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患有人格分裂的流浪少女被富豪認親,
與暗戀多時的“病公子”成為親兄妹,
古怪豪宅裡每個人都藏著小秘密。
“一個身體裡,住著幾個靈魂”,
哪個是我?哪個才是你喜歡的我?
2016年超白金重點推薦
繼暢銷小說《花家喜事》系列之後
老石頭又一青春力作——《如果有很多個你》
如果你是完整的,我就愛全部的你;
如果你是破碎的,我就愛很多個你。
齊薺是一個流浪貼膜少女,平淡的日子在某一天被打破,白天她被自己喜歡的人拒絕,晚上卻忽然被富商認親,說她是他們多年前被綁架的女兒李明珊,而李明珊的哥哥李明朗正是齊薺喜歡的那個人。齊薺被迫成了富家千金,她漸漸發覺李家每個人都有些“不對勁”。 尤其是李明朗,他是家裡唯一一個不承認她是妹妹的人。
李明朗和齊薺一起去醫院複查,遇到了帥氣的醫生莊塵,意外的是,莊塵竟然認出了齊薺,還知道齊薺後背有受虐的傷痕,齊薺卻對這些傷痕以及莊塵毫無印象。齊薺在李家的生活並不如意,刑警唐煌也對她頗有敵意,而且齊薺發現,李家人似乎跟唐煌也有隱秘的聯繫。某夜,齊薺突然驚醒,發現自己站在李家不讓人靠近的閣樓外,她在那裡發現了被鎖住的真正的李明珊!……
作者簡介
目次
Chapter 01
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機,命運正為我準備著一場異乎尋常的冒險,交織著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樂。
Chapter 02
莊醫生盯著我看的模樣,就像是我倆之間的見面是一場驚天動地的重逢似的。
Chapter 03
你只要把你的靈魂的一部分隔開就好了。那隔開的一部分會替你感受悲傷和絕望,替你對抗這個世界的惡意。
Chapter 04
我不希望他死啊,為什麼這世上那麼多壞人都能活得長長久久,他年輕、英俊、聰明、善良,卻如此短命?
Chapter 05
齊薺,千萬不要相信這個家裡的人,誰都不能相信。
Chapter 06
我感到了那久違的心動,有一股力量重新回到了我的身體裡,是我的靈魂回來了,每一個細胞都在呼喚,去找他,走向他!
Chapter 07
齊薺,與其做李明朗的狐狸,不如做我的玫瑰吧。
Chapter 08
你才會讓我傷心啊,我是你的狐狸,註定要為你流淚。
Chapter 09
冰涼的水往我鼻子裡灌,我痛苦地掙扎著,我想要活,想要活!
Chapter 10
人們愛你的美麗、愛你的快樂、愛你的笑容、愛你的理智。可有誰會愛你的傷疤、愛你的痛苦、愛你的眼淚、愛你的瘋狂?
Chapter 11
我無父無母、我沒人愛、我無關緊要,我一無所有,所以沒有人會給我撐腰,任何人都能肆無忌憚地傷害我。可那又如何?我就不能去愛了嗎?我就不配被人愛嗎?
Chapter 12
萬劫不復又怕什麼?如果前面有深淵,我陪你一起掉下去,往下,也是鵬程萬里。
Chapter 13
被拒絕、被控制、被操縱、被擊潰的時候,夜空中天王星就會出現,指引你找到自我,為信念和生存而戰。
Chapter 14
沒有比禁止欲望更加充滿欲望的事情了。
Chapter 15
我年輕的時候,根本不知恐懼為何物,但是只有你的溫柔,會讓我感到害怕……
Chapter 16
我們如果不去毀滅別人,就會毀滅自己,沒有人能逃脫這個悲劇。
Chapter 17
沒有愛,我們要麼瘋狂,要麼毀滅,沒有愛,我們一天都不能生存。
Chapter 18
李明朗神采奕奕地站在我面前,他一笑,整座花園裡的花兒都恨不得為他綻放……
Chapter 19
我的靈魂無時無刻不在熊熊燃燒,似乎有一把要燃盡這個世界的火,我若是不去毀滅別人,這股憤怒就終將會從內到外將我毀滅。
Chapter 20
別人用盡萬般柔情,征服你,而我,要用恐怖統治你的青春,支配你的生命。
Chapter 21
你瞧,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不爭氣,捨不得承認他不好,捨不得怪罪他。他不好沒關係啊,反正我會給他找理由啊!
Chapter 22
如果靈魂可以儲藏,我會把你的靈魂放在鑽石做的瓶子裡,隨身攜帶,分秒不離。
Chapter 23
齊薺,你知不知道,只要你向我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走完。
書摘/試閱
Chapter 01
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機,命運正為我準備著一場異乎尋常的冒險,交織著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樂。
一個小時前,我還在學校門口擺地攤,煩惱著晚飯該怎麼解決。而一個小時後的我,坐在了富人區的豪宅裡,面對著滿桌子的珍饈美味。
其實,我最想要的只是一碗熱湯麵啊。
生活就是這樣奇妙,瞬息萬變,沒人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是一夜之間家破人亡,還是忽然被幸運之神眷顧,價值千金。
不過,雖然我被狗屎運糊了臉,卻還清醒,知道自己並不是什麼千金大小姐。我是齊薺,是一棵隨便扔在陰溝裡都能茁壯生長的薺菜。而李明珊是天上的月亮。
我是一個流浪少女,十五歲時祖父祖母過世,家裡的房子被拿去抵了債,我不願意去收容機構,便開始了在街頭流浪的生活。
可是我想讀書,下定決心一定要去全市最好的大學深造。
書裡總是說皇天不負有心人,努力就會有回報。果不其然,經過我多年不懈的努力,終於在十八歲這一年,進入了鼎鼎大名、遍地富二代的道林大學!
成為學校裡的一個保潔小妹……
每天打掃完教學樓,我便偷偷溜進教室蹭課,時不時還會有一些不想上課的富家女雇我給她們簽到和考試,讓我掙一點“巨額”外快。
當然,絕大多數時候,我並不受歡迎,人類似乎對外來者有一種天生的抵觸情緒,尤其是對我這種沒有花錢就蹭課的人。我能理解他們對我的輕蔑,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臉皮再厚一點。
不過昨天,我人生的轉機來了,中文系的大美人陸青媛忽然非常親切地跟我說,“教授”要約我單獨見面。
其實“教授”也是學校裡的學生,正在讀一個博士學位和兩個碩士學位,雖然年紀輕輕,但是見識廣博,人又風趣幽默,很出名。有時候老師有事兒會讓他來代課,結果他的課比老師講得還生動有趣,所以學院裡的人都喜歡叫他“教授”。
我喜歡“教授”。可誰不喜歡呢?
他長著一張會讓他永遠被人愛著的臉啊……
其實,仔細想想就會知道這是惡作劇,但是人總是選擇相信他願意相信的事情。況且,我和陸青媛的關係一直都很不錯,她這個學期的作業都是我給她做的,我自顧自地認定了她是不會騙我的。
所以我拿著身上僅剩的兩百塊錢,買了一條我認為很漂亮的裙子。
女人就是這樣,就算只是一個保潔小妹,也渴望會有王子來愛她。
我渴望接下來的故事能像小說裡寫的那樣,王子從天而降,猶如被人下了降頭似的莫名其妙地愛上我。他會來拯救我的人生,我再也不用在紅塵中煎熬,不費吹灰之力,我就能得到真愛和數不清的漂亮裙子。
事實卻告訴我,我的想像力還是太貧乏了!
雖然是冬天,我還是咬著牙,只穿了一條裙子就去了學校鼎鼎大名的“情人坡”,西北風就像是一根根冰針紮進骨頭裡,但是我的心是火熱的。
我已經做好為“教授”奉獻一切的準備!
然而事與願違,“教授”雖然真的來見我了,卻是怒氣衝衝地來的。
周圍傳來哄笑聲,“教授”那雙漂亮的眼睛上下打量著我,眼神刻薄、惡毒。
“這是最後一次,你以後再搞這一套,我不會來見你。”
什麼叫我搞這一套?
“你是什麼意思?不是你……”我正想問,可李明朗伸出手制止了我。
他擺擺手指道:“我不想和穿得這麼廉價的人說話。”
我感覺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堵住了喉嚨,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你瞧,這世界就是有階級地位的,要不然為什麼他對別人都風趣、禮貌、溫柔,單單對我只有踐踏和侮辱呢?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啊,難道默默地喜歡他,偷偷地看他,在他上課前把桌子擦得纖塵不染也算過錯嗎?
也許吧,喜歡你配不上的東西,就是一種十惡不赦的罪過。
“還有,這湖水這麼淺,肯定是淹不死人的。”
“教授”皺著眉說完這句話,便轉身離去,他最後看我的那一眼裡滿是輕蔑和嫌棄,仿佛我是一隻蟑螂,而實際上,在他們的世界裡,我可能真的是一隻蟑螂。
我蒙了,從來沒有想過“教授”會是這種以玩弄別人為樂的人。我想不到他也和別人一樣壞,一樣低劣,和別人串通在一起整蠱我、取笑我。
很明顯,我被上了生動的一課——不要以貌取人,長得帥的不一定是王子,還有可能是異裝癖的惡毒後母。
在那一刻,我的少女夢碎了。
“教授”走後,我被壞心眼的大學生推進了冰冷的湖水,不過,就像教授說的那樣,這湖水真的很淺,淹不死人,所以他也不算太壞吧?
好不容易爬出來,還被池塘裡的鵝追殺,我聽到好多人在笑,你瞧,這世界上就有那麼多人把別人的悲劇當熱鬧。
可是我也不在乎,因為我真的好冷,也因為身後的鵝群追著我不放!
“失戀”、被玩弄、被群嘲,可我並沒有覺得憤怒或悲傷,我只覺得懊惱,懊惱身上的裙子泡過滿是鵝屎的湖水,人家肯定是不會給我退了。
這大概就是窮人的愛情吧……
那時的我沒有想過,再過幾個小時,饑寒交迫的我,竟然會搖身一變,成為冉冉升起的社交名媛。
拯救落難白雪公主的人竟然不是白馬王子,而是拿著毒蘋果的Evil Queen.
沒錯,就算淪落成撿破爛的,內心深處我還是覺得我是一個驕傲的公主。
雖然這並不是重點,但我還是想告訴那些人,無論他們怎麼捉弄、貶低、嘲笑我,並不能挫傷我的尊嚴一絲一毫。因為死去的祖父祖母告訴我,高貴的人格,任誰也無法折辱。
你要我毀滅?
我不。
李家人都紛紛給我夾菜,體貼而熱情,這餐飯吃得我百感交集。如果我是李明珊,有這麼多在乎我喜怒哀樂的人,我一定不會離家出走!我一定每夜睡前都要跪拜神靈,感激他給予我生命如此豐盛的恩賜。
只可惜我不是李明珊……
不過也奇了怪了,李家人似乎認准了我就是他們失蹤多年的女兒。我不承認,他們便說我是流浪的時候受了刺激,要帶我去看精神科的醫生。
這話把我嚇得直接就跪在地上認了爹媽。唯一比街頭還要可怕的地方就是精神病院!
“不著急,慢一點吃,一會兒你哥哥就從學校回來了,我讓他順路去給你買了你小時候最愛吃的燕窩酥。”
哥哥?
我抬眼瞟了一圈李家人,好像的確差一個人……
李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李爵是地產商人,與妻子莊雪結婚三十年,育有三子一女。老大李明誠、老二李明義都已經成家立業,有自己的公寓,今天聽說小妹找到,便都帶著妻、子趕了回來。
唯獨差老三李明朗。
這個李明朗我是聽說過的,雖然今年才二十二歲,可他的名字已經是八卦報紙上的常客了。李家人都是家庭主義者,在城中是名聲很好的富人,就只有這個李明朗不受歡迎,社交圈的人也不大喜歡他,他是公認的“trouble maker”,聽說誰的面子都不給,還給過首富家的小姐臉色看。
不過,李家上下都非常溺愛這個小兒子,好像因為這個李家三公子身體不好,從小到大不知道被搶救過多少回了。因為知道他命短,所以家人凡事都遷就他,隨他去鬧。
我正琢磨著,就聽到屋外有汽車的聲音。
“明朗回來了!”母親莊雪高興地說。
李家人似乎都發自內心地喜歡這個李明朗,聽到車聲,臉上的笑意都溫柔而喜悅。看來,這個李明朗還真的像傳言一樣是李家的寶貝。
我的好奇心也吊到了嗓子眼,這時候大門被推開,大廳裡走進一個人。
那人二十來歲的模樣,高高的個子,身材瘦削,雖然一臉病容,卻長得極其俊美,即便李家人都熠熠生輝,可一到他面前還是會顯得光芒黯淡……他一身坦然,有這樣的清清白白眼神的人怎麼會是八卦報刊筆下的紈絝子弟呢?我不信。
看著李明朗,一刹那,我覺得自己仿佛到了《紅樓夢》裡,只是,我是混世魔王,而他是那個神仙一樣的哥哥……
這個男人有仙氣啊!
“神仙哥哥”跟李家其他人比起來有些畫風大不同,李家有錢,自然各個都打扮得“精緻奢侈”。
可“神仙哥哥”顯得有些隨意,頭髮略長,一看就不愛打理,穿得也非常樸素,不像李家其他人那樣渾身是名牌。
一走進屋子,“神仙哥哥”就把手裡的兩盒燕窩酥交給了傭人,然後把外面厚厚的大衣脫掉了。他大衣裡面穿的是一件有些厚度的棉質襯衣和一件看上去質地極佳的羊絨背心。手上戴著的也不是什麼名表,而是一塊非常普通的電子手錶。
這看起來真不像是億萬富翁的兒子,倒比較像哪所大學裡的年輕教授。
“明朗,快進來!”莊雪看著兒子笑眯眯地說。
李明朗大步走向飯廳,快樂地和爸爸媽媽、哥哥嫂嫂打招呼,最後才把目光定在了我身上。
與李明朗目光交匯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有了一種奇妙的感覺,我感到我的靈魂似乎微微顫抖了一下。
我的耳邊仿佛有一個聲音在對我說——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機,命運正為我準備著一場異乎尋常的冒險,交織著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樂。
原來,李明朗就是“教授”啊。
李明朗的眼神似乎要看穿我,冷漠、輕蔑、鄙夷。我覺得自己像是一個沒有穿衣服的人,周圍找不到半片殘布蔽體,羞愧得恨不得鑽到桌子底下去。
可是,我很快就反應了過來。我羞愧啥?又不是我自己要認親的!是李明朗的爹媽非要認我當女兒,我不認就說我瘋了,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完全是被動的好不好!你瞪什麼瞪?
於是我理直氣壯地看向李明朗,我倆就這樣沉默地對視著,直到家人都覺得有些奇怪了,李明朗才拉開椅子在我正對面坐下,拿起筷子面無表情地夾菜吃飯。
“怎麼也不跟妹妹打招呼?”李明朗的父親李爵皺著眉說,“教你的規矩都丟哪裡去了?”
李明朗眉毛都不抬?:“她又不是我妹妹,不知道是哪裡來的撒謊精。”
屋子裡忽然陷入一片詭異的寂靜,李家人互相交換著眼神,似乎都達成了一種奇怪的默契,並沒有人出來替我說話。
幸好莊雪笑眯眯地打圓場,道?:“明朗,別亂說話,這當然是珊珊啊,我們做過親子鑒定的。”
哈?什麼時候做的親子鑒定,我怎麼不知道?
李爵嚴肅的臉上對我露出一絲微笑來,安慰道:“珊珊,你失蹤這麼多年,那時候明朗還小,如今記不得你也可以理解,你不要怪哥哥啊。”
我忙擺擺手道:“不怪不怪!”
李爵又看向李明朗,嚴肅地說:“明朗,還不歡迎妹妹回家!”
李明朗這才不情不願地抬頭看向我,臉上是藏都藏不住的嫌棄,他扯了扯嘴角,就算是對我笑了,然後陰陽怪氣地說:“妹妹,歡迎回家。”
我原來怎麼不知道“教授”的另一面這麼討人厭呢?!
“謝謝哥哥啊。”我也皮笑肉不笑地回答。
李明朗似乎一眼都不想多看我,迅速移開目光看向他的母親,一副“這下你滿意了吧”的表情。
不過,很明顯,他那任何時刻都穿著十釐米細跟尖頭高跟鞋的母親,並不是一個容易滿意的女人。
“十年沒見了,也不跟妹妹抱抱?”莊雪道。
李明朗似乎對自己這個媽媽沒有什麼辦法,歎了口氣便放下筷子,他站起身來繞過桌子走到了我面前,不情不願地張開了手臂。
我也只得配合地起身,尷尬地湊了上去。
李明朗把我摟進了懷裡,他身上有很乾淨的味道,是白玉蘭花混著油墨的香氣。
哎,他一定剛剛從學校的圖書館回來吧?
猝不及防地,我就被回憶糊了一臉。
我記得第一次見李明朗就是在學校的圖書館,剛好也是冬天,圖書館外的花剛剛開,清晨的時候香氣最濃。
因為我不是學校裡的學生,所以被圖書管理員拒之門外。正沮喪的時候,我便遇到了李明朗。
那時候他還不是“教授”,只是一個謙和溫潤的書生,手裡拿著一本《權力意志》準備歸還。他不過是對圖書管理員笑了笑,說了幾句好話,我從此之後便有了出入圖書館的通行證。
我是在那個時候才知道,原來美是這麼有力量的事物。
天才、內涵、智慧都需要解釋,只有美不需要,所以美最強大。
那一天,我在圖書館看了一天的尼采,從此之後,李明朗還什麼書我就看什麼書,興許就因為如此,我幫陸青媛寫的作業都是高分。
李明朗在我耳邊不耐煩地歎了口氣,然後說:“抱夠了沒?還要抱嗎?”
他說話時熱氣就呼在我的耳邊,弄得我耳垂熱熱的、癢癢的,他低沉的聲音,讓我想到了焦糖布丁上那一層薄薄的焦糖。
明明是嫌棄的話,我卻想要臉紅。
“抱夠了……”我不好意思地鬆開了手。
李明朗放開我,不走心地對我扯了下嘴角,就提前上樓休息了。家裡人也不管他,只對我抱歉地笑了笑。
可我只覺得心臟都要從嘴巴裡蹦出來了,也真是沒有出息,他毫不吝嗇地表達對我的討厭,可我還是覺得好心動!
看著李明朗在二樓轉角消失的背影,我覺得齒間似乎嘗到一股腥甜,大概這就是絕望的愛的味道吧……
李明朗一定不會知道,我是這樣毫無指望地喜歡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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