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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撼動全世界的TED祕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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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撼動全世界的TED祕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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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 排行榜暢銷《TED Talk十八分鐘的祕密》五倍增訂版,公開演講及溝通技巧全面升級!
★ 佔領各國亞馬遜十大排行,百位讀者五星評價
★ 113條祕技及表格完整分析TED經典演講結構及技巧,從1到1000名聽眾都適用!
★ TED至今超過14,000場演講、影片點擊破億,影響全球趨勢發展甚遠

如果你是一想到要公開說話就胃絞痛的新手,這本書絕對是讓你hold住全場的最佳捷徑;
如果你認為自己已經是一位優秀的講者,這本書告訴你如何成為一位「上道」的演說者!
一心一意想講出撼動人心的演講的傑瑞米.唐納文,沉浸在演講世界裡二十年,試圖研究出好演講的黃金法則。他以風靡全球的TED經典演講為素材,寫出了一本瘋傳美國演講圈的手冊《TED Talk十八分鐘的祕密》(繁體中文版於2013年由行人文化實驗室出版),該書迅速獲得美國大型出版社的青睞,經過大幅擴充成為這本《破解!撼動全世界的TED祕技》,內容由2萬字增至11萬字,示範演講影片27則增至66則,再次引爆充滿野心的演講世界!
非營利組織TED以科技(technology)、娛樂(entertainment)、設計(design)為三大主軸舉辦多場演講,主題及領域包羅萬象,講者必須遵守最多18分鐘的規定,去推廣值得分享的嶄新理念。比爾.蓋茲、史蒂芬.霍金、賽斯.高汀都曾是受邀講者,而TED放在網路上供免費觀賞的演講影片更已超過百萬次點擊。
看著來自世界各地不同領域的大師和深藏不露的絕妙素人,在18分鐘內施展說話的魔法,令台下聽眾全神貫注、為之嚮往,他們到底使用了哪些技巧?
本書從演講主題、內容、結構、說話技巧、輔助工具各面向進行分析,面面俱到。可直接截取吸收的113條祕技揭露所有小細節大觀念,再搭配表格分解TED創立以來數十場經典演講的結構與應用技巧。隨章附上演講網址的QR CODE,方便讀者直接查詢對照,立即體驗TED演講的超強魅力!

許毓仁(TEDxTaipei策展人暨TED共同創辦人、TED亞洲大使)
蔣顯斌(新浪網合夥創辦人、CNEX基金會董事長)
聯合推薦

作者簡介

傑瑞米.唐納文 Jeremey Donovan
傑瑞米.唐納文曾任TED講者,籌辦過多次TEDx演講;知名NGO團體Toastmasters International的長期成員(該團體致力推廣領導及公眾演講能力);擔任每年收益1.6億美元的全球知名資訊科技研究及顧問公司Gartner Inc.行銷副總監,擅長領導商業團隊進行產品研發、商品管理及行銷研究。

前言
理察‧聖約翰(Richard St. John)
一般而言,前言都是拿來歌功頌德的,傑瑞米也絕對有資格得到這樣的禮遇,只不過他覺得從讀者的角度出發,你們更需要知道的是,我如何從TED演講的台下走到台上。這樣的想法,與我想幫助人實現自我的熱情不謀而合,於是我便恭敬不如從命了。
一九九四年以來,我參加過足足二十場的TED演講大會,每年我都要去「朝聖」一次,吸引我的是講者的魅力,以及他們值得聆聽的理念。不過多年來我始終謹守「聽者」的分際,看到大咖我會害羞到一個不行,完全說不出話來。當時TED演講的知名度還不高,聽到我要去參加TED的活動,很多人的反應都是:泰德?他是誰啊?
時間跳到一九九八年,某日,我坐飛機正要前往TED大會,隔壁坐著的是一個孩子,一位來自貧窮家庭的少女。窮歸窮,她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期待,這樣的她問了我一句:「成功有什麼祕訣?」雖然我本身也不算是一事無成,但這問題我實在答不出來。下了飛機,到了TED會場,我發現我被「成功」包圍了,我身邊全是各領域的佼佼者,這時我才突然想到:我怎麼不問問他們呢?他們不就是現成的過來人嗎?
想到這我興奮了起來,我想化身記者訪問他們。但這時候我沒自信跟害羞的毛病又犯了,我開始想:這些人幹嘛要給我問呢?我又不是真的記者,又沒有名。一時間我僵住了,開始冒汗、胃絞痛,倚著牆壁就快站不住。正當我打算自我了斷、讓這個計畫胎死腹中之際,救星出現了,而這人不是別人,恰恰是Ben & Jerry冰淇淋的共同創辦人班‧柯漢(Ben Cohen)。我一想,成敗就看現在了,於是我三步併作兩步來到他的面前,脫口而出:「班,不好意思,我有一個發想,很初步的,我其實也還沒想好應該怎麼講比較好,但我就問了:你可以說說你是怎麼成功的嗎?」他說:「好啊,我們邊喝咖啡邊講吧。」
你會想說還蠻容易的嘛,這樣我的緊張就可以完全消除了吧。最好是啦。我做的前三百次訪問都完全籠罩在害羞、焦慮與胃痛當中,每遇一張新的面孔都得重覆一次。但熟能生巧這個詞不是白說的,經驗值累積到一千次訪問後,我已經不知道害羞兩個字怎麼寫了,就算是歐普拉來我也照樣撲上去。
一千場大概花費了六年的時間。研究了這麼久,我對成功的祕訣自然可以講出一番道理,若是講出去,多少能夠讓許多人受益;但這又是說來容易而已,光想到要在一群人面前講話,我就忍不住發抖。於是我去上了課,教人演講的課。(嚴格講是老婆大人先去試聽了一堂課,然後回來再跟我分享內容,我以前就是害羞成這樣)。這堂課固定在每個星期一晚上舉行,每堂課我會勉強自己上台做個兩分鐘的演講。第一周我緊張到一句話都講不出來,但十二周以後我的恐懼與害羞竟也煙消雲散。
課上完了,我離演講能手也還很遙遠;但至少我上台講話腳不會發抖了。我覺得自己好像準備好可以跟人、特別是像飛機上那位少女一樣的年輕人,來好好分享我的訪談心得。我用PowerPoint弄了一份兩小時的簡報內容,然後找了好些高中生,在他們各自的家中裡試講了幾次。累積了一些信心後,我拉著自己到高中禮堂裡給全校好幾百位高中生講同樣的東西。
時間到了二○○四年,又到了TED大會的季節。我當然想在多年來訪問過的TED同好面前展示我的研究成果,於是我寫了電郵給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他接手TED是二○○二年的事情。「克里斯,我剛好要到矽谷出差,然後我手邊做了些與怎麼成功有關的研究,應該蠻適合當成TED演講的。」他很客氣地跟我約在伍德賽德(Woodside)的Buck’s Diner餐廳吃早餐,讓我試講了整整兩個小時(可憐的克里斯!),聽完後,他說我講得不錯,但不能當成TED演講。
隔年,也就是二○○五年,克里斯廣發消息要在TED定番的十八分鐘演講之外徵求三分鐘的題材,我立馬就回覆說:「克里斯,記得我那兩小時的簡報嗎?我也可以三分鐘講完。」克里斯答道:「從一百二十分鐘變成一百八十秒?我們是玩真的喔,時間一到麥克風就會消音,多一秒都不行。」我說:「沒問題,我一秒鐘都不會超過。」克里斯:「好吧,你來吧,不要搞笑喔!」
這一談成,反而我的壓力來了。我得把原本兩小時的內容壓縮成三分鐘,結果我花了好幾個禮拜才完成這件大工程,還反覆練習了不下幾百回。每次練習都是在跟時間賽跑,我腦中時時想著一百八十秒,感覺每個句子都得是最後一句,隨時得下結論。但時間壓力亦敵亦友,因為時限逼得我講重點,不繞圈圈。
終於到了要上台表演、一翻兩瞪眼的那天,我人坐在TED會場的第一排,準備上陣,但我環顧四周,盡是像比爾‧蓋茲這樣的大咖,不然就是超強講者,像排在我前面上台的就是共同發現DNA結構的諾貝爾獎得主詹姆士‧華森(James Watson),而我本身也是他的粉絲。這種時刻你會不自覺緊張、希望自己不要輸得太多。我當時想著:這是什麼情形?我是不是走錯地方了啊?誰會想聽我講什麼爛東西啊?我的焦慮開始拉高,胃酸開始翻攪,我看著手裡的小抄,上頭寫著三條口訣:當作來玩、笑就對了、理查‧費曼(Richard Feynman)。我想大家應該覺得第三條很奇怪,TED關費曼什麼事啊?人家不是物理學家嗎?答案是他寫過一本書叫做《別鬧了,費曼先生》,當中他提到,某次演講的聽眾裡有愛因斯坦,他是怎麼讓自己不緊張的:

我記得很清楚,我把手卡從牛皮紙袋拿出來的手在抖,但就在這時候奇蹟降臨……我開始滿腦子只想著物理,想著我要解釋給觀眾聽的東西,然後我腦子裡就容不下其他事情了,就連緊張都擠不進去。

邊坐邊發抖的我想到這裡,便鼓起勇氣走上TED講台,我開始全神貫注在我的講題與內容上,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了。我的眼神跟台下有交流,但我的注意力始終放在要講的事情上。我看著時間,喔,不會吧!三分鐘已經開始跑了,一百八十秒一下就會結束。我開始卯起來講,拚命地講,不管紅燈綠燈把油門踩到底講,觀眾笑了我也沒時間欣賞。終於我在時間內講完了,咻,我鬆了好大一口氣,而TED首發已成為我個人的傳奇。
最後我有幾句建言,可以讓大家知道該對這本書抱有什麼期待,又不要期待什麼。首先,不要想著成為名嘴,那樣壓力太大,你應該想著的是有話想講、有事情想分享。演講不需要煽情,不需要每次都慷慨激昂,只要內容好,聽眾自然會產生共鳴,好好講就可以。再來,一種米養百樣人,肯‧羅賓森爵士(Sir Ken Robinson)很好笑沒錯,但那是他的風格;你也有你的,做自己就好,台下台上不需要判若兩人。第三,按計畫行事,不要脫稿演出。你都花了幾天、幾周、甚至幾個月準備,不按照劇本演出太沒道理了。我看過好幾次有人脫稿演出,結果都慘不忍睹。最後一點是練習、練習、再練習。包括TED演講在內,任何事情練習就對了。我訪問過很多演講高手,沒有一個是天生就很會演講的,但他們練習得比誰都勤。
傑瑞米叫我不要誇他,所以我這麼說吧:我一拿到這本書就開始拜讀與畫重點,最後我發現我應該把不是重點的地方畫起來才對,那樣我的書才不會變成大花臉。除非你完全沒有事情值得與世界分享,否則這本書非你莫屬!




【引言】TED演講控的告白
我還記得自己決定長大要幹嘛的那一天,那年我八歲。當時還沒有網路,更沒有舉世知名的TED演講。那年頭電子產品是很耐用的,買的人也珍惜得不得了。我家就跟所有我知道的美國家庭一樣,都會把電器用到燈枯油盡,包括開關、風扇、燈泡都爛到連修電器的奇才都判定回天乏術了,才會放棄急救。
說到當成寶貝的電器用品,就不能不說到小時候放在爸媽房間內的翻頁式鬧鐘。在這個智慧手機的時代,有些人可能沒看過或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其實那就像在翻日曆,只是鬧鐘上更迭的不是日期而是時間(HTC手機上就有這樣的設計)。總之,這鬧鐘對我來說既禁忌又神奇,一方面我被規定不准碰它,免得我爸媽的作息亂掉;另一方面我又喜歡坐在爸媽的大床上等它翻頁,看不到的馬達跟齒輪在機身裡一個帶一個,最後的高潮便是一聲清脆而令人滿足的「喀」!
但那一天,悲劇發生了。馬達嗡嗡作響,齒輪接著發出一聲難聽的聲響,我看到最右邊的分鐘翻頁失敗,卡在六跟七的中間。我向爸媽發誓我沒有碰過鬧鐘,而他們終於也相信了我一次。想到我平常那麼著迷這玩意兒,我媽索性給了我卡住的鬧鐘、螺絲起子,外加一堆提醒:「你要拆去拆,但不准插電,我怕你把自己電死。」嗯,說真的,父母的創意不輸小孩喔,我媽不講我還沒想到可以插電。
總之我把鬧鐘給拆了,像逛遊樂場一樣開心地研究著裡頭的電路跟零件,然後我想像自己是個老練的水電工,七手八腳但不甚成功地試著把東西「兜」回去,最後的成果是一個看起來好像完整的鬧鐘,外面還剩了很多零件,裡頭的東西搖起來卻響得跟什麼一樣。為了在爸媽面前力求表現,我一心想把他們心愛的鬧鐘修好,於是我心一橫,把插頭朝牆上插座給插了進去。不插還好,一插就是一縷白煙,然後是難聞的塑膠燒焦味。所幸我立刻將插頭給拔了回來,才沒把自己烤熟。
當下我確定了一件事,就是長大要當工程師。我的個性算是安靜內向,腦子想法很多,但不太說出口,所以當工程師的話,我不僅可以拆東西拆得很高興,更棒的是我不用跟人講話!
中間的波折起伏我就不提了,總之十四年後我做到了,我真的成為一名工程師。我的工作環境有很多台電腦,還有各式各樣的生產機台,我人在加州矽谷,是半導體公司裡的一塊新鮮的肝。一切聽起來都很美好,但問題是,我不喜歡我的工作。不太需要講話固然好,但公司做的積體電路(IC)在半導體的很上游很上游,離我跟一般人都喜歡的3C產品很遠很遠。我做的,不過是鎖在鬧鐘裡,很多很多看不到的零件裡的一樣,東西不壞的話,連搖起來都不會響。
後來我對商業與科技的交集產生了興趣,身分從半導體工程師轉換成了半導體的分析師。很多人聽起來會覺得差別不大,但對我來說,有差,而且差很大。工程師的我負責生產東西,而分析師的我則是針對該生產什麼東西提出建議。就這樣,我想說我又可以躲在象牙塔裡寫文章,聊技術就好了吧?沒想到我換了工作才知道,我得跟人說話,而且還不是一對一,是要到台上跟幾百個人講話。
我不知道哪一個比較可怕:上台講話還是新工作做沒三天就臨陣脫逃?正當我人在新公司的走廊上踱步,苦思解決之道時,眼角餘光瞄到了佈告欄上釘著一張紙說,「 Toastmasters國際演講會:今天中午十二點,一○○二會議室」。於是狗急跳牆的我不顧心中的恐懼,抓著中午的自助餐就往會議室移動。我盤算著先觀察情勢,所以找了個最後面的角落坐著,視線也低低的。我自顧自咀嚼著午餐的雞肉三明治,感覺又回到了八歲。
這之後連續好幾個星期三,我都到會議室報到,直到有天約書亞.雷諾茲(Joshua Reynolds)跟葛蘭特.杜伯瓦(Grant DuBois)兩位演講會的成員鼓勵我上台認領我的第一次即席演講(Table Topic),長度大約一到兩分鐘,不準備,然後針對一個簡單的問題回答,比方說:如果時間跟預算都不是問題,你會想去世界上哪一個地方旅行?理由是?約書亞跟葛蘭特是兩位從事研究報告的全職編輯,都是終日與文字為伍的紳士,而且他們不僅文章寫得好,就連上台演講也難不倒他們。約書亞高大挺拔,怎麼看身高都超過一百九十公分,而且算是「悶鍋」型的講者,一旦上了台他可以是講道的牧師,也可以是莎劇的演員,不同角色他都能左右逢源。葛蘭特的身材比較路人,微禿,但兼具熱情與理性。不論他們兩個的哪一個,我都渴望有天可以有他們一半的功力,那對我來說已經算很難了。
我不太記得自己那天說了什麼,但我記得自己流汗、發抖、尿急、手足無措,從頭到尾不停地嗯、嗯、嗯;但話說回來,我還是得到了全場熱烈的掌聲,大家實在太捧場了,我想這是因為在Toastmasters裡沒有輸贏,沒有成績,每次上台都是個人小小的勝利。
這之後,每周我還是會回到這個安全的環境,偶爾也會上台演講,最終我也搞定了長達七分鐘的備稿演講,從這條天堂路上畢業了。當然,大部分的時候我還是一名觀察者,我觀察的是其他人怎麼組織內容,呈現內容。
就這麼歷經了十年的時間與一萬個小時的努力,當然還有很多良師益友的指點,我到達了麥爾坎.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口中「異數」(outlier)的初步階段,我比一般人厲害了一點點。雖然我對演講的恐懼從沒有完全消失,直到今天都是如此,但我掌握了方法可以把能量轉換成熱力四射的演講。約書亞與葛蘭特一直相信我能成為一個熱情的對話者,事實證明他們是對的。
回首來路,我得有點不好意思地承認我在演講會的前十年還蠻自私的,我心心念念所想都是該怎麼提升演講技巧,我的目的是要藉此在生活上、工作上得到更多。我得說很多講者同伴都跟我犯了一樣的毛病,那就是我們都把自己在台上台下累積的心得鎖在大腦的保險箱裡,不輕易拿出來示人。但突然有一天,我的腦袋又「喀」的一聲,領悟到一件事情。
我發現教學相長的道理,我發現比起專注在自我精進上,分享經驗給後進,對自身更有助益,這是雙贏。我很想說這是一種頓悟,但實情更接近一種慢慢醞釀出來的領會。在這之後,每次我聽人演講都會做筆記,我會注意講者的優點,給他鼓勵,也會提供建設性的回饋,供他改進。我不再把想法留在自己的腦海裡,而將東西寫成白紙黑字,讓講者在不失面子的前提下得到這些建議。雖然我確信我這樣的雞婆、自以為是,外加匿名還不留聯絡方式,必然惹毛了一堆人,但也確實有認識的同事與朋友開始找我詢問演講的事,很多人都知道我對演講有種偏執,我的個人品牌已經與演講緊緊地連在一起。
呼喊熱情,機會就會來臨。開始遞紙條給講者的六年後某一天,好朋友尼拉弗.沙(Neerav Shah)與我一同吃飯。我們情同手足,都娶了大學時代的女朋友當老婆,各有兩名年紀相仿的小孩,都從工程師變身為管理職,也都熱愛閱讀商管書。所以當他問我:「你有聽過TED嗎?」,我第一個反應是TED是個叫做泰德的傢伙,可能是某本暢銷新書的作者,於是我回答:「泰德,泰德是哪位?」
那晚我回到家,打開電腦,發現尼拉弗傳了個肯.羅賓森爵士(Sir Ken Robinson)的TED演講連結給我。我立刻點進去看了一遍,然後又看了一遍,最後我總共看了三遍,一整個「ㄉㄧㄠˊ」住了,好好看喔。TED演講對一般人是咖啡因,對我來說是海洛因,因為我不是一般人,我是演講宅宅。再者,TED演講可以說是寓教於樂,好吃又好玩,細聽便可發現當中有許多不但值得傳播,更值得立即著手去做的倡議。
雖然好像不太可能,但如果你真的還沒有聽說過TED,也沒有看過任何一支TED演講的影片的話,我在這兒說明一下TED是一個非營利組織,宗旨是鎖定科技(Technology)、娛樂(entertainment)、設計(design)這三塊去推廣嶄新的理念。TED其實涉足很多領域,但最為人所熟知的要算是他們「非請莫入」的TED大會與「免費吃到飽」的上傳演講影片。
如果你已經是TED影片的忠實粉絲,那你應該記得第一次看到TED的震撼吧。整整十八分鐘,九九九九純度的啟發與感動,須知TED念茲在茲的就是要把好的觀念散播出去,而他們從不所託非人。肯.羅賓森爵士、吉兒.泰勒,乃至於成千名的TED講者,或許不是人盡皆知,但憑藉扎實的內容、穩健的台風、極具巧思的編排與獨樹一幟的幽默感,他們全都能在TED講台上施展魔法,令台下聽眾與電腦前的你我為之神往。
TED演講會讓人上癮,讓人不能自己,整副精神陷入其中,連你身邊親近的人也會受到感召。我了解到這點是因為十二歲的女兒開始一字不差地唸出肯.羅賓森爵士的演講內容,然後又在看到我電腦上定格的吉兒.泰勒演講畫面時脫口而出:「把拔,把自己中風的事情拿來演講的,就是這位女士吧!」這種癮頭,我有,也希望我女兒有,尤其是在這個簡訊與網路社群氾濫、很多人已經快失語的年代,在這個日益擁擠、網路盛行的世界裡,能面對面與人溝通是一種重要的競爭力,除非你不需要讓人聽見,也不企求世界有任何改變。
因著我分析師的背景,我很自然地從正常人與演講宅的角度發展出一套能善用TED演講價值到極致的作法。雖然TED演講最多就是十八分鐘,但我分析的時間卻需要搞到一篇演說至少一個小時,這是因為一段東西我要來回聽三遍。
看第一遍,我的目的是掌握演講的內容重點,與講者的敘事結構。多數講者會在演說的開頭或尾聲明白說出自己想表達些什麼,這樣對聽者就可以很省力。但有些講者會把想講的東西稍微掩蓋起來,猶抱琵琶半遮面,這樣的好處是聽眾可以享受到自己動手做的樂趣,並且在以不是很隱諱的線索拼湊出答案時得到某種成就感。此外,在聽第一遍時,我會特別留意講者如何開場破題,進入正題,做出結語,也就是看他/她如何交代起承轉合。最常見的結構自然是:一分破題(引言),三分正題(主文),再一分結語(結論),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走這個套路。要是能了解不同套路背後的用意,我們就能從中得到很多資訊,所以在看第一遍的時候,我另外一個觀察的重點也是講者如何透過「主張」(某種宣示或提議)與「證據」來構築、鞏固其論點,其中「證據」很多都是採取「故事」的形式,所以我還會注意講者在情節的鋪陳與角色、場景的設計上有哪些創意可以擷取。
相對於第一次看是一種鳥瞰,我讀取的是概觀,是整篇演講的全貌;第二次看時我會把焦點拉近。首先是語言,語言包含笑點,而笑點是TED演講能夠爆紅的一把利劍。為此我特地寫了一個小程式來統計笑點,另外如果有逐字稿的話,我也會一併統計講者說了幾次「你」、「我」、「我們」,乃至於講者問了多少句問句。我會用這些數據來拼湊出講者的「語氣」與「調性」。另外我還會挑出講者言談的轉折,因為每一次語氣轉折就是一次訊息的強調。
第二次看我聚焦的第二樣東西是「表達」,這又可細分為「語言表達」與「肢體表達」。我會閉起眼睛,然後我會細聽講者如何操控音量、速度與聲音的高低,我會聽他或她什麼時候換檔、煞停、重新起步,又透過這些選擇達成了哪些效果。張開眼睛,我會看講者如何使用表情與肢體來傳達感情。
第三次,也就是最後一次看,我會把重點放在整場演說的設計上,包括投影片/視訊與道具的運用。我會用數笑點的同一個小程式去數講者用了幾張投影片,我會評估自己在理智上與情緒上對演講中出現的影像、文案與動畫有什麼迴響。TED演講裡其實很少放影片,但少數選擇這麼做的講者確實在材料的挑選、編輯與呈現上下了工夫。道具也算罕見,但用對用錯絕對有差別。
後面慢慢進入正題,我會一步一步向大家說明演講是怎麼回事,怎樣能讓人聽到欲罷不能,外加莫名地興奮,我會把對經典TED演講的考究與心得向大家分享。有人讀了這本書的前一版,有感而發地說:「這本書可以不用買,你去看TED最頂尖的十次演講,再看一輪不那麼頂尖的那些演講,意思是一樣的。」這話說得,嗯,一點都沒錯!不過話說回來,我的書可以把「十八分鐘的祕密」公諸於世,可以替大家省下不知道多少時間,否則你就得像我一樣研究個二十年,把幾百個有好有壞的演講翻過來倒過去看天曉得多少遍,這我沒意見。
雖然這書寫的是TED演講,但我知道大部分人這輩子都與TED演講無緣。不過,這絕不表示你不會需要扮講者、辯士、傳教士的角色。你必然有場合得對著一個、十個、一百個,甚至一千個人說話,而且無論是什麼的樣排列組合,牽涉到的演說技巧都是一樣的。如果你是企業戰士,同樣一套技巧可以幫助你身著筆挺的西裝做出超殺的簡報,搶到訂單還可以升官;如果你是在學學生,這些技巧可以讓你報告超順,拿到高分;如果你要上台證婚,這套技巧可以讓人每次結婚都想找你,欲罷不能;如果你是購物專家,這些知識可以讓你的底薪變得一點都不重要,東西賣光還能早點回家。
本書分成四個部分,每部分都對精通演說的必經歷程有所著墨,包括從構思到上台,甚至是講完以後的事我都會帶到。每個部分我都會提出案例來說明哪些是正確的作法,哪些是常犯的錯誤。
第一部分的主題,沒錯,是內容。我會告訴你該如何選好題目,以及如何組織演講,怎麼說故事。其實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在說故事,但這不代表你受過對著一大群人說故事的專業訓練,所以我在第一部分會介紹說故事的「眉眉角角」,包括情節的鋪排,場景的建構,乃至於如何讓登場人物有血有肉。
第二部分,我們會一起來探討口語與肢體語言表達的各個面向。你會了解到如何去善用聲音,臉蛋、肢體與舞台來拉近聽眾與你的距離,讓他們沒有你不行。
第三部分會介紹投影片怎麼做才能引人入勝,視訊要弄成怎樣才能與你的演講相輔相成。後面我會提到我個人不喜歡用這些「輔具」,但文字的確有不足的時候,這時你就會希望自己知道該怎麼做。另外反正都要介紹「輔具」了,我還會順便連道具跟偶爾會出現的講桌(上面可以放一大堆花的那種)一起說明。
第四部分要談的是怎樣能從台下走到台上,還有下台之後又會發生哪些事情。我會說明在真實世界裡,TED演講的講者是怎麼選出來的,被選上的話,你如何使自己不要那麼焦慮,怎麼樣在講完以後讓你的演講實況一炮而紅,百世流芳。
這世界上已經太多鍵盤運動員、鍵盤時尚玩家、鍵盤行政院長,我們不要再多一個鍵盤TED演講講者。我想說的是,這本書可以讓你成長,可以讓你自信增加,但要真的變得會講,無論是普通會講還是超級會講,你都得把袖子捲起來,帶著好的想法與學到的技巧上台。就像那個冷笑話說的:「我們怎樣才能到得了卡內基音樂廳?」答案不是走路、攔計程車或搭紐約地鐵,答案是苦練再苦練!搞清楚這點的你可以一邊咀嚼這本書,一邊找機會練習,無論是一對一的懇談、幾個人的討論,還是一群人的Toastmaster例會,希望每當有機會練習時你都能把握。說不定幾十個「搞不好」湊在一起,或是太陽系八星連珠,你還真能走上TED演講的講台,到時候我保證在台下為你歡呼,聽完回家也會上網向你學習,日復一日宣揚你的傳奇!

目次

前言
誌謝
引言 TED演講控的告白

第一部 內容
 第一章 構思──什麼樣的理念值得分享
 第二章 演講的組織與結構
 第三章 說故事
 第四章 屬於你的那句話
 第五章 演講的開頭──上台一鞠躬
 第六章 演講的主文──段落之間的銜接
 第七章 演講的收尾──結論
第二部 技巧
 第八章 投射感情
 第九章 強化語言
 第十章 幽默──笑,讓演講不無聊
 第十一章 口語表達
 第十二章 肢體語言
 第十三章 移動──善用舞台上每個角落
第三部 工具
 第十四章 投影片
 第十五章 影片
 第十六章 道具
 第十七章 講桌
 第十八章 服裝造型
第四部 上台之路,下台之後
 第十九章 想上TED演講台嗎?該怎麼獲得青睞?
 第二十章 豫則立,無需恐懼
 第二十一章 介紹講者出場
 第二十二章 野火燎原──讓你的TED影片爆紅
 第二十三章 別讀了,去講吧

後記

書摘/試閱

第一章
構思──什麼樣的理念值得分享
撇步一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人人都有「値得分享的理念」
看完或聽完TED演講,多數人會有兩種情緒反應。一方面小天使會跳到你右邊肩膀,輕聲地咬耳朵說:「有什麼夢想嗎?你可以的,想當什麼嗎?你沒問題的。去革命,去改變世界吧!」你心裡會覺得開心,會覺得癢癢地,你會興奮地期待自己踏出這一步後,可以讓自己的生活、讓身邊人的生活都產生天翻地覆但是又美好的改變。但同一時間,你左邊的肩膀上也會跳出一個小惡魔,他會帶著自我懷疑的種子來到你的心田:「你哪有可能講出那麼好的演講!你連構想都沒有著落,而且你的構想一定不會太優的啦!你這十年來花最多時間做的事情就是看電視吧,你的工作也是普普而已,簡單講,你就是魯蛇啦,好運會來早就來了,哪輪得到你在這邊癡心妄想。」
要想有天能上TED演講台,第一件事就是叫小惡魔有多遠滾多遠,因為他講的全都是胡說八道。這世上有一個比爾‧蓋茲,就有上百甚至上千個熱血的各種運動推手上台分享過他們的努力,他們可沒有比爾‧蓋茲基金會的三百億美元好花。邦克爾‧羅伊(Bunker Roy)這位與人類貧窮奮戰的鬥士可能不是很有名,但他的TED演講觀看次數幾乎是蓋茲的三倍。只要你有讓任何一個人的生活變好一點,即便那個人就是你自己,就不會沒有東西可以上台分享。

撇步二
想好你要長人知識、戳人笑穴,還是點燃熱血,依此決定你在台上的形象
在你退縮著說「可我什麼都不是啊!」之前,我希望你知道TED演講台上已經出現過三百六十五行以內跟以外的各路人馬。一九八四年創立時的宗旨是要匯萃人類社會中科技、娛樂與設計的菁英沒錯,但一路上TED也開始努力擴大自身涉獵的範疇。就以我看過的TED演講來說,我能將台上常見的角色歸類為三類十五種。
這十五種當中或有重疊之處,也不是說全部的可能性就這十五種。你或許會發現自己屬於當中的某種,也可能找不到自己屬於的那第十六種。人每一秒鐘都在改變,改變是常態,人生來本來就要扮演各種角色,所以我希望你能每種都套套看,藉此培養自己的專注力與多樣性。侷限中可以生出創意,所以不同的角色扮演可以幫助你確認自己的興趣與適合的講題。另外,不論你最熱衷的領域是傳播新知、娛樂人群還是激發熱情,都不要偏廢非主打的另外兩個面向,資訊、風趣與感染力不論在任何演講裡,都是必須存在的三種元素,你需要思索的只是比例問題。

第一類:教育者
雖然每篇TED演講都綜合了教育、娛樂與熱情,但被歸於教育者的講者顯然會更著重於知識的分享。我用教育者這三個字,意思是比較廣義的,只要是有求知欲,努力想解開大自然與各種人事物之謎的個體都算。不是一定,更不是規定,但這類講者多半有理科或工程方面的高等學位。教育者又可細分為下面四種人:

發明者:發明者常常是負責耍「酷」一群人,有他們在就會有新科技可以替我們省力,讓我們開心、圓夢。從普納‧米斯崔(Pranav Mistry)的第六感(SixthSense)穿戴式電子裝置,到賽巴斯汀‧司朗(Sebastian Thrun)的無人駕駛車輛,TED演講台上討論過不計其數的新玩意兒,而且重點幾乎都是硬體的使用者經驗。把最受歡迎的發明者/講者列成一排,我們就能感受到二十一世紀的時代精神。有一點很有代表性、也很有趣的是,超多TED演講談的都是「飛」這件事,一堆人想讓機器人、動物飛起來,甚至學電影想讓人背著噴射器騰空。想飛這回事並非曇花一現或一時衝動,而是人類朝思暮想的一個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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