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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以數以百計的珍貴文物,展示自清朝中葉以來,中國人禁絕毒禍的努力。既有不同時代不同政府的各種禁毒法令條文公告,也有鴉片貿易相關的各種文件器物,以至當年對兩次鴉片戰爭的報導,甚至侵略者得到的獎章。用前人留下的文字和影像,把百年來禁毒過動和錯綜複雜的相關歷史,生動地呈現在讀者面前。
作者簡介
目次
序1 趙志飛
序2 汪志剛
序3 區志堅
序4 鄧家宙
寫在前面
第一章 百年中國禁制毒品禁令和政策
第二章 百年鴉片貿易和毒品經濟
第三章 林則徐與鴉片戰爭
第四章 鴉片吸食文化與鴉片器物文化
第五章 戒毒機構及戒除毒癮醫藥
第六章 百年禁毒教育及宣傳
書摘/試閱
第一章 百年中國禁制毒品禁令和政策
中國百年以來,制定禁毒政策和法律,都是為着構建一個完整、嚴密的禁毒權力,有效地控制毒品。禁毒即為禁種、禁製、禁運、禁賣及禁吸。
中國早於清代雍正七年(1729年)已經頒佈了世界上「第一條」禁毒法令,禁制販運鴉片和不得私設煙館。後來清代的各個皇朝,均陸續制定律例和政策對付日益氾濫的鴉片毒品問題。
19世紀30年代,以英國為首的西方商人向中國大量走私販運鴉片,致令中國經濟受損,病國弱民。而中國的奮起禁毒,更引發英國對華發動鴉片戰爭,中國慘敗之後,割地賠款求和,喪權辱國。
歷史上,中國在禁制鴉片毒品最大的挫折,是於第二次鴉片戰爭戰敗之後,清廷分別與英、法、美訂立《通商章程善後條約》,標誌着外國對華鴉片貿易的合法化。當時,外洋來華的鴉片稱為「洋藥」,而清政府對內亦開放煙禁,並准許民眾種植鴉片,以稱為「土藥」的土產鴉片對抗進口的洋鴉片,這種寓禁於徵的政策至少還能挽回經濟上的利權。
清朝末年,清廷開始施行新政,並於1906年提出「十年禁煙計劃」,之後陸續頒佈多項禁煙章程和刑律,展開了中國的第二次禁煙運動。最為重要的是,中國於1909年參與在上海召開的國際禁煙會議,並形成了禁毒的決議案,成功爭取國際社會對中國禁毒的支持。
1911年推翻滿清後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推行禁煙政策,最重要的是繼續傳承前清的國際禁煙會議成果,並於1912年簽署國際禁毒公約《海牙禁煙公約》。民初的北洋政府時期,陸續推行對鴉片的禁種、禁運、禁售和禁吸四個層面的政令。
中國國民黨於北伐後成立的國民政府仍然重視禁煙立法。於1935年更推出「六年禁煙計劃」。當時,對新出現的毒品如嗎啡、海洛因、紅丸、可卡因等毒品限禁最為嚴厲,規定吸食烈性毒品者必須在年內自動投戒,違令者送戒毒所,如年後仍有吸毒將處5年以上徒刑;另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者處死。但是,由於外患、內戰、政府腐敗等原因,毒品問題仍然嚴重。
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隨即於1950年初發佈新中國的第一條禁毒法令──《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禁煙禁毒委員會」,由民政、公安部門及各人民團體派員組成,以從組織上保證禁毒工作的進行。通令還規定了禁毒的政策和措施,指出對製造、販運、銷售煙毒的毒販和眾多吸食者,採取區別對待的政策,並且要求各級政府嚴厲查禁種植罌粟。主題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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