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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女日記:約翰繆爾步道上的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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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女日記:約翰繆爾步道上的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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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得獎作品

商品簡介

我原本只想出門散散步,卻在外頭待到日落。因為我發現,「出走」其實是「回歸」。
──約翰・繆爾

蘇珊・羅伯茲剛從大學畢業,她不願搬回家與父母同住,但又找不到理想工作,不知道未來該何去何從,於是決定先和二個朋友來場展現女力的「壯遊」──全程縱走約翰繆爾步道(John Muir Trail)。

約翰繆爾步道全長約340公里,其名為紀念美國國家公園之父、也是著名的自然作家約翰・繆爾。步道兩端為優勝美地國家公園和美國本土最高峰惠特尼山,幾乎全程沿內華達山脈而行,途經國王峽谷、美國杉國家公園,以及壯闊的西部荒野,被許多媒體及健行愛好者評為此生必走的長距離步道。

約翰・繆爾曾說內華達山脈是「廣大的光之山嶺」,令喜愛山林與寫作的羅伯茲心生嚮往。但是兩名隊友中,一個是超有紀律、個性強悍的運動健將,另一個是毫無經驗、患有厭食症的嬌弱女孩,她很快發現自己需要新的模範。她們這支「雜牌軍」在荒野度過28天,經歷了食物不足、裝備損壞、膝蓋受傷、起水泡、在積雪的山徑寸步難行等難關,也遇見有趣的怪人,以及生氣勃勃的野生動植物──包括熊。

羅伯茲不僅描述三名準備不周的女子闖蕩山區的故事,也誠懇道出女性情誼中的嫉妒與暗中較勁、理解與相互扶持。在這趟並不總是舒適的健行中,她們省思了自己的人生、健康與伴侶關係,也討論了女人和男人經驗到的自然有何不同……

作者簡介

蘇珊・羅伯茲Suzanne Roberts

在太浩湖社區大學(Lake Tahoe Community College)與內華達山脈大學(Sierra Nevada College)短期藝術碩士課程中教授英文。羅伯茲出版過四本詩集,著作散見眾多期刊與選集,《國家地理旅行者》(National Geographic Traveler)稱她為「下一位卓越旅遊作家」。

譯者簡介 呂奕欣

師大翻譯研究所畢業,曾任職於金融業與出版公司,現專事翻譯。

名人/編輯推薦

各界推薦
「羅伯茲敢在健行探險中複雜與混亂的一面,加入幽默感與女子情誼⋯⋯是令人眼睛一亮的戶外回憶錄,沒有同類書籍矯揉的戲劇性,讀起來相當愉快。」
——《書單書評》(Booklist)

「本書跌宕起伏,讀起來令人滿足,內容親密又有趣、機智又發人深省。即使讀者不打算親自踏上冒險之旅,也會和羅伯茲在步道盡頭一樣,捨不得離開。」
——《前言雜誌》(ForeWord Magazine)

「蘇珊・羅伯茲展開一趟精彩的內華達山脈之旅,考驗體能極限、友誼與自我信念⋯⋯這不是一般訴說獨立、競爭與暴力的荒野故事,而是更重要的親密感、團體與同情,可說是情感洋溢的美好生命頌歌。」
——約翰・普萊斯(John T. Price),著有《並非任何土地》(Not Just Any Land)

「本書不僅可以吸引旅遊與自然書寫的愛好者,喜歡探討社會互動與群體動力的讀者更是不能錯過。」
——科克斯書評(Kirkus)

「在本書中,讀者會經歷一趟約翰繆爾步道的實際旅程,瞭解此地的歷史、花草樹木與高聳山峰,也將體會到旅程中三名女子咬緊牙關撐下去的心情。世界的哪個地方才屬於我?蘇珊・羅伯茲讓我們瞭解,唯一的自處之道,就是珍惜此時此地,盡力活出每一天。」
——芙列達・布朗(Fleda Brown),《與德佛札克開車》(Driving with Dvořák)作者

「女性自然作家又增添了一名生力軍。本書關於加州荒野的描述相當值得一讀,內容精彩,亦不失風趣。」
——茱莉雅・詹金斯(Julia Jenkins),《書架通報》(Self Awarness)書評

「這不是健行者的入門指南,而是訴說年輕女子在畢業後尋找自我,準備迎接人生的故事,論及不安、嫉妒、欲望、自尊、淚水、厭食、自我實現、欣賞自我、人際關係等問題。作者在理解山區與約翰繆爾步道之際,漸漸解決這些問題,並從中汲取教訓。」
——柯特・瑞本歇克(Kurt Repanshek),國家公園旅行網站(National Parks Traveler)

「本書不會讓人失望。喜愛戶外運動的讀者會愛上它,經歷自我懷疑的讀者會受到啓發。」
——葛蘿莉雅・辛尼巴迪(Gloria Sinibaldi),《北太浩湖寶藏報》(North Lake Tahoe Bonanza)

「這是一本令人不想放下的書。我覺得好像和作者一同健行,跟她一起完成這趟旅途,與她一樣捨不得離開。」
——伊芙・昆斯奈爾(Eve Quesnel),《月光之墨報》(Moonshine Ink)

「這本書帶領讀者前往的,不僅僅是約翰繆爾步道而已。」
——凱瑟琳・瑞德(Kathryn Reed),《太浩湖新聞》(Lake Tahoe News)

書摘/試閱

前言

我在大學畢業後展開一趟健行之旅,想藉此忘卻未來該何去何從。那年是一九九三年,美國經濟衰退,多數畢業生不容易找到工作。我的許多朋友回家和父母同住,順便思考下一步。但我十七歲離家讀大學時,就下定決心絕不搬回家。朋友艾瑞卡提議,到加州約翰繆爾步道(John Muir Trail,簡稱JMT)健行。這條長約兩百一十一哩(約三百四十公里)的步道似乎是個探險好去處,能讓我別去想「現實生活」。我沒料到,這二十八天的健行將改變我的人生。

我們又找另一位女性朋友蒂昂同行。原本這是一趟純女性的健行之旅,不過出發前,一個在曼莫斯湖遇到的男生也加入了我們。只是,他很快就與我們分道揚鑣,若這本書不是回憶錄的話,我大概不會提到他。我原本以為,我會盡力在這趟專屬於女人的旅程發揮「女力」,然而他的出現,讓我明白根本不是如此,至少一開始時並未做到。我們或許都將「只不過是女生」的觀念內化了。為了要在屬於男性的世界證明自己,我們彼此較勁,後來才明白,我們需要的是彼此連結。

待這個象徵性的男子離開,我們終於展開純女性的旅程。許多人(包括男性與女性)都不相信三個二十二歲的「女孩」,竟敢遠離公路,在沒有手機與全球定位系統的時代,「獨自」在山林漫遊數個星期。

目前沒有任何文件記錄約翰繆爾步道的健行人數,但太平洋屋脊步道(Paci¬c Crest Trail)有。一九九三年,走完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山友中,女性佔百分之十三,我猜想其中許多人是和男性同伴一起走。今天,女性健行者增加了許多,有些人和其他女子結伴,也有人獨自健行,即使如此,在二○一一年,女性仍只佔百分之二十六。雖然太平洋屋脊步道比約翰繆爾步道長得多,但男女健行者的比例,仍透露出一些訊息。整體來說,現在在步道上看得到比較多女性,別人發現我獨自健行時,也不像二十年前那樣訝異或驚慌。

在首次造訪約翰繆爾步道之後,二十年來我數次舊地重遊。不過,改變我對自
我與自然界想法的,仍是初次在內華達山脈的夏天之旅。我原本就覺得和自然有所連結,又愛讀書,理所當然會想結合兩者。我童年與青少女時期讀到自然寫作,皆是出於男性作家之手,例如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亨利.大衛.梭羅(HenryDavid oreau)、愛德華.艾比(Edward Abbey),當然還有保育運動之父約翰.繆爾 (John Muir)。雖然我至今依然尊敬這些作家,但是他們看待自然的方式,及他們與自然地景的關係,仍讓我覺得有隔閡。這些男性作家尋求自主性,我追求的卻是共同體。他們去征服海洋與沙漠、森林與山嶺,但我只想要連結。

繆爾說,當我們出走到森林,其實是回歸。我想和繆爾一樣,看見內華達山脈的榮耀,但來到此地,卻發現無法將他的觀點照單全收。後來,我明白我需要以女性獨特的方式,在大自然中自處、「進入」自然,這方式能包容恐懼與失敗(甚至哭泣),並包含親密感與共同感。我在步道上每天寫小小的日誌,探尋自己的心聲。那時,我不知道自己會寫書。我得先讓伊莎貝拉.博德(Isabella Bird)、瑪麗.奧斯丁(Mary Austin)、安妮.迪拉德(Annie Dillard)、琳達.霍根(Linda Hogan)、瑪麗.奧利佛(Mary Oliver)與其他女性自然作家,為我指出一條路。後來,我發現一群書寫自然的女性,而這本回憶錄就是我展開對話的嘗試—一場總算開始納入非白人女性的對話。

當然,現在已有女性撰寫內華達山脈的指南書與自然史,但二十年前可付之闕如。我找不到多少女人寫下自己對於內華達山脈的敘述。瑪麗.奧斯丁曾在《少雨之地》(Land of Little Rain)中,寫下高地沙漠的情景。伊莎貝拉.博德在《山旅書札:一位女士在洛磯山脈的生涯》(A Lady’s Life in the Rocky Mountain)中,寫過一小段關於太浩湖的描述。我在網路上搜尋「女人與內華達山脈」時,出現的是西部早期娼妓。我想應該是本好書,卻不是我在找的書。許多女人出於種種獨自待在野外的恐懼,只在自家的熟悉環境寫作。在約翰繆爾步道待了二十八天之後,我搬到洛磯山脈,最後定居在南太浩湖,我也在我家寫作。一九九三年的健行,是我第一次在內華達山脈度過夏天,讓我此生鍾愛山林,愛上我現在稱之為家的地方。

當年那個走進山林的二十二歲女孩,既是現在的我,也不全然是現在的我,然而我們的心中都有年輕時的自己。那年輕的自己知道需要某種東西,只是不確定到底是什麼。幸好,她前往內華達山脈,找出了答案。

 

 

 

 

 

 


我原本只想出門散散步,卻在外頭待到日落。因為我發現,「出走」其實是「回歸」。—約翰.繆爾

day 1
夏日的百分之三

惠特尼登山口
Whitney Portal,8,360 呎(約2,548 公尺)
到前哨營地
Outpost Camp,10,080 呎(約3,072 公尺)
—3.8 哩(約6.1 公里)

我快二十三歲時,曾想當自然學家,因為我愛讀約翰.繆爾與亨利.大衛.梭羅的作品,自認對荒野與野性瞭若指掌。我喜歡看繆爾在風暴中,爬到巨大的花旗松上。我想像年輕時蓄著鬍子的繆爾爬到樹頂,像風箏似地任由強風吹拂。

然而我走上這條步道時,心中的疑慮油然而生。

背包壓得我氣喘吁吁,走在雨中,我開始明白繆爾說的遇上「暴風」,只有修辭上的魅力。這場雨可不是一種比喻。我在水窪之間跋涉,雨水打得我臉頰刺痛。濕漉漉的樹叢與芬芳的山艾樹,覆上了泥巴與松針。我拿塑膠雨衣遮頭擋雨,用垃圾袋罩住背包。我期盼陶醉於野外生活,像繆爾一樣融入原野。但我此刻心中想的是:才兩哩路。我這回又淪入什麼境地? 我們依循步道前進,穿過隨風搖晃的傑佛來松與紅冷杉。旅遊指南上寫著,這裡的夏季降雨只佔年雨量的百分之三,但眼前雨水如層層灰幕,罩住森林。我告訴自己別在乎惡劣天氣,若要完成夢想,無論是風還是百分之三的降雨,我都得概括承受。閃電在烏雲密布的天空畫出銀白分叉,我和小時候一樣等待雷鳴,藉由閃電與雷聲的間隔判斷暴風雨的距離。一秒鐘、兩秒鐘。雷聲震撼灰藍色的天空,樹木猶疑搖動。

我們曾在酒吧中向朋友吹噓,要用一個月的時間,從惠特尼登山口出發,走過兩百一十一哩的約翰繆爾步道,抵達優勝美地。約翰繆爾步道完工於一九三八年,是為了紀念這位十九世紀的保育人士與作家,亦有風景最優美的登山步道之稱。這條步道大略依循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內華達山脈山脊,擁有舉世無雙的壯麗山景。我們想像自己跳入高山湖泊中游泳,攤在花崗岩石上曬太陽,在廣袤的藍天下健行。我告訴朋友:「在山光水色中減肥。」

我不記得當初為什麼想走這條步道,當然這是艾瑞卡提議的。而我相信這是很棒的計畫。那是一九九三年夏天,我剛從大學生物系畢業,胸無大志,只想和心儀的男生約會,並在日誌中抱怨他們不愛我。大學時,我把心思全放在那些事情上,不打算為成年人嚴肅的生活煩心。我有些朋友畢業之後就搬回家,但我自知無法如此。大學畢業那天晚上,我和父母一塊兒到外頭吃飯。父親如同以往,在晚餐猛喝黑麥威士忌,母親也和平常一樣視而不見。晚餐後,我們沿著歇爾海灘(Shell Beach)的峭壁散步。我告訴父親,如果他再不戒酒,我就不想再見到他。我望向大海,避免迎向他的目光,讓他覺得自己更失敗。我那時是否覺得自己的話很殘忍? 或我是出於自衛才這樣說? 當然,我腦子裡只想到自己。我需要逃脫。我不知道父親正在進行白血病的化療,更不知道他隔年就會去世。

因此,我讓約翰.繆爾扮演父親,一個可任我掌控的鬼魂,把他當成一個愛花與灰松鼠、喜歡暴風和河烏的好心人。我的背包已重得誇張,仍執意塞進繆爾的《夏日山間之歌》(My First Summer in the Sierra)才出發。

對我來說,徒步旅行是理所當然的事,至少理論上如此。我在洛杉磯郊區長大,但向來喜歡玩泥巴、捉昆蟲、種花蒔草。我在大學加入荒野社,自稱喜歡「戶外運動」。我和那些書上的男性自然作家一樣,認為大自然就像和藹可親的祖母,聞起來有燕麥餅乾的香氣,會把我摟進她柔軟的胸脯,什麼煩惱都煙消雲散。有大自然當祖母、繆爾當父親,無怪乎我會一口答應到約翰繆爾步道健行。有人問我畢業後有何打算,我就回答:哎呀,當然是去走約翰繆爾步道。這趟旅程成了我畢業後的規畫,也等於先給自己一段假期,不用思考大人的煩惱。

艾瑞卡和我坐在皮斯摩海灘(Pismo Beach)規劃如何寄送補給品,以及安排每日行走距離。這趟旅程似乎浪漫極了,好像只要跟帥氣的牛仔在夕陽下騎馬,不必撿臭襪子或蹲馬桶。雖然這趟旅程有九個標高超過一萬一千呎(約三三五三公尺)的隘口、總爬升高度超過四萬八千呎(約一萬四千六百三十公尺),但這些數字似乎只是雞毛蒜皮,如夢境般模糊不真實。為了準備這趟旅程,我閱讀繆爾情感洋溢的散文,深信自己能依循他的腳步,把內華達山脈當作燦爛的光之山嶺。

我和艾瑞卡原本計畫畢業後去約翰繆爾步道健行。我們雖然隸屬同一個姐妹會,看起來卻不像搭擋,只是我們在迎新晚會中都搞不清楚該先從哪根叉子開始用,因此結為好友。我們都喜歡長髮男生、死之華搖滾樂團(Grateful Dead)、滑雪與戶外活動,不過,共同點也僅止於此。在我眼中,她向來是個謎團。她是我見過最敏捷強壯、最有運動細胞的女子,有時與其說她是女生,不如說是機器。不像我,老是在原處瞎忙,常作白日夢,往往一臉茫然。艾瑞卡的世界沒有荒謬的白日夢;她實事求是到了極點,世界對她來說絕非不解之謎,頂多是需要解答的代數算式。她眼中沒有障礙,只有挑戰。我很崇拜她,她代表我渴望擁有的東西—擺脫讓人暈頭轉向的猶疑,掌控世界;只要多加把勁,就能找到方向。

艾瑞卡的身材如鹿,腿部細長,身體結實,線條明顯,彷彿可以在內華達山脈待上整個夏天,加上長長的金色髮辮,活脫是個維京女戰士。她從容踏出一步,我得慌忙走兩步才能跟上;我已飢腸轆轆好幾個小時,她才想到該吃午餐。艾瑞卡很常徒步旅行,也安排好日後的長途健行,包括從太浩湖到優勝美地步道、太平洋屋脊步道、阿帕拉契山徑(Appalachian Trail)、聖雅各朝聖之路(El Camino de Santiago)。她說,約翰繆爾步道只是起點。

艾瑞卡想完成這趟步道之行,是因為這是一項值得炫耀的成就。我認為她也期待在山上認識男生。她為了吹噓和認識男生,加入學校的森林運動校隊,飛斧扔得出色極了。艾瑞卡打算每天至少走十二哩(約十九公里),還沒登上惠特尼,心已飛到優勝美地。從一開始聊這趟旅程時,她就一副訴說往事的姿態。我們申請入山證時,她告訴巡山員:「我們月底就會抵達優勝美地。」我們出發沒多久,她就告訴其他健行者:「我們即將要走兩百四十哩。因為之後要離開步道去拿補給,所以總共得走兩百四十哩,不是兩百一十一哩。」艾瑞卡很享受長途健行的浪漫,絲毫不把眼前的困境放在眼裡。

我知道單獨在荒野中和艾瑞卡健行,恐怕苦不堪言。所以,我找蒂昂一起來。她對健行或露營完全沒有概念,但我可不希望艾瑞卡發現。蒂昂有短短的金髮,碧藍的雙眸靠得很近,體重才四十四公斤,簡直是個小精靈。雖然蒂昂沒有戶外活動的經驗,但她優雅極了。從小就勤練芭蕾的她,腳跟像小鳥一樣輕踏大地,之後腳趾才往外點地觸地。我會邀蒂昂同行,除了不想和艾瑞卡獨處之外,也出於蒂昂的男友吉奧夫央求。我和吉奧夫在大學同個宿舍,他認為這趟旅行或許會是一趟療癒之行。

「如果她能去這趟旅行,」吉奧夫說:「或許會讓她好一點。」

「或許吧,」我回答:「但是不行,她不能來。」

吉奧夫坐在我的床上,開始哭泣。

我只得告訴自己,吉奧夫說的沒錯。我因熱心助人而沾沾自喜—但老實說,看似為了別人好的行為,其實是出於自私的理由。更重要的是,我無法忍受男人哭。我只看過父親哭泣一次,那時他喝醉酒,使得喝醉與哭泣更令我懼怕。我阻止不了父親的眼淚,但我可以停止吉奧夫的哭泣。所以我答應他的請求。

吉奧夫馬上帶蒂昂到戶外用品店,幫她準備行頭,並把她交給我們,好像她是隻剛撿來的小貓。她從來沒有自助旅行過,也沒有健行經驗,她就這麼出現在我們一個月的行程裡。我沒有多想這情況的嚴重性,只覺得自己真是個好薩馬利亞人(GoodSmaritan,源於聖經中的寓言,意指見義勇為的好人),同時慶幸不必獨自和艾瑞卡健行。

艾瑞卡和蒂昂在這趟旅行之前幾乎不認識。艾瑞卡不知道蒂昂從未健行過,也對她的病情一無所知。這樣最好。蒂昂拿出閃亮亮的行頭時,艾瑞卡有些狐疑,於是我趕緊說:「蒂昂為了這趟旅行,買了全新的裝備。」假裝她把老舊磨損的登山鞋與背包,收在家中櫥櫃。我出於自私動機,把蒂昂當成盟友,我沒有考慮這趟健行對她來說有多危險,也沒有想過艾瑞卡精心規劃的旅程可能會泡湯。

蒂昂一加入,我們就開始吹噓「女力」,說三個女人可「獨自」在曠野。

只是,這情況並未維持多久。

我們和傑斯不熟,是出發前三個星期才在某間酒館結識。那時我們在曼莫斯湖規劃行程,透過雙方友人哲森同父異母的兄弟尼爾介紹才認識。後來,艾瑞卡、尼爾、傑斯與我約好在七月四日猛獁山滑雪場開放的最後一天,一起去玩。傑斯二十五歲,愛玩滑雪板,常把「很酷」、「別煩惱」掛在嘴上。他是朋友同父異母兄弟的朋友,怎麼說都只算關係很遠的陌生人。滑完雪,我們來到酒館,我把約翰繆爾步道的計畫告訴傑斯。我不斷鼓吹他同行,幾杯啤酒下肚之後,他決定加入。「我們都已經安排好了,」我說:「你人來就好,一定超好玩。」艾瑞卡同意了,大概是不想光和我或蒂昂共處一個月吧。

二十二歲的我在賀爾蒙作祟下,認為男人的價值和他的帥氣程度成正比。傑斯高高瘦瘦,臉上一堆痘疤,一頭被太陽曬得有點蒼白的長髮。無論我怎麼努力,還是很難覺得他帥,但我並未退卻。我以為男人在野外可能派得上用場—看來我其實沒那麼相信之前說的「女力」。我一直很喜歡全女性旅行的想法,但傑斯的加入確實令我鬆了一口氣—我痛恨自己有這種感覺。

我也希望傑斯能引開艾瑞卡的注意力,以免她發現我隱瞞蒂昂的事。然而,傑斯對這趟旅程的想像只是走走路、釣釣魚,他顯然不明白自己答應了什麼事。

第一天的計畫是要走六哩路到步道營區(Trail Camp),但我們太晚出發又遇上暴雨,身體也還不習慣負重爬升,這目標顯然野心太大了。我稱我的背包為「混蛋重物」或「大胖呆」,我得坐在石頭上或靠人幫忙,才有辦法把它背起來。

第一哩路雖然溼漉漉,但挺新奇的。我喜歡泥土中鼠尾草的芬芳,也喜歡雨水從上方樹木過濾下來的聲音。步道在松樹和樺樹夾雜的森林中蜿蜒,進入清涼多霧的高處。我努力叫出樹木的名字,環顧周圍的野花,欣賞步道上的水流。我信心滿滿,說是自負也不過分,自認已扛起所需的一切,絲毫沒有放棄的念頭。

第二哩路就不是這樣了。

雨水如橡皮筋射到我的臉上,淋溼的瀏海刺到眼睛,讓我覺得自己像落水的牧羊犬。慌張感宛如胃酸湧上:我在這裡做什麼? 步道上到處是水窪,襪子溼透。為了避免陷入自憐自艾,我假裝和約翰繆爾對話。他應該會說這場雨「美好極了」,或風的怒吼很「高尚」。我盡量也以這種眼光看待。

「這樣不是很棒嗎?」艾瑞卡轉過身來問:「完美的開始。」她用雨衣罩住龐大的外架式背包,看起來好像大烏龜。她認為舊式的外架比新型的內架式登山背包要好,背部比較通風,也便於拿取東西。幾年前,我曾在徒步旅行時租過一次外架式背包,我感覺自己好像背個冰箱在走路,於是趕緊去買內架式背包。售貨員說這種背包很「時尚」,不過現在我可不覺得自己哪裡時尚。

松樹隨著風的節奏嘎吱搖晃。繆爾說,他「從未見過不高興的樹。樹木緊緊抓著地面,好像樂在其中。松樹雖然根紮得很穩,卻和我們旅行得一樣遠。」對我來說,樹木似乎比我還快。到了第三哩,我真希望腦中不再有任何繆爾的散文。我不想再和繆爾爸爸的正面態度扯上邊。灰濛濛的霧變成真正的雨水,我抹去眼前的水,放棄閃避步道上的積水。我知道山區會下雨,但不知為何,我在想像健行之旅時,從未想過這個細節。

步道沿著孤松溪(Lone Pine Creek)前進,我望著雨滴落入滾滾河水。「我有點宿醉。」蒂昂說,臉上閃亮亮的。我點點頭,但我沒有宿醉,我以為她的臉之所以閃亮是因為淚水,而非雨水,因此心有慼慼焉。

前一晚,我們和傑斯及他的室友去泡野溪溫泉。蒂昂才喝了一杯果汁氣泡酒就放聲大笑,像風中的小船那樣搖晃。我們為眼前的旅程乾杯。艾瑞卡和蒂昂赤裸裸泡溫泉,我則穿著泳裝,遂被當成是最無趣的那位。我或許很想在征服山林前來段速食戀情,但我知道好人家女孩不該這樣,因此故作矜持。

和許多年輕女性一樣,我一心一意吸引男生,滿腦子風花雪月,甚至不惜以身相許。我深信只要能說服某個男生愛我,我就是完整、有價值的人。當然,我也和許多年輕女生一樣,把性與愛畫上等號。我總是驚訝於某人和我上床後卻對我失去興趣。那時,我不知道自己多麼平凡無趣。我只知道,我的戀愛總是一場空,就和被丟在閣樓上的廢棄行李箱一樣空虛。

後來,我改變策略,只是不一定成功。雖然我未能質疑欲望背後的衝動,但我終於發現,如果不讓他們一眼看光光,反而更能引起他們對我的興趣。就像我母親說的,何必把店裡賣的東西全擺在櫥窗?

我主修生物,曾想透過動物界的現象來理解人類如何交往,有點像把人類本位說倒轉過來。我告訴自己,雄孔雀與綠頭鴨皆以漂亮的羽毛來裝飾,而雄獅與雄鹿則有搶眼的鬃毛與鹿角。在生物界,雌性並不炫目亮眼,但雄性動物為了爭奪雌性,會不惜拚得你死我活。我大學生涯即將結束時,已自創出「達爾文約會論」。因此那天,我泡溫泉,啜飲濟馬酒(Zima,一種氣泡酒精飲料),坐看夕陽西下、水氣氤氳而上。我希望有人注意到我,但根本沒人理我。除了我自己,沒有人對這一點感到意外(連我曾短暫交往的人也是如此)。

艾瑞卡與蒂昂擺好姿勢拍照,在歐文斯河谷的斑斕晚霞下顯得花枝招展。曾和我短暫交往的男子,好像在和艾瑞卡打情罵俏。我告訴自己,他正一步步陷入麻煩,艾瑞卡也知道這一點。我不知道當時自己是嫉妒。還是自以為是? 兩者皆有吧。反正呢,我和艾瑞卡的關係向來複雜,常搶著引起某個男生的注意,但那個男生壓根兒對我們都沒興趣。我們沒有展現真正的女力,反倒互看不順眼。我在對抗她的企圖心時,總是以退為進。我們的友誼含有種種嫉妒,因此我的某任男友曾經以為艾瑞卡喜歡我,她是個女同志。我告訴他,很可惜,事情沒有那麼單純。

到了前哨營地時,傑斯問:「就停在這裡吧?」雨水沖刷著步道、流進溪水與瀑布。轟隆水聲像火車駛過,我們幾乎聽不到他的聲音。他嚷道:「今天晚上,停在這裡。現在就停。」根據計劃,第一夜應該抵達步道營區,如今我們卻停在前哨營區,只走了三點八哩。

「停下來就對了。」天氣非常寒冷,雨勢滂沱。我們窩在美國黑松與紅杉的林蔭下。我確信這場把我淋成落湯雞的雨,肯定超過年雨量的百分之三。我也想停下來,但不敢說出口。我很清楚第一天應該走六哩,不該討價還價。我站在原地,背著「大胖呆」,傾聽風雨聲,靜觀其變。

「要遵守行程表才行,」艾瑞卡說:「必須繼續努力。」蒂昂像蘋果般滿臉通紅。傑斯穿著雨衣,雙手抱胸,顯然不肯再往前。艾瑞卡會不會要我們拋下他?

艾瑞卡的個性和我不同,她不喜歡改變計畫。我之所以願意和艾瑞卡一起到約翰繆爾步道健行,就是知道唯有跟著她才可能走完。連我母親都說:「要不是艾瑞卡,妳和蒂昂會在荒郊野外,原地打轉。」

「隨便妳們,反正我要停在這裡。」傑斯說著,就讓背包滑落泥巴地。蒂昂和我像兩棵同根生的白楊樹杵在那兒。艾瑞卡同意了。傑斯果然派上用場。

咚地一聲,我讓大胖呆落到地上,頓時覺得渾身輕飄飄—這類形容雖是陳腔濫調,但我可是第一次親身體會。心理上的負擔固然令人覺得沉重,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一旦面對真正的物理重量,就會把心理負擔拋諸腦後。或許是因為如此,我們選擇背負物理重量,以便忽略人生中無形的煩憂。

「蒂昂和我要睡在我的帳篷,妳和傑斯睡在妳的帳篷。」艾瑞卡說。我拿出內外帳和營柱,接著花一分鐘看傑斯打開行囊。我盡量想像他是個帥哥。若能在健行途中來點浪漫,我就能有所寄託。只要一點點強心劑,我可能就不會那麼在乎這場大雨、走不完的之字路或沉甸甸的大胖呆。我們搭好帳篷,吃榖麥棒,鑽進睡袋。我還來不及跟傑斯講話,他就睡著了。

溼漉漉的樹林與松樹間瀰漫夜晚氣息。節拍器似的雨水和傑斯的鼾聲,合奏出令人恍神的怪異樂曲。我聽了一會兒,無以名狀的渴望湧上心頭,無法成眠。之後,恐慌如洪水般湧來。我決心壓抑這種感覺,於是打開頭燈,拿出背包中繆爾的文章選集與日誌。繆爾說:「在內華達山脈中部地區,春夏季常有雨水點綴,或是飄點細雪,但多半令人欣喜、給人活力,無法稱之為暴風雨。」我盡量把這場風雨想像成令人欣喜、給與活力。我翻個身,在日記中寫道:「一九九三年八月二日:一場令人欣喜的雨,迎接我們走進森林。」我望出帳篷,為營地畫張小小的素描:傑佛來松,花崗岩,熊果樹,水,紅杉,天空。我知道今天是滿月,遂畫了一輪根本沒出現的明月。才第一天,我已經在日誌上扯謊。

 

得獎作品

美國國家戶外圖書獎(National Outdoor Book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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