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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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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閒事莫理」是這世界的生存法則,不管在哪,有些事都不該惹……

香港發生了好幾件學生命案與失蹤案,這些案件看似沒有關聯,各種線索卻又都指向校園間流傳的恐怖傳說。

直到負責承辦的歐陽劍崎發現,原來這些學生,都曾經參加一個「台灣交流團」,而他們在台北住的地方,是死過許多人的「西寧國宅」——

作者簡介

畢名

在畢名架設的驚悚世界,盡是呈現現實中人性魔性殘忍角力的畫面。鬼可怕嗎?他告訴你人一樣可怕。

由香港寫到台灣,以精鍊的文字、扣人心弦的驚悚佈局、充滿電影感的情節,七年間出版二十四本小說,並三度入選香港十本好讀選舉我最喜愛作家名單。

2008年憑《娃娃契約》登上香港商務印書館、三聯書店暢銷書榜,2012年加入明日工作室推出明日名家系列【靈異出版社】,其後作品《畸羅之眼》、《嬰之契約》、《終結者》(上下冊)分別入選第六屆香港書獎提名名單。

其他著作:《鬼界夢劫》、《恐怖病‧失蹤》、《別殺我媽媽》、《守護者》、《沉淪者》、《末殺者》、《恐怖潮》I及II、《七天房客‧相遇九如坊》等。

官方Facebook:www.facebook.com/bedming
官方網站:bedming.wix.com/-novel
畢名電郵:bedming@yahoo.com.hk

作者後記

終於完成第一本明日文庫小說。
對一直有支持便利書或文庫的讀者來說,「畢名」這個名字可能會較陌生,但如果有捧場名家系列的讀者應該知道,我其實就是【靈異出版社】系列的作者,在明日已出版的小說有《畸羅之眼》、《嬰之契約》、《別殺我媽媽》、《恐怖病‧失蹤》及《鬼界夢劫》五本。
作為來自香港的海外作家,加入明日工作室這個大家庭很快就經已兩年,期間得到叔慧姐、令葳、君宇等同事的信任,令我可以近距離接觸到台灣恐怖書市的文化,亦令我有幸認識到不少愛書又可愛的台灣讀者。
我覺得,我是無比幸福的人。
自從二零一三年出席過台北國際書展後,我在每一次構思小說時都會掙扎,究竟應該寫貼近台灣讀者生活的題材,曾加共鳴感,還是寫關於香港背景的小說,帶大家縱橫香港這個小島的恐怖故事。
這個念頭直至我完成【靈異出版社】系列,收到明日邀稿寫文庫小說後,又再次在腦海纏繞著我。最終,經過反覆跟編輯討論,我決定以香港大學校園的恐怖都市傳聞故事,作為第一次跟文庫讀者見面的禮物。
但你要我平舖直敘寫「中文大學辮子姑娘」、「香港大學荷花池女鬼」、「城市大學半夜哭泣女生」等等鬼故事,我又做不到。因為要看這些都市傳說,只要打開Google Ghrome、Safari等瀏覽器,輸入關鍵字就不難找到。對於一個熱愛創作的小說作者,接受不到這種不經轉化,就直接就把它出版的方式,因為這會對不起一直每晚在網上留言打氣的讀者。
思前想後,這本文庫小說就面世了。
這本《通靈劫》(暫名)一方面貫徹我的寫作風格,希望透過傳聞中各間大學的都市傳說故事帶出人性之惡,另一方面亦想盡最大的筆力,利用全新故事呈現都市傳說中最詭異、最恐怖的畫面。而小說以跨越香港和台灣作背景,亦希望大家會喜歡這種設定。
每一次出版小說,對我來說都有著最後一次的覺悟,因為我不會知道,市場、讀者還會不會給予我下一次的寫作機會。輾轉經已在香港、台灣出版第二十四本小說,我盼望還會有第二十五、二十六……一直寫下去的恩賜。
感謝大家支持這本小說。
如果喜歡的話,不妨把我的書介紹給其他同學、朋友認識。
最後補充一點,這本《通靈劫》(暫名)的男主角歐陽劍崎,曾經出現在明日名家系列【靈異出版社】《嬰之契約》之內,而書中某些情節補完了《嬰之契約》某些空白,對有支持前作的讀者,是一點心意。
我們約定在下一本小說再見。
有緣的話,在Facebook搜尋「畢名」,可以在專頁上跟我談天說地交朋友。

小說作家 畢名

目次

序 章 – 以眼還眼
第一章 – 血案登場
第二章 – 中大重遇
第三章 – 一條辮子
第四章 – 舊情人
第五章 – 西寧國宅
第六章 – 羈留室
第七章 – 荷花池之約
第八章 – 恐怖大樓
第九章 – 停屍間
第十章 – 等著你……來
終 章 – 通靈
後 記 –

書摘/試閱

第一話 裸屍
I
天氣悶熱,太陽刺眼,雨卻又不時地下,詭異難耐的夏天午後。
陽光卻像照不進這屋子,建物內的所有電燈全開了,視線還是有些昏暗,彷彿它是與世隔絕的存在,一向如此。
李鎮河抹著汗往走廊深處探進,越走越發冷,就像穿越時間長廊,瞬間從夏天進入初冬的季節。
他進到房間裡,裡面兩人已經在等他了。
胖的叫托迪,他白得沒有一點血色,像是終年未晒到半縷陽光般,他的胖已經快到痴肥的程度了,走路時肚子和腿的肥肉卻不會晃動,跟肥油灌滿香腸是一樣的道理,香腸飽脹到某種程度時也不會晃動,令人懷疑托迪再胖下去會不會自體爆炸。
瘦的那個叫阿甲,沒什麼存在感,一次團體合照中,還被問說那路人是誰,所以大家就戲稱他是路人甲,久了便叫他阿甲了。他瘦歸瘦,肌肉卻非常精實,力氣也比在場任何一個人都大。不過他和胖子托迪一樣,乍看下一副病弱的體態,總是半駝著背、沒啥精神的模樣。
李鎮河望向兩人中間的工作檯,上面覆著一張白布,布面明顯凸起,可以知道下面蓋著東西。
這裡是殯儀館,工作檯上的是一具剛送來不久的屍體。
幸好這裡終年低溫,莫名地冷,所以屍臭的味道不會蔓開,不過以李鎮河的經驗來說,這具屍體是真的沒那麼臭。
豔陽天下送來的橫死屍,通常早就腐敗了,它不臭反而奇怪。
「啊什麼時候送來的?」李鎮河問道。
「來半天了。」托迪的聲音沒有抑揚頓挫。
「很奇怪嗎?」李鎮河這回詢問阿甲。
是阿甲打電話把他叫過來的,說是這次的屍體很奇怪,叫他一定要過來看看。
今天不是他的值班日,可是阿甲說得神祕,李鎮河又覺得外面熱到發暈,索性就過來吹吹冷氣,看一下這屍體哪裡奇怪。
「你看了就知道,我都蓋白布了。」阿甲說道。
照理而言是要蓋白布以示對死者的尊重,不過他們這幾人早就對屍體見怪不怪,也就不會那麼遵守SOP的流程。一如那些常幫病人動刀的外科手術醫生,在手術中還會聊聊世足賽、討論中午的便當菜色等等,不是不尊重病患,僅是因為太習慣、太麻痺了。
看見屍體蓋著白布,李鎮河確實覺得訝異。這屍體的死相很可怕嗎?能讓托迪和阿甲不想面對。
他們在這一行久了,什麼樣的屍體沒見過,有上吊死掉的,眼睛外凸、舌頭伸出、甚至脫肛到像是長了尾巴;還有溺水死的,撈起來時皮膚早就浮腫泡爛了,一摸就脫皮,像塊豆腐般,放在工作檯上還會不停滲出屍水,滴答滴答又黏又濕的;車禍死掉的更是慘不忍睹,那種頭被輾爆的更是可怕,連親生爸媽都認不出,根本是血肉模糊,只剩一堆屍塊。
這些屍體他們都見過,但也沒看托迪和阿甲這樣過。
那死相到底是多醜?李鎮河不由得好奇,即使知道這想法大不敬,可是在這環境待久了,也就百無禁忌了。
現在他們看屍體就跟看一般人無異。
說也奇怪,也許是太沒禁忌,怪事反而不會找上門。李鎮河想起自己初入行時,因為畏首畏尾的,那時候倒是遇上不少怪事。
鬼也會挑軟柿子欺吧,知道你害怕就越愛捉弄你。李鎮河最後得出這個結論。
「你看了就知道。」阿甲說道。
「蓋起來幹嘛,是想嚇我嗎?」李鎮河用開玩笑的口氣回應,他走到屍體旁邊,手指拈著白布的一角。
托迪和阿甲的臉上沒有半點笑容。
李鎮河被搞得也有點毛了,他將白布揭開,一具裸屍呈現在眼前,那是個女的,雙手雙腳的關節全斷了,被用離奇的姿勢往後折,然後四肢反縛在背後。
女屍的外表很完整,並無其他的外傷,可是胸口被畫了紅色的符咒。
沒有濃烈難聞的屍臭,這屍體的皮膚很白,應該挺新鮮的,只是那些駭人的符咒也叫李鎮河怔了一下。除此之外,女人的眼睛也被用一條白巾綁住,白布上面還有紅色的叉字。
「這……」李鎮河看向阿甲和托迪。
「送來就這樣了。」阿甲解釋,「那是什麼邪術嗎?」
「我不敢處理。」托迪說道:「但不把臉上的白布解開的話,就沒辦法清洗上妝。」
阿甲接著又說:「被棄屍的,監攝器好像有拍到,要處理一下等人認屍,法醫那邊也還沒驗。」
「棄了多久?」李鎮河問道。
「好像幾個小時吧。」阿甲說道。
李鎮河有種說不出的悚然感,這感覺很久沒有過了,上次應該是五年前了……
被遺棄、瘦得不成人形的女屍,在這悶熱的夏天應該早就發臭了,可是女屍的皮膚很白,對了,就是白,白到沒有長屍斑,因此那些紅色的符咒更是襯得鮮明。
臉上那條畫了紅叉的白布也讓人不安,彷彿是某種咒巾。他看過被棄屍荒野的女屍,因為是姦殺案,歹徒害怕遭到死者的亡靈報復,就用死者的內褲套在屍體頭上,因為習俗說這樣死者的亡靈就會羞於見人,不敢現身,也會因為眼睛被遮住而找不到凶手。可是眼下的情況不太一樣,這女屍給人一種難以名狀的壓迫感,光是看著都會不安。
李鎮河默默把白布蓋回屍體上,他也不敢多看,應該說是多看一眼就覺得不安感加劇一分。
阿甲把女屍的來歷說了一遍。
她被棄屍時就是這樣了,赤裸裸的也沒用布或行李箱遮擋,直接被丟包在一棵大樹下,因此很快就被路人發現。
警察去現場採證過,該採的指紋也都從女屍身上採過了,不過沒人敢把屍體上的白巾拿開,總覺得會被死者纏上,因此直接把女屍依原樣送過來。
是具無名屍,已經建檔了。
無名屍最難處理,警察也最不想處理,畢竟疊在檢警辦公室的卷宗都超過一千份以上了,無名屍的線索很難查、也沒家屬會催,所以堆著是最沒壓力。
「沒有遮掩,跟一般棄屍的情況不一樣,就像是故意要讓人發現。」阿甲說道。
「管他的,不關我們的事,這是警察要處理的。」托迪說道。
「啊你們叫我來就是為了讓我看這個?」李鎮河皺起眉頭,「那也不用這麼急吧,我今天放假耶。」
「反正你閒著。」托迪調侃道,沒有半點愧疚之意,他雙手扠腰,又說:「叫你來是因為有個棘手的問題要處理。」
「什麼問題?」李鎮河問道,「不能明天嗎?」
「嗯……」阿甲和托迪沉吟著,兩人同時望向李鎮河。
李鎮河只覺得掉入陷阱了。
一會兒托迪開口說道:「你看她的手腳都被反綁。」
「也是。」李鎮河這一想也覺得不對,既然警察已經採過指紋,正常屍體的手腳應該都被鬆綁了,否則警察要怎麼採指紋?加上屍體臉上的白巾也算是證物吧,警察怎麼沒有拆走?
「警察叫我們把她臉上的布巾解下來,還有她雙手雙腳的繩子,」阿甲拿出一個透明塑膠袋晃了晃,「放進這裡面,要當證物。」
「啊他們應該自己弄吧?」李鎮河抱怨一聲。
「沒辦法,是個生手員警,好像連屍體都沒摸過,一看到這屍體就被嚇得臉色慘白。」托迪說道:「這已經算是死相好看的了,就是有些詭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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