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個人寫作──代序
沒說到寫作,先講認字和讀書,就我個人來說,大概要先扯到性格上去。
本人家中三位母親,兄弟姐妹十五人,但出生時連自己只有六個,身為老么,我和四位姐姐與唯一的哥哥在年歲上相差頗遠,加上相當富裕的家庭,很助長我孤獨性格的發展。記得小時候家中的房子頗大,隨便容我獨自躲在樓上默默不語而自得其寂樂度過學前的歲月。那時候,每天的消遣除了露臺看花和觀賞屋外的自然景色,就是拿哥哥的藏書看其中的插圖。我不合群,對嬉戲沒興趣,更不喜歡到房子外面玩耍,是極度內向的孩子,近乎自閉病者。上學之後識字多了,唸書的狂熱大增。對著白紙黑字,我有驚人的耐力和專注力。最突出的例子是小學三年級沒唸完居然讀畢一套用許多所謂吳儂軟語寫的才子妓女小說《九尾龜》。這是哥哥的藏書,我從他不加鎖的書櫥偷拿來看的。其中很多的詞語我完全不懂,蘇州方言更外行,只不過模模糊糊霧中賞花地唸下去,例也領會故事的梗概,至今還記得主要角色如文武雙全的章秋谷、名妓陳文仙、章氏好友才子貢春樹等。我這點閱讀興趣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和今天熱愛寫作應該有直接關係。
如果記得不錯,我第一篇發表的文章題為「夏夜」,是四年級或五年級時候的習作,寄到《華僑日報》在「學生園地」這一欄發表,換來書券數張。當日的欣喜,不是筆墨所能形容的。但接下去,卻沒有第二次的成功。小學畢業後進聖保羅書院,卻不到一年因家道急劇中落而輟學。在別人唸中學的日子,我要一步步學習謀生,連上街擺賣水果都幹過了。可幸在無限辛苦和辛酸的年間,自己一直沒有離開中、英文。當時抓到甚麼唸甚麼,那股精神的確十分強韌。不過,與寫作卻絕緣了,只覺得人生要務唯有抓錢吃飯去充實腸胃和抓知識去充實腦袋。執筆描述或抒情嗎?這太奢侈了。
這樣一直到拿了博士學位以至在加拿大教書,努力的是英文和學問,筆頭不是不扛,但只為了寫學術論文。真正講寫作,是一九七六年回到香港之後。這件事和余光中先生的薦引和鼓勵是頗有關係的。七○年代中期至八○年代中期,沙田文風大盛,我有幸在中文大學和余先生做同事,此外還有思果、黃國彬和黃維樑諸先生,他們都是文學創作方面早做得有成績的人,我在這種氛圍之下受推動而開步是很自然的。
在各種文類中,我最尊崇詩歌,因為它永遠站在文學的前線,無論講文字、意象、結構、或情、思想,都毫無例外。然而,我不寫詩,至少說目前尚未有寫詩的企圖。原因呢,最簡單扼要地說,就是不敢褻瀆詩神。我認為寫詩是嘔心瀝血的事業,自己直到目前為止,一直沒有時間去撚斷髭鬚或頭髮,所以只好讀而不寫。另外,詩歌讀者面窄,如今最不為商業社會所欣賞,而我是傾向寫文章盡可能助益人群、社會的,假如寫詩,則很難在這方面多作發揮,要孤芳自賞恐怕得退休之後了。
如上所述,我既關心文學和社會的聯繫,所以讀雜文的興趣早有了。創作的時候筆尖伸向雜文,是挺自然的事了。
抒情性的散文我也愛唸和愛寫,這和尊崇詩歌同出一源。我不排斥非抒情詩歌,但個人的偏見總認為詩的主要任務是抒情,進一步認為文學之所以與別的不同,是因為它有抒情的一面,即使寫雜文,最好也有抒情的成分,否則和文學就顯得較疏遠了。
由於所受的是所謂學院式的訓練,我們這一類學院中人行文的時候,特別從事散文或雜文的創作,不免有所謂「掉書袋」的傾向。有些文友對此很反或,詆之為「造作」。其實,香老大說香老大的話,臭老九說臭老九的話,這原是十分自然的。東施效顰,那才是「造作」。反過來說,總經理學小廝那樣舉手投足,那也是「造作」。如果有學者說話寫文章像個幼稚生,他有這點自由,但他按著自身的學養而發言而動筆,肩上掛的是書袋而掉的是書袋,世人大概沒有甚麼理由一定要勉強他掉錢袋、公文袋、旅行袋或玩具袋的。各掛各袋,各掉各袋,這正如喜歡喝茶喝咖啡或喝白開水的,儘可悉隨尊便。即使不尋常到像喝酥油茶,我們也不能輕視或橫加指責,斷言華夏文化的烏龍茶才是正宗好飲料。
小說方面,個人的偏嗜是長篇。一方面,因少年時代深受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朵夫》、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屠格涅夫的《貴族之家》和華夏之光的《紅樓夢》、《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滸傳》等影響,而間接從英國長詩過來的震搣力也起作用,例如密爾頓的《失樂園》、《再得祟園》、拜倫的《哈洛德公子遊記》、《璜公子》等。長篇鉅製的超卓作品有一股懾人的氣勢和力量,令我低頭敬拜之餘盼望昂首跟上,所以屬意寫長篇小說,感覺非長篇不足以使筆頭喝飽墨汁似的。在寫作過程中,有時如中風魔。與創造出來的人物共悲歡的經驗雖然不免使自己有時心力交瘁,但沈迷之樂極大,簡直可以說是另類吸毒了。記得數年前曾答應我的朋友鍾偉民寫微型小說,但結果東試西試,筆頭總不靈,最後只好認命,肯定自己不宜寫合時尚的超短故事。
寫小說,我屬於所謂現實主義這一路吧。換言之,不盼望把它弄得難懂,所以對於前衛性的創作手法,大多敬而遠之,其根源,我想,還是由於個人把文學創作和社會搭上了關係。你說骨子裏是儒家思想作怪也好,基督教的「乃役於人」大道理作祟也好,都是那麼一個東西。我固然十分認同文學是文字的藝術,但一生對社會家國從未去懷,也不敢去懷,所以把文字當作純藝術來供奉、把玩或吹捧,自問是辦不到的。我不反對人家這樣做。文學的範圍是極大極大的,是超乎國家公園的世界公園,其中可以包括原始森林和各色花圃。奇卉異木愈繽紛雜陳愈妙,不違身心健康就好了。
另方面,我和許多朋友一樣,肯定文學最基本上的要素是文字。文字功夫下乘的作品,不管內容、思想、奇巧或創新到哪個地步,實不足以言超卓,更不宜進位偉大。由此引伸,我認為要創造起碼是中上級的作品,作者本身不可能缺了古典文學的修養,因為有了古典的根基,駕馭文字才能得心應手,更方便相體裁衣。此外,當今之世,西方文化不容忽視,語言方面在不違反漢語基本語法、句法的前提下,適度西化以求取長補短是不妨偶一為之的,但太過生吞活剝地濫用,結果只會害己害人,對語言和文學都毫無益處。
個人對戲劇從來不作染指之想,大概怕它從頭到尾惟獨白或對白,但對粵劇卻是例外,因為受它的古典性和詩詞曲成分的吸引。說來好笑,自己多年供養的一瓣癡心是至少編一齣粵劇。明知其不可為而長繫心懷,很具單思的味道。這和窮書生暗戀富家淑女一樣,非待高中狀元且富貴起來不可。一笑!
寫作,對我,是人生樂事。尤其在公務繁忙中稍得清閑的日子,例如下班後,放假中。寫作更是我的休息,可比是人家出海釣魚或沙灘上曬太陽。寫作這件動腦動筆的事在我看來也是一種運動,使人保持身、心熱切,而創造性的熱切是有助健康和留住青春的。關於這一點,拜倫給我的啟示至大。他有一句話我永遠不會忘記:「在創造中,人活得更熱切……當我們把生命賜予所反映的事物,我們就有所得了。」
我認識兩三位作家,他們說萬一作品不蒙時賞而面世無門,就馬上封筆了。我卻有不同的主意。假如有一天環境惡劣到像上述那個地步,我還是會寫的。那時候也許天天寫詳細的日記或詩或文,體裁不拘,讀者只餘自己一人也無所謂。當然,要是老而不死,闖了八十、九十大關還有更上層樓之勢,那大抵只是年歲的堆疊而不是體力、智力、眼力、心力的再旺。事實上,到一天總會手、腦都不中用,那麼即使司命之神尚未喝令封口、封棺,自己也得乖乖地遵從自然律而封筆了 。說到未來,總是迷濛、美麗、光明、幽暗……各有可能。廿一世紀給人類的謎太大了,結束本文前,只好套用舊小說腔說一句「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