始
三、告知義務
1.告知義務的產生根據
2.告知義務者的范圍
3.接受告知的對象
4.告知事項
5.詢問表的效力
6.告知時期
7.違反告知義務而導致保險合同的解除
四、指定和變更保險金受益人
1.“他人的生命的保險”和“為他人的保險”
2.以他人為被保險人的保險
3.為他人的保險
五、生命保險合同的解約返還金請求權的扣押
1.生命保險債權的扣押
2.保險事故發生前的保險債權
3.保險事故發生後的保險債權
4.解約返還金請求權
生命保險判例
判例1 不實告知和死亡原因不一致的生命保險案件該如何處理?
判例2 保險代理人妨礙投保人告知,對保險公司能否適用禁反言原則?
判例3 對違反告知義務的承諾前死亡,壽險公司是否有承保義務?
判例4 體檢醫生誤診,保險公司能否因違反告知義務解除合同?
判例5 保險代理人拖延不辦理變更受益人的手續,保險公司是否有使用人責任?
判例6 保險金受益人先于投保人兼被保險人死亡引起的爭論
判例7 保險金受益人的變更有效嗎?
判例8 能否扣押個人年金保險合同的解約返還金請求權和行使解約權?
判例9 沒有指定保險金受益人,如何確定繼承人的保險金份額?
判例10 破產公司的清算人能否對變更投保人行使否認權?

第三章 團體生命保險
一、團體保險的特征
1.團體負擔保險費的A型保險
2.個人負擔保險費的B型保險
3.特征
二、團體保險的種類
三、團體信用生命保險

第四章 團體生命保險中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
一、團體生命保險中的被保險人的同意
二、團體生命保險中的指定保險金受益人
三、團體信用生命保險中的告知義務
團體生命保險判例
判例11 住房貸款信用生命保險中的告知義務
判例12 團體保險中的被保險人的同意
判例13 團體保險中被保險人被故意殺害,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判例14 在團體生命保險中,被保險人能否用遺囑指定保險金受益人?

第五章 變額保險
一、什么是變額保險
二、變額保險的種類

第六章 變額保險中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
一、保險公司違反說明義務
二、保險營銷員的誤導
變額保險判例
判例15 在銷售變額保險時,保險公司應該怎樣履行說明義務?

第二編 損害保險編
本編導讀
第一章 日本損害保險概要
一、火災保險
1.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被保險利益
3.保險價值
4.房屋貸款時必須加入的房屋火災保險
二、汽車保險
1.強制保險的功能
2.任意保險的特點
三、地震保險

第二章 損害保險中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
一、因果關系
1.傳統的因果關系理論
2.比例因果關系理論
二、交通事故後遺癥者的護理費用計算
三、受害者的逸失利益計算
1.逸失利益的計算
2.中間利息的扣除
四、對受害者自殺的處理
損害保險判例
判例16 這個汽車保險合同是否成立?
判例17 死亡原因和交通事故時的傷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
判例18 如何賠償受害者死于保險事故以外的原因的護理費用?
判例19 事故遇害者是否屬于保險法規上的“他人”?
判例20 破產公司的董事長放火燒毀公司的廠房,保險公司是否要承擔保險責任?
判例21 地震後發生的火災能否免責?
判例22 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者的自殺,保險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判例23 購買汽車時的實際價格是否屬于告知范圍?
判例24 九歲學童遭遇車禍,怎樣計算死亡賠償費?
判例25 免費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被盜,旅館是否有責任?
判例26 被盜車輛肇事,車主是否有責任?
判例27 在繳費的寬限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補償責任?
判例28 住宅轉讓後尚未通知保險公司之前發生火災,保險公司能免責嗎?
判例29 受害人是否具有產品質量保險的代位請求權?
判例30 汽車滑坡肇事賠償案
判例31 被盜車輛的所有權確認該適用哪國法律?

第三編 傷害保險編
本編導讀
第一章 傷害保險的概要
一、傷害保險的特征
二、傷害保險的種類
三、傷害保險事故的三要件
1.傷害保險的給付原則
2.構成保險事故三要件的內容
四、旅游傷害保險
1.國內旅游
2.海外旅游或長期工作

第二章 傷害保險中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
一、保險金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
二、被保險人自殺的舉證責任
三、意外事故的判斷標準
四、醫療事故和意外事故
傷害保險判例
判例32 如何確定保險金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點
判例33 失蹤後發現死亡,其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和舉證責任1
判例34 意外死亡還是自殺?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判例35 自殺或意外事故的判斷標準
判例36 醫療事故屬于意外事故嗎?
附錄
附錄1 日本的司法審判制度
附錄2 日本保險法規選譯
一、日本保險法
二、日本商法節選(原保險法部分)
三、日本保險業法節選(募集保險部分)

書摘/試閱

(2)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
第一,保險金受益人的地位和受益權。
為了使“為他人的保險”的保險合同成立,投保人必須指定第三者為保險金受益人。如果不指定的話,則推定投保人自己為保險金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該保險合同的性質變了,成為“為自己的保險”合同了。如果發生投保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事故的情況,該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保險金受益人的地位。
保險合同的第三者被指定為保險金受益人的情況下,該保險金受益人不是從投保人那里繼承而取得該地位的,而是根據保險合同的成立作為固有的權利來取得保險金請求權的。因此,即便偶然地被指定為保險金受益人,正好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的話,也不是從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那里繼承保險金請求權的,而是作為固有權利的取得。保險金請求權將作為保險金受益人的固有權利,而行使該權利之後所取得的保險金,也是保險金受益人的固有財產。由于該財產是保險金受益人的固有財產而不屬于遺產,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債權者不能對保險金或保險金請求權實行強制執行。
第二,指定方法。
投保人在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時,可以使用指定保險金受益人的姓名的具體指定法,也可以使用“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等抽象指定法。這兩種方法可以由投保人自由地選擇使用。
從保險實務的角度來看,具體指定法由于受益權的所有者的具體對象明確,在給付保險金的時候,一般不會發生爭議。
與此相對的是,以抽象指定法指定“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為例,則容易發生保險合同簽訂時和給付保險金時的對象發生變動,其所指對象也就是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發生變動的時候,對受益權的歸屬往往會發生爭議。日本的判例和學說都認為,使用抽象指定方法而引起受益權歸屬爭議的情況下,首先要合理地推測投保人的意圖,來確定保險金受益人。如果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則在被保險人死亡時,也就是保險金請求權發生時的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為保險金受益人。
又如在本書的“序言”中所提到的事例,“在生命保險的保單上保險金受益人是‘妻子’,而被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在死亡之後,到底是將保險金給前妻還是現在妻子”的爭議中,由于該指定是使用了抽象指定的方法,結果發生了在保險合同簽訂時的“妻子”和在給付保險金時的“妻子”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如果按照日本保險法理的推斷,那么保險金受益人應該是保險事故發生時,也就是保險金請求權發生時的妻子。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83
缺貨無法訂購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