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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緒論(修訂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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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評

商品簡介

法律,從人與人的相互關係而言,它是社會生活的規範;從國家與人民的相互關係而言,它是國家厲行法治行為的規範;而「法學緒論」則是研究或學習法律的入門課程。本書係作者依據多年的教學經驗及研究心得,以深入淺出的筆法,介紹法學的基本架構與整體理念,使初學者在認識法律規範的同時,也能培養知法、守法的美德,奠定研習法律的基礎。本書是一本符合時代潮流的法律入門書,不但可提供教師作為授課之輔助教材,亦可提供有志於參加公職考試者,作為進修、研習之參考。

作者簡介

劉作揖

學歷/
美國南加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
全國性高等考試及格
乙等特種考試及格

經歷/
督學
曾任教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東方技術學院
著有《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觀護工作》、《個案研究理論與實務》、《保安處分執行法論》、《法律與人生》、《生死學概論》、《刑法總則概論》、《法學緒論》
 

一個人的生命,衹有一生一世,沒有再生再世的未來。當生命者的肉體、身軀,失去了生命的跡象,停止了心臟的跳動、胸腔的呼吸、血液的循環流動、腦幹的運作……生命者本身,便長眠不起、永遠安息,不能再甦醒、再復活起來(死而復活,並非真正死亡)。

生命,是無可衡量的珍貴寶貝,用多少金錢都無法買回已死亡的生命(使起死回生),也無法以價值連城的財物,換取永恆不死的生命。因此,這珍貴的生命,不但為人人所珍惜,即使憲法以及有關法律,亦保障人人有維護自身的生存權及生命權,不容許國家或任何人肆意的、任意的、隨意的加以侵害或剝奪。但是,作為一個有生命體的人,如果不遵守法紀,不明辨是非,不克制慾念,不修身養性……動輒殺人、姦淫、搶劫、縱火……,犯下滔天大罪,觸犯了刑罰法律,制裁犯罪行為人的司法機構(指法院法官),仍不得不就犯罪情節重大,犯罪手段殘酷、凶惡的特定行為人,為死刑的判決,剝奪其賴以生存的生命權,此為不得已的手段,不如此,則無以樹立司法的威信、正義與尊嚴,防杜犯罪行為的猖獗,維護國家與社會的安全與秩序。

生命,附著於五臟俱全的身體而存在,身體因生命的延續存在,而能自由行動並依自己的意志行為;這生命所賴以生存的身體,有其憲法上所保障的自由、自主權,例如除現行犯之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又任何人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得向法院聲請追究……,顯見任何人皆有身體自由、自主的權利,得以排除國家或任何人的不法侵犯。

其次,由人的身體自主權,所延伸的自由權,尚有以下種種:一、居住及遷徙的自由。二、言論、講學、著作、出版的意見發表自由。三、信仰宗教的自由。四、秘密通訊的自由。五、集會及結社的自由……等等。

上述種種自由權利,憲法不但有確切的明文保障,有關的法律早有限制個人或團體,過分的擴大自由權利的措施,同時,亦有制裁違法者的明文規範。因此,國家為了保障與維護人民的自由權利,除了不得任意剝奪或過分限制個人及團體的自由權利外(須依法執行,且不得逾越必要的程度),任何人、任何黨派或團體,自然也不能侵犯及妨害國家或任何人、任何黨派或團體的自由權利的限制、爭取或行使。

除了生命的尊重、身體的不可侵犯、以及由身體所延伸的種種自由權利的法益之外,每一個人尚有財產權及名譽權等的法益。財產權的維護,憲法有明文予以保障,例如:「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以保障」。同時,刑法對於侵害國家、社會與個人財產法益的犯罪行為人,亦設有處罰的規定,例如偽造通用之貨幣,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以詐術騙取他人財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原則上,個人因經營上的努力或勞力、資本的投入,或承繼親屬的遺產,致有累積的財產,其所有權人自然得有自由使用、受益或處分的權利,不受國家或任何人的不法侵占。至於名譽權的維護,憲法雖然沒有保障的規範,但刑法的褫奪公權的處罰,是剝奪犯罪行為人的名譽權,使其不能為公務員,不能競選公職人員。另外妨害他人名譽者,刑法設有處罰的規定,受害人並得聲請民事賠償。

以上舉述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均屬於人民的權利,簡稱為人權。人權之不可侵犯,早已成為世界各國伸張民主政治,所高懸的旗幟與理念,有了人權的維護與尊重,人的生命、身體、自由……等權利,才能獲得確切的保障,而憲法衹是一種規範,一種抽象的明文規定,缺乏執行的力量,所以它必須借助「法律」這把刀劍,才能強制執行。身為國家一分子的我們,自當維護與支持人權,並尊重他人生命、身體、自由……等之權利,切勿濫用人權或假藉人權的維護,濫殺無辜、為所欲為,做盡傷天害理的罪行。

很榮幸,本書在三民書局的大力推介,以及國內學校機關、學者、讀者的厚愛、採用與支持之下,修訂十版的書籍已將售罄,茲值修訂十一版即將再版之際,爰謹以感恩之心,感謝三民書局為本書的陸續再版所付出的心力與奉獻,並期望國內學校機關、學者、讀者繼續惠賜指正。

目次

第一編:導論

第二編:違法的責任

第三編:我國現行的司法制度

第四編:我國主要法律內容

書評

Betty (2011/06/02 08:48 發表)
我現在是法律系大ㄧ的學生,因為學校有ㄧ堂法學緒論的課,可是老師沒有指定用書,在學姐的推薦下,我買了這本法學緒論,我覺得它的內容還蠻完整的,很適合我們初學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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