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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公正:社會建設與風險應對(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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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公正:社會建設與風險應對(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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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以更大的勇氣和智慧創新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作為衡量社會文明與進步的一個重要尺度,和諧與公正始終與人類社會發展相伴相隨。隨著我國進入經濟社會轉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時期,和諧與公正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
楊敏編著的《和諧公正(社會建設與風險應對)/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系列叢書》貫徹黨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精神,緊緊圍繞創新社會治理的現實要求,秉持社會學中國化的學術取向和理論自覺意識,以社會學取向的安全研究作為切入點,重點探討了和諧公正、風險治理與個體安全的社會學意義,同時分別從社會建設、社會政策、社會福利、民政事業、基層社區治理、企業勞資關系及殘疾人服務等實際領域,《和諧公正(社會建設與風險應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系列叢書》研究闡釋了如何在當下中國創新社會治理的背景下構建和諧公正的社會機制。

作者簡介


楊敏,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中央財經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社科基金社會學規劃和評審組專家、中國社會學會常務理事、北京社會學會常務理事、《社會學評論》雜志執行副主編。
主要從事理論社會學及其應用、社會政策、社會建設等研究。發表學術論文百余篇,由《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等轉載約40篇。獨撰、主編和參編著述20余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和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3項,參與國家級、省部級和其他單位委托課題20余項。

方舒,法學博士,中央財經大學社會發展學院講師。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理事、《社會學評論》雜志編輯。主要從事社會政策理論與應用、社會工作研究,主持研究課題3項,發表論文近20篇,被《新華文摘》、《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轉載6篇。

名人/編輯推薦

作為衡量社會文明與進步的一個重要尺度,和諧與公正始終與人類社會發展相伴相隨。在當前我國進入經濟快速發展和矛盾突發期,和諧與公正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楊敏編著的《和諧公正(社會建設與風險應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系列叢書》重點探討了和諧與公正的社會學意義,研究闡釋如何在當下中國的社會管理中構建和諧公正的社會機制。

目次


第一章★風險社會與社會學取向的安全研究 /

一、安全研究:逐漸展開的知識褶疊層 /
二、社會學研究取向的發展及貢獻 /
三、作為社會學范疇的個體安全 /
結語:個體安全的研究歷程概要 /

第二章★文明變遷與風險應對 /

一、文明破曉——“風險求存”的智慧 /
二、神圣鏡像——“彼此寬容”的智慧 /
三、國家關系——“和平共處”的智慧 /
四、世俗底蘊——“和諧大同”的智慧 /
結語:走向更高智慧的文明 /

第三章★風險社會與現代公共治理轉型 /

引子:治理理念的變遷和個體安全研究
視角的反思 /
一、個體安全視角下的公共政策轉變 /
二、個體安全研究與社會政策覆蓋域的拓展 /
三、個體安全研究與社會治理方式的創新 /
四、個體安全研究與社會管理模式的變革 /

第四章★社會政策視野下的社會建設 /

引論:資本邏輯、發展與福祉 /
一、發展與福利關系的理論嬗變 /
二、以發展與福利關系的視角審視當前
中國兩大社會矛盾 /
三、推進社會建設是緩解兩大社會矛盾的有效途徑 /
四、社會建設的關鍵是構建發展型社會政策體系 /
五、結語與展望:中國社會建設是圍繞
民生福祉謀發展 /

第五章★風險應對與現代社會福利探源 /

一、社會轉型與保障和福利:另一個視野中的
“現代故事” /
二、西方社會保障福利制度演變過程的內在悖理 /
三、發展的適度與從容:西方社會保障福利制度
的啟示與反思 /

第六章★構建“國家—社會”新型風險治理關系
——北京“大民政”建設的經驗 /

一、“大民政”蘊含的理論與方法論意義 /
二、從“大民政”看“國家—社會”的
中國理念 /
三、“大民政”與“政府—市場—社會”
的合作三維 /
四、“政府—企業—社會”關系的中國探索 /
五、討論:“大民政”彰顯的“國家—社會”
新型關系 /
六、“大民政”三問:Why ? What?How? /

第七章★風險下沉、資源配置“社區化”與社區治理新趨勢 /

一、走出“單位制”重返“社會人”的轉變與挑戰 /
二、社會資源配置的“社區化”:重大變革與機制創新 /
三、我國基層社區服務和治理的新探索 /
四、“服務―治理―管理”新型關系下的社區治理實踐 /
五、構建社區與創新體制的“深圳經驗”/
六、“深圳經驗”的社會學感悟 /

第八章★和諧勞資關系與社會工作介入 /

一、我國勞資關系及其政策的演進 /
二、當前我國勞資關系中的不和諧因素 /
三、傳統工作機制無法有效緩解勞資矛盾 /
四、工業社會工作在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中的優勢 /
五、工業社會工作介入和諧勞資關系構建
的路徑探索 /
六、結語與展望:社會工作是創建和諧勞資關系
的可行選擇 /

第九章★殘障風險與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建設 /

一、托養服務:殘障風險的福利治理手段 /
二、第三部門失靈與殘疾人托養服務困境 /
三、社區為本:殘疾人托養服務的新理念與新趨勢 /
四、殘疾人托養服務社區為本模式:比較優勢
與現實價值 /
五、我國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 /
六、結語:殘障風險應以社會化手段應對 /

參考文獻 /

書摘/試閱

第一章
風險社會與社會學取向的安全研究


隨著思考空間的拓寬和關注內容的充實,安全研究逐漸成為一個獨特的知識領域,其中既有知識的凸顯區,也存在知識的褶疊層。在知識凸顯區,對安全的把握是直接的、顯性的和可見的;在知識褶疊層,安全問題還有許多間接的、隱性的、暫時不可見的地帶。安全領域社會學取向的形成和發展,對于展開知識的褶疊層,顯現其中蘊含的研究空間,日益發揮出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對于當今時代,社會生活的多元化、多中心化,社會系統不同層級的疊壓扭結,社會運行機制的“復式”狀態,社會治理面對的復雜局面,都要求安全研究進一步定位于人的實際訴求,在下沉過程中進社會、進基層,切實逼近到大眾生活的第一線。顯然,需要以一種新的安全研究方略和新的安全理念來應對此一現實轉變。
我們以個體安全研究作為新的安全研究方略,以“以人為本”的安全觀作為新的安全理念,對這一轉變給予一種社會學回應。所謂“以人為本”的安全觀,即以人作為安全的主體、對象和目的,以積極回應人的安全訴求、滿足人的安全需要、提高人的安全感作為安全實踐的當然前提、現實基點和最終歸宿。因此也可以說,本章是從社會學學科的角度,通過個體安全研究,對“以人為本”的安全觀進行一種研究、探索和闡述。個體安全研究所強調的面向基層、貼近生活、走進民眾,對人們日常安全面臨的現實困境和潛在威脅進行實際把握并提供對策,從一個新的側面和高度反映了對“以人為本”安全觀的認識深化。
一、安全研究:逐漸展開的知識褶疊層
在最寬泛的意義上,個人與社會一直在風險中前行,也一直面對著安全困境的考問。因此,安全是人類生存的一個前提性保證。在這個意義上,安全本身也就是生存,生存安全是整個生活實踐的一個核心內容。在風險前行中不斷求索生存的安全構成了一條“縱貫線”,因而也可以說,一部文明史也是“風險求存”的歷史。這一過程促成了安全的知識體系不斷積淀和持續擴展,它也逐漸顯露出一種趨勢——越來越沉入到社會生活之中,越來越貼近人的現實訴求。
從前文明社會到文明社會的漫長過程,確定了生存安全的基本底線。對于任何社會的生存來說,從前文明到文明都是艱難的歷程。許多文明經歷了起源、生長、衰落、解體和死亡,其中一些有幸成熟并繁衍,還有一些在中途夭折;文明發展過程中也曾有過無數的個人和群體,他們的付出為“我們”的高度文明奠定了基礎。從最初不經意地孵化了文化的幼芽,獲得了一種特殊的從風險中求得生存的工具,勞動的意念開始醒覺,而且懂得了如何做出共同生活的選擇,“社群”因而得以聚合、“社會”因而得以繁育。如果說童年人類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都不能幸免自然狀態的磨難,那么迄今為止,成年人類仍不能坦言自己已經從這種狀態中超脫出來。然而,憑借文明構筑的安全屏障,風險中前行的個人與社會畢竟獲得了生存保障的一個持久基礎。
從前現代跨入現代門檻,促成了安全內涵的歷史性轉折。約17世紀,隨著文明從傳統向現代的趨勢性轉變,自然繁衍的社會秩序及其維續方式也走向了終點。對個人與社會的生存安全的探索隨之邁進了現代進程。在現代市場經濟、競爭機制、利益最大化、成本外部化等等沖擊下,以傳統習俗為秩序紐帶的社會不斷趨向瓦解。與此同時,新市場的開發推動了對領土、權力、市場、資源、財富的激烈角逐,傳統方式——暴力和戰爭——作為解決爭端的基本途徑仍然大行其道。古老的故事以更大的社會規模持續著,和平與安寧生活更加遙遙無期。這一進程使得神學、倫理學、自然哲學對人類知識體系的束縛逐漸崩解,一批新興社會科學——經濟學、政治學、心理學、社會學、國際關系學、國際法學、外交學等——得以誕生。以科學和理性為基礎,人們努力尋求社會行動的有序性和可預測性,以便確立起新的制度框架來規范社會生活的秩序軌道。這種制度性的重建過程,將安全知識體系的構建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從傳統領域向非傳統領域的轉變,推動了安全研究的當代擴展。20世紀80年代末,冷戰逐漸結束,東西兩半球的隔離也告終結,在信息化、符碼化、數字化和網絡化等技術手段的推動下,全球化的古老想象變為了現實趨勢。在這個新的時期,人們的生存安全也遭遇到各種前所未有的挑戰。高新技術風險、人口膨脹、資源枯竭、生態環境惡化、經濟和金融危機,以及局部戰爭、恐怖主義、跨國犯罪、核戰爭的可能等,隨時可能突破安全底線。不僅如此,社會資本流失、社會信任缺失、信仰沖突等,反映了不同文化和文明共同遭遇的深層困境。“變化是不可避免的,進步卻不是不可避免的。” \[美\]塞繆爾·亨廷頓:《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12頁,北京,新華出版社,2002年。在社會的快速發展過程中,這些非傳統性的安全問題使人類生存境況變得更加不清晰、不確定和不穩定,安全研究也不再局限于國家安全和政治戰略的需要,從而大大推進了安全研究與社會生活的廣泛聯系。
從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到人類安全,提高了安全關注的現實度。隨著安全關注的視野投射到非傳統領域,當代安全研究也更為貼近人與社會的現實要求。譬如,國家安全研究日益向非傳統安全領域發展,與各種非國家行為體(如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跨國公司及個人等)的合作也愈益密切;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全研究不再囿于傳統的犯罪領域或基本的福利保障,與公眾生活和社會治理的聯系更為深入和廣泛;人類安全研究作為20世紀末出現的新領域,對經濟安全、政治安全、糧食安全、健康安全、環境安全、社區安全、個人安全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安全研究層面從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到人類安全的提升,安全研究的生活感和現實感的不斷增強,使得安全關懷更加貼近民眾的生活實際。
可以說,每一步重大轉折的出現,都推進了安全研究的擴展和深化,提升了安全意識的自覺水平。隨著此一過程的發展,安全知識體系走向生活、走進公眾、貼近人的實際需要,成為越來越明顯的一種趨勢。安全知識體系中以往隱而不現的褶疊區也日益顯露出來,從而促使人們對安全研究中存在的局限和缺憾進行一定的反思。我們曾經指出:以往的安全研究主要關注于宏觀的、整體的安全問題,而對微觀的、個體的安全問題則疏于探討和把握。
參見楊敏、鄭杭生:《個體安全:關于風險社會的一種反思及研究對策》,載《思想戰線》,2007(4)。目前安全研究的現狀表明,個體安全的研究仍然欠缺,這也意味著,個體安全問題有望成為這一領域的一個新的知識生長點。
二、社會學研究取向的發展及貢獻
社會學誕生于現代性引發的劇烈社會變遷。社會秩序、規范、制度和生活系統的快速轉型,隨之而來的社會失序、失范和制度紊亂以及生活失協,一直牽動著社會學的研究關注。從學術傳統上說,人與社會的安全問題是社會學研究的當然題域。隨著當代安全研究向非傳統領域的擴展,社會學取向的安全研究所具有的特殊意義也愈加凸顯出來。
(一)從古典到當代:社會學理論與安全研究
簡單地說,整個社會學理論都與一個問題密切相關,這個問題就是:“社會何以可能?”這個提問不僅是針對傳統社會秩序的衰敗而提出的疑問,也是針對現代性持續引發的各種新問題的關注。實質上,“社會何以可能?”是以社會學方式提出的安全問題。
孔德站在改良主義的基本立場,認為資本主義工業社會制度是合理的,可以通過理性的方式消除病態和失范現象;真正的科學就是要確立理性秩序,這是一切社會秩序的基礎,而社會學正是以此為目的的一門科學。馬克思則站在革命批判性立場上,指出資本主義社會制度是不合理的社會制度,由于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之間的矛盾,社會危機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無法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只有通過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級的斗爭來實現整個人類解放。迪爾凱姆(又譯涂爾干)認為人的本性就是二元分裂的,追求物質私欲的生物性個人與具有道德和宗教感的社會性個人相互沖突和對立,因此必須以集體意識來增進社會團結的基礎,克服社會失范與社會病態。在韋伯看來,一切社會現象都離不開人的行動,社會結構和秩序是通過人的交往表現出來的,只有對社會行動進行解釋性的理解,才能把握現代社會秩序及其變遷趨勢。
帕森斯認為,社會的秩序性是以個人的可整合性為基礎的,他把社會行動系統視為行動者與環境持久的互動體系,指出任何行動系統都有四種基本需要——適應(adaption)、達鴣(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維模(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通過社會系統的結構分化與功能整合,闡述了社會如何能夠維持自身的均衡秩序。社會沖突論則采取了與帕森斯不同的理論路徑,關注利益結構、資源配置的不合理現象,社會財富、權力、地位占有的不公正性現象,強調階級階層之間異質性、矛盾和沖突,以及社會沖突對于社會秩序的正向與反向功能。社會交換論、符號互動論、現象學社會學、常人社會學等,著重對社會的微觀結構及其過程進行探索,涉及了社會行動及其結構關系、過程,互動的形式、規則、共同定義和價值觀,以及個人、群體、組織等等。
在當代社會學家中,哈貝馬斯認為現代社會的基本困境在于生活世界與系統世界之間的深刻危機。他試圖以他的交往溝通理論來解決這種危機,認為語言是交往行動的合作化的機制,人們在交往溝通中能夠達成彼此理解,因而主張通過交往、商談、溝通、妥協來解決社會問題以及階級矛盾和沖突。其他社會學理論如社會資本、社會信任、社會網絡理論等,對行動、系統、結構、秩序、規范等從不同側面進行了新的研究。后現代主義理論家(福柯、利奧塔、布西亞等)對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向及現實狀況給予了嚴厲的批判,主張徹底摒棄歷史的方向性、進步性信念,徹底否定現行社會秩序、權力和權威制度、社會關系結構和組織形式的合法性。這類思潮從另一個方面反映了當代社會所面對的安全困境。
(二)貝克與吉登斯:安全研究領域社會學取向的更新
在以往各個時期的社會學理論研究中,探求生存與發展的安全與保障是一個貫穿性的主題。當代社會學理論更為直接地切入安全研究,更為主動地走進社會生活和人的實際安全需要,使安全問題的社會學傳統關注出現了明顯的更新,形成了當代安全研究領域的社會學取向。社會學研究者也進一步深入到了安全問題的縱深地帶。這一發展趨勢使安全研究領域的社會學取向產生了新的成果,其中,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和吉登斯的現代性理論都是有代表性的。
貝克與吉登斯的社會學理論可以視為安全研究的社會學取向自我更新的一種標志。他們最為重要的貢獻,一是開辟了風險化社會這一安全研究的嶄新視點,二是對現代社會制度特征做了深入而系統的分析和闡釋。20世紀八九十年代,貝克提出了“風險社會”概念并做了系統而深入的探討,使風險問題成為社會學理論中的一個新的研究主題,對于在安全領域中確立社會學研究取向的重要地位起到了關鍵作用。貝克從社會學理論的高度闡述了現代社會作為“風險社會”的特征、風險性質、風險類型以及當代社會面對的重大轉變,并進一步發展為“世界風險社會”理論,對風險社會與現代性的關系進行了探索。這些新的理論視角推動了安全領域的應用研究,如風險感知、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等,在經濟運行、防災減災、環境治理、社會政策等實踐領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幾乎同一時期,吉登斯的現代性理論對當代社會進行了深刻反思,在社會學中具有開創性意義。他以罕見的宏闊視野刻畫了現代性變遷如何改變和重構了傳統,瓦解了以往的社會秩序和整合機制,這既是風險產生的社會根源,也是風險生成的持續動力。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為社會學辯護》,8~17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風險是現代性過程導致的自然的衰敗之必然,風險實質上是被制造出來的,是“人造風險”或人為風險,因而也是科學、技術和知識的產物。“所謂被制造出來的風險,指的是由我們不斷發展的知識對這個世界的影響所產生的風險。”\[英\]安東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風險社會的肇始》,見薛曉源等:《全球化與風險社會》,50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我們所面對的最令人不安的威脅是那種‘人造風險’,它們來源于科學與技術不受限制的推進。……我們基本上無法用以往的經驗來消除。”
\[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的后果》,115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
風險社會理論與現代性理論不僅大大推進了安全問題的研究,也展現了社會學對這一領域的創新性貢獻。同時也應看到,上述兩種理論基本上是宏觀性質的社會學理論:在研究著眼點上,主要是整體性的社會單位(如民族國家、世界社會和全球社會);在研究視角上,主要側重于對宏觀過程及其系統性、體制性、制度性的分析。貝克的風險社會研究以作為整體的社會作為切入點,從風險化視野來考察現代社會變遷,以反映人類總體所面對的風險境遇。如其所言:“風險的概念直接與反思性現代化的概念有關”
\[德\]烏爾里希·貝克:《風險社會》,19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4。。在他看來,風險概念意味著自然終結、傳統終結,表明人們創造了一種文明。
參見\[德\]烏爾里希·貝克、約翰內斯·威爾姆斯:《自由與資本主義——與著名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對話》,119、121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貝克強調人類制造的各種“新風險”造成社會秩序和體制方面的不確定性,帶來大規模的、系統性的、全球性的破壞,使得任何常規的應對方式都失去了效力。與貝克相比,吉登斯的現代性理論更為宏闊。按照吉登斯的理解,社會被解釋為具有邊界的整體,社會就是指民族—國家(nation?states),現代“社會”是立存于民族—國家體系中的民族—國家。在吉登斯看來,是否認識到這一點,是他本人的思想與古典社會學家的一個顯著區別。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民族—國家與暴力》,24、11、25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
應當說明的是,“社會即民族國家”并不是吉登斯獨有的觀點。如貝克的主張是:有多少民族國家,就有多少社會。在社會學通常的理解中,各個社會都是以民族國家而組織起來的(參見烏爾里希·貝克、約翰內斯·威爾姆斯:《自由與資本主義——與著名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對話》,4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當代其他學者如諾貝特·埃利亞斯、馬丁·阿爾布勞等,亦有類似的見解。正是基于宏觀的制度性分析,他對西方社會的現代性變遷及其全球擴散做了俯視性的理論概括,強調把握這一過程所導致的現代社會與前現代社會的非連續性、差別、斷裂,發現這一新興世界的特性,是社會學的任務所在。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民族—國家與暴力》,37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吉登斯系統地分析了“現代性的制度性維度”,在他看來,現代性可以從四個次級制度性維度來把握,即資本主義(市場化經濟)、工業主義(對自然的改變和“人化環境”的發展)、監控體系(現代國家的行政管理體系)、軍事力量(對暴力工具的控制)。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的后果》,49~68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現代性顯示出的極端動態性,造成了一個“失控的世界”。吉登斯因而警示世人:現代性每一制度性維度的運動都可能導致“大毀滅”,這種毀滅性力量對當代社會生活構成的全面顛覆,促使社會問題必須被提升到宏觀政治的制度層面進行思考。在我們看來,這種宏觀的過程性和制度性分析,進一步凸顯了安全研究存在的問題:如何定位于人(特別是作為個體的人)的實際訴求?
(三)關于吉登斯“本體性安全”:簡析與反思
本體性安全(ontological security)是吉登斯在其《社會的構成》(1984)、《現代性的后果》(1990)、《現代性與自我認同》(1991)等著作中使用的一個范疇,尤以《現代性的后果》一書對本體性安全的論述更為集中和深入,涉及了本體性安全與信任的關系,現代性變遷與信任體系轉變以及本體安全問題的源起,社會風險化與本土性安全的危機及其應對方式等。從其思想脈絡看,吉氏早期即確立了構建理論體系、追求知識原創的志向,對于社會學研究中存在的失去辯證精神的二元論給予了深入批判,試圖以新的理論視角和方法來處理結構與行動、系統與日常、宏觀與微觀之間的關系。吉氏關于本體性安全的討論,是其實現上述理論意圖的一個有機內容,所以,應當放在吉氏整個思想體系中來理解,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幾點。
其一,本體性安全是吉氏“宏大敘事”的一個組成部分。這一范式以宏觀的結構與過程的視野,刻畫了現代性的恢弘變遷、人類生活及其組織方式的轉型。事實上,如果脫離了現代性的宏闊的歷史性語境,吉氏社會學理論中的任何重要思想都很難得到解釋。吉氏這樣強調:“我確實主張,與人類歷史的任何其他階段相比,在現代西方誕生了一系列氣勢恢宏的變遷,但同時這些變遷也越來越波及全球。……‘社會學’的任務就是要致力于分析20世紀晚期我們現今發現我們自己生活的這個新興世界的特性。”
\[英\]安東尼·吉登斯:《民族—國家與暴力》,37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關于本體性安全以及安全與危險、信任與風險的討論,也不外如此。在吉氏看來,信任關系的條件在前現代文化條件下與在現代世界條件下也存在著根本的差別。我們在這里必須考慮,不僅包括信任,而且包括更廣泛意義上信任與風險、安全與危險之間的關聯。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的后果》,88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正是致力于從現代性變遷的背景來展現本體性安全的涵義及其問題性,吉氏評析和汲取了宏觀社會學多位代表人物(孔德、迪爾凱姆、馬克思、韋伯、帕森斯、布勞、盧曼等)的思想。吉氏以這種方式再現了社會學理論的宏闊視野這一重要的思想傳統,將有關個人的探討與更大范圍的社會現象融為一體,使得本體性安全成為對當今社會生活的一種理論表達。
其二,本體性安全顯示出吉氏的一個“主要關注點”,即社會理論應當有“更為本體性”的關懷。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社會的構成》,3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從微觀的、個人行為的、人際互動的角度探索人類安全的現狀,是吉氏理論的另一個側重點。為了揭示本體性安全感的維持機制及其關鍵,吉氏對例行化、常規、慣例、實踐意識、行為情境、日常生活習俗等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分析。他強調:“社會生活日常活動中的某些心理機制維持著某種信任或本體性安全的感覺,而這些機制的關鍵正是例行化。”“我想要提出的主要原理是:普通日常生活中蘊含著某種本體性安全,這種安全體現出可預見的例行活動中行動者在控制身體方面具有的某種自主性。”
同上書,43、120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對于吉氏思想的形成,對微觀社會學理論的吸納(加芬克爾、戈夫曼、舒茨、福柯等)亦有不可或缺的意義。這反映了他對現代社會的一種體悟:“現代性是一種風險文化”,“大多數形式的風險評價事實上都包括許多無法估量的因素。”
\[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與自我認同》,4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如果沒有源于生活世界的日常知識,則無以應對這種全方位的社會文化現實。吉氏的思想也表明,成熟的社會學知識應當呈現為一種雙面演進——既是宏闊的也是精微的,是宏觀體系化理論與日常生活化知識的結合體。
其三,本體性安全的具體探討中的心理學路徑。按照吉氏本人的界定,本體性安全是指“大多數人對其自我認同之連續性以及對他們行動的社會與物質環境之恒常性所具有的信心”,同時強調“這是一種對人與物的可靠性感受” \[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的后果》,80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在他看來,信任與本體性安全是彼此密切相關的,正是這種可靠性感受即信任,構成了本體性安全感的基礎。同上。信任源于人的日常生活實踐的培育、積淀。本體性安全與實踐意識的默契的品質緊密相連,與日常生活中的自然態度緊密相連。
參見\[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與自我認同》,40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他認為,本體性安全“是一種情感的而非認知的現象,而且植根于無意識之中”
\[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的后果》,80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這里引起我們關注的是,吉氏對本體性安全的討論路徑確定的心理學基調,標示著他的思考從社會學到心理學的轉向。他在相關論述中,大量使用了目的或意圖、理由、動機、無意識、焦慮、情感、人格、意識、自我等范式,引用米德以及埃里克森、維果斯基、弗洛伊德、馬斯洛的研究。可以說,如果不是借助于心理學的討論,吉氏的“本體性安全”就會失去主要的內容支撐。
吉氏的本體性安全吸納了心理學的貢獻,使微觀社會學研究在內容上顯得更為充實,應當說是理論上的一個重要收獲。與此同時,其所付出的代價也值得記取:對心理學路徑的過于依賴也可能陷入一種危險——將社會學研究納入相對較窄的知識通道。不僅如此,這也限制了有關風險社會中本體性安全的策略思考。譬如,吉氏所歸結的四種“適應性反應”——實用主義地接受現實、持久的樂觀主義、犬儒式的悲觀主義以及激進卷入的態度。他坦言:“這樣的風險環境必然在實際的個人心里引起深層的焦慮”,“對個人來說,決定在什么情況下應該信任特定的系統或體系,在什么情況下應該中止這種信任,是極為困難的事情”
\[英\]安東尼·吉登斯:《現代性的后果》,118~121、130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等等。這些更像是一般性的評論而不是有效的建議。迪爾凱姆曾鄭重告誡:“社會事實與心理事實不僅有質的不同,而且它們的基質也不同。”“不論在什么情況下,社會學都不能簡單地照抄心理學的這一或那一原理,把它用于研究社會事實。”
\[法\]E? 迪爾凱姆:《社會學方法的準則》,12~15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5。從吉氏的理論局限性應當悟到這種警示。
三、作為社會學范疇的個體安全
在我們看來,安全研究的社會學取向意味著,研究的起點和切入點應聚焦于人的實際安全狀況、回應人的現實安全訴求,但研究的結論和對策最終離不開社會的制度化安排——社會政策、社會保障以及有效的預案、防護措施等。如何連接這兩端,應成為社會學對于安全研究的一項重要嘗試。
(一)現有安全概念界定中存在的問題
“個體安全”作為一個核心概念和起點概念,其闡說和界定涉及“安全”這個更為基礎的概念。那么,何謂安全?中國古有“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系辭下》。)的說法,其中的“安”是通過與“危”的對照來確定的。《現代漢語詞典》中對“安全”的解釋是:“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在英文中,“安全”一詞的對應詞是safety和security,其共同含義也有“免于危險”或“沒有危險”的存在狀態。安全研究領域的專業人士曾提出尖銳的批評,認為安全概念界定模糊,缺乏全面的、確切的定義,并有高度的爭議,沒有形成共同理解,等等(Arnold Wolfers,1952;Helga Haftendorn,1991)。這是一種啟示,即這一領域的基礎層面存在著不成熟性和問題性。在我們看來,現有安全研究中的許多問題,是與安全內涵的不清晰密切相關的。
第一,安全概念的界定普遍地使用反向解釋。人們往往忽視了安全一詞中的肯定性含義,安全的界定一般不是從正面下定義,而是從不安全、沒有危險或威脅來對安全作出解釋,這是與概念的一般解釋規則相悖的一種現象。譬如,“西方安全的辭義是‘免除、擺脫或緩解危機’。”再如,“從含義上說, 安全是指一種不受威脅和損害的狀態。”又如,“所謂人口安全,是指一個國家或某一特定區域的綜合實力和安全不因人口問題而受損害, 能夠避免或化解人口方面可能出現的局部性或全局性危機。”
鄔滄萍:《人口安全研究的理論意義和方法論問題——兼論人口科學在人口安全研究中的不可代替性》,載《人口研究》,2005(3)。姚遠:《老年安全:一個需要重視的問題》,載《人口學刊》,2002(3)。莫國芳、包廣靜、熊理然:《艾滋病流行對人口安全影響的評價研究——以云南為例》,載《云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4)。這導致了一種現象:安全概念的界定不是確定“安全是什么”,而是說明“安全不是什么”。
第二,安全的本質屬性被消極化、被動化了。由于“安全”自身含義的確定,常常借助于“不安全”、“危險”、“威脅”等,而且很久以來,安全的這種解釋方式已被廣為接受并正常化了,以至于人們以為安全就是“不受威脅”、“不受侵害”、“不出事故”,這些表述甚至被視為“安全”的本質屬性。這就導致了一種誤識,即安全的本質就在于消除來自內部和外部的、軍事的、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環境的……現實性威脅。
第三,把安全的外延理解為安全的內涵,將具體的安全關注當成安全本身。在一些研究者看來,安全是指“國家安全”,“安全研究”也就是“國家安全研究”。事實上,國家安全僅僅是安全的一個具體方面。把概念的外延當做概念的內涵,這一形式邏輯問題造成安全概念的誤用,導致對安全理解的過窄(如安全就是國家安全)、過泛(如安全就是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的安全)或僅僅著眼于宏觀(如安全是與國家、社會、人類、民族等集合行為體相聯系的),等等。事實上,軍事安全、領土安全、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環境安全以及社會安全、國家安全、人類安全等,都是安全的具體化,是從安全內涵中延伸出的特定內容。
第四,安全界定的心理學化。馬斯洛曾指出,安全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之一,是僅次于生理需要的第二種基本需要。馬斯洛等心理學家的杰出貢獻對安全研究有很大影響,表現在安全界定方面,一些研究者將安全狀態所引起的心理反應視為安全本身,進而將人的安全感受引入安全的內涵,認為安全就是沒有焦慮、緊張、恐懼等不安全感。對安全界定的心理學化傾向,導致對安全感、安全認知的過度偏好,增加了安全研究的主觀化、個別化的風險。前面討論的吉登斯“本體性安全”的心理學化傾向,可視為一個具體案例。
(二)作為社會學范疇的“安全”
安全概念的界定應力避上述問題,使用正向界定的方式,用肯定式來揭示安全的本質屬性,把握安全的內涵,避免心理學化傾向。因此,從社會學取向看,應當給予安全新的界定。我們將安全作為一個社會學范疇,這樣理解和界定其內涵:安全是特定的社會行為主體在實際生存和發展過程中所擁有的一種有保證或有保障狀態。這一界定涉及以下方面:
第一,所謂“社會行為主體”是說,社會中的行為主體具有多樣性和多層性,如國家、民族、社會、群體、居民、個人,等等。安全研究應當具有充分的包容性和涵蓋性,既能夠包容社會主體的多樣性,也能夠涵蓋社會主體的多層性。
第二,所謂“特定的社會行為主體”是指,安全概念有其確定的指涉對象,致力于探討“誰的安全”、“如何才能安全”,如國家的、民族的、社會的、群體的、居民的、個人的……安全。所以,安全研究總是針對其具體的內容,給出現實的答案、對策等。
第三,所謂“實際生存和發展過程”是表明,安全有兩個不同的涵義,即基本的安全與更高的安全。“基本的安全”是指涉及生存和生命的安全,這種安全是底線性的;“更高的安全”是指影響到發展的安全,這種安全是品質性的。底線安全是安全的最低標準,是消極意義上的安全;品質安全是更高質量的安全,也是積極意義上的安全。
第四,所謂“有保證或有保障狀態”是強調,安全是一種肯定的、正面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特定社會行為主體的生存和發展是穩定的、可靠的、協調的,等等。從社會學研究取向來說,安全作為一種“有保證或有保障狀態”可以從兩個維度體現出來:一個是社會結構和制度的維度,另一個是主體的認知和感受的維度。就此而言,安全內涵是客觀與主觀兩個側面的統一:安全既體現了社會的客觀狀態,也反映了行為主體的主觀評價。
安全作為一個社會學范疇,有著更為深刻和廣泛的蘊義,關系到現實的社會學研究的重要方面。譬如,安全涉及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的配置問題,因為,社會主體的生存和發展狀態,是與其擁有的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聯系在一起的。再如,安全涉及社會公平和正義,能否合理配置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本身也是社會的利益結構和制度安排的公平正義問題。又如,安全體現的客觀狀態與主觀評價這兩個側面,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兩個維度——制度安排的公正與百姓認可的公正——的體現和追求。再譬如,安全狀態與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以及社會三大部門的協調關系是相互關聯的,因而也是社會學取向的安全研究所關注的重要方面。
(三)作為社會學范疇的“個體安全”
本書中的“個體”是作為與“整體”的對應概念來使用的。個體是一個具有廣譜含義的概念。從生命現象而言,既可以是有生命的個體如人類個體、動物個體,也可以是無生命的個體如器物個體。從邏輯學而言,個體既可以是非集合概念,也可以是集合概念:如一個相對獨立的單位可以視為一個個體,這是非集合性的個體;而若干個單個單位的集合也可以構成一個個體,如一個群體、一個組織、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等,這是集合性的個體。本書中的“個體”作為生命現象和非集合性概念,特指人類社會的最基本單位——“個人”。
我們所說的“個體安全”,是作為一個社會學范疇提出和使用的。安全研究的社會學取向要求,對安全的思考應不僅僅關注宏觀的、整體的問題,而且要重視微觀的、個體的人的實際安全狀況,以把握人的現實安全需要及訴求。“個體安全”是在安全概念的基礎上,對其內涵的邏輯延伸和具體化。我們這樣理解“個體安全”概念:個體安全是指作為個體的人在實際生存和發展過程中所擁有的一種有保證或有保障狀態。個體安全概念的內涵中包含了以下理念和基點:
第一,所謂“個體”,是與“整體”相對應的。在邏輯上,個體可以是集合概念(如一個群體、組織、社會、國家等),也可以是非集合概念(如單個的個人)。這里的“個體”是在后者的意義上使用的,也就是說,“個體”即指“個人”。
第二,所謂“作為個體的人”是強調,個體安全研究著重以個人作為指涉對象。與以往社會學將個體主義與整體主義作為兩種不同的理論角度和方法原則割裂開來、對立起來的傳統理路不同,個體安全的研究包含著兩個相依不離的側面,是對個體的、微觀的安全研究與對整體的、宏觀的安全研究的一種結合。
第三,“個體安全”的著眼點是作為個體的人,理念和理路則離不開作為整體的社會。我們從“社會互構論”的基本原則,將人與自然、個人與社會的互構諧變關系,視為個體安全的根本,并考察和評價個體安全的實際狀態。
第四,“個體安全”要求的“有保證或有保障狀態”,不僅僅是指基本的底線安全,而且更為重視積極的品質安全,特別是能夠確保個體的生存與發展的需要的,穩定、可靠,協調、和諧的社會狀態。
個體安全作為一個社會學范疇,也具有社會事實或社會現象的二重性特征——客體與主體、客觀實際與主觀表象、物質屬性與心智屬性、外在事實與內在過程之統一。這也決定了,個體安全是一個集合了多重屬性的范疇。從個體安全概念的內涵中,可以邏輯地延伸出多重蘊義。與此相應,個體安全研究是對多種研究方法的復合運用過程。
第一,個體安全既是屬性范疇也是狀態范疇。個體安全首先是一個屬性范疇,有其自身的本質屬性和規定性。而且,這種本質屬性和規定性是確定的、肯定的。也就是說,個體所獲得的有保證或有保障的、穩定的、可靠的生存和發展條件,是個體安全的實質性含義。其次,個體安全也是一個狀態范疇,它是指個體安全的狀況有其具體性、差異性和動態性,并表現出各種程度的差別,這也使得個體安全可以通過操作化以數量形式來表達。所以,個體安全研究方法是質性方法與定量方法的結合。
第二,個體安全具有確定性與不確定性、普遍性與相對性等多重表征。個體安全的確定性和普遍性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個體所處的狀態何為安全何為不安全,有其確定的和一般的含義,兩者是可以界分的。個體安全的不確定性和相對性則是指,相對于更大范圍的社會環境、更多樣的社會關系、更復雜的社會系統結構,個體的狀態是否為安全又是不確定的和相對的。如果一個社會中,職業體系、福利制度、工資收入、教育水平、個人生活方式、家庭婚姻等,存在著較大的分化、差異性和多樣化,個體安全也會呈現出不同的具體表征,對于某一特定個體的安全,對于另一個體則未必安全。也可以說,個體安全是一個比較范疇和關系范疇。與此相應,個體安全研究可采用比較研究、動態研究和過程研究的方法。
第三,個體安全既是客觀的事實狀態也涉及主觀的心理感受。客觀狀態與主觀感受是個體安全的兩個不同側面。所以,一方面,個體安全研究總是涉及一種事實性的安全狀態,這種狀態是客觀性的,不以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另一方面,個體安全研究所關注的畢竟是人的安全狀態,這種狀態與人的心智反應密切相關,對于相似的安全狀態,不同個體的心智反應(意識、情緒、感受、認知等)往往呈現出差異性。正因如此,社會學的個體安全定量研究,既有從實地的經驗角度,采用數量化和指標化方法,對客觀的、外在的、物理性的安全狀態的測量;也有從個體心理的角度,運用主觀指標對個體安全感的測量;還有對個體安全狀態的反向測量,如使用安全感量表、不安全感量表、風險感知測量,以及風險認知與決策研究和風險感知與風險管理研究。
參見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你感覺安全嗎?——公眾安全感基本理論及調查方法》,北京,群眾出版社,1991。
參見叢中、安莉娟:《安全量表的初步編制及信度、效度檢驗》、載《中國心理衛生雜志》,2004(2)。
參見沈學武、耿德勤、趙長銀、李梅:《強迫障礙與焦慮障礙不安全感心理特點的比較》,載《中國行為醫學科學》,2005(6)。
Slovic, P?, Fischhoff, B?, & Lichtenstein, S?,“Perception and acceptability of risk from energy systems,” in Public reactions to nuclear power: Are there critical masses,eds?W?R?Freudenburg & E?A?Rosa?Boulder,CO: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Westview Press,1984,pp?483?504?Brun, W? ,“Risk perception: Main issues, approaches and findings,”in Subjective Probability,eds?G?Wright,& P?Ayton?Chichester:Wiley,1994,pp?295~320?Slovic, P?,“Perception of risk,”Science 236(1987):280~285?Vlek, C?, & Stallen, P?J?,“Judging risk and benefits in the small and in the large,”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Performance, 28(1981): 2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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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勁松、王重鳴:《風險偏好類型與風險判斷模型的實驗分析》,載《人類工效學》,1998(3)。
謝曉非、王曉田:《成就動機與機會威脅—認知》,載《心理學報》,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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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體安全既是價值性范疇也是實踐性范疇。作為價值性范疇,個體安全內含了價值評價和價值追求,相對于底線安全,強調積極的、更高的、更好的“有保證或有保障狀態”。此外,前面闡述的個體安全的兩個側面(客觀狀態與主觀感受),也表現了個體安全的兩個價值維度——社會結構和制度的安全與主體感受和認可的安全。作為實踐性范疇,個體安全也包含了手段意義與工具意義。個體安全狀態總是有差異的、具體的、相對的和有條件的,總是與特定的歷史、過程、階段以及空間、場所、環境相聯系的,個體安全研究也因而必須重視現實性、應用性、針對性、有效性。總之,價值性與實踐性決定了個體安全研究包含不同維度的考量——理想與現實、應然與實然、價值與手段、目標與策略,等等。
結語:個體安全的研究歷程概要
此前一二十年中,安全研究領域的學者已表現出對人的實際安全需要的某種關注。如有學者提出,“個體的人是安全的最后指涉對象”,認為國家是提供安全的工具,最終只有在涉及個人時,安全的意義才會顯得重要:“真正的安全只有通過人民和集體才能獲得”(Ken Booth,1991)。吉登斯有關本體性安全的思想,也從一個側面表達了對于個人的安全訴求的重視。但是,在這些思考中,“個體安全”并未被視為安全領域的一個基本概念,個體的人的安全也未被視為安全研究的議題。
21世紀以來,我們在對“個人與社會”關系較為深入而系統的研究中,逐漸延伸出“個體安全”這一方向。在此,我們對個體安全研究的大致經歷做一個簡單整理。
“個人與社會”關系研究與“社會互構論”的形成。從2001年至2007年,大約經過了6年時間,從“個人與社會”關系研究的階段性成果形成了更為完整的理論系統。
2001年,由鄭杭生教授主持的“社會轉型過程中個人與社會關系研究”選題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十五”重點課題的立項(01ASH002)。此后,形成并發表了20余篇系列論文,如:鄭杭生、楊敏:《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從前現代到現代的社會學考察》,載《江蘇社會科學》,2003(1);鄭杭生、楊敏:《個人權益自主與社會權力規范》,載《華中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3(3);鄭杭生、楊敏:《論社會學元問題與社會學基本問題——個人與社會關系問題的邏輯結構要素和特定歷史過程》,載《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03(4);鄭杭生、楊敏:《社會互構論的提出——對社會學術傳統的審視和快速轉型期經驗現實的反思》,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3(4)、《新華文摘》2003(11);《社會互構論:中國特色社會學理論的新探索》,載《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3(4);鄭杭生、楊敏:《社會學方法與社會學元理論——個人社會關系問題的方法論意義》,載《河北學刊》,2003(6);鄭杭生、楊敏:《社會學理論體系的構建與拓展》,載《社會學研究》,2004(2);鄭杭生、楊敏:《社會互構論:世界眼光下的中國特色社會學理論的新探索——當代中國“個人與社會關系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個體安全”即為“社會互構論”的理論擴展與實際應用。
從“個人與社會”關系研究向安全研究的擴展。約2004年,從社會學視野對社會安全做了初步闡述,對現有社會安全機制及其結構性缺失進行反思,提出構建未來型、能動型、主動型、積極型的新型社會安全機制。
參見鄭杭生、楊敏:《社會學視野中的社會安全機制缺失癥》,載《北京日報》(理論周刊),20041220。
從“個人與社會”關系到“個人”的聚焦性研究。約2005至2006年,“個人與社會”關系研究進一步集中在“個人化”、“個人分化”及其“類型化”、“個人叢化”以及人的社會化及其新類型等內容,為“個體安全”概念的形成奠定了理論基礎。
參見鄭杭生、楊敏:《現代性過程“個人”的創生與集體化——行走在自我創新前夜的“個人”》,載《社會》,2006(2);楊敏:《個人的當代形貌:社會化理論的世紀挑戰》,載《河北學刊》,2006(3);楊敏:《當代個人的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構建》,2006年中國社會學學術年會論文。
對“個人安全”研究議題的關注。2006年,對個人安全做了初步闡述,探討了個人安全問題的實際成因,即“現實困境”和“未來威脅”及其各種實際現象;指出個人安全是更為基本的安全,對人類安全有著基礎性意義,應當對以往的安全理念和價值取向做較大的調整。
參見鄭杭生、楊敏:《個人安全的預期與焦慮》,載《北京日報》(理論周刊),20060814?
個體安全的理論視野與基本概念的形成。2006與2007年,在“實踐結構的社會學理論”(簡稱“實踐結構論”)的研究過程中,闡述了社會實踐結構性變化的兩個維度(即全球化長波進程與本土社會轉型),以及幾種較為明顯和重要的實際趨勢,提出了“個體安全”這一社會學范疇,并基本確定了個體安全的理論視野和工作假設。
參見楊敏、鄭杭生:《個體安全:關于風險社會的反思及研究對策》,載《思想戰線》,2007(4)。
有研究者認為:個體安全的提出是在總結近半個世紀安全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已有研究的深入和拓展,是對新的世界風險社會本質的認知和反映,也是社會政治觀與安全觀良性互動的結果。個體安全研究扎根于我國社會現實,對應于我國的社會需要,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在社會學中,個體安全仍是一個發展中的研究領域。隨著這個褶疊層的不斷擴展,安全知識體系也將進一步變得豐富和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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