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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是大事:飲食男女的中西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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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是大事:飲食男女的中西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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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英文原著榮獲:
‧ 美國2011年度最佳著作獎
(The USA 2011 Best Book Awards)
‧ 美國2011年讀者評選文藝獎
(The 2011 Reader Views Literary Awards)
‧ 美國2012年新一代英地最佳著作獎/入圍決選
(The 2012 Next Generation Indie Book Awards)

性愛是什麼?
是關於你(妳)是誰?還是你(妳)做了什麼?
是維生的「一頓飯」?還是一場肯定自我的男女「對手戲」?

這是迄今為止唯一從透析中西文化深層結構的基礎上,橫跨台灣、香港、中國兩岸三地及西方社會,深入、全面、又寬廣地探索「性」在中西文化各自背景之下深藏的意義。
張瑞珊博士 (Dr Jui-shan Chang) 以創新社會學研究方法對「性」在台灣、香港、中國大陸和西方社會進行一系列比較研究,本書為其二十多年來的研究精華與總結,也是她對「性」這一個人生重要課題獨到見解的呈現。
本書英文原著(Making a Meal of It : Sex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Settings, 2011, Outskirts Press)已經連續在美國榮獲三項殊榮。第一項獎是由USA Book News 頒發的「美國2011年度最佳著作獎」,是在「健康」(以「性」為主題)類別內唯一得獎的作品(sole winner of The USA Best Books 2011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Health: Sex and Sexuality)。第二項獎是「2012年讀者評選文藝獎」,是在「人文」領域類別內獲獎(winner of The 2012 Reader Views Literary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Humanities)。第三項是「2012年新一代英地最佳著作獎」,此著作入圍「兩性關係」類別的最後決選 (finalist of The 2012 Next Generation Indie Book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Relationships)。
本書的主題、發現、及獨特見解,與中西文化及社會裡的每個人都習習相關。本書不僅在多種學術領域內獲得肯定,也在一般讀者群中獲得許多迴響。

作者簡介

張瑞珊 Jui-shan Chang
國際得獎作者、社會學者、教育家和心理治療工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學士、碩士,美國密西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社會學博士,並在澳洲接受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和「關係/伴侶治療」(relationship/couples therapy)的專業訓練。
曾擔任美國密西根大學社會研究中心(The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及夏威夷東西方研究中心(The East-West Centre)的研究員,並先後任教於澳洲塔斯馬尼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Tasmania)、美國愛荷華大學(The University of Iowa)、以及澳洲墨爾本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她的社會學研究成果刊登在多種頂尖國際期刊與學術專著,並在美國多次榮獲最佳著作獎項。2007年張博士榮獲澳洲全國教學卓越獎(Carrick Citations)和墨爾本大學教學傑出獎。近年來更研發出跨越中西文化的心理治療方法,在澳洲、美洲和亞洲受邀舉辦過二十幾場有關自我界定、家庭婚姻、親子關係、壓力與情緒管理、突破創作瓶頸、如何活出潛力等專題講座和專業成長訓練(professional development)工作坊。
目前在墨爾本自行開業擔任心理治療師,並且是澳洲聯邦政府以及維多利亞州政府社會研究專案的資深研究顧問。她為學者和作家所特別發展出來的如何突破寫作瓶頸的心理障礙(Writer’s block)的專業成長訓練講座也受邀成為2013和2014年墨爾本大學對全澳洲推出的大師講座系列之一。

我的中西文化「性」研究旅程

我對「性」所做的社會學研究已經有二十年了。這個長途旅程,是我的學術及個人生涯裡很重要的一段經歷。人生會有幾個這樣的二十年呢?
當二○○七年,我以得獎人的身分出席澳洲全國教學優異獎,以及墨爾本大學教學傑出獎的頒獎典禮時,腦海中卻浮現出,一九八三年我剛離開台灣到美國讀博士的時候,連一句英文都開不了口的那一幕。當時襁褓中的兒子,如今已是一個二十多歲離家自立的小伙子……
回想我在這漫長的歷程中,不只經由歲月的累積和由廣入深的研究,逐漸發展出在「性」這個學術領域裡自己的見解,我的個人生涯也在跨越世界三大洲的同時,歷經了人生各方面的衝擊、磨練和成長。
我生長在台灣,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與研究所,並取得美國密西根大學的社會學博士。我對「性」的研究開始於一九八○年代的台灣。因為當時報章雜誌報導,台灣正在悄悄地展開了一個西方學者所謂的「寧靜的性革命」(a quiet sexual revolution)。這引起了許多人感嘆台灣人的性關係似乎正走向西方人的性開放,或以此來憂心道德的淪喪。而我的想法是,對於這種說法,我們應該趕快做些嚴謹的學術研究,讓事實真相來告訴我們該有多感嘆憂心和能怎麼辦。
在我對台灣的性行為做過一番研究之後,我的下一個問題是:其他的華人社會又是如何呢?我的研究很自然地擴展到香港及中國大陸。因為,我很想知道,在「性」這方面,除了在個人、社區或地域層次的差異,兩岸三地華人的性行為是否有其共通性?如果有,他們的共通性是什麼?
為了要瞭解橫跨這三個華人社會裡,有關「性」的共同特色到底是不是一種在中華文化下特有的「華人的性」(Chinese sexuality),我們得把它和非中華文化裡的「性」來做比較才行。所以,從一九九○年代起,我的比較研究又再擴展到西方社會文化裡的「性」,並且發展出「性的深藏意義」(embedded meanings of sex)這個新概念,來對中西文化脈絡裡的「性」的意涵,進行深入的比較研究。
二十多年前的我,萬萬沒有想到,當初對台灣「寧靜性革命」的好奇及存疑,竟變成了我的一塊巨大的畫布,讓我在日後畫上我對「性」這個課題的種種反思,以及自己陸續的研究發現。

也從金賽博士說起
其實從二○○四年起,我就開始思考是否應該將自己這樣的一段學術兼人生旅程,每一個起伏轉折、一步一腳印的經驗寫成一本書呢?巧的是,在同一年,正好有一部叫做《金賽》的電影在墨爾本上映。這部電影描述了世界聞名性學研究先驅金賽博士(Alfred Kinsey, 1894–1956)一生的故事,包括他如何從動物學家變成「性學家」,如何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開創對男女性行為的研究,以及他的學術研究和個人生涯之間的糾葛關係。
可想而知,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金賽博士的性調查會是多麼的令人震驚。金賽的研究對美國人有極其深遠的貢獻。其中一個特別的貢獻是:許多所謂「正常的」、「一般的」美國人,其實都經驗過一些在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之下,被認為「不正常」的性行為(abnormal sexual practices)。這個研究結果的發表,讓多少暗地裡懷疑自己「有問題」的美國人鬆了一口氣。發現「原來,不只是我一個人有這樣的問題!」更值得安慰的是,「從此,我不必再為這樣的經驗而感到羞恥或罪過!」
金賽的研究發現許多美國人對性知識與性技巧的無知,包括夫妻在洞房花燭夜嘗試「第一次」時的不知所措,以及美國人對性知識的瞭解大多來自於一般自認為所謂的「常識」,而這些性常識基本上是來自於宗教以及道德的訓示。金賽因此立志要用科學的方法來研究美國人的性行為,好讓美國人對性的認識來自於有事實根據的科學。
同時,金賽也發現那些同性戀、雙性戀或其他非異性戀取向的美國人,飽受外人(包括家人)對他們荒唐或無理的對待。金賽承認他本人也曾經驗過同性戀的感情。根據金賽所發展出來著名的測量「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的量表,零代表百分之百的異性戀取向(exclusively heterosexual)、六代表百分之百的同性戀取向(exclusively homosexual)。金賽的分數則是在零與六之間流動而不固定。他經歷過幾次「非傳統的性」事件,帶給三方極大的痛苦,包括:金賽他自己、他的妻子,以及他的男性情人。因此,金賽的性研究不僅是針對一九四○與一九五○年代一般美國人的性經驗,更是與他本人非傳統的性取向,以及他親身(痛苦)的性經驗有關。
對我而言,《金賽》這部電影出現的正是時候,給了我很深的感動及鼓舞,更增強了我寫這本書的念頭。相較於金賽,我只是個名不見經傳、對「性」這個題目默默做研究的一個社會學者。但是,「性」實在是個極為重要的人生課題。它是人生常態,卻又如此錯綜複雜。任何學者對它所做二十年的研究及反省,都是值得記載下來的。因為,人類的知識與經驗需要分享傳承,智慧才得以累積。

當東方與西方相遇
一九八三年八月,我剛到位於美國密西根州安娜堡城(Ann Arbor)的密西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時,立刻感受到了強大的文化衝擊(cultural shock)。對許多美國同學能在課堂上侃侃而談,既驚訝又羨慕。當時我有個願望,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在課堂上用英文發言。一年之後,我真的能在課堂上開口了。那時若單純談論社會學的客觀知識就比較容易,但如果要以個人主觀的見解為出發點,我則不知從何說起。
不過,在課堂之外的我,在第一年就交到了幾個美國好朋友。剛開始的時候,我對洋人朋友會有很強的新奇感。隨著友誼的進展,我發現,即使來自不同的種族和文化,人還是人,是可以將心比心的。這個深刻的體認,大大增加了我的信心,非常有助於我在第二年、第三年逐漸參與課堂上的學術討論,或者在社交場合表達我的想法。
然而到了一九九一年,來到夏威夷東西方研究中心(The East-West Centre),我發現,自己在密西根所認知及體驗到的「東方」相對於「西方」的文化二元觀(East-West duality),在這個東西方交會的地方似乎變得不適用了。在夏威夷,所謂的「東方人」佔大多數。我想像應該會像是回到了老家。但是,在現實經驗中,我似乎比在夏威夷的「東方人」來得更西化。相較之下,我在密西根時跟西方朋友間的溝通,感覺反而比我跟夏威夷的東方朋友間的溝通來得更容易些。
一九九三年,我來到了澳洲塔斯馬尼亞州(Tasmania)的首都賀巴特(Hobart)。那裡山明水秀、如詩如畫的天然美景使我立刻著迷,也因此放棄了紐約市立大學的任教機會而來到了塔斯馬尼亞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Tasmania)。我很快體驗到了兩種似乎特別屬於澳洲社會的結構與文化價值觀。第一個,是所謂的「忠於大夥的精神」(mateship)。團體成員會在乎所有其他成員們的共同利益,他們對「夥伴們」(mates)的忠誠度要大過於對權威的尊從。第二個價值觀,則是「給每個人一個公平的機會」(“a fair go”)。
同時,我也從好幾位來自英國的同事身上,看到了或許是一些屬於英國中產社會階級的文化特色。相對於我所接觸過的澳洲或者美國同事而言,那些生長於倫敦而移民澳洲的英國同事們,在表達上顯得比較含蓄,似乎對自己或他人的社會階級或地位也比較敏感和在乎。
因此,從在密西根、夏威夷和塔斯馬尼亞的工作環境及生活經驗變遷中,我發現所謂的「西方」並不是一個單一同質性的文化。在所謂的「西方」社會或文化裡,諸多國家、社會、族裔、地域、階級之間,雖然有其明顯的共同點,但也有許多微妙的相異之處。不難想像,在從倫敦來的英國同事眼中,我或許是太「美國式」了些(“too American”),譬如言行太過直來直往。在澳洲同仁的眼中,我則或許是太過「個人主義」了些(“too individualistic”)。更或許,大家都有點失望,因為,我大概與他們心目中對華人女性的期待不符。
一九九六年,我重回美國,任教於愛荷華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Iowa) 社會學系。在我對澳洲與英國文化有了些接觸與瞭解之後,使我這一次在美國工作及生活上的體驗,跟我當初從台灣直接到密西根,和在那兒多年的生活感受很不一樣。因為,這一次,我瞭解西方文化之內尚有許多相異的文化(diversity within the West)。我已經不會用過去刻板印象裡所謂「美國式」的單一模式,來回應不同時、地、工作及生活上的要求。因爲,「西方式」並不就是等於「美國式」。我可以想像,這一次我在美國同事的眼中或許變得更難定位:有一些中式、美式、英式,乃至澳洲式的風格,大概什麼都有一點,但卻也什麼都不完全一樣。
一九九七年,我來到澳洲墨爾本,與另外兩位社會學者在墨爾本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創立社會學系。這十多年來住在墨爾本的經驗,更擴大了我對西方的瞭解。墨爾本是一個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的城市。我從義大利裔、希臘裔,或者其他南歐地中海社會的移民朋友身上,看到了很強的家族主義。這與我們華人的家族結構,以及重視家庭的文化價值觀念相當接近。但是,這些重視家庭的好男好女們,似乎仍然有著那種專門屬於西方的靈魂。對他們而言,如何能夠顯現自我並讓自我得到印證(self validation)呢?這種對自我最終的確認與印證超越了自己所有的家庭角色。也就是說,「自我」(self)不只是等於家庭角色的總合。
到了二○○九年,我開始在墨爾本接受心理治療師 (psychotherapist) 的專業訓練。在臨床訓練過程中,我的治療對象絕大多數是安格魯凱提克族裔的白人(Anglo-Celtic adults)。不論他們的性別、年齡、婚姻狀態、社會經濟地位、所處的人生階段,或者當下所遭遇的某種危機導致他們向我尋求專業協助,他們的最終問題多半是關於:「我是誰?」(Who am I?),「我真正要的是什麼?」(What do I really want?),「我的人生目的到底是什麼?」(What is the purpose of my life?)等等。總括來說,他們求診的問題主要是和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慾望(desire),以及存在的意義(existential issues)等的疑惑與困擾有關。
對二十多歲的人而言,最讓他們困擾的是:如何界定自己是個成年人(adult)?如何才能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與條件?
對三十或四十多歲的人而言,他們多半被既存的工作與家庭多方面的角色壓得透不過氣來。他們最迫切的自我存在的問題則是:如何才能超越(transcend)這些角色和責任,感受到一種屬於自己「個人」存在的意義?
對五十歲以上的人而言,他們進入子女長大離家後的空巢期(empty nest),他們存在的危機則變成:過去大半生以養兒育女為生活重心,只關注家裡每一個其他成員要的是什麼,而非自己要的是什麼。現在,既然家庭責任已了,那麼,我該如何對自己重新定位(redefining and repositioning myself)、來探索「我」是誰呢?我的下半生,能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呢?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又是什麼?
相對來看,對當今絕大多數兩岸三地的華人而言,他們仍然是以家庭角色(familial roles)來界定自己存在的意義。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就等於是扮演好了一個男人、女人,或是一個高尚的人的角色。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在西方的華人研究(Chinese studies)學術領域裡,有一個論點是:許多華人都沒有所謂的「自我」(“self”),而且多數華人的「自我」基本上是由人際關係以及角色來界定。
二○○七年時,我在北京深入訪談了十二位文化精英,在香港則訪談了五位。在這些受訪的精英當中,最年輕的將近三十歲,最年長的大約是五十五歲。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闡述出同一個核心價值觀,那就是中華文化裡重視「和諧」(harmony)的理想。我在這本書裡稱呼這個華人普遍崇尚和諧的價值觀是「一個華人內心的習慣」(the habit of a Chinese heart)。這些受訪的文化精英們還同時提到另一個共同的倫理規範,就是我們應該對自己的所有角色負起責任(piety)。他們都認為生命的意義是扮演好自己所有的角色、善盡本分與職責。這些角色始於家庭,包括上對父母、下對子女該負的責任,然後向外擴及到工作場合、社區,以及國家社會。
就我來說,二十多年來,我在幾個不同的西方社會裡學習並體驗做一個世界公民(world citizen)。在這漫長的路程中,我似乎也逐漸發展出了一種「自我」。這個「自我」就在自己的教學、研究、寫作及與他人的互動中(有時在爭辯中)表現出來。雖然,我漸漸有了自己的聲音(my voice),卻也同時感受到,那聲音下面的「我」(me),仍舊是與家庭角色緊密相連,而比較不是一個以個人為單位,或是以一個「個人」為中心的自我(an individualistic and/or individualised self)。在這個層次裡,我還是頗為「華人式的」(“Chinese”)。但是,我的「華人性」(“Chineseness”)又與當今兩岸三地(包括我的老家台灣)的華人不盡相同。
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當然,我還是與所謂的「西方人」不同。在二十多年跨文化的情境中,經歷了無數的嘗試錯誤學習(trial-and-errors),從痛苦中,我漸漸地發展出一個「自我」。這個「自我」,有著華人的家庭結構和文化價值理想的根,是在西方文化的情境裡萌芽出來的。雖然某些時刻會激起我的反思:「『我』只不過是等於我的所有家庭角色的總合嗎?」不過,這個問題似乎只是偶爾出現罷了;不像我的西方朋友或門診的個案們,這種有關自我存在與意義的問題,是他們對自己生命的一種終極的關懷。
我從小就對文化感興趣,尤其是當我觀察到中華文化與西方文化似乎大不相同時,我更是對兩種文化都充滿了無限的好奇與嚮往。在一九六○年代的台灣,我為什麼會注意中西文化的不同呢?
在我兒時、跨中西文化的啓蒙老師,是坊間的國語流行歌曲,以及在台灣的美軍電台排行榜的西洋熱門音樂。長我五歲的大哥在念中學時,對西洋搖滾音樂十分著迷。在耳濡目染下,我從小學起就接觸西洋流行歌曲。那時我聽不懂英文歌詞,但能感覺到中西歌曲的風味大不相同。西方情歌聽起來明朗、浪漫、渴望性愛,直接吶喊出一種屬於「我」的強烈情緒。而國語情歌聽起來含蓄、深情、哀怨動人,藉著對優美景緻的描述,來表達內心對情的愛戀或感傷。當我在欣賞中西方的繪畫或小說時,也有類似的感覺。
我瞭解家庭是中國社會的基石,但我不解的是,家庭也是西方社會的一個基本的社會組織,為什麼西方流行歌曲、繪畫與小說中所表達出的自我,是這麼的鮮明有力?為什麼這些中西文化作品所呈現的「愛」(love)是如此不同?是因為中西文化對「愛」的定義與解釋不同嗎?那麼對「性」(sex)呢?為什麼西方的歌曲、電影勇敢的表現出人們對性的渴望?在中西各別的文化脈絡下,「性」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這些是我在十幾歲時所想到的一些頗為天真的問題。它們也是本書所企圖回答的問題。我希望這本書可以激發更多生活在中西文化裡的個人及家庭,對這些與我們每一個人都切身相關的議題,來繼續進行研究辯論,或者自省反思。

目次

第一部 1950到1980 年代台灣
 第一章 性革命已悄悄的來?
第二部 1990年代的台灣
 第二章 傳統性規範開始鬆動
 第三章 如何打造台灣的現代新女性
第三部 1950年代迄今:台灣、香港和中國大陸
 第四章 華人「性」的自由化,與西方殊途同歸?
 第五章 教育水準愈高的都市青年愈不中國式?
第四部 西方
 第六章 女人是怎麼看男人的
第五部 中西比較
 第七章 婚外情:誰才是婚姻裡自己忠誠的對象
 第八章 性的深藏意義:是維生的「一頓飯」? 還是肯定自 我的男女「對手戲」?
結論
跋詩
致謝
參考書目

書摘/試閱

第七章 婚外情:誰才是婚姻裡自己忠誠的對象
男女之間的政治權術和對婚姻的不忠
救贖和資源(Salvation and Resources)反映中西各自的性別角色

中西方各自的四種外遇類型中都共同出現「救主者」(“saviour”)的角色。但是,對此一角色的描述則因中西文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這也正反映出中西文化裡性別角色的根本差異。在台灣的外遇腳本裡,一個「有資源的」(resourceful)已婚男人「救」了(rescued)一個在物質上或精神上匱乏的女人,救主者給了她物質或精神的支持。對照來看,在西方的報導中,身為第三者的外遇女主角則是「救」了在婚姻裡覺得無聊或疲憊的已婚男人,提供他最好的性生活和安慰。
從一方面來看,這樣的對比似乎顯示出西方女性是從一個被動、依靠男人的位置「進步」成為一個強者,還能把一個在婚姻中苦痛的男人給救了出來。西方已婚男人被描述成在婚姻裡覺得無聊、疲憊和不重要。相反地,台灣男人被描述成強勢、有資源,能來「拯救」需要他們提供支援的女性。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這樣的相對照其實也流露出台灣的兩性關係可能在某方面還比西方來得更前進。雖然台灣外遇腳本裡有一種女主角是從男主角身上得到「傳統的」物質資源,但是,另一種腳本裡的女主角,則是可以從窮小子身上得到「非傳統的」情緒或精神上的資源。在過去,這類只能提供給女性精神和情緒支持的男人,是無法像富有的男人那樣有能力來擁有妻妾的。在今天的台灣,只要外遇男主角是自己精神上、情緒上或知性上的好伴侶,即使他沒錢,女主角已把這類男人的地位升級了。相對來看,報導中的西方女人仍是用她們「傳統的資源」(traditional resources)來「拯救」一個已婚男人:一則提供好的性給一個在婚姻裡覺得無聊的男人,或者變成百依百順、來提供給一個在婚姻裡疲憊的男人一些安慰。

該怪罪誰(Who to Blame)?

關於對婚姻的不忠,台灣的妻子傾向於等待丈夫回頭、倦鳥知返,妻子可以為了家庭忍受一切,她最終的關注是超越她自己個人之外。那麼她該怪誰呢?在台灣的腳本裡,丈夫永遠是沒錯的。這些報導中顯示,男人唯一的錯(fault)是他們在性方面不能忠貞的「本性」(the nature of men being more promiscuous)。因此,台灣男人不忠,不會像女人不忠那樣帶給婚姻關係或家庭系統致命的傷害。如果女性假定男人的本性是每個男人都有的,那麼,緊張的一定是女人。因為,她們始終恐懼著自己丈夫有發生外遇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女人唯一能怪罪的是另一個女人,而不是自己的丈夫。所有的報導都描述女人認為其他女人具有威脅性。
相對來說,在我研究樣本西方的報導案例中,妻子會怪罪自己的丈夫,她無法再接納這個背叛她的男人。西方女人從個人主義的觀點來看自身所處的情況,而無法忍受遭到配偶的背叛。元配通常會警告小三自己丈夫是個什麼樣的人。當這個男人把事情搞得一團糟,或是積習難改,又找了小四時,有些元配會和小三聯手對付她們共同的男人。有些報導中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同住而互相照顧對方,由於這個共同的男人,讓這兩個女人建立起她們之間的連結,和同仇敵愾的革命感情。

誰是輸家?(The Loser)

在這場男女間的戰爭中,誰是輸家呢?在台灣的外遇腳本裡,最高的考量原則是家庭主義。一個婚姻其實就是一個家庭,通常不會因為一次外遇而破裂。結果是,身為小三的女子成了輸家。相對來說,我研究樣本中所有的西方案例都顯示,「好的性」(good sex)是當事人做決定時的一個充分和必要條件。一個已婚的西方男人會為了一個新的和好的性關係離開妻小,而不感到太大的遺憾。對西方的外遇女主角而言,這個與性有關的動機也似乎為她偷了別人丈夫的行為找到一個合理化的藉口,而使她減少或沒有罪惡感。只要是雙方當事人快樂,而且原來的婚姻,尤其是性關係,已然走到了盡頭,這樁婚外戀就似乎變得正當有理。在這樣的情況下,男主角的元配就成了輸家。
進一步來說,這些外遇報導顯示,西方社會的妻子角色比起華人社會的妻子角色來得容易受傷,或者是處於比較不利的位置。當一個西方妻子能被丈夫掌控時,丈夫則表示自己在婚姻裡覺得很無聊。但當她無法被丈夫掌控時,丈夫又被描述成在婚姻裡覺得好累。不管哪一種情況,即使她是個好妻子和好母親,妻子的角色都把丈夫給推走了,在這些案例裡,妻子的角色被描寫成基本上是受到威脅的。相較之下,華人妻子的角色和位置被描寫成相當穩定,不管丈夫是否有能力提供給小三任何資源,只要他的妻子扮演好賢妻良母的角色,華人丈夫通常不會為了另一個女人而離婚棄子,或離開他的家庭。換句話說,雖然妻子或許對小三的存在感到威脅,但中華文化的家庭主義始終能鞏固妻子的角色。

浪漫愛的意義和性的倫理(Meanings of Romantic Love and Sexual Ethics)

浪漫愛(romantic love)是西方報導外遇關係裡的重心。浪漫的愛情關係與性方面的肯定,帶給個人快樂、發展和提升自我認同感。西方婚姻關係裡強調表達自我,性成為親密感和攸關個人福祉所必需。但不管性的激情有多甜美,激情會漸漸減弱或消失,夫妻間的性生活也就慢慢減少。但是,當性生活在西方的婚姻關係裡變少、變乏味,往往會被當事人視為婚姻出了問題,或代表他/她個人的失敗。在此情境裡的女性,認為自己為婚姻付出了愛,如果愛消失了,她會覺得失落、後悔、自我懷疑、憤怒或放棄。有些女性因找到第二春而又快樂起來,有些女性則嘲諷:從男人那兒所得到的所謂的「愛」又算是什麼?由於我的研究樣本資料限於女方的觀點和說辭,我們無法由此直接瞭解對西方男性而言,浪漫愛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以及,男性們的主觀感覺又是什麼?我們唯一可以由這些外遇報導中的女性觀點間接得到一點暗示,也就是對西方男性而言,浪漫愛主要是以性為原動力(for men, romance or love is mainly sexually driven)。
對已婚的華人男人而言,浪漫的愛或許點燃了外遇的火花,但是浪漫愛不會是唯一的動力,而有更多、更廣的因素或作用力會摻雜進來,以維繫自己對家庭的承諾和責任。浪漫的激情只是一時的,而且注定會逐漸消失。性的重要性並不能與家庭主義的理想相提並論。
同時,性也被視為一種自然的生理需要和驅力。如果釋放性驅力的需要超過了正常的性管道所能滿足,轉而以婚外情來滿足,則這額外的壓力固然得到了舒解,但是,善後工作總要做好,也就是把它清乾淨(clean up)。在另一方面,這「額外的性」(“extra” sexuality)也代表華人男性更高的地位:因為,只有物質資源豐裕的男人才能有額外的(extra)財富和權勢來搞外遇,或者精神上充沛的男人才會有額外的魅力來發生外遇。
這額外的性需要用外遇的管道來抒解看似偏差,實質上卻是反映了中國男性氣概在性這個層面的傳統價值。對華人的妻子而言,性與繁殖後代和取悅配偶之類的家庭責任及性別角色較有關。華人女性身為外遇的女主角時,性的意義則較與尋求浪漫的愛和情緒的支持有關,而比較不是為了求生理上的滿足。
總之,本研究樣本中,台灣外遇報導的案例顯示了一種帶有傳統中國社會文化的影響和西方浪漫愛的理想的整合,只不過對於外遇問題的關注、後果和結局還是非常中國式的。出軌的丈夫和元配的最終考量依舊是家庭主義,而不是性歡愉。性倫理的界定仍然只是以女性的忠貞與否做為唯一的標準。

不忠的意義(Meanings of Infidelity)

在傳統允許納妾和容許娼妓的遺風下,華人男性的性規範尺度比女性寬鬆得多。華人男性在婚姻裡不忠,通常被視為像是婚姻中出現的一個繞道而行(a detour)罷了。妻子通常期待丈夫會回頭,等著「歡迎」他回家。由於外遇事件是不名譽的,會有損丈夫、妻子或整個家庭的顏面。這樣不體面的事希望能很快被埋藏在家庭責任的後院裡。因此,男性的婚姻不忠反倒更增強了華人家庭的傳統價值,並且鞏固了婚姻的界限範圍。
反過來說,華人女性的婚姻不忠就不會被當作一個繞道,而多半會導致離婚。這個永久的損害反映了華人社會傳統的性別角色、女德和父權式的家庭主義。換句話說,從我的台灣外遇報導樣本中在在流露出婚姻不忠的意義是男女大大有別的。
我的所有西方外遇報導案例,顯露出婚姻不忠並不代表是婚姻中的繞道而行,而比較像是代表一個人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需要做出該向哪邊轉彎的重大決定。外遇的發生被視為個人的人生危機和後果來處理。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我的樣本中,西方的外遇故事幾乎找不到所謂的「腳本」存在。由於「性」在外遇主角生活裡的重要性,以及對個人主義至上的關注,婚姻中個人對配偶的不忠多半無法容忍。當事人對下一步該怎麼走因人而異,沒有固定腳本。可是,有一點是很確定的,所有這些以個人為中心的西方外遇多半不會因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而被埋藏(buried)起來。背叛婚姻的結果多半是導致婚姻和家庭的破碎。在這種充滿不定性的過程中,外遇的羞恥感大幅度降低,罪惡感的影響也被合理化、沖淡或轉移焦點到別處。譬如:小三會說:「她老婆不能給他快樂,但是我能!」不過,我的樣本並不包含西方男性主觀上的罪惡感或羞恥心的資料,只能間接地從妻子或外遇女主角這方面的敘述中看到,她們的男人起初會有些罪惡感。但是,他們的罪惡感並沒有持續很久。
整體而言,我的樣本資料中顯示,西方社會裡對婚姻不忠的意義似乎不像華人社會裡有著男女之間的明顯差異。我的這個研究發現與西方有關性趨勢的論點是相合的。這個論點是:在當前西方性道德規範變遷的潮流下,由於出現「性的男性化」(masculinisation of sex)的現象與趨勢,使得男女兩性間在性行為上的差距已逐漸縮小。

婚內和婚外關係裡的兩性政治權術(Gender Politics in Marital/Extramarital Relations)

在我的華人外遇樣本中,把男性推向婚外關係的力量,是他所具有的物質或精神上的資源是否大到足以提供一個需要他支援的女子。結束外遇多半是因受家庭主義和身為丈夫/父親和妻子/母親的角色所影響。已婚女性只要扮演好賢妻良母的角色,出軌的丈夫通常不會拋棄她和小孩而去。通常,他會了斷婚外關係,最終回家扮演他原本丈夫和父親的角色。畢竟,家庭角色,而非個人,是華人社會的關係焦點。換句話說,如何做個男性和女性,以及婚內和婚外的關係,是以華人的家庭主義和家庭角色所決定。在這個家庭主義的大前提下,基本的家庭角色和責任義務使得兩性間的政治權術(gender politics)不像在西方文化背景裡顯得那麼重要。
相對來看,在西方報導的婚內和婚外感情關係裡,處處流露出男女兩性間的政治權術與爭鬥。把一個已婚男性往婚外情推的力量,是決定於他能否在婚姻關係裡掌控妻子的政治權術。對男性來說,不管他是否能掌控妻子,他的婚姻生活總是缺少了什麼。他不是覺得無聊,就是覺得疲憊,或者覺得自己不重要。這種負面的感覺於是推著他到婚外女人身上去尋求興奮、安慰或者自我的重要性。對女性而言,不管她是扮演一個「傳統」或是「現代」的角色,不管她是否被丈夫所掌控,這其中任何一種情況都可能把她的丈夫往外推。因此,難怪西方報導中所描述婚姻裡的男女兩性在這樣的權術結構之下都有其問題,使得西方男女兩性其實都無法在婚姻中佔有一個比較有利的位置(a more advantageous position)。西方已婚男性被描述成在婚姻關係裡軟弱、無聊、疲憊和不重要,而需要靠婚外關係裡的女人來「營救」他。在兩性權術之下,西方已婚女性似乎扮演著一個注定是輸家的角色。
進一步來看,在婚外情關係裡,一個西方男人或許靠著一個「傳統」的女人來滿足他「性」和情緒上的需求,他也可能玩弄利用一個有權勢女人的資源來達到好處。可是,他其實也隨時會被這種善於算計的女人所監控。或者,這個男人也可能只是這種女人的一個玩具而已。這一類婚外情關係裡的兩性政治權術都無法顯示出男女雙方在相互較量時,哪一方所處的位置比較有利。
當然本研究所有的西方外遇案例都是由已婚男人起的頭,而且為了他的新戀人而拋棄妻小。我們沒有足夠的案例來看一個已婚女人發展出婚外情的情況、動力和後果。不過理論上,我可以假設兩性政治權術和把一個已婚女人往婚外關係推的力量,其實與一個已婚男性發生外遇的情況是相類似的。她在婚姻中或是因掌控丈夫而覺得無聊,或因她無法掌控丈夫而覺得疲憊和不重要。
換句話說,西方文化背景下,個人主義的理想,以及「性」對個人自我認同、價值和福祉的重要性,使得婚姻內的權力關係和政治權術對夫妻雙方所產生的影響都是一樣的。這種西方婚姻結構上的限制則變成了男女雙方墜入婚外情的基本誘因。
西方男女兩性在婚內關係的權力結構情況,與他們墜入婚外情的可能性是相似的。但是,外遇的類型可能不完全相同。譬如,從前面所討論的四個西方外遇類型來看,當一個已婚女性起的頭,其外遇關係裡的形式、內容和兩性權術將與由一個已婚男性起的頭的外遇關係不盡相同。因為,西方文化中男女的性別角色仍是不同的。
因此,本章中西文化外遇報導的比較研究,顯示了中西各自文化裡婚姻和家庭系統的界限、範圍、規範和價值。本章的比較研究也讓我們能用男女性別角色的界定和性的意義,來瞭解中西各自文化裡的婚姻不忠的行為。西方社會有問題的男女性別角色建構和政治權術關係,可以用來挑戰西方女性主義者認為,「在異性戀的關係中,男人永遠處在一個有利的位置」的論點。並且,中華文化裡的男女兩性有著固定的家庭角色,台灣社會仍舊強調家庭結構和家庭至上的價值。由此可見,西方發展出來的兩性關係的觀點並不能完全或直接地應用在其他的文化背景。我們必須瞭解某一個文化有哪些既定的性別角色,以及那些角色在該文化裡的特殊意義。

婚姻裡,到底是對誰忠誠?

當說到婚姻裡的忠誠(fidelity)時,我們忠誠的對象往往(應該)是指自己的配偶,也就是我們應對配偶忠誠。但是,經由本章對中西外遇真實故事的報導進行深入分析後,我們可以將婚姻裡的忠誠「解構」(a deconstruction of fidelity is possible),而發現在中西文化脈絡裡,人們所忠誠的對象事實上竟然都不是自己的配偶。
在西方的外遇故事描述裡,人們最終希望忠於的,是當事人的自我(self),不僅是表面的自我,更重要的是忠於那個在心靈深處的自我。在婚外戀情當中,雖然外遇很容易威脅到自己的婚姻,心靈深處的自我卻得到了釋放以追求新的經驗。但也因此對西方的男人或女人而言,在面對自己的外遇時,就像是自己正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同的轉向會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
在台灣對外遇新聞事件的報導中,多數外遇不會立即威脅到婚姻,因為外遇當事人多半是丈夫。其次,對中華文化裡的人而言,婚姻其實是代表著家庭,或者說婚姻就是等於家庭。外遇所威脅到的比較是對當事人或配偶的自尊,以及對家庭其他成員們的顏面有損,而不是直接衝擊家庭結構本身。這些故事的結局多半是:如果丈夫有了外遇,外遇往往重新肯定了婚姻的重要,並且使家庭重新回到著重代代相傳的本質及正軌。對台灣男性而言,婚外情只是像是一個暫時的繞道而行。妻子的原諒、耐心及家族內成員的支持,讓他還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並且進得了家門。反之,對台灣女性而言,墜入婚外的情網則是走向了不歸路,無家可歸,死路一條。
因此,對中西文化脈絡之下的個人而言,在真實外遇故事裡的西方人,他們忠誠的對象不是配偶,而是自我;他們盡量忠於自己、做自己,並且表達在家庭角色之外一個真正的的自我。或者說,觸及到那內心深處的自我,才讓自己感受到自我的真實(authenticity of self)。相較之下,台灣的婚外情新聞報導顯示,已婚男人在婚姻裡忠誠的對象也不是他們的妻子,而是忠於他們所肩負的家庭角色及對家庭最終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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