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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經典動物小說精選(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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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經典動物小說精選(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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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美經典動物小說精選》由居斯塔夫·福樓拜編著。 《歐美經典動物小說精選》簡介:有些動物,令人親近;有些動物,令人畏懼,但不管哪種動物,都有生之物,都能作為生命的象征。動物小說,或用擬人化手法,或通過人與動物的關系,表現人性,表現大自然的啟示,可謂別具一格。

; 動物小說,就是以動物為敘事主體的小說。動物可分為野生動物和家養動物兩大類,因而從題材上說,動物小說也可分為兩大類:一類以野生動物為敘事主體,一類以家養動物為敘事主體。 就前者而言,野生動物往往被視為自然的象征,通常所表現的是人與自然的隱秘關系;就後者而言,家養動物往往被視為人類社會的旁觀者(有時也用來喻指某個社會階層或某些社會成員),所以通常所表現的是人與人或人與社會的復雜關系。 從藝術手法上說,動物小說也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擬人的,一類是寫實的。所謂“擬人手法”,就是賦予動物以人的某些能力(譬如,會思考、會說話等),由此賦予小說以動物敘事視角,也就是小說中的故事是由動物講述的。但也僅此而已,因為進一步擬人或人化(譬如,和人做生意、和人結婚等)會使動物喪失動物性,從而也使小說喪失了其原本追求的客觀性。所以,在這類小說中,擬人化的動物通常仍保持著“非人”特點,而正因為它是“非人”,才能給讀者以客觀的印象,即客觀地講述和評判它的所見所聞。換言之,這類動物小說不同于童話故事,不是人物的動物化,而是動物的擬人化。也就是說,在童話故事中,人物被賦予了動物的某些外部特點,本質上仍是人,而在這類動物小說中,動物被額外地賦予了入的某些能力,本質上仍是外在于人類社會的動物,因而它的視角也是外在的、客觀的,也就是“真實的”。當然,這只是小說家營造的一種藝術效果。實際上,動物視角仍是人的視角,往往還是小說家本人的視角。也許,正因為如此,這類小說中出現的,總是家養動物而非野生動物,因為野生動物實在沒有太多機會“窺視”人類社會。 至于寫實的動物小說,這類小說在寫法上和其他寫實小說沒有任何區別:動物就是動物,人就是人,按世界的本來面目加以描寫。只是,這類小說的主題是通過人與動物的關系(而不像其他小說那樣往往是通過人與人的關系)加以表現的。換句話說,在這類小說中,動物扮演著重要角色,有時甚至是主角。但是,動物雖然始終是動物,卻是人類眼中的動物。這一點,決定了這類小說只能采用人的敘述視角,即由人講述的動物故事。既然是從人的敘述視角講述的動物故事,其中的動物就每每成了一種喻指人類自身生存狀態的隱喻。一般說來,出現在動物小說中的野生動物(最常見的是狼和熊),大凡是原始野性的象征,而家養動物(最常見的是馬、狗、貓),若不是奴役的象征,就是孩子的隱喻。顯然,人類并不想、也不可能重返荒野,所以對野生動物的贊美,實質上是對原始叢林生活的模糊回憶,因為不管文明發展到何種境地,人心中始終深藏著人類的原始本性。同樣,人也并非真的愛憐家養動物,而是自我愛憐的一種轉移或投射——至少,在文學中是這樣的。 歐美動物小說盡管在19世紀才真正出現,但其淵源一直可追溯到古羅馬。一般認為,古羅馬作家阿普列尤斯(1247一1757)的《金驢記》一書,是近代歐美動物小說的“遠祖”。《金驢記》(也稱《變形記》)采用一個古老的民間故事(即“盧齊奧斯或驢子的故事”)作為全書的敘事框架,即:講述盧齊奧斯因誤服魔藥而變成一頭驢子後的奇異經歷。也就是說,《金驢記》主人公是一只變形的驢,情節是驢的流浪史,敘述視角是驢的視角,即書中所有的故事都是由驢講述的。 這種運用動物視角來敘述故事的形式一直延續到現代,其間有諸多作家直接繼承這一傳統,采用動物敘事來構成作品,由動物主人公講述它們的曲折經歷,如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1547—1616)的《雙狗對話錄》、德國作家霍夫曼(1798-1874)的《雄貓穆爾的生活觀》和英國作家安娜·塞維爾(1820-1878)的《黑駿馬》,就是其中的名篇。采用動物視角雖然對作者的表達自由度有所限制,但可以增強作品的“真實感”。以《黑駿馬》為例,這部出版于1877年的小說從一匹馬的視角,用惟妙惟肖的語言,講述它的“人間”遭遇:它是一匹漂亮的黑馬,從小生活在貴族人家,它受過良好訓練,性格溫順,而且聰明、機智,深得主人喜歡;但是,好景不長,主人家有了變故,它不得不被賣掉,其後,它又被多次轉賣,頻繁易主,有喝了酒拿馬撒氣的醉漢,有動輒抽鞭子的車夫,有不把動物當回亭的野蠻人,也有把動物當成朋友的好人家……總之,它嘗盡“人間”酸甜苦辣,并作為冷眼旁觀者,領略了人類社會的美與丑、善與惡。 像這樣的動物小說。最終指向的不是動物本身,或動物和人的現實關系,而是人類及其所處的現實社會。所以,有的學者將此稱為“工具型動物形象”,認為作家們塑造這類動物形象主要服務于修辭目的,考慮的是敘事技巧問題。 不過,在19世紀,出現了另一類以動物為敘事對象的小說。 這類小說堪稱真正的動物小說,因為這里出現的是真正的動物,而不是擬人化的動物。這顯然和19世紀達爾文進化論的出現和普遍被接受有關。既然人由動物進化而來,也就意味著人和動物并沒有本質區別——^類也是一個“物種”,只是有點特殊罷了。基于這樣的思想,歐美人重新思考人與動物的關系。動物不再像《聖經》里所說,是上帝創造出來為人所用的,而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它們可能是我們的“對手”(野生動物),也可能是我們的“朋友”(家養動物),但無論是“對手”,還是“朋友”,就同屬于自然物種這一點而言,它們和我們一樣,也有“生的權利”。因而,作為“對手”的野生動物,就可能令我們敬畏,而作為“朋友”的家養動物,則應該得到我們的關愛。筒言之,受進化論影響,人們對動物的態度變了。與此相應,小說中的動物形象及其功能也發生了變化,動物不再作為一種敘事工具,而是作為“人物”甚至“主人公”出現在小說中——它們仍可能具有某種象征意義,但不再是人的寫照;它們所代表的,通常是作為人類社會對立面的自然界(野生動物)或動物自身(家養動物)。在這類小說中,最有名的就是美國作家赫爾曼·梅爾維爾(1819—1891)的長篇小說《自鯨》。 到了20世紀,歐美動物小說表現出兩種傾向:一是以家養動物作為小說要素,以此探討所謂“動物福利”;一是以野生動物為小說要素,以此關注“生態平衡”,因而也被稱為“生態小說”。 前者在形式上和19世紀的擬人化動物小說很相像,通常也是由動物主人公自述身世,但內容不一樣,不是借動物說人,而是動物訴說其自身的多災多難,由此贏得讀者的同情,如移居加拿大的美國女作家瑪格麗特·桑德斯的長篇動物小說《美麗的喬》,就是其中的佼佼者——這部作品其實出版于1893年,但在20世紀30年代的銷量突破1000萬冊,因而其影響在20世紀。至于後者,即所謂“生態型”動物小說,有的采用擬人手法,如出生于英國的加拿大作家歐內斯特·西頓(1860—1946)的《西頓動物故事》;有的采用寫實手法,如加拿大作家法利·莫爾特(1921-)的長篇紀實小說《與狼共度》。但不管是擬人的,還是寫實的,這類小說無一不從動物角度而非人類角度描寫動物生活——否則,就稱不上“生態小說”了。 本書所選十篇動物小說,均出自名家之手。其中三篇,即托爾斯泰的《霍爾斯特梅爾》、馬克·吐溫的《狗的自述》和吉卜林的《莫格里的兄弟們》,是擬人的;其余七篇,即屠格涅夫的《木木》、福樓拜的《一顆純樸的心》、杰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福克納的《熊》、海明威的《一個非洲故事》、薩拉·朱厄特的《白鷺》和多麗絲·萊辛的《老婦與貓》,是寫實的。 如前所述,擬人化的動物小說其實是“影射小說”,即借動物之口或動物經歷來影射人類社會。這里的三篇同樣如此 《霍爾斯特梅爾》的副標題是“一匹馬的故事”,即通過一匹馬的身世影射和質疑人的財產占有欲,因為在馬看來,它沒有財產也照樣過完一生,而人呢,卻非要有財產才覺得幸福——這很可笑!要知道,人和馬一樣,也會死的。人一死,財產還有何用?其實,人活著,有吃有穿就行了,何必費心積聚財產? 《狗的自述》嘲諷人的所謂“理性”和“智慧”——這只狗說,人們崇尚“理智”和“智慧”,結果弄得連它的母親(一只柯利種犬)也冒充起學問家來,好在它自己秉承了父親(一只聖伯爾納種犬)的天性,還不失純真,還保留著狗的情感,然而人卻因為“理性”和“智慧”而喪失了情感,所以它很納悶,連狗也有的情感,難道在人身上就沒有了? 《莫格里的兄弟們》有點像童話故事,其實是動物小說,因為它的情節比一般童話故事復雜得多,其內涵也不是兒童所能理解的。莫格里是個在狼群中長大的“狼孩”,他的“兄弟們”就是一群狼。莫格里代表了“文明社會”,狼群代表了“原始生活”。盡管莫格里已習慣“原始生活”,但他終究不是狼,而是人,所以他毅然離開狼群,返回人類社會,以期獲取“人類知識”後,再回來把狼群改造成“文明社會”。他能成功嗎?小說生動而有趣地用動物形象展現了“文明”與“原始”的復雜關系。 寫實的動物小說,關注的是人與動物的現實關系,并由此引申出不同的主題—家庭的、社會的、情感的、哲理的、道德的、宗教的,等等。這里所選的七篇,當然也是這樣 《木木》講述一個看門人和一只狗的故事,那只狗是那個看門人唯一的“親人”,然而由于女主人討厭那只狗,看門人只好殺死了那只狗。小說的主題既是情感,又是社會的。從情感角度講,小說塑造了一個感人的人物形象——那個看門人;他愚鈍、低賤,但卻有愛心,更有自尊。他的愛心只能寄托在一只狗身上,這已經令人寒心了,然而印使這點愛心,他還要親手加以扼殺,因為他要雛護作為一個人的最後一點東西——自尊。從社會角度講,小說是對勢利社會的控訴——在這個社會,“下等人”連愛一只狗的權利也沒有! 《一顆純樸的心》是公認的短篇小說杰作,用短短兩萬多字寫盡了一個女仆的一生。這個女仆的最大亮點,就是沒有亮點——一個女仆,能有什么亮點?她只有“一顆純樸的心”。但作為小說人物,她又必須有亮點。所以,小說家以高超的技巧,通過她和一只鸚鵡的關系,放大、凸現出她本不為人注意的亮點,并由此顯示小說隱含的主題,一個宗教主題(這在小說的結尾處可以較為明顯地看出),套用《聖經》里的話就是:純樸仁愛之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野性的呼喚》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而且自始至終是一只狗,沒有被擬人化。這只狗因主人愛它而對主人忠心耿耿,但主人死後,它受盡奴役和虐待,最終遁入荒原,恢復野性,成了一只自由自在的狼。小說的主題很激進,也很誘人——沒有愛,人間不如荒野與其為了茍活而忍受奴役,不如為了自由而變成野蠻! 《熊》被認為是一篇“生態小說”。表面上,小說的主人公好像是一個男孩(他是獵人的兒子,剛剛學會打獵);實質上,小說的中心“人物”是一只熊,即自然的象征。通過男孩和熊的兩次相遇,以及男孩對熊的感受和反應,小說展示了這樣的主題:人類本以自然為生,就如獵人以獵物為生;所以,人類應該對自然懷有敬畏之心——真正的獵人并不濫殺獵物,真正的文明應與自然并存。 《一個非洲故事》也被認為是一篇“生態小說”,講述的是這樣一個“非洲故事”一個白人男孩偶然發現一頭大象的蹤跡,便告訴了他父親。他父親得知後,便和一個土著朋友一起帶著他去尋找那頭大象。這個男孩開始很興奮,因為這是他第一次發現“象跡”,也是第一次追蹤大象,但是當他目睹了大象被獵殺的過程後,他感到困惑,大象雖不可愛,但并不妨礙人,為什么要殺死它呢?父親對他說:“這頭大象可喜歡殺人哩。”他不相信。後來他知道,原來他父親和那個土著朋友是為了獲取象牙。對此,他感到內疚,後悔自己把“象跡”告訴了他們。顯然,小說從一個孩子的視角,通過獵殺大象的血腥場面,控訴了人們出于貪婪而濫殺野生動物的惡行。 《白鷺》是一篇頗具詩意的動物小說。一個鄉村女孩,當她要在愛情和一只白鷺之間作出選擇時,她竟然選擇了後者。為了保護一只白鷺,她犧牲了愛情,這看上去不合情理,其實不然。她保護的不僅僅是一只白鷺,而是她純潔的心靈。 《老婦與貓》是一篇動物一社會問題小說。一個窮苦的老婦,為了她的一只貓,流離失所,最後慘死在一片廢墟里。小說以此揭示出當代大都市的一個陰暗面:表面富裕的都市社會隱藏著一個“悲慘世界”——下層獨居老人的慘狀。他們物質匱乏,生活艱辛,這還不算,更為凄慘的是,他們在精神上無所依托,往往只能和一只貓或一只狗相依為命。市政當局或許能改善他們的物質生活,但又怎能給他們以真正的精神生活,滿足他們基本的感情需要呢?這很難很難。所以,不管怎樣,他們總歸是“悲慘一族”! 劉文榮 2012年1月于上海

目次

前言霍爾斯特梅爾木木一顆純樸的心狗的自述野性的呼喚莫格里的兄弟們熊一個非洲故事白鷺老婦與貓

書摘/試閱

; 霍爾斯特梅爾 一匹馬的故事 [俄]列夫·托爾斯泰 列夫·托爾斯泰,俄國作家,主要作品有三大長篇小說《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復活》。本篇是托爾斯泰唯一的一篇以動物為主人公的小說。小說的主要部分是一匹名叫“霍爾斯特梅爾”的老馬自述身世:它原是一匹出色的駿馬,曾落到過各種各樣的主人手里,雖然這些主人有好有壞,但有一點是一樣的,那就是:他們都把它當作一種“財產”。不僅如此,它還通過馬的眼光(即自然的眼光)看到,其實人們把什么東西都當作“財產”。這使它大惑不解,它不明白,人們為什么要把它和各種東西都稱為“我的”,為什么“我的”東西越多,人們就覺得越幸福,而實際上呢,這些被稱為“我的”東西又往往不是人們必需的:人們說“這馬是我的”,可是并不騎它,說“這房子是我的”,可是并不住這房子,說妻子是“我的”,可是妻子和別人同居……這是為什么?它覺得很奇怪,覺得人和馬比起來,實在是一種不自然的“低等動物”。然而,諷刺的是,馬的命運卻掌握在人的手里!霍爾斯特梅爾後來被轉賣給一個軍官;它為這個軍官效力,可謂盡心盡職,而當它老了、病了的時候,又被送進了屠宰場,因為它的皮、肉和骨頭還能為主人賺回幾個錢。小說最後強烈暗示:馬的命運固然掌握在人的手里,可是傲慢而自私的人有沒有想過,入的命運掌握在誰的手里?人們自以為一切都是“我的”,可是他們的生死卻掌握在上帝手里!馬死了,還有點用處;人死了,一文不值! 紀念M.A斯塔霍維奇 天空升得越來越高了,霞光不斷擴散開來,灰暗的晨露泛出銀光,一鉤彎月變得暗淡了,樹林中喧鬧起來,人們開始起床了。老爺的馬院里也越來越頻繁地傳出馬兒的噴鼻聲、麥秸的沙沙聲,和擠在一起、不知為什么爭吵起來的馬兒憤怒的尖嘶聲。 “吁!別急!都餓了吧!”老牧馬人打開咯吱作響的大門,說道。“哪兒去?”見一匹牝馬。想擠出大門,他揚起手,大聲喊道。 牧馬人涅斯特爾穿~件哥薩克上衣,腰上束一條掛著金屬飾物的皮帶,肩上搭著一根鞭子,腰帶下塞著一塊用毛巾包著的面包。 他手里提著一具鞍子和一副籠頭。 馬兒對牧馬人嘲笑的腔調既不害怕也不生氣,它們做出毫不在意的樣子,不慌不忙地離開大門。只有一匹鬃毛蓬松的暗栗色老牝馬側過耳朵,迅速掉轉屁股。這時,站在後面、跟它沒有關系的一匹小牝馬尖嘶一聲,掀起屁股撞在老牝馬身上。 研!”牧馬人提高嗓門,更加嚴厲地喝道,同時向馬院的一個角落走去。 馬院里所有馬匹當中(有上百匹),表現出最有耐性的是花騸馬。它獨自站在角落里棚頂下面,瞇起眼睛舔著板棚的橡木支柱。不知花騙馬在柱子上嘗到了什么味道,它舔的時候表現出嚴肅和若有所思的神情。 “淘氣!”牧馬人以同樣的腔調對它說。他走到它跟前,把馬鞍和磨得油光的氈墊放在它旁邊地上。 花騸馬不再舔了,一動不動地久久望著涅斯特爾。它沒有笑,沒有發怒,也沒有表現出不高興的樣子,只是鼓一鼓肚子,重重地嘆一口氣,轉過頭去。牧馬人摟住它的脖子,戴上籠頭。 “你嘆什么氣?”涅斯特爾說。 騸馬擺一擺尾巴,似乎是說:“不,沒什么,涅斯特爾。” 涅斯特爾把鞍子和氈墊放在它的背上。騸馬側過耳朵,大概是表示自己的不滿,但得到的回答只是,涅斯特爾罵了一聲“沒用的東西”,然後束上肚帶。這時騸馬生氣了,但涅斯特爾把一根手指伸進它的嘴里,用膝蓋在它的肚子上打了一下,它只好把一口氣慢慢呼了出來。涅斯特爾用牙齒勒緊它的肚帶時,它再一次側過耳朵,甚至扭過頭來。雖然它知道這沒有用處,它仍然認為必須表示出這使它很不舒服,而且永遠要表示。加上鞍子以後,它叉開腫脹的右腿,開始嚼嘴里的銜鐵,大概也是出于某種特殊的考慮,因為它早該知道嚼子是不會有什么味道的。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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