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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麗。花火原創小說66折起
非營利部門:組織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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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部門:組織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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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非營利部門:組織與運作》係台灣迄今探討非營利組織中最為全面與深入的參考書籍。本書集結多位長期致力於台灣非營利組織領域的專家學者之研究成果,內容共包含五大部分、十九章,從台灣非營利組織發展過程、治理與管理模式、外部的經濟與政治脈絡、主要類型與具體功能的實踐、以及跨國比較等五個面向一一加以剖析和論述。本書所收錄的文章皆是極具價值的整合性研究論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帶領讀者暸解非營利組織之本質與實際運用,可提供教育界、學術界、實務界與政府決策者做更深入的思考方向。

作者簡介

蕭新煌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Buffalo)社會學博士
現任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台灣大學與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中央研究院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合聘特聘研究員、中央大學客家學院講座教授

官有垣
美國密蘇里大學(UM-St. Louis)政治學博士
現任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陸宛蘋
澳門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博士
現任財團法人海棠文教基金會顧問、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兼任副教授

導論:本書定位與綜述 / 蕭新煌
前言
本書定名為《非營利部門:組織與運作》(第三版),顧名思義,是繼2000年以相同書名出版的2009 年版(第二版)的最新修訂。本版的篇章安排和內容已有部分更動,除更新資料和調整文字外,也為了顧及全書論述的緊湊和集中,刪除兩章,本版本一共有20 章,除本篇導論外,共有19 章本文,全書共28 萬6千多字。作者共22 位,包括了台灣專研非營利部門此一學術領域的21 位教授,另加一位為香港的學者。
本書有意與當今在英文學術界非營利部門研究領域中,具經典著作地位,由Walter W. Powell 與Richard Steinberg 主編的The Nonprofit Sector: A Research Handbook(2006 年新版,Yale University Press)作對照。該書有六篇,27 章,本書則有五篇,19 章。該書的六篇分別是一、非營利部門的歷史與範疇(4章);二、非營利組織與市場(4 章);三、非營利組織與政府(5 章);四、非營利部門的主要活動(7 章);五、非營利部門的參與者(3 章);六、非營利組織的宗旨與治理(3 章)。
本書的篇章安排與該書有同有異,同的是本書也著重一、非營利部門的理論評介和台灣經驗的綜述,共2 章;二、非營利組織的治理與管理,達5 章;三、非營利組織的政治與經濟脈絡,5 章;四、非營利組織的功能與類型,也有5章。Powell 那本以單篇討論非營利部門的民間參與者,本書則以募款和志願服務兩章收入治理與管理篇之下。此外,該書未凸顯跨國非營利組織的比較觀點,本書則以2 章分析和比較了台灣與日本、香港和中國這3 個國家和社會的經驗跨國比較可說是本書的特色之一。當然,本書另一個最大的特色就是各章均大量引述本土台灣經驗的相關現象、資料、文獻,作為論述的經驗依據。

目次

導論:本書定位與綜述 蕭新煌
前言
第一篇 非營利部門的理論與台灣現狀
第二篇 非營利組織的治理與管理
第三篇 非營利組織外部的經濟與政治脈絡
第四篇 非營利組織的功能與類型
第五篇 非營利組織的跨國比較

第一篇 非營利部門的理論與台灣現狀
Chapter 1 非營利組織的相關理論 / 王仕圖、官有垣、李宜興
壹、前言
貳、經濟學觀點
參、政治學觀點
肆、社會學觀點
伍、結論

Chapter 2 第三部門在台灣的歷史與發展特色 / 蕭新煌
壹、從「兩部門對立論」到「三部門分工論」
貳、從倡議型「民間社會」組織對抗威權黨國體制開始
參、1980 年代是民間公民社會和第三部門發展的黃金時代
肆、六個新典範和三個社會新目標:第三部門的貢獻
伍、第三部門小而美、窮卻有志
陸、第三部門的自主性、創導性和影響力
柒、1980 至1990 年代,第三部門與政黨的關係
捌、2000 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第三部門與政府、政黨的關係變化
玖、2008 年第二次政黨輪替後,第三部門最新動向

第二篇 非營利組織的治理與管理
Chapter 3 非營利組織之治理 / 官有垣、杜承嶸、康峰菁
壹、前言
貳、NPO 治理之文獻探討
參、台灣NPO 治理之實證分析
肆、結論

Chapter 4 非營利組織之使命與策略 / 陸宛蘋、何明城
壹、使命的意義及其內涵
貳、如何有效地界定組織的使命
參、策略的起源與意義
肆、策略的層級與內涵
伍、策略管理的架構
陸、結論:以使命與策略管理成就組織

Chapter 5 非營利組織管理 / 陸宛蘋
壹、非營利組織與管理
貳、管理、管理者與管理矩陣
參、非營利組織的事業功能
肆、非營利組織評估
伍、結論

Chapter 6 非營利組織勸募與慈善捐贈 / 涂瑞德
壹、前言
貳、勸募法規與倫理
參、勸募原則、方法與策略
肆、勸募循環、功能與績效評估
伍、慈善捐贈與捐贈者關係
陸、結論

Chapter 7 非營利組織與志願服務 / 呂朝賢、鄭清霞
壹、前言
貳、志願服務定義與參與趨勢
參、參與志願服務的影響因素
肆、結論

第三篇 非營利組織外部的經濟與政治脈絡
Chapter 8 非營利組織與營利部門的互動關係 / 池祥麟
壹、前言
貳、非營利組織與營利部門的跨界合作
參、跨界合作的管理議題
肆、結論與政策建議

Chapter 9 台灣非營利組織的就業 / 官有垣、鄭清霞
壹、前言
貳、非營利組織就業的相關文獻論述
參、台灣非營利組織就業的實證分析
肆、台灣非營利組織執行長薪資的實證分析
伍、意涵與結論
Chapter 10 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互動關係 / 劉淑瓊
壹、前言
貳、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關係:管制面與政策倡議面的分析
參、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關係:公共服務輸送面的分析
肆、新發展:夥伴關係與關係式契約委託
伍、結論

Chapter11 台灣非營利組織的法規環境與責信 / 馮燕
壹、我國民法中非營利組織的分類
貳、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管理機制
參、非營利部門秩序的建立
肆、非營利組織的自律

Chapter 12 非營利組織之租稅 / 許崇源
壹、前言
貳、非營利組織免稅理論的探討
參、我國非營利組織之租稅
肆、結論

第四篇 非營利組織的功能與類型
Chapter 13 非營利組織與健康服務 / 陳正芬
壹、非營利健康服務組織之緣起與發展
貳、台灣公立、營利與非營利健康醫療組織之比較分析
參、 健康醫療基金會的發展:醫療改革基金會與罕見疾病基金會
肆、意涵與結論─現今醫療服務非營利組織的變遷課題

Chapter 14 非營利組織與社會福利服務 / 邱瑜瑾
壹、非營利組織在台灣社會福利服務領域的興起與發展
貳、台灣非營利組織的社會福利服務結構
參、台灣非營利組織在社會福利服務的角色、功能與特色
肆、制度:非營利組織在社會福利領域發展所面對的議題
伍、未來發展與展望

Chapter 15 非營利組織與社區、社會改革 / 顧忠華
壹、前言
貳、台灣非營利組織的社區參與
參、台灣非營利組織與社會改革的關聯性
肆、結論:非營利組織與台灣公民社會的成形

Chapter 16 當代台灣地區非營利組織與宗教的一般性考察 / 王順民
壹、前言:宗教信仰作為一項整體的社會事實
貳、相關概念敘介
參、非營利組織與宗教─規範性層次的思辨
肆、非營利組織與宗教─工具性層次的爬梳
伍、結論:當代宗教類非營利組織的變遷課題
陸、結論之外:宗教之於非營利組織的延伸性思考

Chapter 17 非營利組織的政策倡導—台灣經驗的回顧 / 韓意慈
壹、前言
貳、何謂非營利組織政策倡導
參、非營利組織政策倡導行動的分析架構
肆、結論:政策倡導的進一步思考

第五篇 非營利組織的跨國比較
Chapter 18 台灣與日本非營利組織之比較 / 林淑馨
壹、前言
貳、台灣非營利組織的概念、發展概況與法制
參、日本非營利組織的定義、發展概況與法制
肆、台灣和日本非營利組織的比較分析
伍、結論

Chapter 19 兩岸三地第三部門之比較 / 陳錦棠
壹、前言
貳、三地第三部門之概念及特徵
參、三地第三部門之法規
肆、三地第三部門跟政府的關係
伍、三地第三部門跟市場的關係
陸、三地第三部門之監督察及審計制度
柒、三地第三部門之員工架構及管理
捌、三地第三部門之內部治理及決策機制
玖、結論

書摘/試閱

chapter 2 第三部門在台灣的歷史與發展特色
本章從應然的「三部門分工論」和實然的「兩部門對立論」切入台灣非營利部門組織(第三部門、民間社會、社會運動)自1980 年以來近30 年的歷史發展定位、已存貢獻的評估、所具備的特色、與國民黨、民進黨的愛憎關係、以及對2000 年第一次政黨輪替的角色和2008 年第二次政黨輪替以後的走向。

壹、從「兩部門對立論」到「三部門分工論」
所謂「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是指一個民主社會中,在「第一部門」的政府和「第二部門」的企業之外的所有民間社會組織和結社,所以「第三部門」又可稱為「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或可稱為「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 NPO)。NGO 是針對與政府(第一部門)對比,NPO 則是針對企業(第二部門)對比。不論是NGO 或是NPO 所構成的第三部門或民間組織,很明顯的,既不爭取權力,也不累積利潤,而是以創造價值或改良社會為己志(Steinberg and Powell, 2006: 1-10)。
進一步說,第三部門只有在真正的民主國家社會裡才能存在,也才能獲得真正的發展生機條件,畢竟「非政府組織」是在匡正或補足政府的「不是」或「不足」,「非營利組織」則是在「為」企業之「不為」。不民主的國家,政府主宰一切,當然不允許NGO 生存,在那種國家裡,既沒有真正的民間企業,當然也不可能有NPO,所以「三部門分工關係」的論述能夠有意義,既是民主實現的結果之一,更可以說是以民主為前提(Keane, 1988;Schmitter, 1997;Taylor, 1990; Putnam, 1993;Shigetomi, 2002;Schak and Hudson, 2003;Alagappa, 2004;Hsiao, 2006a)。
在追求民主化的過程中,「第三部門」前身之另一化名,即是「民間社會組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CSOs),它就是指那些所有未受政府控制,而能或明或暗主動集結的人民團體,不但是以表達對公共議題的意志而存在,更有企圖去改變國家或政府的作為和政策。所以,「民間社會組織」的冒起,是直接衝著國家或政府而來,以制衡國家和平衡社會和國家的權力關係作為結社目標的「非官方」、「純民間」組織力量;若要理解民主化的進程,以「民間社會組織」和國家(政府)互動和辯證關係為核心的「兩部門對立關係」之論述,就格外有意義,也才能道出民間社會組織對民主貢獻是否為真為偽與是虛是實。
台灣從1970 年代中期就開啟追求民主化的民間社會力量,歷經四分之一世紀,終於在2000 年完成民主政黨輪替,成就了新民主體制建構,又在2008 年目睹第二次政黨輪替。基於此,「兩部門對立論述」或「三部門分工論述」在台灣過去戰後的變遷發展歷程中都可以找到事實的證據,也足以展現其幾個發展階段的特有經驗。

貳、從倡議型「民間社會」組織對抗威權黨國體制開始
回顧歷史,台灣社會政治經歷了重大變遷三部曲。
第一部曲是1945 到1960 年代的15 年間,完全是KMT「政治力」當權主宰的時代,經濟和社會完全臣服在其之下,毫無自主性,更無發言權。
第二部曲是到了1970 年代這10 年則目睹了「經濟力」興起的時代,部分受黨國培養,部分因外貿出口經濟而產生的民間企業經濟影響力乃開始成形,雖尚未能與「政治力」平起平坐,但已經開始有其能見度。
第三部曲則從1980 年代開始到2000 年,在這20 年才見到「社會力」的崛起,也就是說,種種倡導、抗爭型的民間社會運動組織在1980 年代開始,才儼然成形,並開始發揮制衡政治力和經濟力的作用。甚至到了1990 年代更目睹了「三力」分庭抗禮的狀態,這也就是從民主化的整個過程中,才終於讓人看到從「兩部門對立」提升到「三部門分工」的階段。兩部門對立是透過集體和組織的抗爭,發揮民主化力量,建構民主體制等民主轉型過程走到某一程度之後,另一類的第三部門民間社會組織,如服務型、福利型NPO 乃紛紛展現和充實三部門分工的功能和作用(蕭新煌,2002)

參、1980 年代是民間公民社會和第三部門發展的黃金時代
從種種經驗資料證實,不論是倡導、辯護、抗爭型的社會運動組織,或是社會福利服務民間組織;也不論是「社團法人」的人民會員團體或是「財團法人」的基金會,在現有的41,5141個以上的社會團體和5,000 個以上的基金會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都是在1980 年代後才成立的,也就是說,1980 年代絕對是灣民間社會組織或第三部門發展的黃金年代(蕭新煌,2003, 2006;顧忠華,2005)。
民間社會第三部門在1980 年代,一方面向黨國權威體制(第一部門的政治力)抗爭,要求民主改革,並在在以自由、人權、平等等普世價值向政府爭取結社自由、言論空間和改變政府行事風格與相關政策方向。另一方面也向企業(第二部門的經濟力)制衡其過度追求利潤的組織目標,並要求企業重視消費者權利、勞工福利、環境保護、社區和諧、婦女權益,並展現其對上述新興價值承諾支持的企業責任。這又再次證實,台灣非營利部門或民間公民社會組織,與政府、企業分居三個部門的社會政治空間和領域,與整個國家社會的自由化、民主化息息相關,是有先前兩部門的對立和轉型歷史,才有後來三部門的分工後果。

肆、六個新典範和三個社會新目標:第三部門的貢獻
倡議型民間第三部門從1980 年代以來向第一部門的政府爭取自由、民主價值;也向第二部門的企業訴求福利、平等目標,這從1980 年代以來出現的總計約有20 種民間社會抗爭運動,如消費者、反公害、生態保育、婦女、原住民、學生、宗教自由、反核、勞工、農民、弱勢福利、老兵福利自救、老兵返鄉、政
治受刑人、政治黑名單返鄉、客家母語、都市無住屋抗爭、新聞自由、司法改革
等的運動內容和建言,即可窺出端倪。
另一方面,比較溫和的福利服務型民間第三部門,從1980 年代以來也有長
足進展。在有了較多政治空間之後,部分福利型第三部門組織也開始從直接的服
務工作走向政策的改革訴求,也想到該做一些影響力更深遠的政策興革事宜,而
非只停留在即興的慈善或是即時的急難救濟。
綜合看來,1980 年代以降,兩類型第三部門組織的確在台灣社會陸續倡導了以下六種前所未有的新興價值:自由、民主、平等、福利、人權和永續。自由、民主與永續是倡導型社會運動組織最關切的新價值,福利和人權則是福利型非營利組織最著力的新價值,至於平等則是兩類NPO 都關切的新價值。
此外,第三部門不論是人力的自由結社或是財力的無私匯集,也在台灣社會產生以下幾點前所未有的社會影響。一是對社會改革的可能性有了集體決心;二是對社會服務的可欲性有了集體的用心;三是對社會信任的可塑性有了集體的放
心。
上述六個新典範的倡導和三個社會新目標的建構,就是所有投身於非營利組織的有心人士對台灣的具體貢獻。若要論及背景,都市中產階級,尤其是崇尚自由主義的知識份子和專業人士在過去20 多年的非營利第三部門發展史中,應被視為有其特殊的貢獻和角色(蕭新煌,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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