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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化學家,他用智慧的推理偵破怪案後,他的醫生朋友華生把偵查過程記錄下來,寫成這本《深夜疑案》,他也因此成名。他倆聯手偵查的第一宗凶殺案,為什麼竟和摩門教的先知有關呢?

書中主角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生於1854年。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
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不擅交際,愛思考。精通劍術、拳術。被同學的狗咬傷後,兩人反而成了莫逆,一次拜訪同學家,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23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一邊研究科學,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221B Baker Street),兩人協力辦案。

每日必讀大量報紙。最大的興趣是音樂,拉得一手好小提琴,最不離手的嗜好是抽菸斗。射擊神準,善於運用心理學和邏輯學分析推理。偵查過六十件膾炙人口的案件。58歲隱退。

約翰‧H‧華生Dr. John Hamish Watson

生於1852年,26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結業後隨軍赴阿富汗任軍醫,28歲負傷回倫敦。結識福爾摩斯後,兩人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36歲與梅麗結婚,搬出貝克街,自己成立診所。42歲,梅麗過世,結束診所,再回貝克街。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辦案,並詳細記錄偵案過程,再發表於報章雜誌。

作者簡介

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

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小時候曾在教會學校讀書,十八歲進入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一年畢業後成為隨船醫生前往西非,一八八二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一八八五年取得同校醫學博士學位。

柯南‧道爾從小喜愛文學,很早就表現出寫作才華。他的診所病患不多,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以寫小說自娛,作品散見各雜誌。

自從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問世後,偵探小說已成為通俗文學的一個重要支流,不過大半的情節都太過離奇,結構常有瑕疵,人物個性也極為平板,往往禁不起仔細推敲。有鑑於此,柯南‧道爾認真的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的作品,試圖創造出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偵探角色。

他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時,有位教授(也是皇家醫院小兒科醫生)約瑟夫‧貝爾(Professor Joseph Bell)先生常用生動有趣的方式鼓勵學生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以作出必要的判斷,給了他的學生很大的啟發。柯南‧道爾覺得愛倫.坡等人的作品雖然也有精采的推理和論斷,卻不及貝爾先生來得真實,所以決定用貝爾先生的形象塑造出一位冷靜、聰明、博學、深謀遠慮的偵探;於是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於焉誕生,當然,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

一八八六年四月,他的第一本小說《深夜疑案》(又作:血字的研究)完成了。幾次投稿都被退。好不容易有一家出版公司─沃德‧洛克─答應把它收入一八八七年「比頓聖經年刊」中,這本書才得以與世人見面。沒想到它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回響,因此出版公司主動要求柯南繼續撰寫「福爾摩斯探案」。一八九一年,他索性棄醫從文,全力投入寫作,在很短的時間裡他寫了一個長篇、六個短篇小說,成為英國知名作家。福爾摩斯為他帶來豐厚的財富,可是他真正想創作的是歷史小說,他期待自己可以成為正統的文學家。

在《最後一案》時,柯南‧道爾毅然的讓福爾摩斯和黑幫首領一起悲壯的墜崖而亡。《福爾摩斯探案》就這樣間斷了八年。

這段期間,他以軍醫的身分志願參與英國在南非的戰爭,並以親身經歷寫下兩部歷史小說《大布耳戰爭》、《南非之戰的原因與行動》,為英國侵占南非辯護。一九○二年,他獲得維多利亞女皇頒發的騎士爵位。

一九○一年,柯南‧道爾聽到朋友提起英格蘭中部達特摩爾荒原上一隻獵犬的傳奇事蹟,激發了他的好奇心與創作慾,那個詭譎的氣氛、陰暗的沼澤、神祕的火光,除了福爾摩斯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角色來擔綱了,於是,失蹤八年的福爾摩斯終能再度復活,讓柯南‧道爾順利完成這本犯罪小說的經典作品《夜光怪獸》(又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迷終於可以重燃熱情,等待新作了。

在一九三○年柯南‧道爾過世前,《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總共累積了四個長篇故事和五十六個短篇故事。偵探小說由愛倫‧坡起始,卻由柯南‧道爾推向顛峰,他驚險的構思、細膩的描寫不僅在偵探小說的領域建立威望,就算在文學界也占有一席不容忽視之地。

目次

第一部 西部開拓史的一頁
加入摩門教
理想的一對
三十天的期限
大逃亡
家破人亡
第二部 謎 中 謎
沒有傷痕的屍體
暗中較勁的偵探比賽
疑雲重重
以戒指為餌.
厲害的對手.
謎團加深
第三部 謎底揭曉
復仇的怒火.
自投羅網.
精采的偵探紀錄

書摘/試閱

第一部 西部開拓史的一頁

加入摩門教

從沙漠高聳的岩石上眺望,遙遠的地平線在藍色的天空下畫出一道圓弧。這裡就是北美洲的大沙漠,放眼都是泥沙和岩石,沒有樹,也看不到青綠的草;甚至連一點生物活動的跡象都沒有。

低窪處散布著很多很多灰灰的東西,動也不動。那是骨頭,又粗又長的大概是牛隻馬匹的殘骸;較細較小的應該是人骨。讓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
那些骨頭是怎麼來的呢?這麼多的人和動物是不是都被殺了呢?或是在沙漠裡迷了路,沒有水喝,沒有東西吃,飢渴而死?

滴血般的太陽正慢慢往西邊沉下,所有岩石的黑影漸漸的拉長了。夕陽下,染成紅色的岩石旁邊,有東西在移動。那是一個人。褐色的頭髮長長的披散著,眼睛也是褐色的,下巴蓄著鬍子。

「唔!天又要黑了。」他的嘴巴在濃密的鬍鬚中自說自話,聲音雖然沙啞,卻很有力。他歇下腳,先把一把不能用的來福槍放在地上,再從肩上卸下一個大背囊。心想,漂泊的日子是不是就要到盡頭了?我的生命是否即將葬身於此?沒多久就成另一堆枯骨嗎?突然間,背囊裡有東西動了動,兩隻又嫩又細的小手伸了出來。

一會兒,可愛的臉孔也出現了。金黃的頭髮加上天真的神色,是個五六歲的小女孩。剛才她大概是在背囊裡睡著了,現在醒來,打了個呵欠,抬頭望著身邊那個大鬍子男人,用稚氣的聲音叫著。

「舅舅……」
「噢!李西,你醒了嗎?等一下下喔……」
大鬍子男人伸出兩隻粗糙有力的手,把這女孩從背囊裡抱了出來,放在他面前。李西穿著綠色的洋裝,腰間繫著白皮帶,坐在地上,抬頭看著那個男人。
「我想喝水。我可以喝水嗎?」

「好,我這就給你啦!」
大鬍子男人把掛在脖子上的水壺拿了下來,把水倒在壺蓋裡,拿給李西。
「小心點,別灑了……」

李西用她的小手接過壺蓋,湊到嘴邊,一下子就把水喝光。
她把壺蓋還給她舅舅,說:「我還想喝。」
「一次不能喝太多,等等再給你。你先忍耐一下吧!」大鬍子男人搖著頭說。
「為什麼?」

「在沙漠中,每一滴水都要非常珍惜,我們得節省一點。舅舅從中午到現在,也才喝一壺蓋的水呢。」
「我們的水是不是快沒有了?」

「剩下不多了。沒水的時候,我們就糟糕了。」
「是嗎?會糟糕嗎?我和舅舅會糟糕嗎?」
「不只是糟糕,恐怕連命都不保。不管是人,或牛、馬、狗、鳥兒,沒有水就會渴死的。」

「我不要死。」李西擔憂的問:「哪裡才找得到水呢?」
她舅舅也很擔心的蹙著眉,說:「水在河裡呀!可是指南針壞了,舅舅在沙漠中搞錯方向,我們迷路了,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呢!」
李西看到舅舅擔憂的表情,也有點緊張的站起來。

「舅舅,河在哪裡呢?」
她這樣問著,很關心的望了望遠處的草叢、岩石、沙土。
忽然,她舉起手,指著一個地方,詫異的叫起來。

「那是什麼?舅舅。」
「是晚霞呀!」
舅舅望著李西所指的方向—北方,也跟著站起來。

「咦?這倒怪了!」他喃喃說著。
是很奇怪,沙漠的傍晚是寂靜無風的,此刻北邊卻沙塵飛揚,從東往西邊滾滾一片。

「如果是龍捲風,應該會捲高才對呀!怎麼橫著走呢?李西,你先在這裡等一下。」

舅舅攀著旁邊的大岩石,爬到頂上用手遮在額頭前面,凝視著北方滾滾的沙塵。他的兩眼一下子亮起來。

「好多人呀!他們是往西部去的吧?」他自言自語。
沙塵漫天,連雲都被阻斷了,火紅的夕陽把揚起的塵霧照成金黃,在這片金黃的霧靄下正是一列綿延不絕、連續不斷的大行列。

這個隊伍裡,有雙輪篷車、四輪篷車,有的荷槍、有的騎馬,有的步行。有些婦女和孩子坐在車中,也有些人肩負重擔蹣跚跟隨在旁;另有武裝的騎士前後穿梭。
隊伍中最顯眼的是一輛張著黃色車篷的馬車。顯然,這不是一支平常的移民隊伍。
「哪來這麼多的人呢?」大鬍子驚嘆。

的確,這個行列長到不可思議,先鋒的騎兵隊已經奔馳到遠遠的西邊,東邊仍有馬車,一輛接一輛出現,幾乎看不到隊伍盡頭。
「他們是要到西部拓荒的嗎?我不如設法加入他們吧!」

他舉起雙手使勁的搖著。距離這麼遠,無論他怎麼喊,也不可能有人聽到,幸虧在夕陽下還看得到影子。那些人發現有人在岩石上招手,一定知道是在求救,不會貿然開槍的。

「舅舅,您在做什麼?」
大鬍子聽到李西的聲音,轉頭去看,她已經爬到岩石上來了。
「危險!你會掉下去的。」
大鬍子用左手抱著李西,右手使勁的揮著。

李西被舅舅急切的動作嚇哭了。
塵埃飛揚,有八名騎兵朝這裡直奔過來,他們以高超的騎術並排成一橫隊,每個人背上都背著槍。

來到岩石下,他們勒住馬。八個人當中的一個朝著岩石上面大聲喊。
「你是不是印第安人?」

大鬍子抱著李西,鎮靜的回答:「你們應該看得很清楚,我雖然被太陽晒得這麼黑,但我不是印第安人,是道地的白人。」
「知道了,你英語也很不錯。」另外一名青年勒緊韁繩說:「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約翰.法利亞,今年四十三歲。」

「那個女孩是你的女兒吧?」
「她叫李西,現在算是我的女兒。」
李西聽到人家在談論她,也就止住了哭,豎起耳朵聽著。
「什麼叫做『現在算是』?」

大鬍子說:「她是我妹妹的女兒,但我妹妹和妹夫都死了。我以前住在南邊……原本有二十一個人同行。」
「是來找金礦的吧?」

「沒錯。可是,我們在途中都患了病,食物吃光了,又找不到藥物,成員陸續死去,現在只剩我和外甥女。再這樣下去,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你現在面臨絕境嘍?」

「是的。多虧遇上你們,真是謝天謝地!你們的行列好長、好壯觀啊!」
「我們至少一萬人以上……」
「有那麼多人,是不是可以讓我和李西加入呢?我的意思是說,請你們救救我們。」法利亞請求。

「我們給你帶來些水和食物,不過,要加入我們,你還是得慎重考慮。」
法利亞困惑的問:「這話怎麼說?你們給我食物和水,雖然能及時幫助我,可是你們走了之後,我和李西怎麼在沙漠裡求生存呢?」
「聽著,法利亞先生,我得先把話說清楚,要加入我們,是要有條件的,並不是隨你來去。」

「你們大概不會說要我的外甥女吧!除了這個之外,其他條件我都願意接受……」
「既然你這麼說,我就帶你們去見首領吧。」

幾個人帶著法利亞和李西走向隊伍,他們直接來到那輛特別講究的馬車前。車裡有個年紀大約三十的男人,頭很大,神情很堅毅,看起來就像個領袖人物。
這人正在讀書,看到法利亞和李西,他放下書,聽取其他人的報告,而後就定定的直視著這兩個落難人。

「我們是摩門教徒,是天使的選民,是受到迫害的上帝兒女,只有信奉我們的教,才能與我們同行。我們不允許狼混入羊群,如果你是來敗壞我們、離間我們的,那就不如現在讓你曝屍荒野。你願意接受我的說法嗎?」他說。

法利亞想了一下,說:「我願意,不論你說什麼我都願意。」
旁邊的人看到他一本正經的樣子,忍不住笑了起來,只有這位首領依舊保持他的威嚴說:「你們可以留下來,弟兄們會照料你們,也會告訴你們該遵守什麼教義。現在,繼續前進吧!」

「前進,向錫安前進。」摩門教徒一起喊起來,命令如波浪傳開,隊伍立即往前推進。

有一名弟兄帶法利亞和李西到他的馬車上,給他們食物,並囑咐他們一些話。
「你們好好在這裡休息,沒多久精神就能恢復。從今天起要時時記住,我們都是摩門教徒,楊克是我們的先知,他的指示就是上帝的旨意。」

一群人陸續往西移動。他們橫越沙漠,翻山越嶺,穿越杳無人跡的密林,渡過河,爬過山谷,到了寬闊的猶他山谷。他們的領袖宣稱這片處女地就是神應許他們的家園,於是他們俯身親吻這塊土地,並在寬闊的原野中披荊斬棘,種植畜牧,把荒地開拓為田園。

事實證明楊克是個果斷、幹練的先知,他規劃未來城市的風貌,吩咐大家按自己的專長合力完成。他們伐木蓋屋,驅趕印第安人。經過大家的努力,新的鄉鎮成立了,因為位於大鹽湖旁,所以叫「鹽湖鎮」。

經過多年的開墾,鄉鎮周圍種植了廣大的小麥和玉米田,房舍陸續增加,工廠也紛紛創建,街道上商店林立,教會的十字架高高聳立在藍藍的天空中,一片富庶繁榮景象。偏遠的地方有許多牧場,其中一處就是法利亞經營的。牧場旁有棟木屋,李西就在這裡成長。

法利亞對開拓墾荒有卓越的頭腦和本事,定居三年之後,他就重新翻造房子,擴大田地。他還開設工廠,僱用很多印第安人製造家具。六年後,他建築房屋,成了富翁。九年後,他成了這鎮上聞名的人物。

「法利亞先生,你怎麼不結婚呢?我可以替你介紹好對象啊!」認識他的人經常誠懇的勸他成家。

法利亞每次都搖頭說:「謝謝你的好意,我覺得還是一個人舒服。」聽了他的回答,無論是誰,都會好奇的問:「那你賺了這麼多的錢,將來是不是打算把這些財產:房子、工廠、田地、牧場,都留給李西呢?」

「這個我倒還沒考慮哩!」
「一定是這樣。只要和李西有關的事,你向來都格外用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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