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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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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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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商品簡介

史蒂芬‧金最滿意也最喜愛的作品!
創作風格最重要的轉捩點!

●第一部「城堡岩小鎮」系列作品!金迷高價搶標的夢幻珍品全新譯本!
●首度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恐怖小說之王正式登基!
●改編拍成同名電影,由鬼才大導演大衛‧柯能堡執導!
●二度改編電視影集《神鬼禁區》,三次入圍「土星獎」最佳科幻驚悚影集,創下6,400萬收視人口紀錄!
●Goodreads書評網逾4萬名讀者★★★★★完美評價!
●英美Amazon書店讀者★★★★☆讚嘆不已!

他終於發現,
「沒有選擇」才是他最後的選擇……

準確預測賭場輪盤上的數字,大賺一筆;只要觸碰別人的手或物品,就能得知所有的秘密。
這種「特殊能力」一般人或許夢寐以求,但對強尼來說無疑是個詛咒。二十年前,他意外獲得了這種能力,後來一場嚴重的車禍則讓他的力量完全覺醒。
儘管相隔百里,他卻能知道失散親人的下落;家裡忘了關瓦斯失火,他也能未卜先知叫來消防隊;他甚至知道誰會選上總統、誰可能會毀了這個世界。
但「知道」的代價不斐,因為車禍,強尼足足昏迷了四年半,醒來之後人事全非。女朋友嫁了人,母親悲傷過度變成宗教狂,而劇烈頭痛的後遺症和漫長的復健更讓他痛苦萬分。他得到了異能,卻失去了一切。
強尼無意藉由他的「能力」成名,他只想回歸正常生活,做一個平凡的人。但在此時,一通緬因小鎮警長打來的求助電話改變了他的命運,他決定協助追緝在逃的連續殺人魔,而這也將是他所能感應到最壞的「好事」……

作者簡介

史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五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他的筆法細膩,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暢銷超過三億五千萬本,甚至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史蒂芬‧金的小說」。
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其中《魔女嘉莉》是他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並多次被改編拍成電影;《鬼店》、《牠》與《末日逼近》則被譽為他的三大代表作,也均被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影集,《末日逼近》且已由華納兄弟電影公司買下電影版權。《穹頂之下》則於二○一三年由奧斯卡金獎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擔任監製、《LOST檔案》導演傑克‧班德執導,改編為同名電視影集,刷新美國CBS電視台夏季檔影集自一九九二年以來的最高收視紀錄!
二○○三年,史蒂芬‧金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傑出貢獻獎」;二○○四年,他榮獲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二○○七年他獲頒愛倫坡獎的「大師獎」;二○○八年則以《魔島》和《日落之後》同時囊括「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二○一○年,他又以《暗夜無星》贏得「史鐸克獎」最佳小說選集和「英倫奇幻獎」最佳小說選集;二○一五年,他以《賓士先生》再次榮獲「愛倫坡獎」,並以主角退休警探霍吉斯發展成故事各自獨立的三部曲。這些獎項的肯定,也在在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
目前史蒂芬‧金與同為小說家的妻子定居於緬因州。


譯者介紹︰
吳妍儀
中正哲研所碩士畢業,現為專職譯者,譯有史蒂芬‧金的《魔女嘉莉》、《暗夜無星》、《忘憂地》,以及《太陽召喚:格里莎三部曲》、《一九八四》、《美麗新世界》、《福爾摩斯與開膛手傑克》、《傲慢與偏見》、《第五條款》、《魔女高校》、《蜘蛛男孩》、《夢的科學:解析睡眠中的大腦》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嘆為觀止的最高評價】
讓人心驚膽顫……一種高品味、希臘悲劇式的感性……史蒂芬・金是怪誕、災難與恐怖的大師!——聖地牙哥聯合報

迷人、一流、引人入勝⋯⋯刺激的程度勝過大多數超自然小說……史蒂芬・金或許是愛倫坡以來(?)最精緻的超自然小說巧匠!——達拉斯時代先驅報

強勁的緊張感讓讀者被故事牢牢吸引住,就像針被磁鐵吸引一般!——休士頓郵報

步調完美無瑕……從頭到尾都引人入勝!——洛杉磯時報

史蒂芬・金又做到了!一部迷人的小說,讓人不忍釋卷!——亞特蘭大日報

真正駭人……嚇得你人都傻了! ——柯夢波丹

美妙……讓人印象深刻……史蒂芬・金讓人很容易又很害怕地就這樣相信了強尼・史密斯。——紐約時報

如果你喜歡關於異教以及各種恐怖無解事件的小說,這部小說正是你在尋找的東西。史蒂芬・金正處於這種小說類型的巔峰! ——克里夫蘭勤懇家日報

就連徹底的懷疑論者都會被史蒂芬・金的手法拉著走!——紐約郵報


以妥善安排的虛構,展現令人嘆服的現實
──談《死亡禁地》

【城堡岩小鎮家族創立人】劉韋廷


數年前,在日本與台灣均十分受到歡迎的作家伊坂幸太郎曾來台宣傳新書。當時我有幸與他一同聚餐,並在用餐過程中問他的某本小說是否有受到史蒂芬.金某部知名著作的影響。
那時他回答,日本有評論家曾斷言他的那部小說肯定受到了金的那本作品影響,但他其實沒讀過那部小說,就連小說改編的電影也未曾看過。後來,在伊坂的《PK》一書中,他則安排了一個作家角色,直接重現了相同的狀況,甚至就連在書中提及的史蒂芬.金作品,也與現實中他被問到的是同一本。
伊坂的那一本書叫做《魔王》,至於史蒂芬.金的那本,則是你接下來即將讀到的《死亡禁地》。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死亡禁地》對金來說,均具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意義。從作家生涯切入,發表於一九七九年的《死亡禁地》,是金首度登上精裝本暢銷排行榜冠軍的作品,代表了這名恐怖小說之王正式登基的時刻。但就創作理念及寫作技巧的嘗試而言,《死亡禁地》的重要性,其實更遠遠超過了銷量這回事。
打從處女作《魔女嘉莉》開始,金便在作品中竭力實驗自己「小鎮生活作為社會及人類心理的縮影」這種創作理念,並在《撒冷鎮》中進一步地強化這個觀點。而就金個人表示,這樣的實驗,一直到《死亡禁地》這部小說,才總算有了真正顯著的進展。
金的書迷一定都對他筆下那個位於緬因州,名為「城堡岩」的虛構小鎮相當熟悉。數十年來,他有多部小說的背景均設立於這個小鎮內,包括《四季奇譚》裡的中篇〈總要找到你〉、精采到令人難以釋卷的長篇《必需品專賣店》,以及許許多多的短篇小說等等(附帶一提,金自認其中最佳的兩篇,是收錄於《史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中的〈陶德太太的捷徑〉及〈奧圖伯伯的卡車〉)。而以上這些精采作品的起點,也就是金口中「第一部城堡岩小鎮系列作品」的小說,正是《死亡禁地》一書。
至於在寫作技巧的嘗試方面來說,《死亡禁地》同時也是金最為滿意的作品之一。在《史蒂芬.金談寫作》中,金曾表示自己比較依賴直覺,在實際寫作之前,對於故事頂多僅有大概想法,主要仍是讓角色自由發揮,因此使他筆下的小說發展,往往就連自己也無法通盤掌握。但在這樣的寫作習慣中,他也同樣嘗試過事前設計好所有情節的小說。就他自言,這種實驗的結果往往較為生硬,而《死亡禁地》不僅是其中唯一的例外,同時更是他個人相當喜愛的一部作品。
在《死亡禁地》這本題材與暗殺政客有關的小說中,金所刻意安排的寫作技巧,的確與他在本書之前所展現出的風格有著明確的不同之處。無論是小說的前段或末段,金都刻意迴避以主角的觀點來描繪事件,僅利用主角周遭的配角,讓讀者藉由他人視角來建構對於這名角色的觀感,與故事中段讓人徹底了解主角內心想法的寫作方式有著明確的區隔。
這樣的刻意安排,在本書中確實具有獨特意義。這樣的手法除了讓人聯想到現實中的新聞媒體對於類似事件的相關報導手法以外,同時更對我們是否能透過他人觀點,便真正了解一個人的內在自我這件事投下了巨大問號,使整部小說既具有對於現實的提問特質,同時也在情感層面提供了足夠的基礎,為故事披上了一層令人忍不住加以深思的悲劇色彩。
這部金的經典之作,曾於一九八三年由知名導演大衛.柯能堡改編為大獲好評的同名電影,並由知名影星克里斯多夫.華肯飾演主角。而到了二○○二年時,本書主角所擁有的超能力元素,則被拿來作為主要的賣點,推出了後來共播出六季的同名影集。
而在台灣,這本小說過去曾以《再死一次》的書名一度推出,並於日後成為書迷在網拍上爭相搶購的絕版珍品。如今,這部小說總算以貼近原文書名的《死亡禁地》之名,在眾多書迷的期盼下再度登場,相信對於許多人來說,絕對是一件令人感到興奮不已的事。

翻開下一頁吧。不管你是不是金的書迷,都能在這本小說中得到充分的閱讀樂趣,甚至更進一步地發現,就算這是一本發表於一九七九年的小說,但卻在許多方面都不顯過時,讓你既關心書中的角色,同時也會因為故事發展,聯想到我們所身處的現實光景,因此時而感慨,時而感到一陣惡寒。
就算有著如此明確的虛構元素,卻也令人感覺真實不已。這樣的閱讀感受,除了是史蒂芬.金的招牌風格以外,我想,也正是《死亡禁地》之所以歷經多年,依舊不容讀者錯過的最大原因了吧。


 

序幕

1

等到強尼.史密斯大學畢業的時候,他已經把一九五三年那個一月天,在冰上狠狠摔一跤的事給忘個精光了。事實上,在他小學畢業的時候,這件事就已經很難讓他想起來了,他的父母更是從來就不知道這件事。
他們在德罕迂迴池上清出來的一塊空地上溜冰。年長些的男生用纏上帶子的棍子玩曲棍球,拿兩個馬鈴薯籃當球門。年紀很小的孩子,就像遠古以來所有的小孩子一樣,在一旁瞎鬧──他們的腳踝很滑稽地往裡或往外岔出去,在凍死人的華氏二十度中,他們的氣息像煙一樣噴出。在那片淨空的冰面一角,有兩個橡膠輪胎燃燒著黑煙,還有幾位家長坐在附近盯著他們的孩子。冰上摩托車的時代還遠著,冬天的樂趣仍在於運動身體,而不是發動汽油引擎。
強尼從他在包諾鎮邊緣的家走下來,他的冰刀掛在他肩膀上。六歲時他就是個相當不賴的溜冰好手了。雖然還沒好到可以加入大孩子們的曲棍球比賽,卻能夠一圈圈地繞著大多數其他一年級小朋友溜,其他孩子的手臂總是像紙風車似地揮舞著保持平衡,或者乾脆摔了一屁股。
現在他緩緩地沿著那塊空地邊緣溜,巴不得自己能像提米.班尼迪克斯一樣倒著溜,同時聆聽著遠處有雪覆蓋著的冰層,神秘地發出碰撞跟破裂的聲響,以及曲棍球手們的叫喊、一輛木材卡車越過橋樑,要去里斯本瀑布的美國吉普森公司的聲音,還有大人們聊天的嗡嗡聲。他很高興自己在這個寒冷、晴朗的冬日裡能在戶外活躍。他沒有不舒服,沒有心事,也沒有想要什麼……除了像提米.班尼迪克斯一樣,能夠倒著溜。
他溜著經過火堆,看到兩三個大人正在彼此傳遞一瓶酒。
「給我一點吧!」他對著恰克.史比爾大喊,史比爾裹著一件伐木工式格紋衫,還有一條綠色法蘭絨雪褲。
恰克咧嘴對著他笑:「走開啦,孩子,我聽到你媽在叫你了。」
六歲的強尼.史密斯咧嘴笑著繼續溜著冰。在溜冰區的路邊,他看到提米.班尼迪克斯本人下了山坡,他爸爸就在後面。
「提米!」他喊道:「看這招!」
他轉過身去,開始笨拙地往後溜,他沒發現自己溜進曲棍球比賽區了。
「嘿,小鬼!」有人大喊:「讓路啊!」
強尼沒聽見。他正在做這件事!他正在往後溜!他抓住那種節奏感了──就在一瞬間,那是一種腿的擺動方式……
他低頭俯視,心醉神迷,看著他的腿在動作。
大孩子們陳舊、邊緣滿是刮痕凹洞的曲棍球圓盤,嗡一聲掠過他,他沒看見。其中一個大孩子──不是很厲害的溜冰手,正用一種幾乎盲目的魯莽衝刺在追逐那個圓盤。
恰克.史比爾發現要出事了。他站起身來喊道:「強尼!小心!」
強尼抬起了頭──然後下一刻,那個笨拙的溜冰手,整整一百六十磅的重量,就全速撞上了小小的強尼.史密斯。
強尼雙臂往外攤開,飛了出去。幾乎是在一瞬間之後,他的頭就撞上冰面,然後他眼前一黑,昏了過去。
眼前一黑……黑……冰……眼前一黑……黑冰黑……黑……
他們跟他說,他昏過去了。他真正確定的就只有那個重複的怪念頭,然後突然間抬頭,看到圍成一圈的臉──被嚇壞的曲棍球手,擔憂的大人,好奇的小小孩。提米.班尼迪克斯在竊笑,恰克.史比爾正抱著他。
黑色的冰,黑。
「什麼?」恰克問道:「強尼……你還好吧?你被撞得七葷八素的。」
「黑色,」強尼用喉音說道。「黑色的冰,別再跳動了,恰克。」
恰克環顧四周,有點驚駭,然後又回來看著強尼。他摸著從男孩前額上突出來的那個大腫包。
「我很抱歉,」那笨拙的曲棍球手說:「我甚至沒看見他。小孩子應該要遠離曲棍球場的,這是規矩。」他不太篤定地環顧四周,尋求支持。
「強尼?」恰克說道。他不喜歡強尼的眼神,那雙眼睛陰暗又遠在他方,疏離而冰冷。「你還好嗎?」
「別再跳動了,」強尼說道,對自己在說什麼並無自覺,心裡只想著冰──黑色的冰。「爆炸,酸。」
「你想我們該帶他去看醫生嗎?」恰克問比爾.詹卓恩。「他不知道他在說什麼吧?」
「給他一分鐘。」比爾這麼建議。
他們給他一分鐘時間,強尼的腦袋也確實清醒過來了。「我沒事,」他咕噥道。「讓我起來。」提米.班尼迪克斯還在竊笑,他去死啦,強尼決定了,他會給提米一點顏色瞧瞧。在這週結束以前,他會在提米周圍繞圈圈……倒著溜加上順著溜。
「你過來,在火邊坐一會兒,」恰克說:「你被撞得七葷八素的。」
強尼讓恰克扶他到火堆旁。融化橡膠的味道很強烈刺鼻──讓他覺得胃裡一陣噁心,頭痛。他好奇地摸著他左眼上方的腫塊,摸起來就像是頭上往前突出了一哩高。
「你記得你是誰,還有其他一切嗎?」比爾問道。
「當然。我當然記得,我沒事。」
「你爸跟你媽是誰?」
「赫伯跟維拉,赫伯跟維拉.史密斯。」
比爾跟恰克彼此對看一眼,聳了聳肩。
「我想他沒事,」恰克說,然後說了第三次:「但他真的被撞得七葷八素的,不是嗎?哇噢。」
「孩子們,」比爾開口了,溫柔地遙望著他八歲大的雙胞胎女兒們手拉手溜冰,然後轉回來看著強尼。「這一撞本來可能害死一個大人的。」
「一個波蘭佬就不會。」恰克這麼回答,兩個人都爆出一陣大笑,那瓶布希米爾斯威士忌又開始傳來傳去。
十分鐘後,強尼又回到冰面上,他的頭痛已經消退了,那個浮凸起來的瘀傷在他頭上突出,就像個古怪的印記。等到他回家吃午餐的時候,他沉浸在發現怎麼倒著溜的喜悅之中,已經忘記摔倒跟昏迷的事情了。
「老天慈悲!」維拉.史密斯看到他的時候說道。「你怎麼弄成這樣?」
「摔倒了。」他說道,然後開始嘖嘖有聲地喝著金寶番茄湯。
「你還好嗎,強?」她一邊問,一邊輕輕撫摸著傷處。
「當然啦,媽。」他是很好沒錯,只是接下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裡,偶爾會作惡夢……惡夢,再加上一種在白天偶爾會變得嗜睡的傾向,他以前從來不會這樣愛打瞌睡。而大約就在惡夢停止的時候,這種傾向也跟著停止了。
他沒事。
在二月中的時候,恰克.史比爾有天早上醒來,發現他那輛四八年的迪索托老車電池沒電了。他想要用他的農場卡車設法啟動那台老爺車,正當他把第二個濕電池接到迪索托的電池上時,電池在他臉前面爆炸了,碎片跟腐蝕性的酸液灑了他一頭,他失去一隻眼睛。維拉說是靠著上帝自己的慈悲之心,他才沒有兩隻眼睛都完蛋,強尼認為這是個恐怖的悲劇。意外後一週,他跟父親去路易斯頓總醫院探望恰克,看到大個子恰克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古怪地看起來憔悴又瘦小,強尼大受驚嚇──那天晚上,他夢見他自己也躺在那裡。
在後來那些年裡,強尼偶爾會有些預感──在電台DJ把歌曲放出來以前,他就知道下一張唱片是什麼,像這類的事情──不過他從沒把這些事情跟他在冰面上發生的意外連在一起,他已經忘記這件事了。
而那些預感從來沒那麼讓人震驚,甚至沒有非常頻繁。一直到郡市集與面具的那一晚以前,都沒有任何嚇人的事情發生,在第二次意外以前都沒有。
後來,他常常想到這一點。
跟命運之輪有關的那件事,發生在第二次意外之前。
就像是從童年傳來的一個警告。

2

在一九五五年夏天,一個巡迴推銷員不知疲倦地頂著炙熱的太陽,在內布拉斯加與愛荷華來回穿梭。他坐在里程數早已超過七萬哩的五三年水星房車方向盤後。這輛水星的排氣閥,正慢慢發展出一種明顯的喘息聲。他是個魁梧的男子,身上仍然有吃玉米長大的中西部男孩氣息。一九五五年夏天,距離他在奧馬哈的房屋粉刷生意破產只過了四個月,葛瑞格.史提爾森才二十二歲。
那輛水星後座跟後車廂裡塞滿了紙箱,箱子裡塞滿了書,大多數的書是聖經,各種形狀大小的聖經。所謂的基本款,美國真理之道聖經,有十六頁彩色插圖,用飛機膠裝訂,只賣一塊六九,而且至少能確定十個月不散架。然後是窮酸點的口袋本,美國真理之道新約,賣六十五分錢,沒有彩色插圖,不過吾主耶穌的嘉言會用紅色字體印。針對闊佬,有美國真理之道聖經的豪華版神之道,要價十九塊九五,用白色仿皮裝訂,擁有者的名字會用金箔燙印在封面上,內含二十四頁全彩插圖,中間還有一部分讓人記下出生、結婚跟死亡紀錄。豪華版神之道可保持完整不解體長達兩年。還有一箱平裝書,標題是《美國真理之道:共產主義者—猶太人對抗我們美國的陰謀》。
這種印在廉價紙漿上的平裝書,葛瑞格賣得比較好,銷量勝過所有其他聖經的總和。那本書裡講了羅斯齊爾德家族、羅斯福家族跟葛林布拉特家族怎麼樣接管美國經濟與政府的一切事情。書裡有圖表顯示猶太人是如何直接連結到共產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列寧主義者、托洛斯基主義者的軸線,而從哪裡又連結到反基督本人。
在華盛頓,麥卡錫主義的時代不久就要結束了。在中西部,喬.麥卡錫還是高掛天空的明星,緬因州的瑪格麗特.查斯.史密斯則因為她著名的〈良心宣言〉,成了眾所皆知的「潑婦」。除了有關共產主義的東西以外,葛瑞格.史提爾森的鄉村農場顧客群,似乎對猶太人在背後經營這個世界的想法有種病態的興趣。
現在葛瑞格轉向愛荷華州艾姆斯市以西二十哩左右,一戶農舍前面塵土飛揚的車道。這裡有種被廢棄封閉的樣子──百葉窗拉下來了,穀倉的門也關著──但在你試過以前,你永遠不可能知道。在葛瑞格.史提爾森和他母親從奧克拉荷馬北上搬到奧馬哈之後大概兩年多時間裡,這個座右銘對他一直滿管用。他的房屋粉刷生意經營得不怎麼樣,不過他需要花一點點時間,清掉他嘴裡那股耶穌的味道──你應該原諒這種小小的褻瀆之語。但現在他回到家鄉了──雖然這次不是在講道壇上或信仰復興大會的場合。終於脫離製造奇蹟的生意,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解脫。
他打開車門,而在他下車踏上車道的塵土之中時,一隻又大又兇的農場看門狗從穀倉裡冒出來,牠的耳朵往後貼,連聲狂吠著。「嘿,小狗狗!」葛瑞格用他低沉、討人喜歡又洪亮的聲音說道──在二十二歲的年紀,那已經算是個訓練有素又引人入勝的演說家聲音了。
小狗狗沒有回應他聲音裡的友善。牠繼續前進,又大又兇,把巡迴推銷員當成提前的午餐。葛瑞格坐回車裡,關上車門,按了兩次喇叭。汗水從他臉上流下,他的白色亞麻襯衫在腋下部位起了暗灰色的圓形濕痕,他背上則有個枝枒分岔的樹木形狀。他再次按了喇叭,卻沒人回應。這些鄉巴佬把自己塞進家中的國際牌收割機或史都貝克汽車裡,進城去了。
葛瑞格露出微笑。
他沒有打倒車檔,退出車道,反而伸手到後面,拿出一支手動殺蟲噴霧器──只是這隻噴霧器裡面裝的是阿摩尼亞,不是殺蟲劑。
葛瑞格把活塞往後拉,再度下車,露出輕鬆的微笑。那條狗本來已經一屁股坐下來了,立刻又爬起身,開始低吼著朝他逼近。
葛瑞格繼續微笑。「很好,小狗狗,」他用那種令人愉快的洪亮聲音說道。「儘管過來呀,過來拿這個。」他痛恨那些醜兮兮的農場狗兒,像是傲慢的小凱薩在照管著牠們那半英畝大的門前庭院,牠們的樣子,也讓你對牠們的主人是什麼樣有幾分了解。
「那批他媽的鄉巴佬,」他低聲說道。他仍然一臉微笑。「過來呀,狗狗。」
那條狗過來了。牠繃緊下半身往下蹲,像是要跳起來撲向他。在穀倉裡,有頭母牛哞哞地叫著,風輕柔地吹過玉米田,窸窣作響。在牠一躍而起的時候,葛瑞格的微笑變成一種冷酷又充滿恨意的獰笑。他壓下噴霧器的活塞,噴出一陣阿摩尼亞液體構成的刺激性水霧,直接噴進狗兒的眼睛鼻子裡。
牠憤怒的吠叫立刻變成短促、痛苦的哀鳴,然後,在阿摩尼亞的灼痛真正滲入以後,變成了痛苦的嚎叫。牠立刻垂下尾巴,不再是一條看門狗了,只是一隻被打敗的野狗。
葛瑞格.史提爾森的臉沉了下來。他的眼睛往下拉,變成醜陋的狹縫。他迅速走上前去,用他的其中一隻「邁步王」尖頭鞋,咻地一聲踹向那條狗的下半身。狗兒發出高亢的哀鳴聲,然後在痛苦與恐懼的驅使之下,牠沒有奔向穀倉,反而轉過身去,對著造成牠這般慘況的人背水一戰,這就決定了牠的命運。
牠發出一聲長嚎,盲目地衝出去,扯住葛瑞格白色亞麻褲子的右褲管摺口,撕扯著它。
「你這狗雜種!」他又驚又怒地喊道,再踢了這條狗一下,這次力道重得可以讓牠摔出去,在塵土裡翻滾。他再度逼近那條狗,又踹了牠一下,同時還在嚷嚷。現在那條狗淚眼汪汪,鼻子痛到像火燒,一根肋骨斷了,另外一根裂得嚴重,牠領悟到這個瘋子對牠而言有多危險,但為時已晚。
葛瑞格.史提爾森追著這條狗越過塵土飛揚的農場,喘著氣大吼大叫,汗水從他臉頰上滾滾而下,然後他繼續踢那條狗,踢到牠尖聲嚎叫、幾乎沒辦法拖著自己的身體穿過塵土。牠身上有五、六個地方在滴血,已經快死了。
「你不該咬我的,」葛瑞格悄聲說道。「你聽到沒?你聽到我說的話?你不該咬我的,你這條蠢狗,沒有人能擋我的路。你聽見沒?沒有人可以。」他用濺上血滴的尖頭鞋又踹了一下,但那條狗除了發出一種哽住的低沉聲音以外,什麼也做不了了。這樣沒給他帶來多少滿足。葛瑞格覺得頭痛,因為太陽。在熱辣辣的太陽下追著那條狗到處跑,沒昏過去算是走運了。
他將眼睛閉上一會兒,呼吸急促,汗水從他臉上像眼淚般地落下,貼在他的平頭上有如珠寶般閃耀,那條傷痕累累的狗在他腳邊苟延殘喘。彩色的光斑,跟著他的心跳一起有節奏地搏動,在他眼皮底下的黑暗中飄浮著。
他頭痛。
有時候他很納悶自己是不是要發瘋了,就像現在。他本來打算用裝了阿摩尼亞的噴霧器嚇嚇那條狗,把牠逼回穀倉裡,這樣他就可以在紗門門縫裡留下他的名片。改天再回來,做一筆生意。看看現在,看看這一團亂,他不可能留下他的名片了,他怎麼能?
他睜開眼睛。那條狗躺在他腳邊,急促地喘氣,口鼻部有血細細地流出。在葛瑞格.史提爾森低頭俯視的時候,牠卑微地舔著他的鞋,就好像承認了牠被打敗了,接著牠又回去等死。
「你不該扯我的褲子,」他對牠說道。「這條褲子花了我五塊錢,你這條混帳小狗。」
他必須離開這裡。如果蠢蛋鄉巴佬、他老婆跟他們的六個小孩,現在開著他們的史都貝克從城裡回來,看到來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有個壞蛋推銷員站著俯視牠,這對葛瑞格可沒什麼好處,他會失去他的工作,他殺死屬於基督徒的狗,美國真理之道公司可不會雇用這種推銷員。
葛瑞格神經兮兮地咯咯笑著,回到水星車上坐定,然後迅速地倒車下了車道。他轉向筆直如繩子般穿過玉米田的泥巴路東邊,很快就以六十五哩時速開去,一路上在後方拖了兩哩長的飛揚塵土雲。
他非常確定自己不想失去工作,還不想。他賺的錢不少──除了美國真理之道公司知道的那些小技巧以外,葛瑞格還加上一些他們不知道、屬於他自己的巧思,他做得正順手。除此之外,由於到處巡迴,他可以遇到很多人……很多女孩子,這是很好的生活,除了──
除了他並不滿足以外。
他繼續開車,他的頭一陣陣抽痛著。不,他並不滿足。他知道自己是要來做更大的事,而不是開車在中西部轉悠,賣聖經跟銷售佣金表格,好讓自己一天多賺兩塊錢,他應該是要來做……要來做……
做偉大人物。
對,就是這個,肯定是。幾星期以前他帶著某個女孩爬到穀倉上面的乾草儲藏室,她父母去了達文波特賣一卡車的雞隻。她一開始問他是不是想喝杯檸檬水,接下來就順勢發展,而在他睡過她之後,她說這幾乎就像是被傳教士哄騙了,然後他甩了她一巴掌,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打了她一巴掌,然後就走了。
呃,其實不是。
實際上,他搧了她三、四巴掌。直到她哭出來,尖叫著要人來救她以後他才停手,而不知怎麼的──他用上神賜予他的每一分魅力──他跟她和解了。那時他的頭也在痛,搏動的亮點在他的視野裡彈射互撞,他設法告訴自己,這是因為熱氣,乾草儲藏室裡爆炸的高熱,不過讓他頭痛的不只是熱氣而已。狗在撕扯他褲子時,他在前院裡感受過同一種東西,某種黑暗瘋狂的東西。
「我沒瘋!」他在車裡大聲說道。他迅速地把窗戶搖下來,讓夏季的熱氣跟塵土、玉米與糞肥的氣味湧進來。他打開廣播電台,放大聲量,正好傳出一首派蒂.佩吉的歌,他的頭痛消退了一點。
全部的重點就只是控制好自己,而且──而且讓你的紀錄保持乾淨。如果你做到這些,他們就不可能動你。這兩方面的事情他都做得越來越順手。他不再這麼頻繁地夢到父親──夢裡,父親俯視著他,他的硬帽子往後腦勺壓低,低聲吼道:「你沒半點長處,矮子!你他媽的沒半點長處!」
他沒這麼常作這些夢了,因為這些話就不是真的,他再也不是個矮子了。好,他還是個小孩的時候常常生病,個子不高,不過也長了該長的份,在父親死後,他照顧了母親。父親不可能看到這些,他不能讓父親把他的話吞回去,因為他已經死在一次油井起重機的爆炸裡,他死了,而要是能有一次,就這麼一次,葛瑞格會想要把他挖出來,對著他腐爛的臉尖叫:你錯了,爸,你看錯我了!然後給他一頓好踢,就像是──
就像是他踹那隻狗那樣。
頭痛回來了,陰沉沉的。
「我沒瘋。」在樂聲底下,他再度說道。他母親常常告訴他,他生來是要做大事的,會有偉大成就,葛瑞格也相信這點。重點就只在於讓事情──像是搧女孩巴掌或者踹狗一樣──處於控制之下,還有保持紀錄乾淨。
不管他的偉大成就是什麼,在它降臨身上的時候,他會知道,他對此相當篤定。
他又想起那條狗,這回這個念頭只帶來一絲如新月般的勉強微笑,沒有幽默也沒有同情。
他的偉大成就就在路上了。眼前可能還有好幾年──當然,他很年輕,身為年輕人沒什麼不對,只要你了解你不可能一下子擁有一切就行,只要你相信一切終究會來,他確實相信。
至於神跟他的兒子耶穌,讓祂們救救任何擋住他去路的人吧。
葛瑞格.史提爾森把一邊被太陽曬黑的手肘靠到窗外,開始跟著收音機吹口哨。他踩著油門,將那台老水星加速到七十,然後沿著筆直的愛荷華農場道路往下開,開向可能會有的任何一種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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