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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公疼戇人:七十三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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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公疼戇人:七十三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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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政治界與教育界的拼命仙,社運圈與法學界的老前輩
憨人有憨福,天公真正會疼憨人

黃宗樂是領頭改革的台教會會長;也是日理萬機的公平會主委;也能是堅守崗位的凱達格蘭學校校長,更可以是慈祥和藹的街坊阿公。
從他的生命歷程中了解戰後知識份子的養成,與庄腳囝仔打拼奮鬥的心路歷程,以及身為台灣人疼痛台灣的心情。
作為法律學者,拳拳服膺學術,在學界相當活躍,曾任台灣法學會及其前身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作為知識份子,本於知識人的良知與使命感,自1990年起積極投入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曾任建國會執行長、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執行長。
2000年首度政黨輪替,獲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2001年1月借調入閣擔任為獨立機關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與政事。
2007年1月主委卸任後,獲聘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並出任凱達格蘭學校校長,嗣又被推選為臺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曾長期以社會賢達身分,參與民主進步黨黨務,更曾任該黨仲裁委員會委員、廉政委員會主任委員。
自留學以來一步一腳印,努力受到肯定,被母校大阪大學列入著名校友:國際名人錄,與手塚治蟲、司馬遼太郎等九位名賢同榮。
近年來與牽手蟄居陽明山蘭園農莊,回歸田園含飴弄孫,但仍十分關心台灣前途。

作者簡介

黃宗樂,自由法學者
1942年出生,彰化縣溪州人
1967年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
1970年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畢業
1975年榮獲日本大阪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76年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1989年任教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1999年膺任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2001年膺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7年膺任凱達格蘭學校第三任校長
2014年被列入日本大阪大學國際名人

我從來不曾想也不敢想出傳記或回憶錄之類的書,直到離開公職後,有幾位同道對我說:「新政府被指責八年空轉,沒有政績,其實有很多政績,但有的是對方故意視而不見,有的是沒好好宣傳。像你在公平會六年可說是政績斐然,你應該抽出時間,好好的寫成書,作歷史見證。」使我有點心癢。又有幾位好友對我說:「你來自貧困的農村,拼到今天,不論在學界、社運界或政界,都有一定的成就,閱歷之豐富,實非一般學者所能及,你如果能把你的奮鬥歷程、經驗、心得,寫成傳記或回憶錄,應該是蠻有意義的。」讓我更加心動。
不過,我並沒忘掉我是誰,「四兩鈗仔無除」(沒認清本分、自不量力)是會貽笑大方的。的確,我出身勤樸農家,自幼養成勤勉、儉樸、刻苦的習慣,一向腳踏實地,實幹苦幹,力爭上游,努力不懈。但是,像我這樣既沒有顯赫身世又沒有特殊背景的人,在生命中的每個階段,如果沒有「貴人」教導、提掖、扶助,我想,是很難在芸芸衆生、人才濟濟中出人頭地的。
抑且,果真有政績或成就,亦多為所屬團隊或團體共同努力的成果,既不可獨吞,亦不能往自己臉上貼金。而所謂政績,有些是處分案件,雖然是依法行政,懲處不法,但總是會令人難過,雅不欲說是政績。
更何況,寫自傳或回憶錄,一則不免會藏拙,並美化甚至膨脹自己;二則有些時候據實直言,又恐得罪人;三則有些事情年代久遠,記憶模糊,難保不致錯誤,因此要拿揑得宜,恰到好處,殊非易事。
撰寫與否正在猶豫之際,一股驅動力已然形成。我身體一向健康、硬朗,詎知2009年3月竟罹患淋巴瘤,在臺大醫院接受標靶化學治療,驚愕之餘,切身體會到人生無常,何時離開世間,殊難逆料,如欲留下生涯一些紀錄,必須及時為之,以免抱憾以終;而在療養期間,雖然身體虛弱,化療副作用令人不舒服,但心靈平靜,思緒雲騫,往事一幕一幕在腦海中浮現,歷歷清晰,終於促使我決定不揣固陋,撰寫這本自傳。為避免寫自傳或回憶錄一般容易犯的毛病,我謹以謙卑、感恩的心,如實地、素樸地敍述。若遇到記憶模糊時,只好承擔錯誤之危險。尤其像我不是每件資料都妥為保存而又沒寫日記習慣的人,大半祇能依憑記憶,有時確實很難下筆。因此緣故,不少人、事、時、地、物必須仔細回想,思索再三,才能定稿,真的很費時間。行文時依照需要,或純用「臺文」或混用「臺文」,讀起來,也許不大順暢,甚至不大容易了解,但既以臺灣為本土,為了反應斯土斯民的語言文化,某些部分用臺文寫成,才足以存真傳神。
本書由八章所構成:
第一章「成長時期」敍述身家背景、國校、初中、高中求學過程、當時農村生活及個人經歷的點點滴滴。本章依傳統習慣述及年齡均指虛歲數。
第二章「昇華時期」敍述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本科、研究所求學過程、暑期集訓及軍中生活體驗、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赴大阪大學留學始末、獲得博士學位經過及留學生活之點點滴滴。
第三章「學術生涯」敍述學成歸國及謀職經過、進輔仁大學服務及轉任臺灣大學教職經緯、教學及與學生互動、行政參與、學術研究、學術活動及指導研究生、擔任中國比較法學會、臺灣法學會、臺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努力之成果。
第四章「投入社運」敍述以追隨彭明敏教授、擔任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教授協會會長為契機, 積極投入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之心路歷程及躬親參與、推動之重要運動、訴求與主張。
第五章「參與政事」敍述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所扮演之角色、出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心路歷程、自我期許、重要施政及其成果。
第六章「老而彌堅」敍述離開公職後歷任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臺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民主進步黨廉政委員會主任委員、凱達格蘭學校校長等職及其建樹、淋巴瘤治療過程及痊癒後之調適奮進。
第七章「家庭生活」敍述與牽手的羅曼史、勤儉立家、置產安居、養育子女及夫妻互動與夫崇拜祖先、慎終追遠等。
第八章「人生偶得」敍述人生旅程中不期然而然的特殊經驗或心得,以「一枝草,一點露」為始,而以「死生有命,生死如一」為終。
書末選載數篇曾經公開之短論及演講詞,俾使本書內容更臻充實。
我讀國校時就嚮往擔任教師,上大學後更憧憬將來能當大學教授,幸美夢成真,我遂以從事法學教育與法學研究為終身職志,孜孜不倦,樂在其中。其間,在臺灣特殊的時空背景下,毅然站出來,投入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關心國事,關懷社會,尤其是關心臺灣前途,希望臺灣成為獨立自主的現代民主國家,但我對「政治」並不熱中,亦無意仕途,家父更再三告誡我不可碰「政治」。因此,我從未加入任何政黨。曾經有人開玩笑說我是中國國民黨祕密黨員;民主進步黨成立後,許多人以為我是該黨黨員,其實都不是。從讀高中以來,遇到中國國民黨吸收黨員,我都加以婉拒,成功嶺受訓時,連輔導長開明,並未强迫我入黨;擔任教職後,我始終認為,忝為一介學者、知識人,必須保持客觀、超然的立場,來看待每件事物,實事求是,服膺真理,維護正義。
近世西風東漸,東方國家在西方強勢文化的衝擊之下,為變法圖強,莫不遵行泰西主義,移植西方近代法律與法律學,就中,日本移植最早也最成功,甚至有超越之勢,值得東方諸國借鏡。例如,1898年施行的日本明治民法(前三編財產法)即係融合法國民法與德國民法而成的東方第一部民法典。清末及民國,不論立法事業、法律學或司法實務,均深受日本影響。而臺灣被日本統治五十年,日本將明治維新西化成功的經驗引進臺灣,臺灣法制之近代化因而超前中國數十年。吾人不得不承認日本近代法律與法律學遠比民國進步發達。我醉心日本法學與法律文化,有幸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留學日本,並榮獲法學博士學位,回國後能依個人志趣,獻身學界,終生研究法學,安貧樂道,精進不已,感到很充實、很幸福,切望臺灣早日迎頭趕上,成為法學發達、法治昌明的先進國家。教育乃百年大計,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奉行明治天皇之「教育敕語」為教育指針,戰後,則基於民主主義,於1947年制定「教育基本法」,施行五十八年後於2006年全面修正。教育基本法規定教育之目的、理念及其基本方針等,亦稱為教育憲法。日本教育基本法體現現代民主國家教育之崇高目的與根本原理,具有普遍性與理想性。我從事教育工作,一向服膺日本的教育理念,始終以日本教育基本法為圭臬,身體力行。民國遲至1999年才仿傚日本,制定「教育基本法」,整整落後日本五十二年。而兩相比較,民國教育基本法,不論立法技術或實質內容均不如日本教育基本法之周密、完善,格局、境界更差一大截,根本沒學到真髓,實有必要以2006年日本教育基本法為藍本,徹底的予以修正,付諸施行,以培育優良資質的現代國民。
我生於太平洋戰爭爆發不久的1942年5月,歷經日本與民國的統治。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國際間盛行國家主義、帝國主義,國權高漲,列強爭相擁有殖民地;戰後民主主義、人民自決原則抬頭,各國殖民地紛紛陸續獨立,保障人權蔚為至上命題。綜觀日本與民國在臺的治績,吾人不得不對戰前帝國主義時代,日本以先進國的架勢,將臺灣當作永久的領土,努力經營,把臺灣帶向近代化,奠定了臺灣進步發展的基礎,予以相當的評價;而對於戰後民主主義時代,民國一黨專政,陳儀「劫收」臺灣,馴致爆發二二八大屠殺事件,以及長期實施戒嚴軍事統治,予以應有的批判。此乃根據史實就事論事之當然歸結。展望未來,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建立臺灣體制、締造現代國家、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乃臺灣應走也是必走之路。同時,有必要如歐洲文藝復興或日本明治維新,徹底進行心靈改革,使臺灣人脫胎換骨,廣植優質的文化,打造一流的國家。我深信,國家之尊榮,未必在領土廣大、人口衆多,而在文明進步、快樂幸福。
「家庭生活」涉及個人私事甚至隱私,是否適宜列入,躊躇者再。不過,家庭生活既為人生旅程之重大部分,而現代家庭生活又離不開現代家庭倫理,將之公開,應無傷大雅。
我生於濁水溪北岸俗稱「下水埔溪底」的窮鄉僻壤,父母親當時住的是孤塊厝的簡陋草厝仔,周圍荒涼,出生時,家父在外工作,家母勇敢家己剸臍(tng cai,斷臍),佳哉順序平安。家母嘗說:「人生(sinn)天成(siann)的,宗樂仔是天公仔囝。」我國校晚一、二年才入學,父母親讓我就學,目的是家裡需要有人識字,看得懂「租仔單」,沒想到無心插柳柳成蔭,居然一直讀到博士,從此走出世世代代終生務農的窠臼,而迎向為法學教授、為社團負責人、意外地為國策顧問、為內閣閣員、為凱校校長,拳拳奉獻於學界、社運界與政界之豐富多彩的人生,並被列入大阪大學著名校友:國際名人錄,而與手塚治蟲、司馬遼太郎等九位名賢同榮。每當想起父母親在惡劣、困苦的環境中,贌耕他人土地,邊開墾邊耕種,胼手胝足,勞心苦戰;家境清寒,猶縮衣節食,儉腸勒肚,養育我、栽培我,恩德昊天罔極,卻未能好好的服侍奉養,而今風樹興悲,「嚨喉管着淀(tinn)起來」。堪可安慰的是,父母親生前曾說:「囡仔會曉想,知上進,行正道,有出擢,爸母無比這(che)佫較歡喜的。」尤其是,祖德福蔭,貴人牽成,三個子女皆獲有法學博士學位,並在大學法律學系任教,克紹箕裘,抑且均頗知孝悌,三代同堂,其樂融融。而老來與牽手蟄居陽明山,回歸田園,擁抱大自然,霑體塗足,親近泥土的芬芳,彷彿回到少年時跟著父母親到田裡工作的情境,令人懷念不已。
我六十五歲時曾經作了一首打油詩自況,詩云:「寒微激發向上心,堅苦奮鬥勤打拼。回首崎嶇來時路,幸蒙天公疼戇人。」戇人,戇直,老實,善良,昧敧蹺(bue khi khiau),昧計較,恬恬仔做,戇戇仔拼,毋驚艱難,毋驚辛苦,昧白賊虛偽,昧投機取巧,天公上疼惜,本書遂以《天公疼戇人 七十三自述》為書名。孔子在世七十三年(虛歲七十四歲),我適於滿七十三歲中完成此自述,倍加感恩與惜福。此後天假之年,自當順應自然造化,清淨無為矣!
除渥蒙天公疼惜呵護、父母親鞠養栽培外,我一生受過很多人的教誨、愛護、關懷、照顧、支持、鼓勵、幫助和提攜,我時時感念在心,不敢或忘。如今,我生命中的恩人大半已不在世間,令人不勝欷吁!
本書初稿完成部分時,我擬請人打字,內子卻再怎麼繁忙也要幫我打字,並幫我校訂,不畏勞苦,真是好箇賢內助;初稿排版後,為慎重起見,我寄給幾位摯友及舍弟景春、舍侄士剛,請其斧正,他們很仔細幫我修改、訂正,使得本書更臻完善,並對本書予以高度評價,增益我的信心和勇氣(謹揭載呂圭詮、吳鴻徹、陳文雄、莊福松等四位斧正者的回響於次);臺灣良知、學界耆宿、高潔的人格者、臺灣大學名譽教授、前臺灣大學數學系教授 楊維哲先生,我留學時的大恩人、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法學部教授兼大學院法與經營學研究科委員長、名古屋大學名譽教授、元大阪大學、名古屋大學法學部教授 加賀山茂先生賜推薦序;我大學同班同學、長年學術伙伴、法界典型人物、中原大學名譽教授、客座教授、前中原大學法學院院長 郭振恭先生寫讀後感,金言、美言皆鼓勵有加;本書之刊行,承蒙前衛出版社社長、出版總監 林文欽先生特別關照,謹此一併申致謝忱。
提及林文欽先生,不禁使我想起:林文欽先生為凱達格蘭學校「第八期國家領導與發展策略班」學員時,我正好擔任校長,有幸參加該班「登山、愛山、淨山」玉山戶外教學活動,與諸學員一起登上玉山主峰頂,完成畢生引以為傲的壯舉,留下美好的回憶。巍巍玉山,永聖永王,將永遠受臺灣子民的景仰和禮讚。
黃宗樂,2016年3月15日,序於陽明山蘭園九德居

目次

推薦序一
推薦序二
自序
斧正者回響一
斧正者回響二
斧正者回響三
斧正者回響四
讀後感

第一章 成長時期
一、祖先
二、祖父、祖母
三、父親、母親
四、我的出生
五、入學田中第一國校
六、轉學下壩(成功)國校
七、考上北斗中學初中部
八、行著空亡運
九、插班精誠中學高二
十、成長時期生活回憶

第二章 昇華時期
一、考進臺大法律系
二、暑期受訓
三、服預備軍官役
四、進臺大法律研究所
五、赴日本留學

第三章 學術生涯
一、學成歸國
二、找教職
三、進輔仁大學服務
四、轉任臺灣大學教授
五、學術研究
六、學術活動
七、指導研究生
八、審查論文、著作
九、六十歲生日接受祝賀
十、師法日本法律與法律學
十一、服膺日本之教育理念
十二、作為大學教授的幸福

第四章 投入社運
一、一團疑惑和憂心
二、瞥見改革曙光
三、走上社運不歸路
四、重要參與舉隅
五、改革之路,路迢迢
六、其他社會參與舉隅

第五章 參與政事
一、膺任總統府國策顧問
二、出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被關注的若干議題

第六章 老而彌堅
一、回歸學界,再拼十年
二、出任民主進步黨要職
三、出任凱達格蘭學校校長
四、罹患淋巴瘤
五、痊癒後一切回復正常
六、依舊活躍於學界與社運界
七、榮登日本大阪大學著名校友:國際名人錄
八、獲贈巨幅「黃宗樂畫像」

第七章 家庭生活
一、情定終身
二、長相厮守
三、養兒育女
四、兒子結婚
五、夫妻互動
六、慎終追遠
七、家有寵物

第八章 人生偶得
一、一枝草,一點露
二、一人一途,一家一業
三、交友必慎,歹人莫交
四、認真綿爛,一點一拄
五、勤儉、認分、知足
六、和氣、好做伙,誠重要
七、誤會、誣賴,要不得
八、守法精神、公德心,不可缺
九、守時、守秩序,自我要求
十、關心兒童、感覺真好
十一、求教、請託,適當處理
十二、不怕挫折,只怕氣餒
十三、座右銘,功用大
十四、讀傳寫傳,見賢思齊
十五、酒色財氣,適中適可
十六、因果報應,有待省思
十七、死生有命,生死如一
 
附錄一 舊文重溫
一、加入聯合國 開創新紀元
二、本籍制度的廢除與省籍情結的揚棄
三、台灣主體性理念與法學
四、九二一台灣大地震
五、選舉語言與台灣俗諺
六、對等談判 和平發展
七、台灣站起來,走出去!
八、為人權而奮鬥――紀念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
九、巍巍玉山 永聖永王
十、田園記趣並憶親

附錄二 黃教授宗樂博士履歷

 

書摘/試閱

我上國校後,老師教唱:「打倒俄寇反共產,消滅朱毛殺漢奸……」、「反攻、反攻、反攻大陸去……大陸是我們的國土……」,我一頭霧水,我好好的生於台灣、長於台灣,為什麼要反共抗俄?為什麼要反攻大陸?原來是中國國民黨認為中國共產黨於對日抗戰期間乘機坐大,並在蘇聯共產黨扶植之下竊據大陸,以致失去大好江山,所以要反攻大陸,消滅萬惡共匪,收復錦繡河山,解救大陸同胞。
我讀國校高年級時,學校規定我們在學校必須講國語,如果說本地語言,不論是福佬話(一般稱台灣話、台語)、客家話,都會被罰。例如被打嘴巴,被罰跪或被罰錢等,備受屈辱。我感到很疑惑,為什麼父母親教我的話不能說,一定要講「國語」?原來是國民黨政府認為台灣人中了日本奴化教育的毒,為使台灣人心向祖國,回歸中國文化,乃極力推行「國語」運動,壓制台灣語言文化。而本地學生在被強制「改造」下,也逐漸鄙視自己的母語,放棄自己的母語,正如同滿清政府勒令漢人都留辮髮,起初漢人抵死不從,但經過數十年之後,反而以留辮子為榮,實在可悲!
考上大學後,父親一再告誡我說:「好好仔讀冊,毋當插政治,昧使批評政府。」父親表情是那麼嚴肅!那麼認真!可是孫中山先生不是說:「政就是衆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衆人之事,便是政治……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權嗎?」原來父親雖非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但他目睹耳聞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的慘狀及其後的白色恐怖,殷望我能明哲保身,不要冒犯禁忌,招來災厄。
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出國留學前必須參加教育部舉辦的留學生講習會,在講習會上政府官員頻頻告誡即將出國留學的學生,出國後不可說來自台灣,要說來自自由中國;教唱民謠,盡是中國民謠,沒有一條台灣民謠,讓我覺得很納悶,國民黨政府怎麼這麼不認同台灣、排斥台灣?而所謂「自由中國」,既不自由又非中國,更是虛妄。
1964年我升大二時,彭明敏教授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草擬〈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1964年9月20日),印好準備散發時,遭線民密告而被逮捕,嗣被警備總部軍事法庭以觸犯叛亂罪(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判刑八年(謝十年、魏八年)。我出國留學後,有機會拜讀該宣言全文,受到極大的震憾和啟示。我想任何人,祇要讀到;「我們的目標(一)確認『反攻大陸』為絕不可能,推翻蔣政權,團結一千二百萬人的力量,不分省籍,竭誠合作,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二)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成立向國會負責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三)以自由世界的一份子,重新加入聯合國與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建立邦交,共同為世界和平而努力。」不論政治立場如何,都會受到莫大的衝擊!
1971年10月25日,「蔣介石的代表」被逐出聯合國,「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失去其存在,其反射結果,台灣成為國際孤兒。「中華民國」名稱在國際間已無法使用,國民黨政府寧可用Chinese Taipei之類的名稱,硬是不用Taiwan名稱。我看日本政府都稱呼「台灣」、「台灣政府」,國民黨政府依存於台灣,卻始終忌用「台灣」名稱,實在不可思議。
留學期間,我發現包括留學生在內的旅居日本台灣人中有不少因不滿或反對國民黨政府而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回台灣。難怪有人批評:「乞食趕廟公」。我初次回台省親時,有位剛去日本不久的留學生託我帶禮物給他母親,我問他母親有沒有話要我轉達?有位長輩很鄭重地要我轉告:「絕對に政治に触れないように。」在國民黨政府高壓統治下,台灣人不罹患「政治恐懼症」、「政治冷感症」也難。
國民黨政府遷佔台灣,長期實施動員戡亂體制,維護蔣氏父子終身獨裁威權統治,又長期實施戒嚴,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壓制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迫害政治異己。我看許許多多有骨氣、有理想的台灣人,為爭自由、爭民主、爭人權、爭獨立,不怕死,不怕關,不怕被刑求凌虐,前仆後繼,犧牲奮鬥;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台灣人,祇得「識時務」,認了「伊的天年」,在外來獨裁專制政權下,求生存發展,有的甚至搖尾乞憐,趨炎附勢,享盡榮華富貴。其實依附外來政權以求飛黃騰達乃是古往今來普遍的現象,例如,滿人入主中國後,為清朝賣命的還不是都是漢人!想來,在外來政權統治底下作個順民,及時把握現實有限的人生,發揮個人才能,求得功名富貴,不為虛無飄渺的氣節自我犧牲,也是人之常情。
國民黨政府遷台後,為維護法統,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監察院監察委員,僅就台灣地區進行局部改選,大陸地區選出來之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等死亡時,悉以遞補方式由各該選區得票數依序遞補之,乃形成所謂的萬年國會;又,中華民國憲法第85條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國民黨政府遷台後,仍長期依此規定選拔公務人員,以鞏固少數「外省人」統治多數「本省人」的基礎,均大刺刺地顯現其為外來政權的性格。說穿了,考試院各種國家考試,莫不在黨國體制下運作,此從考試科目表、命題委員名單,即可窺其一斑。
1975年10月學成歸國後,台灣依舊籠罩在戒嚴、威權統治之下,1979年12月10日高雄美麗島事件發生,黨外精英被逮捕殆盡。我懷疑我認識的呂秀蓮、姚嘉文可能是暴力份子、叛亂犯嗎?會不會國民黨政府要藉機一網打盡黨外精英、一舉熄滅民主火苗?在一片肅殺之氣下,學術界也大張旗鼓,發起連署,呼籲當局嚴懲暴力份子、叛亂份子,我當然不隨聲附和,始終拒絕連署。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殖民地紛紛陸續脫離母國而獨立,就亞洲地區而言,例如,朝鮮於1910年被日本合併,受日本統治35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美國與蘇聯分別派遣軍隊進駐南北韓,南韓於1948年8月15日成立大韓民國,北韓於1948年9月9日成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菲律賓自1565年起進入西班牙殖民時代長達330年,迨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西班牙戰敗,菲律賓改由美國統治近50年,1946年7月9日脫離美國而獨立;印尼自1605年起受荷蘭殖民統治長達340年,1945年8月17日宣布獨立,荷蘭於1949年12月27日承認其獨立;越南於1883年至1939年為法國殖民地,1939年至1945年為法國領地,1945年9月2日宣布脫離法國而獨立;印度自1857年起全境淪為英國殖民地,1945年8月17日宣布脫離英國而獨立,其他例如汶萊、寮國、高棉(柬埔寨)、緬甸、馬來西亞、錫蘭(現名斯里蘭卡)等莫不於二次大戰後脫離殖民母國而獨立,惟獨日本殖民地台灣迄今尚未獨立。「台灣獨立」,即台灣脫離殖民統治而成為主權國家,與上述諸殖民地脫離母國而獨立者同,應是普天同慶、薄海歡騰之盛事,世界各國皆應予以尊重和祝福。然而「台灣獨立」及其簡稱「台獨」卻長期被中國國民黨污名化――被無所不用其極地污衊、醜化,說什麼「台獨」、「台毒」,會毒死自己,「台灣獨立」是死路一條,而對於台獨運動者臨之以嚴刑峻法。其實,台灣獨立是台灣生存發展之大還丹,而為外來統治者之催命符,難怪外來統治者聽聞台灣獨立的言論就戰慄恐懼,並傾全力打壓、消滅台獨思想與台獨運動。不過,因著台灣特殊的歷史背景與世界潮流之所趨,台灣獨立逐漸已形成主流價值,沛然莫之能禦。
中華民國憲法叫做「五權憲法」,其實除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外尚有國民大會、總統,直可稱為「七權憲法」,不符近代立憲主義三權分立原理,而國民黨政府退據台灣後,依舊維持大中國架構下的中央政府組織,不符台灣實際需要,因此修憲、制憲呼聲響入雲霄。
在司法方面,依舊維持大中國架構下大而無當的中央司法組織,包括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在內,在職司法高官不下一百五十人,以人口比例觀之,在世界上絕無僅有,難怪外國人聞之均甚感訝異。最嚴重的是,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但中華民國司法公信力偏低,經常有人批評:「司法已死」、「司法不公」、「司法黑暗」、「司法傲慢」、「司法是黨國的侍女」、「司法淪為政治工具」,不一而足,聽來令人痛心。如何建立獨立、公正、廉明、親民的司法實為當務之急。
中華民國外來政權寄生於台灣,只以台灣為手段(兩蔣專制時代,以台灣為「反攻大陸的跳板」、「反攻復國的基地」),不以台灣為目的,高舉「中華民族主義」的大旗,厲行黨化教育,處處灌輸大中國思想,極力消滅台灣意識,致使國家定位不明,國家認同錯亂,倘不及時扭轉乾坤,建立台灣主體性,強化台灣國家認同,台灣前途真的堪虞。
中國國民黨黨國不分,接管台灣時把許多日產納入中國國民黨私囊,而黨庫通國庫,以五鬼搬運法,不當取得偌大黨產,結果中國國民黨黨產、黨營事業一大堆,成為「世界首富政黨」,黨產遂成為中國國民黨維繫政權的利器,以致真正的民主政治一直無法實現。
不寧唯是,在中國國民黨長期獨裁專政下,貪污腐敗,政商勾結,特權橫行,黑道猖獗,選舉買票,媒體被壟斷,生態環境遭破壞……向為人所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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