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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新論(修訂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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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新論(修訂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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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本書係以民法繼承編為論述對象,並就民國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第一二一二條,一○二年一月三十日、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對施行法修正公布之條文及九十八年六月十日與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詳為解說及評論,兼顧理論與實務,而為有系統之論述,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辦案研究之參考。
特色有五:
一、除解釋現行法條外,並略述各種制度之沿革, 以明各種制度之來龍去脈。
二、整理判例、解釋例及其實務上之見解,並加以評釋。
三、整理各家學說,並附陳己見,對於各項爭點,更詳加剖析。
四、重視比較法的觀察,把握諸外國法制,以助問題之解決。
五、對於修正部分,詳加介述、解說,使其落實於民法繼承體系中。
本書乃著者三人協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統一,見解亦力求一致,偶有不同見解,亦特予註明,實不失為一本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作者簡介

陳棋炎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美國芝加哥大學研究
經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及法律學
研究所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輔仁大學及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及中央大學客座研究員
 
黃宗樂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日本國立大阪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臺灣法學會及其前身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臺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教授協會會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凱達格蘭學校校長
現職/
自由法學者
 
郭振恭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經歷/
檢察官、法官、律師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
日本廣島大學客座研究員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
中原大學法學院院長
現職/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修訂九版序

最近,於民國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民法第一一三二條及第一二一二條。前者,在解決親屬會議成員不足、召開不易之困難,但亦關乎遺產管理、遺囑提示及執行,與繼承編有關;後者,在避免延宕遺囑之提示及執行,原規定為遺囑保管人應向親屬會議「提示」遺囑,經修正為應「交付」遺囑於遺囑執行人,並通知已知之繼承人,其為繼承編規定之修正。本書自有就上開變動部分為修訂之必要。除外,亦利用此次修訂之機會,就第一一四八條之一視為所得遺產及第一一五三條共同繼承人對繼承債務之連帶責任,再為補充說明,並依家事事件法之規定,引用有關條文,以切合現實。
本次修訂,仍承三民書局多所協助,謹此致謝。
 
黃宗樂郭振恭序
中華民國一○三年二月 
 

目次

第一章 繼承法基本問題
第二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三章 遺產繼承
第四章 遺 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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