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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一、 本刊原為本系同人刊物,所載稿件均是同人作品,審查工作亦由同人分擔。此項編輯方法,固然可積極促進本系同人之研究風氣,然未能廣納校外優秀論著,以收觀摩之效,不無遺憾。自第十期起,本刊公開園地,接受外稿,成為一公開發行之學術期刊。
二、 本刊已往編輯委員及審稿工作,均由同人擔負。為建立公開公正之審查及編輯制度,第十期起,編輯委員由校外學者及本系同人共同組成。本期校外委員金榮華教授、林慶彰教授、王國良教授、王文顏教授、丁原基教授,均是各有專精、望重士林之學者,為本刊提供甚多寶貴意見。
三、 本刊原為年刊,為方便來稿能早日刊出,自第十期起改為半年刊,每年四月及十月出版。全年接受投稿。四、 本刊原為直行排印,為方便外國文獻及網路資料之引用,第十期起改為橫式排印。五、 為符合學術期刊之規範及方便外國學者利用,第十期起,每篇論文增加英文提要、關鍵詞及目錄。
目次
書摘/試閱
即或一章之中,並有節取部分而抄錄者,或有以郭店楚簡《老子》為全本者,說者謬矣,乃節抄本也。簡文經彭浩、劉祖信、王傳富先生編連及釋文,復由裘錫圭先生審定並加按語,以成注釋,乃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出版,而簡文有墓主生前抄誤者,如甲編簡一,「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誤抄在「絕為棄作,民復孝慈」句上,當據帛書本移正。甲編簡二十七,「閉其穴、塞其門」,此「閉」、「塞」二字當互移;乙編簡十三,「閉其門,塞其穴」,此上下二語當互移,原文當如帛書本作「塞其穴,閉其門」。如甲編簡三十,「夫天多忌諱而民彌畔」,此奪一「下」字,當如帛書本作「夫天下多忌諱而彌畔」。乙編簡三,「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此上句奪一「為」字,當如帛書本作「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是知原抄而有倒移者、有訛奪者。至於釋文,亦或有誤釋者,如甲編簡一,「絕智棄辯」,「辯」當釋作「辨」,是「天下多忌諱而民彌畔」,「畔」、「辨」,分也,此謂智巧者敗德而天下忌諱於親疏、利害、貴賤而彌分也,當釋作「辨」。而甲編簡三十,「民彌畔」之「畔」亦不當釋作「叛」;甲編簡二五,「其脃也,易畔也」之「畔」,不煩更釋作「判」,蓋「畔」、「判」同謂,分也。又「 」,當即「脃」,王弼本如此,不當據通行本誤釋作「脆」。如甲編簡二,「三言以為辨」,「辨」當釋作「 」,「言」者,政令,「 」者,「斑」也,帛書本省作「文」,其誼並同,此謂三項政令以為文飾。而王弼本「三言」訛作「三者」,其誼遂泯而不彰。「美言不信」,「信不足」,故或命之,或咐囑也,當釋作「 」。段玉裁曰:「不先正底本,則多誣古人;不斷其立說之是非,則多誣今人。」今作〈指瑕〉以正簡文、定嫌疑者,唯求其真也。茲以郭店楚簡《老子》四章訛文、誤釋如後,例舉而論證之。 二、論證(一)甲編簡一、二(通行本第十九章)「絕知棄辯,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亡有。絕偽棄 ,民復孝慈。」三言以為辨不足,或命之、或乎屬。視素保樸,少私寡欲。注釋曰:「絕知棄辯」,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甲本、乙本作「絕聖棄知」。案:「知」,簡文作「智」,當作「智」。
帛書本《老子》第六十五章:「民之難治也,以其知也。故以知治邦,邦之賊也;以不知治邦,邦之德也。」諸「知」字當讀作「智」,與本章同,並讀作「智」,謂智巧者,是敗德毀邦者。帛書本作「絕聖棄知」,乃後人據《莊子》改《老子》者。「辯」,當作「辨」。《老子》全文無作「辯」者,第八十一章:「善者不多,多者不善。」帛書本如此,王弼本無注,此正文乃後人所妄補,通行本訛「多」作「辯」。是《老子》原文本章當作「辨」。第五十七章:「夫天下多忌諱,而民彌畔。」是「智」者華誇「仁」、「義」、「禮」而為之,故天下之民忌諱於親疏、利害、貴賤而彌分也,故以「智」、「辨」同句並論,就「為之」者統言之,下二句分別「仁義」、「禮」而言之,猶第三十八章次第也。然則,注釋以為作「辯」者,非也,當作「辨」。注釋曰:帛書本「絕巧棄利,盜賊无有」在「絕仁棄義,民復孝慈」後。案:當據帛書本移正。老子論述多以「仁」、「義」、「禮」為次第,第三十八章,第五十六章、第十七章並如此。「絕偽棄 」,「偽」當作「 」,省作「為」,此指「心為」,是謂尚仁者之有心為而拘於親疏無與為也,故帛書本逕改之作「仁」。「 」當釋為「作」,此指「作為」,是謂尚義者之作為之而拘於利害為之而敗之也,故帛書本逕改之作「義」。《老子》第三十八章曰:「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尚義為之而又以為也。」是「為」之謂「仁」,「作」之謂「義」,老子所謂「前識者」。是知「為」、「作」者與「仁」、「義」者,無異也。然則,作「偽」者,非也。裘錫圭以「 」作「詐」者,亦非也。注釋曰: ,李家浩釋作「弁」。在句中「 」讀作「辨」。案:「三言以為辨」,「辨」當作「 」。《說文》:「 ,駁文也。从文, 聲。」段注:「斑者, 之俗,今斑行而 廢矣。」《廣雅‧釋詁三》:「 ,文也。」是「斑」行而「 」廢,「斑」或省作「文」,故帛書本作「三言以為文」。「言」者,政令。蔣錫昌《老子校詁》有說。「不言之教」、「希言」、「貴言」、「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知之者不言,言之者不知」以及本章「三言以為 」,諸「言」字,並當作「政令」解,是謂三項政令以為文飾。是敗德者以「絕智棄辨,民利百倍」,「絕為棄作,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三項政令以惑眾。信不足,故又命令之,又咐囑之。老子以「慈」,以「儉」,唯使夫智不敢,不為而已,焉有「絕」、「棄」人者,此「絕」、「棄」之「三言」,敗德者之美言也。是敗德者不能尚德而以言教惑眾,故老子誡之曰「視素保樸,少私寡欲」也。然則,「 」當釋作「 」,作「辨」者,非也。(二)甲編簡六、七、八(通行本第三十章)以道佐人主者,不欲以兵強於天下,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強。
果而弗伐,果而弗驕,果而弗 ,[果而毋得己居,〕是謂果而不強。其事好長。案:帛書甲本「不欲以兵強於天下」句下衍「師之所居,楚 生之」,乙本「楚」諱改作「荊」,此係釋「兵強天下」者,誤入正文。又帛書本「果而不得已居」句,當有,既云「其事好長」,則當有此句,是墓主抄奪者。通行本奪一「居」字,故訛作「其事好還」。而帛書本補殘乃誤據通行本「還」。當作「長」。又「長」字,甲編誤讀在下章,當在本章。注釋曰:以上三句帛書本為「果而毋驕,果而勿矜,果而口伐」。
下接有「果而毋得己居」,不見於簡文。案:「果而弗伐,果而弗驕,果而弗 」,「弗」或釋作「不」,或據帛書本釋作「勿」,其誼略同。唯「果而弗 」,「 」字不當釋作「矜」,簡文从「矛」从「命」,當作「 」,帛書本圖版甲本一三五、一三七、一五三,凡三見並从「矛」从「令」,是帛書本亦當釋作「 」,而整理小組誤釋作「矜」。即或王弼本亦皆作「 」,漢靈帝光和四年〈溧水校官碑〉「 孤頤老,表孝貞節」;蔡邕《論語》殘碑「子曰如得其情,則哀 而勿喜」碑成在光和年;黃初元年〈魏受禪表〉「哀 庶獄」,並作「 」。而王羲之〈千字文〉「禮義 莊」,亦作「 」。王弼生卒其間,是知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及本章諸「 」字並作「 」,是通行本訛作「矜」。廖名春《郭店楚簡老子校釋》引唐慧苑《草嚴經音義》、臧庸《拜經日記》以證楚簡、帛書當作「 」,說者是。唯以王弼本《老子》作「矜」,說者非也。是誤以通行本為王弼本而致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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