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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蔭麟的中國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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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蔭麟的中國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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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 一本無可爭議的權威著作!
錢穆評價張蔭麟:「天才英發,年力方富,又博通中西文哲諸科,學既博洽,而復關懷時事,不甘僅僅為記注考訂而已。」
陳寅恪譽他為「清華近年學生品學俱佳者中之第一人」。
在這部著作中,作者對自己民族的歷史飽含溫情與敬意,旁徵博引,縱橫捭闔,以豐富可信的歷史文獻作依託,以輕鬆自由、流暢粹美的文字,以舉重若輕的行文風格描述了遠古中國至東漢初年的歷史。
■ 一本從世界史、全球史的視角,從人民本位的立場上為主的中國史!
講歷史的人每喜歡從星雲凝結和地球形成說起,這部書卻不想拉得這麼遠。也不想追溯幾百萬年以前,東亞地方若干次由大陸變成海洋,更由海洋變成大陸的經過。也不想追溯幾十萬年以前介乎猿人與人之間的「北京人」怎樣在那裡生活著,後來氣候又怎樣改變,使得他們消滅或遠徙,而遺留下粗糙的石器,用火的燼跡,和食餘的獸骨人骨,在北平附近的周口店的地層中。也不想跟蹤此後石器文化在中國境內的分佈,傳播和進步,直至存在於西元前六七千年間具有初期農業和精緻陶器的「仰紹文化」(仰韶在河南澠池附近)所代表的階段。
嚴格地說,照現在所知,中國最初有文字記錄的時代是商朝,略當於西元前十八世紀中葉至十二世紀中葉。本書即以商朝為出發點,然後回顧其前有傳說可稽的四五百年,即以所知商朝的實況為鑒別這些傳說的標準。
■ 本書不是編輯一套外交史料,而是張蔭麟自己的研究心血!
這部中國史的著眼點在社會組織的變遷,思想和文物的創闢,以及偉大人物的性格和活動。
全書沒有繁瑣冗長的引文考據,沒有故作高深的新奇道理,作者只是以行雲流水的文字如實講述那段歷史那些故事,使讀者在輕鬆閱讀中獲取新知,增長見聞。

作者簡介

張蔭麟,歷史學家,畢業於清華大學。
張蔭麟十七歲時發表《老子生後孔子百餘年之說質疑》,指出梁啟超的考證錯誤,梁啟超稱之為「天才」。歷任清華大學、浙江大學、西南聯合大學教授。1937年,受中研院史語所所長傅斯年之託,撰成《中國史綱》。

目次

張蔭麟與中國歷史重建
自序
初版自序
再版自序
《中國史綱》獻辭
第一章:中國史黎明期的大勢
 
第一節 商代文化
第二節 夏商大事及以前之傳說
第三節 周朝的興起
第四節 周代與外族
 
第二章:周代的封建社會
 
第一節 封建帝國的組織
第二節 奴隸
第三節 庶民
第四節 都邑與商業
第五節 家庭
第六節 士
第七節 宗教
第八節 卿大夫
第九節 封建組織的崩潰
 
第三章:霸國與霸業
 
第一節 楚的興起
第二節 齊的興起(附宋)
第三節 晉、楚爭霸
第四節 吳、越代興
第五節 鄭子產
 
第四章:孔子及其時世
 
第一節 魯國的特色
第二節 孔子的先世與孔子的人格
第三節 孔子與其時世
第四節 孔子與政治
第五節 孔子與教育
第六節 孔子的晚年
 
第五章:戰國時代的政治與社會
 
第一節 三晉及田齊的興起
第二節 魏文侯、李克、吳起
第三節 秦的變法
第四節 經濟的進步與戰爭的變質
第五節 國際局面的變遷
 
第六章:戰國時代的思潮
 
第一節 新知識階級的興起
第二節 墨子
第三節 墨子與墨家
第四節 孟子、許行及周官
第五節 楊朱、陳仲、莊周、惠施、老子
第六節 鄒衍、荀卿、韓非
 
第七章:秦始皇與秦帝國
 
第一節 呂不韋與嬴政
第二節 六國混一
第三節 新帝國的經營
第四節 帝國的發展與民生
 
第八章:秦漢之際
 
第一節 陳勝之起滅
第二節 項羽與鉅鹿之戰
第三節 劉邦之起與關中之陷
第四節 項羽在關中
第五節 楚漢之戰及其結局
 
第九章:大漢帝國的發展
 
第一節 純郡縣制的重建
第二節 秦、漢之際中國與外族
第三節 武帝開拓事業的四時期
第四節 武帝的新經濟政策
 
第十章:漢初的學術與政治
 
第一節 道家學說的全盛及其影響
第二節 儒家的正統地位之確立
第三節 儒家思想在武帝朝的影響
 
第十一章:改制與「革命」
 
第一節 外戚王氏的專權
第二節 哀帝朝的政治
第三節 從王莽復起至稱帝
第四節 王莽的改革
第五節 新朝的傾覆
第六節 東漢的建立及其開國規模

書摘/試閱

封建帝國的組織
武王所肇創、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國」,維持了約莫七百年(西元前十一世紀初至前五世紀末)。這期間的社會概況便是本章所要描寫的。自然在這期間,並非沒有社會變遷,而各地域的情形也不一致。這縱橫兩方面的變異,雖然現在可能知道的很少,下文也將連帶敘及。這個時期是中國社會史中第一個有詳情可考的時期。周代的社會組織可以說是中國社會史的基礎。從這散漫的封建的帝國到漢以後統一的郡縣的帝國,從這階級判分、特權固定的社會到漢以後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較平等的社會,這其間的歷程,是中國社會史的中心問題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詞常被濫用。嚴格地說封建的社會的要素是這樣:在一個王室的屬下,有寶塔式的幾級封君;每一個封君,雖然對於上級稱臣,事實上是一個區域的世襲的統治者而兼地主;在這社會裏,凡統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統治者,同時各級統治者屬下的一切農民非農奴即佃客,他們不能私有或轉賣所耕的土地。照這界說,周代的社會無疑的是封建社會。而且在中國史裏只有周代的社會可以說是封建的社會。名義上這整個的帝國是「王土」,整個帝國裏的人都是「王臣」,但事實上周王所直接統屬的只是王畿之地。王畿是以鎬京和雒邑為兩個焦點,其範圍現在不能確考,但可知其北不過黃河,南不到漢水流域,東不到淮水流域,西則鎬京已接近邊陲。王畿之地,在周人的估計中,是約莫一千里左右見方。王畿之外,周室先後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個以上(確數不可考)的諸侯國,諸侯對王室的義務不過按期納貢朝覲,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濟畿內的災患而已。諸侯國的內政幾乎完全自主。而王室開國初年的武威過去以後,諸侯對王室的義務也成了具文,盡不盡聽憑諸侯的喜歡罷了。另一方面,周王在畿內,諸侯在國內,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給許多小封君。每一小封君是其封區內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世襲主人,人民對他納租稅,服力役和兵役,聽憑他生殺予奪,不過他每年對諸侯或王室有納貢的義務。
周朝的諸侯國,就其起源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開國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給宗親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前章所表列的國家皆屬此類。第二類是開國許久之後,王室劃分畿內的土地賜給子弟或功臣而建立,例如鄭、秦。鄭始祖為周厲王少子友,宣王時始封,在今陝西華縣。幽王之亂,鄭友寄家於鄶(音檜)及東虢(音國),因而占奪其地,別建新國(在今河南中部黃河以南新鄭一帶)。第三類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給商朝後裔的,屬於此類的只有宋。第四類是商代原有的諸侯國或獨立國,歸附於周朝的,例如陳、杞等。舊說周朝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此說曾有人懷疑。但現存東周的魯國史記裏確有這五等的分別。其中所稱及的諸侯公爵的只有宋,男爵的只有許(今河南許昌);屬於第一類的多數為侯,亦有為伯的;屬於第二類的秦、鄭皆為伯;屬於第四類的大抵為子。
王畿內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列國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公族」(國君的同族);但至遲在前七世紀初這種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齊桓公(前六五一至前六四三年)有名的賢臣管仲和景公(前五四七至前四九○年)有名的賢臣晏嬰都有封地,卻非公族,晏嬰並且據說是個東夷。晉國自從獻公(前六七六至前六五一年)把公族幾乎誅逐淨盡,後來的貴族多屬異姓,或來自別國。秦國自從它的政制有可稽考,自從穆公(前六五九至前六二一年)的時代,已大用「客卿」,公族始終在秦國沒有抬過頭。但魯、鄭和宋國,似乎終春秋之世不曾有過(至少稀有)非公族的小封君。這個差異是進取和保守的差異的背景,也是強弱的差異的背景。畿內小封君的情形,我們所知甚少,姑置不談。列國的小封君統稱為大夫。列國的大夫多數是在國君的朝廷裏任職的,其輔助國君掌理一般國政的叫作卿。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別。大國的卿至多不過六位。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級,但其數目沒有限制。大夫的地位是世襲的,卿的地位卻照例不是世襲的,雖然也有累代為卿的巨室。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有以開宗大夫的官職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為氏的;若開宗大夫為國君之子,則第三世以下用開宗大夫的別字為氏。下文為敘述的便利,稱大夫的世襲的家業為「氏室」,以別於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國的卿,有一兩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實施之時間空間範圍不詳)。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諸侯)構成這封建社會的最上層,其次的一層是他們所祿養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層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庶人,最下的一層是貴家所豢養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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