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魅麗。花火原創小說66折起
同志亦基督徒
滿額折

同志亦基督徒

定  價:NT$ 250 元
優惠價:90225
領券後再享89折
團購優惠券B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25元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可得紅利積點:6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分為上下二輯。上輯聚焦於聖經裡頭對於同性戀經文的解釋、並從立基於聖經真理的解釋上來看同志基督徒運動、同性婚姻,並深刻體悟神對世人的愛。下輯收錄四位同志牧者如何從困惑、掙扎、認同到接納自己的真實生命故事,包括羅培禮牧師(Trop Perry)、柏德班卡爾牧師(Pat Bumgardner)、米爾懷特牧師(Mel White)、和約翰麥勒神父(John McNeill)。

作者簡介

歐陽文風

原名楊文淩,馬來西亞人,旅美學者、牧師、作家、出櫃同志。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他是亞洲第一位、亦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位擁有神學博士學位的出櫃同志牧師。目前在紐約市立大學執教性別研究,並在聖彼得大學執教社會學。常受邀在中國、台灣、香港、新加坡、日本、印度、印尼,以及馬來西亞等國之大專學府與民間團體演講。曾獲美國《哈芬登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推舉為「十五名最激勵人心的LGBT宗教領袖」。
目前已出版著作四十餘種,包括《現在是以後了嗎?》、《神愛同志》、《酷兒千秋,同志萬歲》、《同志教育》、《身體社會學》、《一個愚蠢的馬來西亞》、《愚民最「愛國」》、《思考思考》、《因為佛陀,我是更好的基督徒》,以及《謊言、假話、胡謅學─論美國宗教右派與台灣反同基督徒》等。

〈作者序〉
 
2006年,我以基督徒與評論作家的身分公開出櫃,至今已整整10年。在那之前一年,我與前妻離婚,結束了9年的異性婚姻關係。
離婚那年,覺得自己的一顆心,虛飄飄,無處停靠,甚麼也抓不著,人生走到那個地步,好像被摔向太空,有一種說不明白的惆悵。但,我知道自己沒有選擇,我不忍自己再繼續自欺欺人,我不能為了自己的安全,繼續偽裝,置愛我的人之幸福不顧,我必須坦白。離婚,是她的決定;我知道她也沒有選擇,她不能忍受婚姻裡有一點虛偽。我們到底不是異性戀伴侶。
我生於1970年,在我那個年代,沒有多少人公開談同性戀。我之前,在馬來西亞沒有一個公眾人士曾經公開出櫃,沒有一間教會、一位牧師,甚至一個基督徒告訴我同性戀不是問題。所有我認識的基督徒與牧師都說同性戀是罪,同性戀可以改變,而且必須改變。那時候,很多同性戀者都躲在異性戀婚姻的櫃子裡,結婚生子,自欺欺人。
那時我希望自己可以改變,我以為自己可能改變,至少我以為神可以幫助我改變,只是後來我才逐漸明白,如果同性戀不是問題,那麼為何要改變?我終於了解,神之所以未垂聽我要改變的禱告之因。
公開出櫃以後,萬箭穿心。我聽到了一個人可以對另一個人說最無情、最無理、最難聽的話;我看到猥瑣的人性,因不解而敵視,因偏見而詆毀。有反同基督徒質問我為何不多試5年再離婚,有人罵我既然是同性戀者為何又要與異性結婚,有基督徒責備我改變意志不夠堅強、不順服上帝、不夠虔誠,有人嘲諷我太笨而迷信宗教⋯⋯。
 
我就這樣成了眾矢之的。
我覺得左右為難,彷彿自己裡外不是人。
 
有人問我,這些回應你難道都沒想過嗎?為甚麼要走出來,而且那麼高調?為甚麼自討苦吃?事實上,這些我都想過的。我知道,除非同志走出來,否則這社會的反同恐同文化不會改變,同性戀者會繼續受傷,許多異性戀者不知不覺做了同性戀者的伴侶,在漫長的歲月中,靈魂抑鬱成傷。我覺得我自己是死去又活過來的人,我只想為以後的人做一點事。
我的信仰給了我出櫃的勇氣。想想這也真吊詭;我的宗教曾經令我仇恨自己、否定自己,但如今令我毅然決然奮不顧身出櫃的,也是因為信仰。出櫃後的最初幾年,有時雙腳沉重,有時聽多了反同者的聲音而感到心情懊喪,但基督的愛總會在一陣閒話一陣冷風之後,成為我溫煦的撫慰。我常想起聖經裡這句話:「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哥林多後書1章4節)
出櫃那一年,我在馬來西亞出版了我的出櫃心路歷程《現在是以後了嗎?》講述自己的故事,這本書8年後在台灣出版。當時一位在媒體工作的朋友特別來採訪我,在我們從新書發表會返回飯店的途中,他在車上忽然感嘆地對我說:「想不到在爭平權的路上,你選了這一條路。」
他開著車,他的女友坐在他旁邊,我在後座只是靜靜地聽,心裡有一絲難過,我知道這事有多難,在馬來西亞爭新聞自由不易,爭民主政治困難,公開出櫃談同性戀?馬來西亞至今還保留了承繼自英國殖民政府的舊法,即口交肛交屬非自然性行為,是刑事罪,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入獄高達20年;難怪有人以為我瘋了。我不是不怕,我只是不能再容許自己讓生命的怯弱令許多人的心靈受傷,我只是希望不再有人受煎熬與折磨⋯⋯是的,在崎嶇多歧的人生路上,我選擇了這條路,為這件事而生,也為之而死。
這10年來,我看見世界對同性戀者態度的改變,我走了亞洲許多地方,從馬來西亞開始,到新加坡,到印尼,後來中國、台灣、香港、日本,還有印度,我感恩自己能為這些國家的基督徒同志運動貢獻一點點的力量。
走出來,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拒絕偽裝,拒絕自欺欺人,是我人生做得最正確的一件事!這些年來,我心已逐漸平靜,因為我已經找到自己,我已找到回家的路。我為此感謝創造我的神;我終於明白,人生之所以左右為難,是因為我們左顧右盼,不願誠實面對自己的靈魂。
如果你也是同志,容許我對你說:不要怕,只要我們堅持努力,勇敢去愛,世人必會了解真相,有一天烏雲會消散,相愛的人都能在一起,圓規合攏。

目次

《同志亦基督徒》
 
發行人的話/蘇育代
推薦序——
解鈴猶需繫鈴人/陳克華
最難風雨故人來/艾 蘋
重見信望愛的力量/成令方
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書/李雅娟
新的視野,新的學習/顏正芳
你的人生,你的選擇/黃寶珠
同志也可以是基督徒/黃國堯
每個人都是一本聖經/王增勇
出櫃是一場聖禮典/鄭世璋
作者序
 
上輯 聖經.同性戀.同婚
第 1 章 聖經反同?
第 2 章 只讀聖經,不動腦筋?
第 3 章 同志基督徒運動
第 4 章 我們的愛情有名字―論同性婚姻
第 5 章 神是愛!
 
下輯 同志基督徒的生命故事
第 6 章 杜羅培禮牧師(Rev. Troy Perry)
第 7 章 派翠班卡爾牧師(Rev. Pat Bumgardner)
第 8 章 梅爾懷特牧師(Rev. Mel White)
第 9 章 約翰麥尼爾神父(Father John McNeill)
第10章 「我錯了!」―一名反同基督徒的懺悔

 

書摘/試閱

節錄自〈第1章 聖經反同?〉
 
很多反同基督徒會說,基督教兩千年來的傳統一直都是反對同性戀的,所以基督徒必須反同,必須反對婚姻平權,並堅持同性之間不能結婚。
這短短的一句話,其實有三大謬誤:
第一,「同性戀」這詞 homosexual 原來是德文,由 Karl Maria Kertbeny 所創,在1869年公開面世,但據說他在1868年時已在與朋友的私函中使用這個詞。同性戀做為一種性傾向的概念,可以由那時開始。在那之前只有同性性行為,而沒有同性戀這種性傾向以及同性戀者做為一種人的概念。了解這一點,我們就會發現,既然在十九世紀之前沒有同性戀這個概念,那麼關於教會二千年來都是反對同性戀、反同,這句話就難以成立了。這就如我們說一千年前或甚至一百年前的人鼓勵或反對臉書是一樣地莫名其妙沒有意義。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90 225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
(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