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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貢城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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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貢城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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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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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在亞勒米太平盛世,英雄已無用武之地
生而為英雄的布林,究竟該如何面對自己的命運?
繼暢銷散文《給義大利的分手信》後,李亞長篇奇幻小說「亞勒米末日」系列首部曲

五千年後,太平盛世亞勒米共和,犯罪與邪惡已消失了三百年,萬物皆進化成終極完美的形態,和平地相互共處。晚風溫柔地拂過柔軟的草原。空氣中細緻的微生物散發著金澄色的星光。

然而,在一個尋常的初冬傍晚,達貢城裡竟誕生了一位生而為英雄的孩子──布林。父親凱列與母親茉莉既驚慌又苦惱,只好聽從先知哈瓦爺爺建議,以小丑的方式將布林扶養長大,讓他忘卻血液中翻騰的英雄魂。

布林進入父親凱列的歌劇院後,展現高超的天分,迅速成為身手矯捷的小丑。他不斷挑戰特技極限,總是一次又一次嚇壞觀眾。歌劇院老闆拉斯指責布林,說他並不是能帶給觀眾快樂的稱職小丑,只是個取悅自己的孤獨者。

無法獲得成就感的布林十分沮喪,無端的雄心壯志也時時刻刻折磨他的靈魂。在一個沒有壞人的時代,無用武之地的英雄布林為了追尋自我價值,決定踏上一段危機四伏的冒險之旅。他將如何與命運搏鬥呢?

作者簡介

李亞

1983年生。米蘭工業設計學院碩士,主修多媒體視覺設計。曾任網路公司動畫設計、報社副刊主編、提琴行店長,目前任職出版社編輯。人生目標:寫出讓人們喜愛的作品。

名人/編輯推薦

文學界
甘耀明 小說家
施達樂 小說家
駱以軍 小說家
劉克襄 名作家、生態觀察家
許榮哲 小說家
藝能界
李烈 監製
吳念真 導演
柯一正 導演
張小燕 知名藝人
張作驥 導演
讚譽推薦(按姓氏筆劃排列)

小野 專文推薦

推薦序
〈無用武之地〉──小野
經歷了一段史上最長也最紛亂的混沌時期,進化後的生物,已不再以物種來區分,而是才能:萬物相融,階級種族於是消弭。每個個體與生都俱來特定長才,共生平等,供需平衡,競爭搶奪於是瓦解。大地一片祥和,爭戰絕跡,資源無窮,這就是亞勒米時代,最理想的生存環境。

五年前冬天的某個黃昏,我和李亞騎著單車在渴望村追落日,我們父女似乎同時感染了夸父追日的悲劇英雄氣質。空曠的台地刮著強勁的冷風,我們低著頭默默地踏著單車,追落日一直追到很遙遠的地方,從那兒可以遠眺藍鷹高爾球場。

我們父女已經有很多年沒有這樣一起騎車了,尤其是李亞去了義大利攻讀視覺設計以後,她就像是一隻展翅高飛的鷹,我只能偶爾仰望的份晚餐過後,我們父女並肩坐在書房長長的書桌前,她繼續寫她創作生涯中的第一篇奇幻小說《無用武之地》。而我則是乖乖地寫我的專欄。這個每星期要寫五篇的專欄對我而言,像是在工廠裡定時定量生產的東西,最後我乾脆控制每篇擁有完全相同的字數:619。這時李亞告訴我她的創作構想。在一個生物進化後的太平盛世,物種已經完全融合了,每個生命都用他的「功能」來分類,大家共生共滅相安無事,戰爭只出現在歷史書中。

有一個在「功能」上無法歸類的生命誕生了。布林出生的時候不停地哭泣,因為他生錯了時代,他是天生的大英雄,但這卻是一個不需要英雄拯救世人的時代。李亞想寫的是一個「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故事。我覺得這個故事非常有深意,用奇幻反映了現實,投射出這整個世代年輕人的心情。讚。我對李亞說。值得繼續寫下去。花十年都值得。

布林在梳妝台前塗著油彩,鏡子上的三顆燈泡打平了他的臉,白得像一張面具。他拿起紅色顏料,塗了個紅紅的鼻子,畫了個大大的嘴巴,又在臉頰上面描星星,然後望著鏡子,做了一個鬼臉,逗得自己哈哈大笑。

跨年的狂歡已過,這一天的節氣是大寒,氣溫極低。我和李亞都洗過澡後,相約一起用檜木桶來泡腳,我看著一本日本小說,她看著一本「道德劇」。屋子裡瀰漫著橡木桶裡飄出來的迷迭香和薰衣草的香味。我問她關於長篇小說的進度。她說擋不住的靈感泉湧而出。

沒有英雄的時代,先知只好替布林安排了另一種接近英雄的職業,那就是馬戲團裡的「小丑」。我心一驚,怎麼好像是在寫我?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小丑生涯原是夢」,覺得自己在許多時候扮演的角色,像是個取悅台下觀眾的小丑,我總是努力地說著一個又一個笑話,玩著一個又一個驚險的把戲,想贏得台下的歡呼和掌聲。這大半輩子,我好像一直在取悅著別人。

此刻,我終於卸下了小丑的衣服和臉上的妝,把疲倦的身軀交出去,接受按摩、復健和泡腳。意志力對我而言已經無效了,我經歷的這場史無前例的大爛戰,幾乎沒有人能全身而退,我傷痕累累地被抬出戰場。
同事們照例給我送行,頒給我一個在獎章店裡買來的「勳業永懷」,我說還不如送我一個哆啦A夢的小布偶。後來工會的同事們就真的送我一個限量版的蝙蝠俠,一個SUPER FRIEND,並且告訴我一個好消息,我們的八點檔「歡喜來逗陣」拿下收視率冠軍。這可是遲來的榮耀,在我離開了那個位子之後立刻發生。

「英雄的時代已過。」年輕的狼說:「我們想要找到該爾的寶劍,是為了好好的安葬該爾,埋藏那段不堪的歷史,撫平心中的傷痛,從此不再告訴我們的子孫有關英雄的故事。英雄的出現代表邪惡當道,亞勒米時代沒有英雄,請不要隨便對狼族開這種玩笑。」說完,年輕的狼領著狼群繼續向西前進。

李亞說她小時候很想當個拯救世界的英雄,不過現在不再會有這樣的念頭了。她說在他們這一代人身上,連傷疤都不再有英雄感,也不再會被敵人打斷胳膊,或為了真理拋頭顱灑熱血而死。她說雖然他們沒有經歷過英雄奮鬥的過程,但是卻得到一個不可撼動的時代,和一個爛結果。從網路公司轉戰到一家知名大報當副刊編輯的李亞上班不久,便規劃一個以七年級為主的專題,寫下了野草莓世代宣言:「……沒有命要革,沒有義要起……不吶喊,不遊街,豪情壯志怎能不在和平中消散……沒有火花,沒有熱血,沒有舞台,沒有戰場……遊戲已經破了關,大魔王不見了……自愛成了唯一值得驕傲的情操。」因為要自愛,所以李亞埋著頭繼續寫著《無用武之地》,希望能證明些什麼,或是紀念些什麼。

李亞的小說中出現了舊時代的英雄該爾的故事。我想到我過去那些自以為是的英雄心態。我一直嚮往能當一個開創時代的人,哪怕是一個悲劇英雄都好。不到四十歲,和我的好戰友一起離開那家全國最大的電影公司時,有個記者寫著:「他們兩人離去的身影,就像是唐吉柯德牽著那匹瘦馬。面對巨大的風車打了一場美好的仗。」後來我又去了一家電視公司上班,在烏煙瘴氣中提早辭職,有個記者又寫著:「他像神鬼戰士一樣地離開,希望用犧牲來換取公司內部的覺醒。」

而我也真的在自己的日記上寫著︰「神鬼戰士的最後十日,我將會再回來。」我在一些同事的抽屜放禮物和信,要他們不要輕言離開崗位。後來我真的又重新回到戰場,我期許自己當個「亞瑟王」,帶領幾個圓桌武士去建立全新的王國。雖然李亞曾經譏笑我有這種想法是極其幼稚的,可是當我讀到她寫的舊時代英雄故事時,發現她才是對這樣的英雄故事很嚮往。因為她有我的基因,不然為什麼她會這樣埋頭苦寫著這部小說。

一陣昏眩,布林腿軟倒地。白霧濛濛,該爾拖著生鏽的寶劍出現在布林面前,紫色的眼眸蒙著一層怎樣也化不開的哀愁。「英雄布林,太平盛世中,何故再次召喚我?」該爾溫柔的眼神落在布林手中的琥珀上,又緩緩轉開,低頭不語。布林伸手遞出琥珀。「我在追查一條藍色火龍,為求指點找到了狼崖上的松爺爺,離開前松爺爺要我把這個送給你。」

從義大利回到台灣後,李亞已經換了第四個工作了,唯一沒有換的是她繼續寫著這部奇長篇幻小說,她好像有很多很多的話想說想寫。曾經在工作上點燃起來的熊熊熱火,果然很容易在原有的體制裡或習慣上被澆熄。我不知道是她的忍耐力不夠,或是環境真的不好,總之,她就是這樣從一個地方跳到另一個地方。越是在現實中找不到可以貢獻熱情的目標,她創作的速度就越快。作家的誕生通常都是循著這樣的模式吧?於是她的小說就這樣漸漸接近完成。

「他不是信使卻比風還快,他不是勞動者卻比山還壯,他不是洞察者卻比蒼鷹還聰明,他不是詩人卻比海洋還易感,他不是火妖卻比烈焰還炙熱,他不是精靈卻比大地還神奇。他是太平盛世的英雄,他的戰場在哪裡?他的命運無邊際,啊,流放的靈魂,風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一如善良的該爾,森林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一如癡情的柴克,但,英雄布林,他踏上的是英雄的末路,他追尋的是無解的旅程,水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他的邪惡在哪裡?他的劍能傷害誰?地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願他的心安息。」

李亞終於完成了這本長篇小說,她決定改個書名叫《達貢城的英雄》。在尋找出版社的過程,她一直堅持著這本書的封面、插畫、人物造形要如何如何。我曾經和她交換自己出書的心得。我說我只管寫作交稿,對於出版的事情,包括封面美術和行銷都交給專業人士來處理。她說,也許是我自己並不清楚自己要什麼,所以只要能出版,甚至能暢銷就是我的最終目的了。她說,少出一本書沒有關係,出壞了一本書才更糟糕。然後她送了我一本關於書的設計的專業書籍。我想到了她說的那句話:「自愛成了唯一值得驕傲的情操。」後來,就沒再聽說這部小說要如何出版的消息了。

直到很久後的某一天,我們遇到了同樣是作家的出版人林宜澐,聊起他想要為台灣青少年讀者出版一些本土的小說,因為在大量翻譯小說壓境下,本土的青少年小說早已沒有喘息空間。他鼓勵我們父女檔共同為這個目標努力。他看了李亞的這部小說,不但立刻要出版,還鼓勵她繼續寫下一部曲。當我拿出八年前還是用手寫的三萬多字本土奇幻小說《魔神摸頭》的舊稿給他看時,他立刻拿去打字行打成了電腦檔案,「逼」我繼續寫。其實那是我放了八年的舊東西,由於結構過於龐大,對我而言,要寫完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我非常苦惱,於是將檔案同時寄給了李亞和她的哥哥李中,請他們給點意見。

李亞給了我一封像是編輯寫給作者的建議信。她說她看完了,覺得很酷很好看,然後建議我在人物、情節、架構和結尾上該如何調整。她還直接提出了一些關鍵逆轉情節和角色的想法。她說從讀者的角度會愛看什麼?最後她寫的結語是:「好看。很重口味,也很刺激,該搞笑的時候也很爆笑。讚啦。」李中也來信鼓勵我寫成馬奎斯的《百年孤寂》,他說書中的歷史感只有我們這一代作家能寫,不是那種為奇幻而奇幻的空洞。有了兩個孩子的鼓勵,我決定拼了。

我把李亞的意見直接貼在我的小說電腦檔最前面,當成是「最高指導原則」,我有一種非常幸福的感覺。有哪一個爸爸到了我這樣的年歲,還可以享受兒女的「指導」?我家的兩隻毛毛蟲真的變成兩隻花蝴蝶了?於是我開始恢復年輕時代那樣通宵達旦地瘋狂寫作。我回憶過去看著女兒寫這部長篇小說的幸福時光。在強勁的冷風下,我們如同追日的夸父,低著頭默默地踏著單車。我們一起用檜木桶來泡腳,聞著迷迭香和薰衣草的香味。我也想起那段在家裡陪著一對兒女長大的漫長歲月,如今他們已經成長到可以反過來教導我許多事情,包括出書和寫作了。一個月後我從原來的三萬多字寫到八萬字。我也交出了我的《魔神摸頭》。

如果毛毛蟲Birdwing沒有經過蛹的階段,就無法變成美麗的亞歷山大鳳蝶Birdwing;如果毛毛蟲Birdwing不停的繼續長大,就會變成蟲形巨獸特伯Turbo。這就是魔神同體。

兩本由父女檔各自完成的本土奇幻小說,就是這樣經過相互砥礪,終於誕生了。謝謝從花蓮來台北想創造文學奇蹟的林宜澐和他的小夥伴暐婷,還有我們的封面設計黃子欽。那天為了討論封面設計,去到了他住的頂樓,我看到滿屋子的生物標本,還有一隻死了的小鳥被他塵封起來。我想,啊,我們找對人了,簡直相見恨晚。

希望這是本土奇幻小說的一段佳話。有一對父女檔作家,歷經很長的歲月交出了這兩本書。相信更多有天份的台灣作家,都在做這件事情,等待出版社來挖掘。

目次

序──〈無用武之地〉◎小野
第一章. 英雄的誕生
第二章. 歌拉拉劇院的新小丑
第三章. 夏奇姆劇院的老水蛇
第四章. 英雄故事
第五章. 艾利的告白
第六章. 火的主人
第七章. 哥里梅村的任務
第八章. 英雄該爾之墓
第九章. 水狼村的決定
第十章. 詩人的第一件差事
第十一章. 小丑羅西的邀請函
第十二章. 工地保安
第十三章. 藍色的火龍
第十四章. 狼崖古松
第十五章. 該爾的秘密
第十六章. 三不管地帶的交易
第十七章. 天空之門
第十八章. 另一個洞察者
第十九章. 哥里梅村之淚
第二十章. 決戰達貢城
第二十一章. 小丑的誕生

書摘/試閱

第一章.英雄的誕生
Ψ
太平盛世亞勒米的初冬傍晚,半截夕陽還留戀在達貢城的天際線上,空氣中的微生物發出金澄色的星光,銀河即將閃耀,天空卻還如大師潑濺的水彩,虹彩迷幻,變化萬千。

刺耳的嬰兒哭聲,劃破這夜晚降臨前的綺麗美景,當太陽藍紫色的餘溫已經漸漸被地平線吞沒,哭聲卻還持續不停。這樣不祥的哭聲,已經有三百年沒人聽過,大地為之寂靜,似乎正感覺到災難的降臨而顫慄。

在達貢城寬闊的郊區草原上,一棟可愛的木造小屋裡,茉莉和凱列的第二個孩子剛剛出生,在一旁憂心忡忡的,還有洞察者哈瓦。新生的寶寶白淨好看,但他正揮舞著小手小腳,滿腹苦水般地憤怒嚎哭著。

「我兒子怎麼哭成這樣?」凱列焦慮地來回搓揉下巴,他身穿一襲葡萄紫的絲袍,手指修長潔淨得好像會有珍珠隨時從中滾落。

哈瓦用力搖著頭,「亞勒米共和的嬰兒都是笑著出世的,三百年了,完美的基因組合已經三百年都沒有出過差錯了。」

「那現在這是怎麼一回事?」家門被推開,走進一條會說話的母狼,皮毛金黃如日出。
大夥兒看向母狼,茉莉用盡力氣擠出了一個苦苦的微笑。
「法蘭,」茉莉說:「來看看你弟弟。」

硬要推算的話,大約是距離現在的五千年後,太平盛世亞勒米共和已經堂堂進入了第三百個年頭。
經歷了一段史上最長也最紛亂的混沌時期,進化後的生物,已不再以物種來區分,而是才能:萬物相融,階級種族於是消匿。每個個體與生都俱來特定長才,共生平等,供需平衡,競爭搶奪於是瓦解。大地一片祥和,爭戰絕跡,資源無窮,這就是亞勒米時代,最理想的生存環境。

以法蘭為例,她擁有狼的身驅,是個沉默的飛毛腿,她的天職便是當一名信使。而哈瓦的個頭矮小,腰背微彎,狐狸一樣的臉上,有著彩繪面具般神秘的花紋,兩隻明亮的眼睛裡好像反射著宇宙,只要一眼就可以洞穿世事,是一名鐵口直斷的先知、洞察者。

「你倒是說說話啊,老先知。我兒子的天職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會哭呢?」凱列不耐煩地輕輕跺腳,他高挑優雅,鵝黃色的羽毛鋪蓋全身,精巧的臉蛋像人又似鳥,聲音動人得像天使,是個歌唱家。

「這小孩有人類的身形,貓一樣輕巧的骨骼,狼一樣健壯的肌里。」哈瓦一張狐狸臉比剛生了小孩的茉莉還要慘白,「他力大如虎,身輕如燕,目光犀利如蒼鷹,聽覺敏鋭如夜鴞。他既矯捷,又強壯,非常勇敢,而且聰明。」

「聽起來很好哇。」茉莉淚眼迷矇,好像被寶寶感染了悲傷的情緒。她跪坐在地,乍看下像隻人馬,但其實是隻人身鹿,有強壯的體態,是個不折不扣的勞動者,精力充沛,專做粗活。
「凱列,茉莉……」哈瓦鄭重地說:「身為一名洞察者不會說謊,在我們眼前發生的是亞勒米的悲劇,你們這個小孩的心中充滿了疑問,他是個……英雄。」

「英雄?」法蘭抬起狼鼻子,「我在書裡有讀過。你是指混沌時期才有的那種英雄,會殺妖怪的英雄?」
「不要太沉迷於故事書,裡面講的東西都是很原始粗暴的。」凱列訓誡法蘭。
「哈瓦,您不是愛開玩笑的人。」茉莉說:「但英雄這種職業怎麼可能會出生在亞勒米?」
哈瓦低下頭,「我也希望是我老眼昏花,可惜的是,我從來不會出錯。」

「英雄。」凱列陷入沉思,他努力地想啊想的,試圖在腦中描繪出一個英雄在亞勒米的未來藍圖;就像法蘭出生時,他想像著一個一望無際,開滿芒花的草原,法蘭背著信使專用的小包包,盡情地奔跑,擾起一片飛絮,前途光明可期。突然間他明白了一件事。

「英雄……在太平盛世毫無用處,」凱列不住哀嚎,「我兒子不可能是個英雄!」
「但這孩子實在太像那個人了,連體質都像,簡直不可思議。」哈瓦痛苦地緊緊閉上眼睛,有件很難啟齒的事,正壓在他的舌根。

「太像誰?」法蘭問道。
哈瓦用力轉過身,背對著大家,看著前門好像那是一段很遙遠的路,就像那新生兒的命運一樣茫然。
「哈瓦,我們的老友。」茉莉央求道,「那麼,也請至少幫寶寶取個名字吧。就像您為法蘭取名那樣。」
法蘭是個好名字,裡面有金黃色稻浪和秋天晚風的味道,當哈瓦第一眼看到法蘭時,馬上就想到了這個名字。

「布林。」哈瓦頭也沒回地說。
「布……林?」凱列提高了音調。
「對,就叫布林吧。」哈瓦若有似無地點頭。

「你要給他取小丑的名字?」凱列搖晃上身,羽毛長衫鼓鼓震動。
茉莉望著哈瓦的背影,「取一個不合身分的名字,不是會為小孩帶來不幸嗎?」
「請相信我,這樣對他最好。你們必須要讓他成為一名小丑,為人們帶來歡笑,只有這樣,他才可以平安無事地長大。」哈瓦舉起沉重的腳步,在離開前緩緩說道:「這孩子會有點怕冷。還有,跟法蘭不一樣,他會喜歡住在高的地方。祝福你們。」

哈瓦走後,英雄布林還在不厭其煩地悲啼,揮舞拳頭,一家四口陷入愁雲慘霧。
Ψ
達貢城下起了入冬以來的第一場大雪。布林剛滿週歲,他的木匠叔叔為他做了一張高腳小床。從出生以來就一直哭鬧不休的英雄布林,一被放進高高的小床裡,終於露出了他的第一個微笑。

「看吧,哈瓦說得真準。」茉莉跺著四隻鹿蹄,滿意地繞著布林的小床東看西瞧,「他果然喜歡高,等他長大些,我要給他蓋間樹屋。」
「是啊,」凱列輕嘆,「哈瓦是不會錯的。」
茉莉瞪了他一眼,正想責怪他的消極悲觀時,有人敲門。

「我是拉斯。」
凱列急急前去應門。
一個龐大的傢伙站在門口,他的臉有點像獅子,身體像熊,有一條獅子尾巴,和大大的肚皮。
「老闆,」凱列微微欠身,「真是麻煩你了,大雪天還跑一趟。」

「不會不會。」拉斯臉上的篷鬆獅毛沾滿了白雪,開懷地笑著,軟軟的肚皮一抖一抖。「聽說你的寶寶怕冷,我帶個小火妖過來幫忙,順便看看他。」

拉斯向後招了招手,一個年幼的紅焰火妖低著頭,定定站著。紅焰火妖有著圓圓的晶亮眼睛,一頭橘紅色的火焰在空氣中舞動。
「兩位快進來啊。」茉莉熱情喚道。

拉斯領著紅焰火妖踏進屋內。凱列拿起一只裝滿水的茶壺放到爐上燒,茉莉拉著椅子招呼拉斯坐下。
拉斯搓著雙手,小心翼翼地坐在與他的碩大身材不成比例的椅子上。紅焰火妖看著拉斯好像在等待他的指示,茉莉見狀,便指指布林的小床。紅焰火妖點點頭,信步走到小床旁邊。

躺在嬰兒床裡的布林,眨著汪汪的眼睛對紅焰火妖笑,不停揮動小手,好像想要捕捉從紅焰火妖身上跳出的小小星火。紅焰火妖看著布林,覺得十分有趣地伸出手指逗逗他,然後才靜靜地坐了下來。
凱列為拉斯倒了一杯茶,也幫自己和茉莉各倒了一杯之後才坐下。

「恭喜恭喜。」拉斯毛絨大掌捏起小小的茶杯,「快告訴我,你這個小兒子的天職是什麼?」
茉莉和凱列互望了一眼。
「嗯?」拉斯喝了一口茶,發出了滿足的感嘆聲:「啊,真好喝。」

他放下茶杯,搖搖擺擺地站了起來,走向布林的小床。「好漂亮的寶寶,該不會跟爸爸一樣是歌唱家?嘖嘖,你看他那雙貓頭鷹耳朵,真可愛。」
紅焰火妖坐在小床下面無聊地縮著脖子,下巴放在膝蓋上。

「你覺得呢?」拉斯打趣地看著紅焰火妖,「你覺得這個小子將來會變成我們劇院的伙伴嗎?」
紅焰火妖聳聳肩。
拉斯呵呵笑,一邊仔細端詳著布林,「我看他也沒有健壯的四條腿,肯定不是遺傳到茉莉。」
凱列乾笑了幾聲。
「真愛吊我胃口。」拉斯轉過頭,「叫什麼名字?」

「布……林。」茉莉小聲地說。
「哦?」拉斯揚了揚眉毛,「和上世紀初期最著名的特技小丑,布林大師同名?一定是哈瓦那老先知取的吧?」
「是。」凱列僵硬地舉了舉嘴角。

「那就是啦,真討厭,這麼愛賣關子。」拉斯揮著手,「原來這小鬼頭是個特技小丑。哈哈,好極了。」
拉斯走回桌邊,站著把剩下的茶水一飲而盡。
「先走啦,謝謝招待。」拉斯使盡鞠了個躬,「期待不久之後,我可以在歌拉拉劇院見到小布林哦。」
「當然當然。」凱列連忙站起,頻頻點頭。

拉斯又爽朗地笑著,走出門去。
「當然?」拉斯走後,茉莉狠狠瞪了凱列一眼,「這下子大家都以為布林是個特技小丑了,你老闆一定會到處跟別人說。」

「不是嗎?」凱列盯著茶杯,好避開茉莉的眼神,「哈瓦不是說,這樣對小孩最好?」
「你又還沒跟我討論過。」茉莉雙手叉在胸前,「布林也可以是信使或勞動者啊,如果照哈瓦說的,他的體力應該很好,也跑得很快。」

凱列用力坐下。「不要天真了,茉莉,這小孩長得一點都不像信使或勞動者,你看他那人類一樣的骨架,沒有人會相信的。」
「可是,」茉莉哭喪著臉,「布林是個英雄,你要一個英雄去當小丑,未免太可憐了。」
「他是個無用武之地的英雄。」凱列拿起茶杯又放了下來。

「那又不是他的錯,他只不過是生錯身分,又不是殘廢。」茉莉忍不住嚷嚷。「他現在連一個字都哼不出,你憑什麼就要這樣決定他的命運?」
「不要那麼大聲,臉都丟光了。」凱列更大聲地吼了回去。「當小丑有什麼不好,你不是一直都很相信哈瓦的話嗎?現在怎麼?覺得英雄就比較高尚嗎?」

嬰兒床下的小火妖全身僵直,凱列和茉莉的爭吵顯然嚇到了她,她縮坐著,忍不住往更裡面一點躲去。布林的確連話都還不會說,但他的降臨,對愛好和平的亞勒米子民們所帶來的改變,已經悄悄地在發生,像是爭吵。

茉莉用力跺腳,屋牆被她震得咿呀作響,「你怎麼可以這樣說我,我只是不想要那麼草率就決定,搞不好他會找到自己的路啊。」
小火妖細聲咕噥,「不要吵了。」她的焰光開始變得混亂,手腳顫抖,她把臉埋在雙腿之間。

在覆雪的草原上,法蘭在她的石造地穴小屋裡,一盞光照範圍不大的小油燈,昏黃黃地擱在一階石台上。石台旁有一排藏書,東倒西歪。

法蘭不只長得像狼,習慣也像狼,喜歡獨處,於是茉莉在離家一段距離的地方為她建了一間地底下的小房間,除了吃飯時間和外出工作,法蘭大多都待在那裡。這樣的情形在亞勒米的家庭裡很常見,亞勒米正是一個透過尊重個體,而達到群體完整和諧的時代。

一本黑色封皮的古老精裝書攤在小燈下,法蘭時坐時趴,用鼻子來回翻動書頁。
「哈瓦爺爺說的『那個人』到底是誰啊?」法蘭喃喃念道:「難道是某個混沌時期的英雄?」
聰明的法蘭似乎找到了她要的東西。於是她又趴坐下來,仔細讀著。

「混沌時期的英雄們……。」法蘭長長的金毛垂落地面,耳朵豎得直直的。「英雄傑諾,出生在冰封大地……,英雄柴克,風族的最後一個王子……,英雄可蘭,南方蠻族部落的女英雄……,英雄查曼……英雄庫達夫……英雄泰格瓦拉……。」

法蘭又翻了好多頁,都不甚滿意。
「混沌時期末期,住在水之國度高地的英雄……,」法蘭站了起來,伸了伸懶腰,「北方鳳凰的後裔,英雄該爾。」
她抬起頭,鼻子抽動了一下,「怪味道?」

三步併作兩步,躍上迴旋石梯,用背脊頂開洞口的木門,法蘭跳出房間。入夜後雪開始下得密集,一隊毛皮暖暖的白色生物,提著小小的燈籠,正成群越過白花花的雪地往森林裡去。
法蘭瞇著眼,邊走邊嗅聞著,最後她看往家的方向,小窗中光火不尋常地刺眼,稀薄但延綿的煙,正從窗縫門縫裡陣陣瀉出。

「火!」法蘭咻地彈起身,像射出的箭矢一樣奔回家,風雪在她的四周颳起,她像一陣金色的龍捲風,驅策著冰冷的白色暴風圈,當家裡的搖擺門被她衝撞而開時,強風冰雪罩頂,隨著法蘭突然停下的離心力,撲蓋向布林的小床,小床應聲坍塌。

火源被蓋熄,但火舌已經爬向廚房。紅焰火妖從天外飛來的雪堆裡爬出來,滋滋作響,瑟瑟發抖。沒想到自己闖了大禍,她搖晃著站起,腳下的雪就溶成一灘水窪。
「媽!」法蘭大叫。

茉莉一臉驚恐從廚房裡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鍋鏟。本來已經緩下的火勢又開始轉強,匹啪作響。凱列這才從房裡走出來。
「哇!」他向後退了一大步。
「來不及了,我們快出去吧。」法蘭喊道。

「布林呢?」茉莉哭叫了起來,跑向法蘭,原本放置布林小床的地方,已經只剩一堆灰屑,像咖啡渣一樣,漂搖在溶化的雪水上,慢慢向四面八方流開。
「沒事。」法蘭退了一步讓出位置,一邊四下張望著就要燒上屋樑的火苗。

浸在灰燼中的英雄布林沒有哭,他靜靜地躺著,深深熟睡,臉上甚至還帶著微笑。原本光滑的手腳上,忽然間長滿了奇異的麟片,閃著金綠色和金橘色的亮光。
茉莉彎身抱起布林,他的身體竟然很冰涼。

「快走。」法蘭催促。
一行人匆匆離開房子,火勢燃燒的速度異常地快,一下子攀上屋頂,轉眼間就吞沒了凱列和茉莉的家園。
小火妖站在一旁瞪大了眼,「鳳凰,火的主人……。」她含糊不清地說著。
法蘭瞄了小火妖一眼,小火妖害怕地垂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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