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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麗。花火原創小說66折起
「小的」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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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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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不是從「朕的聖旨」,
更不是從那些「奴才的奏摺」,
而是從「小的供詞」中,
反映出與台灣人最貼近、活跳跳的歷史。

從早期移民社會市井人物的角度,重現十九世紀台灣的社會實況。
本書收錄十二則清代台灣的歷史事例,涵蓋政治、經濟、社會、移民慣習等層面。

番婦金娘:林爽文事件中的「仙姑」
林爽文反清事件中,一位平埔族婦女的故事,她應是出自部落的尪姨。

海海人生:海賊王蔡牽
敍說這位嗜食鴉片的海賊王的傳奇,也可見識其妻子蔡牽媽的女傑行徑。
憨虎晟:萬生反的猛將林日成
以戴潮春手下猛將林日成為中心,鋪陳更豐富多樣面貌的反抗史。

番薯也好賺︰渡海走私賣番薯
「小的」們投入走私行列,得手雖可獲利,失手則身陷囹圄乃至喪命。

水比命卡要緊︰拓墾開圳起紛爭
透過檔案文獻、碑文,回想水圳中潺潺流水,也曾經有過先民拚鬥的流血。

金貴ㄟ鹽:清代台灣的私鹽現象
私鹽好賺,於是地方頭人、私販、官府差役等便有了交相利、交相賊的機會。

結拜、亂拜?:清代台灣移民社會中的異姓結拜
眾「小的」歃血為盟作兄弟,動輒「竹篙湊菜刀」豎旗作歹……

內有姦情:清代台灣的同性異行
移民社會中隱晦的同性異行,「契友」一詞與當今的「同志」,可以古今對映。
周旋山林邊區間:日阿拐的生存之道
被原住民收養的漢人之子,以化「番」身分,周旋於官方、漢人、「生番」之間。

連撈帶搶:海岸漁村的搶船風俗
過去,海岸擱淺或停靠的船隻,常發生被掠奪的情事,是台灣沿海人民天生具有海盜性格嗎?

寡婦上公堂:周家的豪門爭產
十多年歷經七任知縣的訴訟案,讓人見識到一個一百三十多年前不畏官司繁瑣的台灣女性。

黃龍旗的餘暉︰史久龍與《憶台雜記》
陳述清帝國治台最後數年間的社會風情,漫遊十九世紀末期的台灣歷史。

本書特色

1. 從市井小民的角度,重現十九世紀台灣的移民社會實況,主角包括民變事件的參與者、開圳的墾戶、為爭家產而纏訟十年的豪門寡婦、因愛生恨的同性情殺事件關係人,以及縱橫大海的海賊王蔡牽等。

2. 沒有文謅謅的官式文獻,也不是生硬的學院派歷史書寫,而是以市井小民的口供與訴狀為材料,述說發生在移民社會的歷史故事。

3. 書中引用的口供與訴狀,讓一、二百多年前的人物,彷彿就活跳跳的近在眼前,訴說著自己的生平,以及曾經的豪情與冤屈。

作者簡介

策畫者簡介
戴寶村

一九五四年出生在北海岸的新北市三芝區,老家地名叫番社後,是很「庄腳」的所在。濱海生長的背景,鄰近的淡水是山河海交會以及歷史元素豐富之地,促成我航向海洋史領域的探究,遂有系列《清季淡水開港之研究》、〈近代台灣港口市鎮發展〉(博士學位論文)、《近代台灣海運發展——戎克船到長榮巨舶》、《台灣的海洋歷史文化》等專著。

海洋是壯闊深沉,也是自由多變的,個人性格亦是如此,海洋史作為學術重點之外,我並不喜只拘泥於比較單一鑽研的領域,所以有其他的學術關懷與投入,包括政治史通史類書籍、淡水河流域史、高雄陳家家族史、客家族群史、縣市鄉鎮志書、諺語歷史文化、北台灣歷史文化,乃至中學教科書等,都有所著述。

歷史是由眾人(people)所形構,但受到傳統中國朝代政治史為主的觀念影響,總以英雄造時勢論斷少數人(persons)造就的歷史,權力者、知識者也主導歷史的記述與解釋。出自下層社會的生長背景,讓我常思索草芥庶民、沒沒無名者的歷史世界,《「小的」台灣史》就是要讓人從小人物來看大歷史,了解每個人與大歷史是有機的連結,希望藉此彰顯歷史的「心識」與趣味。

撰文者簡介
蔡承豪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歷史學),現任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助理研究員,曾著有〈天工開物——台灣稻作技術變遷之研究〉、《台灣番薯文化誌》、〈台產黑土:晚清台灣的罌粟栽植與鴉片自產之嘗試〉等,從枝微末節處挖掘研究題材是一大樂趣。

李進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研究領域為台灣區域史、環境史。主要著作為《台灣環境發展歷史與蘆洲》、〈淡水河下游地區的「水信仰」——以水神及水鬼崇拜為中心〉、〈萬頃花田萬斛珠——日治時期台北地區香花產業史初探〉、〈台北橋的興建與三重埔的區域發展(1889-1945)〉等。

陳慧先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研究領域為日治時期台灣史。著有〈「丈量台灣」——日治時代度量衡制度化之歷程〉(碩士論文)、〈半斤八兩?——清代台灣度量衡之探討〉、〈華麗島看中國——日治時期台灣公學校歷史、地理科的支那意象〉等論文、書評數篇。

莊勝全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曾任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訪問學員,現為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著有〈萬文遙寄海一方:清帝國對台灣的書寫與認識〉(碩士論文)、〈在小廟修成正果:論廖添丁形象的塑造與轉變〉、〈腹有詩書氣自華?——黃旺成公學校教師時期的閱讀生活〉等論文、書評十餘篇。

書摘/試閱

番婦金娘

林爽文事件中的「仙姑」

一七八六年底(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林爽文豎旗抗官,是台灣史上重要的三大民變之一。在這場號稱清代台灣最大的抗官事件中,一位名喚金娘的女子格外引人注目。金娘之所以於此次事件中留名,並非因為她是某某的妻子,而是她本身就是林爽文所仰賴的女軍師。一名擁有原住民血統的女子,為何能夠指揮、影響三萬大軍?她的背後又有哪些故事?

民變、豎旗起反亂

清代台灣社會是個移墾社會,公權力與法治秩序尚未穩固,因而導致動亂民變頻仍。在為數眾多的民變當中,朱一貴事件、林爽文事件與戴潮春事件,由於涵蓋範圍大、平定耗時而最具代表性,被稱作清代台灣三大民變。而發生在乾隆年間的林爽文事件,更是清代規模最大的民變,事後乾隆皇帝把平定林爽文事件視為他的十全武功之一,台南赤崁樓前的九隻石贔屭身上背負的石碑,正是當年清政府所立的「平定林爽文事件」記功碑。

林爽文,出生於漳州府平和縣,一七七三年跟著父親來到台灣,在彰化縣大里杙(今台中)從事土地開墾。之後林爽文加入了天地會,成為領袖。一七八六年,台灣中部發生其他天地會相關組織的動亂,官府因而積極查辦境內會黨,衙役們更是趁此機會向地方勒索。

因此,會眾遂擁立林爽文為首,抵抗官府的追緝。而後,林爽文豎旗抗官,號稱有五十萬名會眾響應,一七八七年一月攻下彰化,殺了當時的台灣知府孫景燧,進駐彰化縣署,自稱「盟主大元帥」。不久,北路其他響應者加入,又殺了當時淡水同知,並向北攻下了新竹的竹塹城。林爽文更繼續往南攻打諸羅等地,鳳山天地會的領袖莊大田,也集結會眾起兵響應,同年二月,全台灣除南部的台灣府、諸羅縣,以及中部的鹿港外,其餘的官治紛紛陷落。

為了平定聲勢浩大的林爽文,清廷必須不斷的從中國境內徵調兵力來台。最後,派陝甘總督大學士福康安等,率綠營八千人自鹿港登台,並在台灣招募團練六千人,以總兵力一萬四千人,對抗林爽文的三萬兵力,雙方決戰於八卦山。福康安陸續收復了彰化、諸羅,終於在一七八八年春生擒林爽文,後他被解送北京,凌遲致死。
此一事件,清廷派兵四萬,花了一年四個月,才得以平定,是清代台灣規模最大的民變。期間,乾隆皇帝有感於諸羅縣民助守縣城,為了嘉獎其義舉,遂將諸羅之名改為「嘉義」,沿用至今。

「小的」們怎麼說?

像林爽文事件這樣大規模的民變,在清代頗有一些。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升斗小民膽敢不顧株連九族的大罪,豎旗謀反?除了林爽文、莊大田這些耳熟能詳的人物外,在眾多男性當中唯一的女性──「番婦」金娘,格外引人注目,除了她會施法力外,與同居人林紅相差十二歲的姊弟戀,也讓人印象深刻。

一七八八年,林爽文事件的一干主要人犯,被送往北京,有些在途中病亡,或因故先被處死;有的則一路被送往京師,留下了不少口供。以下就以幾位主要人物的口供,看看這場驚天動地的大革命,在當事人眼中是怎麼發生的?

【林爽文】

林爽文是事件的主角,他在口供中說明了當年是在怎樣的情況下,豎旗反清。
我年三十二歲,乾隆三十八年,隨父母來到台灣,趕車度日。時常聽見說,漳、泉兩府,設有天地會,邀集多人,立誓結盟,患難相救。我同林泮……等,平日意氣相投,遂於乾隆五十一年八月內,拜盟起會。後來,斗六門地方,有楊光勳弟兄,因分家起釁,立會招人入夥被人告發,並牽連我們一齊呈告。彰化文武官員,差人各處查辦,衙役等從中勒索,無論好人、歹人,紛紛亂拿,以致各村莊俱被滋擾。那時,林泮等房屋已被官兵燒毀,……起意招集各莊民人,抗拒官兵,就來邀我。

林爽文被逮捕時,年僅三十二歲。從口供中,林爽文表明了他之所以起事,主要是因為「官逼民反」。他和同伴林泮等人,為了平日能相互照應,便效法漳泉兩府設天地會,在一七八六年拜盟起會。沒想到受斗六門楊光勳兄弟分家牽連,而被告發。彰化縣文武官員差人查辦,地方衙役藉機從中勒索,不分好壞胡亂捉拿,使得各村莊街被騷擾。當時,林爽文的好友林泮,因為家屋被官方燒毀,便召集各莊莊民,起而抗官,同時也邀林爽文加入。

我的家長林繞、林石……等,將我藏匿山內,不許出來。後林泮又來逼迫,不得已才跟他到了彰化,攻破縣城。眾人要我去攻諸羅。到十二月初,我就帶了許多人,將諸羅攻破。那時,眾人推我做大哥,隨即去圍府城。……其時,鳳山已被莊大田佔據,我就仍回北路,……三月裡,到了大里杙,派人建造土城,設立帥府。眾人因我做人有些義氣,又要我做盟主,再三推辭,他們不肯,只得依允……至南路莊大田,偽封他做元帥,其實不是一同起事的,前年去攻府城時,他已到鳳山去了,從未見過他的面,南路情形我實在不能知道,不敢妄供。

據林爽文的說法,他一開始並沒有打算加入抗官的行動,甚至被家中的長輩藏了起來,後來經不起林泮一再逼迫才加入,而後陸續攻破了彰化與諸羅縣城。並在盛情難卻的情況下被推為大哥,加上平日做人頗講「義氣」,又被舉為盟主,彷彿一切都是情非得已。至於南路(以台灣府為界,以南稱南路,以北稱北路)的情況,他則全數推給莊大田,表示兩人並未曾相識,詳細的狀況他一概不知。

【金娘】

除了林爽文與莊大田這兩位響叮噹的主要人物外,在被押解上京的二十二名人犯中,出現一名唯一的女性──金娘,身為原住民的她,又是怎麼被捲入事件當中的呢?

小婦人名叫金娘,年四十歲,是鳳山縣上淡水社番。父母已故,並無兄弟,曾招內地人洪標為夫,三年就死了,並無子女。小婦人三十二歲那年患病,曾從番婦賓那學畫符醫治,後來就替人畫符醫病。這幾本請神治病的經,又是鳳山人林乞寫的,傳給小婦人,林乞已死過三四年了。這莊大田自稱大元帥,是林爽文夥黨,共有一百多枝旗,賊夥有萬餘人,亦有脅從的在內。小婦人向不熟識,是今年正月間,請小婦人在打狗港祭神,又醫好他們同夥的病,就請小婦人做女軍師……。

金娘說她是鳳山縣上淡水社番,上淡水社是平埔西拉雅族鳳山八社之一,分布位置大約在今天屏東縣萬丹鄉、內埔鄉附近。她曾招募漢人為夫,但已在三年前過世,因為患病的關係,向另一名原住民婦女賓那學會畫符醫病的功夫,並從鳳山人林乞手中,接收幾本請神治病的經書。某日,金娘在打狗港祭神,碰巧醫好了莊大田同夥的病症。在見識過金娘的特殊能力後,莊大田請她加入陣營擔任女軍師。那麼,金娘在這場民變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呢?

……假說會請神保祐眾人不著槍炮。三月初,莊大田兒子莊天位(畏)要攻鳳山,小婦人假說鄭王即鄭成功顯神助戰的話,莊大田叫畫符哄騙眾人,稱做仙姑。三月初八日,攻破鳳山,小婦人同去念咒,眾人就信果有法術。及莊大田每次來攻府城,小婦人帶一把劍在山頭念咒打鼓,假說神人保祐不受槍炮。其實槍炮打死的甚多,小婦人只說是他命裡該當,眾人就不疑了。……莊大田又將林爽文的札諭交給小婦人,封做一品夫人。

莊大田要金娘假裝自己能夠請神明保佑眾人刀槍不入。例如在莊大田攻打鳳山時,便要金娘告訴會眾們,表示鄭成功會在戰事中顯靈助戰,並要金娘畫符哄騙眾人。

由於莊軍在攻破鳳山城時,金娘也在現場幫忙唸咒,人們便對金娘的法術信以為真了。而後,每當莊大田要攻打府城時,都會要金娘帶一把劍在山頭唸咒打鼓,讓會眾們以為有神人保佑,能夠毫髮無傷。但金娘的咒術真的那麼厲害嗎?事實上被槍砲打死的人很多,但金娘只要跟其他人說:沒辦法呀,他命該如此。眾人也就深信不疑了。由於金娘的存在給予會眾精神上莫大的支持,有助南路的戰事,林爽文因此透過莊大田轉交札諭給金娘,封他做一品夫人。

金娘除了「法力高強」外,她和林紅的「姊弟戀」,也意外成為話題:
這林紅五六年前在鳳山,小婦人認做兄弟,學符治病,去年才和小婦人通姦,每次打仗,他也幫著打鼓。莊大田還請有一個番婦,名叫網仔,是上淡水社番,也會念咒請神,眾人稱他仙媽,現在往上淡水去了。

金娘早年曾經招募內地的漢人為夫,但已在她被逮捕的前三年過世。根據金娘的說法,她與林紅在五、六年前即已結為「乾姊弟」,並傳授他畫符治病的功夫,兩人在一年前才產生情愫。打仗時,林紅也會在一旁打鼓助陣。在金娘的供詞中,也提到除了她之外,莊大田還有另一位同樣也是來自上淡水的平埔族──「仙媽」網仔,也會唸咒請神。

水比命卡要緊

拓墾開圳起紛爭

台灣有一句俗語叫作「開埤造圳,人人有份」,典故是以十八世紀拓墾時期的台灣為舞台,各地大舉展開水田化運動,業戶墾民出錢出力興築大水圳,讓原本只能種一些地瓜、豆子、陸稻的「看天田」,灌溉升級成產量倍增的水田,以養活更多人口,拓展更多聚落,所以被稱為「台灣農業史上的第一次革命」。

此時,農民將水源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平時風調雨順、眾人田中都有水可用,就相安無事,但一碰上天旱無雨,水源上游的農民常截斷水源,讓下游缺水灌溉,雙方為了爭奪水源,輕則發生口角糾紛,告上官府訴訟,重則發生攜械相鬥事件,整個社會騷動不安。另外,除了爭水事件,多方人馬為了開鑿水圳,搶奪大河源頭和圳道用地的衝突,也時有所聞。

現今台灣常因雨少缺水而分區供水,民眾用水不便,叫苦連天,但在缺乏水庫儲水的清治時期,灌溉水源的取得更是性命交關,難怪平時溫和的農民們,為了爭水要起來搏命相拚了!

開埤造圳興家園

清治時期,閩粵移民引進水田農耕,之後水利設施的興修,則讓水田化運動蓬勃展開,全台稻米產量倍增,聚落及人口也大幅躍進,奠定了台灣漢人社會的基礎,水利開發在台灣史上的重要性不言可喻。清治時期台灣水利的發展,跟自然環境、移民傳統及稻米需求關係密切。台灣的大開圳時代在十八世紀揭開了序幕,但利之所趨,衝突相隨,水利糾紛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有水圳流灌的地方。

水利設施的興建期間,以及完工後的水利設施運作階段,都可能發生糾紛事件,引發社會騷動不安,前者指的是開圳糾紛,後者則是爭水事件。清治時期台灣的水利開發活動,大部分由民間自辦,水圳開鑿需要高額資金、眾多勞力,更要負擔天災風險,是用人力積極開發、利用自然的極致表現,所以多由墾戶、業戶等有力人士集資興建,或是業戶、佃農共同出錢出力合築,無論是水利開發過程和後續經營方式,都具有濃厚的自治色彩。

至於官方,則只在水利開發之初,藉由諭告、圳照、戳記來管理水圳興築,或在引水糾紛發生時出面仲裁而已,官治組織中並沒有專人負責水利運作,一切都必須靠民間力量自行維繫。官方對於水利並無一套管理辦法,而水利開發卻是一種投資事業,利之所趨,就難免發生衝突。

利之所趨,衝突相隨

清治時期,台灣的開圳糾紛及爭水事件相當多,其中較為著名的是「張必榮、劉承纘開圳糾紛事件」,這件纏訟四年的大案,反映出乾隆時期北台灣墾民對於水利開發的渴望,讓北台灣規模最大的水圳──「後村圳」,如長龍般蜿蜒於淡水河西岸平原,還衍生出糾結二百年之久的水權紛爭。

「張必榮、劉承纘開圳糾紛事件」的始末,具體呈現在《永泰淡水租業契總》之中,這份史料為創設張厝圳(後村圳前身之一)的業戶張士箱家族所藏的土地契約文書,其中含有記載開鑿張厝圳過程的〈抄錄水圳原由便覽〉,以及圳道附近土地的大量買賣契約抄本,並詳細記錄了張必榮及劉承纘互相控告的口供申辯情況,是重現事件始末的關鍵資料。

至於「後村圳」,則是清治時期淡水河西岸平原上的最大水利灌溉系統,之後更在日治時期成為北台灣規模最大的水圳,灌溉區域包括今日新北市之樹林、鶯歌、新莊、泰山、三重、蘆洲及五股等區。事實上,後村圳是一九○一年(明治三十四年)台灣總督府將清治時期開鑿的劉厝圳(萬安陂大圳)、張厝圳(永安陂大圳)及草埤等三大水利設施,整編合併為「公共埤圳後村圳」,其中的張厝圳及劉厝圳,就是「張必榮、劉承纘開圳糾紛事件」爆發後形成的兩大水圳。

要了解「張必榮、劉承纘開圳糾紛事件」到底如何發生、如何結束?應該先從乾隆時期(一七三六~一七九五)淡水河西岸平原的開墾大勢談起。

事件的主角之一,是以「張必榮」為墾號的張士箱家族,他們在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從台灣南部北上尋求機會,選中了擁有大漢溪豐沛水源、能開鑿大圳灌溉千頃良田的海山庄(今新北市樹林區),並在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買下海山庄的開墾權,積極進行荒地的拓墾。張家屬於追求經濟利益的投資型墾戶,如何發揮土地最大效益,生產出最多米穀,以獲取最高利益,是他們投資時考量的重點,而要達成這個目標,首要之務就是開闢一條大水圳,確保水田經營的生命線。

張家獲得墾權後,立即著手開鑿水圳,但工程的進行並不順利,當地水患頻仍的自然環境,給他們帶來了許多麻煩。海山庄所在的淡水河西岸平原,屬於低窪平坦的沖積平原,靠近大河之濱,夏秋來襲的洪水常造成屋毀人亡,田地並遭泥沙淤積,要在這樣的環境下開鑿水圳,風險相當高。一七五九年(乾隆二十四年)八月,山洪爆發,沖毀田地二百餘甲,數十人死亡,還造成大漢溪改道右偏至今天的板橋一帶,舊河道內出現一大片泥沙沖積而成的埔地。張家受到這麼大規模的水災,損失相當巨大,開圳的工作也宣告停頓。

當張家正在努力進行復原工作的同時,於加里珍庄(今新北市五股區更寮里一帶)從事拓墾工作的劉和林、劉承纘父子,看到了可趁之機。劉氏父子的墾區位在淡水河畔,乾隆中葉時仍是一片水沖沙湧、載浮載沉的河埔新生地,劉家開築堤岸之後,勉強可以耕種地瓜,但三年才能收穫一次,收穫量相當少,農產也時有時無,很不穩定,是一片開墾困難、收穫不豐的沙洲地。

所以,劉家積極尋求開鑿埤圳的路線,想要引水灌溉以改良惡劣的土地狀況。但加里珍庄全境地勢低平,東面又濱臨淡水河,夏秋洪水頻繁,土地流失嚴重,雖然水源豐沛的淡水河近在咫尺,引水築圳似乎頗為便利,但在河岸無堤防保護的年代,洶湧洪濤的猛烈衝刷,勢必毀壞水圳的入水口或堤堰等設施,如此艱困的自然環境並不適合開圳,劉家只能尋求從其他水源地引水的可能性。

就在這個時候,劉家得到大漢溪改道沖出大量荒地的消息,這片土地靠近河岸,水勢既豐富又和緩,適合修築引水口,加上當地的行政首長──八里坌巡檢包瀜,之前就多次鼓勵各業戶開鑿埤圳,劉承纘認為機不可失,馬上向包瀜呈遞申請書狀,終於得到了官方的開圳許可。但包瀜顯然未到現場勘查地權歸屬,也沒有察覺到張家也有在當地開圳的意圖,就貿然發給劉家許可,於是埋下了張、劉兩家互控的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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