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13悅讀日】4/13~4/17 消費滿699送100元E-coupon
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行政法制度研究(簡體書)
滿額折

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行政法制度研究(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38 元
定  價:NT$ 228 元
優惠價:87198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5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由戚建剛、易君所著的《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行政法制度研究》共計六章。第一章為導言部分。第二章為本研究報告的基本理論問題,分為三節:第一節是群體性事件之含義。從過程論的角度提出了群體性事件的概念,提出了群體性事件的四個階段,分析了群體性事件的特征。第二節是公眾有序參與群體性事件治理之含義。第三節論述了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合理性基礎。第三章為兩類群體性事件中公眾參與之實證研究,第四章為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困境之原因分析,第五章為國外公眾參與的程序和制度評析,第六章為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之行政法制度。第六章重點闡述了四節內容,包括:群體性事件治理的出路與公眾有序參與、加強群體利益組織化、完善群體性利益表達機制、建立和健全群體性事件中的行政問責制等方面。

作者簡介

戚建剛,男,1976年生,祖籍浙江杭州,中共黨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瀾青年學者”,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應急法學研究所所長。先后畢業于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與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2006年4月—2008年6月,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9月—2011年9月,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到美國艾奧瓦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學者項目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應急法、風險行政法、比較行政法和行政法基礎理論。出版《法治國家架構下的行政緊急權力》等著作5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70余篇。科研成果獲武漢市人民政府二等獎、司法部優秀獎等。2010年入選“新秀100”中國法學創新網。2011年入選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優秀青年骨干人才,2011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資助計劃。2012年被評為湖北省第三屆“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2012年經武漢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主任會議研究,被聘為武漢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聘期為五年(2012—2016)。主持并完成國家社科基金
等國家和省部級項目10余項,參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多部法律規范的起草修改工作。
易君,1986年1月3日,女,湖北黃石人,先后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學士和碩士學位,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研究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
戚建剛,男,1976年生,祖籍浙江杭州,中共黨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瀾青年學者”,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應急法學研究所所長。先后畢業于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與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2006年4月—2008年6月,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9月—2011年9月,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到美國艾奧瓦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學者項目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應急法、風險行政法、比較行政法和行政法基礎理論。出版《法治國家架構下的行政緊急權力》等著作5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70余篇。科研成果獲武漢市人民政府二等獎、司法部優秀獎等。2010年入選“新秀100”中國法學創新網。2011年入選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優秀青年骨干人才,2011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資助計劃。2012年被評為湖北省第三屆“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2012年經武漢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主任會議研究,被聘為武漢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聘期為五年(2012—2016)。主持并完成國家社科基金
等國家和省部級項目10余項,參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多部法律規范的起草修改工作。
易君,1986年1月3日,女,湖北黃石人,先后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學士和碩士學位,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研究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應急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主要研究領域為風險行政法、應急行政法、行政法基礎理論等。已經在《江西社會科學》、《江西財經大學學報》、《北方法學》、《湖北警官學院學報》、《浙江學刊》、《湖北行政學院學報》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參與國家及省部級課題多項。

顯示全部信息

目次

第一章 導言
第一節 時代背景及研究視角
一、時代背景
二、研究視角
第二節 現有研究成果之綜述
一、群體性事件之研究現狀
二、公眾有序參與研究現狀評述
第三節 基本框架及新意
一、基本框架
二、主要新意
第二章 本書的基本理論問題
第一節 群體性事件之含義
一、群體性事件概念辨析
二、群體性事件的作用
第二節 公眾有序參與群體性事件治理之含義和作用
第一章 導言
第一節 時代背景及研究視角
一、時代背景
二、研究視角
第二節 現有研究成果之綜述
一、群體性事件之研究現狀
二、公眾有序參與研究現狀評述
第三節 基本框架及新意
一、基本框架
二、主要新意
第二章 本書的基本理論問題
第一節 群體性事件之含義
一、群體性事件概念辨析
二、群體性事件的作用
第二節 公眾有序參與群體性事件治理之含義和作用
一、公眾有序參與之含義
二、公眾有序參與群體性事件治理之含義與作用
第三節 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合理性基礎
一、主權在民理論
二、新公共服務理論
三、社會資本理論
四、治理理論
五、協商民主理論
六、科學發展觀
第三章 兩類群體性事件中公眾參與之實證研究
第一節 “有序性、非對抗型”事件中的公眾參與
一、廈門PX事件
二、大連PX事件
第二節 “無序性、對抗型”群體性事件中的公眾參與
一、貴州甕安事件
二、湖北石首事件
三、廣東陸豐鳥坎事件
第三節 小結
第四章 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困境之原因
第一節 公眾參與面臨困境的一般原因
一、傳統文化的影響
二、人大代表制度不完善
三、司法不公正
四、政府治理理念的落后
五、力量與資源的不平衡
第二節 公眾參與面臨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制度化”公眾參與渠道及其不足
二、“非制度化”公眾參與渠道及其缺陷
三、小結
第五章 國外公眾參與程序和制度評析
第一節 宏觀參與程序評析
一、羅伯特議事規則
二、切里施·艾森爾等的合作治理理論
第二節 微觀參與制度評析
一、美國的協商民意測驗
二、英國的市民評審團
三、小結
第六章 公眾有序參與之行政法制度
第一節 群體性事件治理的出路與公眾有序參與
一、群體性事件治理的出路
二、群體性事件治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加強利益群體組織化
一、利益組織化概述
二、利益組織化的困境
三、完善利益組織化的行政法建議
第三節 完善公眾利益表達機制
一、完善現有利益表達機制
二、修改《集會游行示威法》
三、構建公共協商機制
四、建立公眾參與的監督制度
第四節 建立行政問責制度
一、群體性事件中問責制的概念辨析
二、群體性事件中引入行政問責制的原因
三、群體性事件中行政問責制的構成要素
四、群體性事件中問責制的功能
五、我國群體性事件問責制的立法規定
六、我國群體性事件問責制的缺陷
七、我國群體性事件中問責制的完善
八、小結
參考文獻
后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98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