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23號簡體館日】限時三天領券享優惠!!
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
滿額折

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

定  價:NT$ 520 元
優惠價:95494
領券後再享88折
團購優惠券A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54元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可得紅利積點:14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本書為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教授於1994年,繼「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1976)之後,出版的另一本學術論文集。本書以「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為主題,共包括十八篇論文及演講詞。其中除收錄「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出版前已發表而未收入該書之四篇論文外,並收入該書出版後至1994年為止,先後於國內各學術性刊物或專書中所發表之十篇論文。此外,並將先前在國內外發表之「法治行政之時代意」、「中華民國訴願及行政訴訟制度」、「中華民國行政法四十年來之發展」(日文版)、「我國行政法四
十年來之發展」(中文版)等四篇論文一併收入。

本書中有關行政法與司法之相關論述,係作者過去在學術研究、學校教學以及實際參與憲法解釋實務運作所累積之研究成果與寶貴經驗之結晶,不但曾在台灣公法學領域中產生重要的影響,也為台灣的法治化與民主化發展,提供了具體的歷史見證。書中許多觀點,也成為作者日後擔任司法院大法官、院長,推動行政法制發展、領導司法改革、維護司法獨立的思想基礎。此次再版,值得關心台灣行政法與司法權發展之歷史與思想的人士,詳細品味。

作者簡介

作者:翁岳生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民國四十九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肄業 《 民國五十年 》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民國五十五年 》
【經歷】
司法院第三、四、五、六屆資深大法官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
《民國五十五年至七十三年》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民國六十年至六十一年》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
《民國六十一年至六十一年》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委員
《民國七十七年至八十八年》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訪問教授《民國八十年》
司法院第三屆大法官《民國六十一年至六十五年》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民國六十五年至七十四年》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民國七十四年至八十三年》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八年》
現任司法院院長

【現職】
司法院院長
司法院大法官
台大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講授科目】
行政法、行政法專題研究、公法專題研究
大法官解釋之研究

目次

論行政處分
壹、行政處分之定義/3
貳、行政處分之種類/7
一、依職權之處分與依申請之處分/7
二、要式處分不要式處分/8
三、授益處分或非授益處分/8
四、裁量處分或羈束處分/8
五、下命處分、形成處分、確認處分與公證處分/9
參、行政處分之效力/10
一、發生效力之時點/10
二、效力之內容/10
肆、行政處分之附款/14
伍、無效之行政處分/17
陸、違法行政處分之補正與轉換/20
一、程度與方式瑕疵之補正及違反土地管轄之法律效果/20
二、違法行政處分之轉換(Umdeutung oder Konver-sion)
/21
柒、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22
捌、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25
一、合法非授益處分之廢止/25
二、合法授益處分之廢止/25
三、廢止生效之時點/27
四、廢止時間/27
五、廢止授益處分之補償/28

行政處分之撤銷
壹、事實摘要/33
貳、判決理由/33
參、評 論/34

行政法院對特別權力關係之審查權
壹、事實摘要/51
貳、判決理由/51
參、評 論/52

行政法院對考試機關考試評分之審查權
壹、事 實/63
貳、判決理由/64
參、評 論/64
一、考試委員會之評分有無行政處分之法律性質/65
二、行政法院如何行使考試評分之審查權/70
附 錄/80
司法院釋字第三一九號解釋/80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與獨占事業之認定
壹、法律的適用與裁量的關係/87
一、確定事實/87
二、解釋法律/88
三、涵攝過程/89
四、決定法律效果/89
貳、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Beurteilungsspielraum)
與法院的審查權/89
參、獨占事業的認定與不確定法律概念的關係/92
肆、司法機關對認定獨占事業的權限及其認定若與主管機關的認
定不同時之處理/96
伍、結 論/99

西德一九八一年國家賠償法之研究─中德國家賠償制度之比較與檢討
壹、前 言/105
貳、立法之經過/106
參、主要內容/110
一、國家賠償之權利義務主體/110
二、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111
三、對技術性設施之責任/113
四、侵害基本權利之責任/114
五、立法行為之賠償責任/115
六、裁判行為之賠償責任/116
七、賠償之方法/117
八、法律救濟途徑/119
肆、本法之特徵/120
一、採自己、直接、主要之國家責任/120
二、無過失主義/122
三、第一次權利保護之優先(Der Vorrang des primaren
Rechtsschutzes)/124
四、由私法而公法/126
伍、中德國家賠償法之比較與檢討/129
一、過失主義與無過失主義/129
二、公共設施瑕疵之國家責任/130
三、基本權利之侵害/131
四、賠償之範圍/131
五、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第二次權利保護/132
六、適用回復原狀之範圍/134
七、特別權力關係/136
八、公法與私法/138
陸、結 語/140
附 錄/141
【西德一九八一年國家賠償法譯文】/141

行政法與國家賠償法
壹、前 言/155
貳、公法與私法的區別/155
一、學 說/155
二、公法與私法之定義與區別/160
三、雙軌制之探討/164
參、國家賠償之當事人/167
一、賠償主體/167
二、請求權人??對外國人之限制/171
三、求償權的主體/172
肆、公務員之涵義/175
伍、行使公權力??公法行為/176
一、關於公法與私法區分之案例/178
二、關於公法契約之案例/183
三、具體的公權力侵害與抽象的公權力侵害/187
陸、行政處分概念/188
一、行政處分之概念/188
二、行政處分與裁判之違法/189
三、法規之違法/191
四、區別法規與行政處分之案例/193
柒、違 法/194
一、違法與不法之區別/194
二、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之區別/195
三、行政先例、行政規則、訓示與職務命令/196
四、違法之命令與公務員之服從義務/197
五、違背解釋及判例之違法/198
六、違背法律一般原則之違法/199
七、若干具爭議性的問題/200
八、違法之認定??紛歧之避免/203
捌、國家賠償之訴與行政訴訟之關係/204
玖、合法行為之損失補償與違法行為 之損害賠償/206
拾、時 效/207
拾壹、賠償義務機關/208
拾貳、對「公物」強制執行之限制/209

法治行政之時代意義
壹、法治行政在我國行憲以後的發展/215
貳、行政法的檢討方向/216
一、個人基本權利之保障/217
二、重視民主原則/217
三、均富原則的實現/219
四、行政效能的提高/219
五、健全權利保護制度/220
參、依法行政原則的內涵/221
一、法律優越原則(消極的依法行政)/221
二、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223
肆、檢討之方法/225
伍、結 論/227

中華民國之訴願及行政訴訟制度
壹、前 言/231
貳、訴 願/231
一、現行訴願制度/231
二、我國辦理訴願案件之現況/235
三、訴願法修正要點/235
參、行政訴訟/241
一、現行行政訴訟制度/241
二、行政訴訟之實況/245
三、行政訴訟法之修正要點/251
肆、行政救濟制度發展之檢討/256
一、訴願法應就行政機關之法律救濟程序作為統一的規劃/256
二、行政體系救濟次數應有限制/257
三、訴願宜向原處分機關提起/258
四、行政救濟應置重於行政訴訟功能之發揮/258
五、司法制度不論一元制或二元制均有設置行政法院之必要
/259

我國行政法四十年來之發展
壹、前 言/265
貳、行政組織法/266
一、中央行政組織/266
二、地方行政組織與地方自治法/268
三、公務員法/271
參、行政作用法/275
一、行政程序/275
二、法規命令/277
三、行政處分/279
四、行政制裁/282
五、行政執行/286
肆、權利保護/288
一、行政救濟/288
二、國家賠償法/292
伍、結 語/294

中華民国行政法40年来の発展
一、はじめに 中華民国行政法の生成と展開/299
二、行政組織法/302
三、行政作用法/311
四、権利保護/326
五、おわりに─行政訴訟実務からみた中華民国行政法の展
望/335
注/336

司法權發展之趨勢
壹、司法權之意義/345
一、司法權的範圍/345
二、司法權之特徵/345
貳、司法權發展之趨勢/350
一、司法權強化其對行政權與立法權之制衡/350
二、司法權之自主化/354
三、司法民主化/357
參、各國司法之新課題/359
一、司法與政治如何劃分界限/359
二、司法權如何發揮其功能/361
三、司法如何適應社會發展的新趨勢/362
四、如何藉國際合作健全各國的司法/363

論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之功能
壹、前 言/367
貳、大法官會議的來源/367
參、大法官會議的職權/368
一、憲法解釋/368
二、法律和命令的統一解釋/369
肆、大法官會議的功能/370
一、維護憲政的順利運行/370
二、維護憲法、保障憲法,防止國家機關牴觸憲法/370
三、保障人民的權利/371
四、統一法律見解/372
五、對法學教育的功能/372
伍、大法官會議制度的探討/373
一、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之限制應予刪除或修正/373
二、大法官會議解釋的效力應予明定/374
三、聲請解釋的途徑應予放寬/377
四、應發表補充意見書/378
五、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組織應予司法化/379
陸、大法官會議之展望/381

近年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之研討─有關人民權利之保障
壹、前 言/387
貳、擴大人民聲請解釋之範圍/387
參、增加人民行政救濟之機會/389
一、釋字第一五六號解釋(六十八年三月十六日)認為/389
二、釋字第二一三號解釋(七十六年三月二十日)第三項認為
/390
肆、確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 應有之法律效果/391
伍、修正特別權力關係之理論/395
陸、宣告法令違憲,發揮法規審查之功能/398
一、司法院釋字第一六六號解釋(六十九年十一月七日)/398
二、司法院釋字第二一○號解釋(七十五年十月十七日)/400
三、司法院釋字第二一八號解釋(七十六年八月十四日)/401
柒、結 語/402

憲法之維護者─回顧與展望
壹、前 言/405
貳、司法院為我國憲法之維護者 (Huter der Verfassung)/405
參、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憲功能之評估/407
一、違憲之認定/408
二、無效之宣告/409
肆、司法院解釋權之範圍及其界限/410
伍、各級法院直接聲請解釋權之商榷/414
陸、憲法解釋與人民權利之保障/417
柒、釋憲機關之正名問題/418
捌、結 語/422

大法官功能演變之探討
壹、前 言/427
貳、大法官之沿革/427
一、大法官名稱之由來/427
二、制憲時對大法官權限之設計/428
參、大法官職權與功能之演變/430
一、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時期/431
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時期/433
三、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期/446
肆、大法官職權與功能之總檢討/453
一、大法官權限之檢討/453
二、大法官功能之分析與檢討/455
伍、結論與展望/457

憲法法庭設立之經過及其意義
壹、外國之立法例/465
一、德 國/465
二、韓 國/466
貳、我國憲法法庭成立之經過/466
參、中德有關規定之比較/467
肆、憲法法庭成立之意義/469

德國大學法學院對審判實務之影響
壹、前 言/473
貳、日耳曼人早期之審判機關/473
參、羅馬法之繼受與法學院對 審判實務之早期影響/474
一、法學教授擔任陪審官/476
二、依請求提出鑑定書/476
肆、大學法學院之審判團與 「卷宗移送」之制度/477
一、「卷宗移送」之起因/477
二、「卷宗移送」之程序/478
三、法學院之審判團(Spruchkollegium)/479
四、「卷宗移送」制度之得失/480
伍、今日德國大學法學院與法院之關係/481
一、法學教授兼任法官職務/481
二、法學教授從事鑑定工作/482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95 494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
(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