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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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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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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由執業22年的台灣家事法權威律師賴芳玉,挑選對一般民眾在愛情和家事案件具代表性個案,提供法律爭議點及小叮嚀,因為每則個案情況不同,面對困境也不盡相同,作者利用淺顯易懂說法和精采故事完成這本家事案件實用書,提醒讀者一生中必須關注的兩性法律問題。
 提款卡與鑽石心:可以索回訂情禮物嗎?
 每週N次性行為:婚前協議有效嗎?
 小三胸大 坦白從寬:蒐集外遇證據,可以竊聽嗎?
 洞房夜喊錯初戀情人:我可禁止老公與前女友聯絡嗎?
 小心在KTV被撿屍 :喝醉被撿屍算合意性交?
 親熱私密照:男女朋友就可私藏對方私密照?
 七十歲男人也需要性:沒有性關係,可當作離婚理由?
 提款機老公:妻子不斷索錢,可離婚嗎?
 水費太高請說明:什麼是精神暴力?
 「寵物」算動產 :毛小孩扶養權如何處理?
家中羔羊的命運 : 如何處理家中失智老人財務

作者簡介

賴芳玉律師

東海大學法學士,律師高考全國第三名,現任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
現代婦女基金會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委員(召集人)、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會委員,曾榮獲內政部表揚
為2004年推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有功人士,
處理過的成功案例,包括于美人、王靜瑩、金友莊、李宗瑞被害人等,
著有《我們依然相信》等書。

目次

男朋友/女朋友
◎親熱私密照:男女朋友可私藏對方私密照?
◎小心在KTV被撿屍 : 約會時該注意哪些事?
◎虛擬愛情替身:冒用照片欺騙愛情要負法律責任 ?
◎「洗門風」習俗 :可以索取分手費嗎?
◎惡魔交換條件:師生戀有錯嗎?
◎當小三真不划算:當我男友是別人老公時?
◎愛情獵人躲在鍵盤間 : 我和男友私奔會觸法?
◎為愛做偽證代價:我替男友說謊要負法律責任?
◎劈腿找徵信或法師?:我失戀了該怎麼辦?

未婚夫/未婚妻
◎提款卡與鑽石心:可以索回訂情禮物嗎?
◎十年無言結局:新娘不是我,可以索賠嗎?
◎還我聘金數十萬:幾歲才可以訂婚?
◎真愛藏在禮金裡:結婚禮金歸誰的?
◎落跑新郎續集:遇見落跑新郎怎麼辦?
◎每週N次性行為:婚前協議有效嗎?

老公/老婆
◎10日遇見真愛 : 怎麼結婚才會有效?
◎新娘被綁架結婚:被強迫結婚怎麼辦?
◎麻雀變鳳凰: 嫁給有錢人好不好
◎生命彷彿進入冬眠:日常生活微隱暴力?
◎水費太高請說明:什麼是精神暴力?
◎老婆是AV女優:我可保有多少婚前秘密?
◎胡婷婷的經驗:沒辦結婚登記可索回財物?
◎小三的卑微角色:元配為何輸給小三?
◎地下錢莊的錢還不完:離婚可免清償責任?
◎「花系列」女主角:夫債妻要還?
◎婚後搬出去住:婚姻契約真有用?
◎洞房夜喊錯初戀情人:我可禁止老公與前女友聯絡嗎?

準前夫/準前妻
◎三種情書答辯狀:對方可逼我離婚?
◎我老婆變仙姑:她沉迷宗教,我可提離婚?
◎七十歲男人也需要性:沒有性關係,可當作離婚理由?
◎烏鴉帶來二次奇蹟:夫妻共同經營事業,離婚時怎麼辦?
◎小三胸大 坦白從寬:蒐集外遇證據,可以竊聽嗎?
◎情盡緣未了:離婚後搬家,我可讓人非物也飛?
◎離婚變富婆:離婚該付出多少代價?
◎提款機老公:妻子不斷索錢,可離婚嗎?
◎婚姻教戰手冊 : 男人和女人誰善變?
◎偷情網站v.s.外遇 : 女人為何要偷情?
◎婚姻騙局:分居制度行不行?
◎30天的幸福承諾 :如何破鏡重圓?
◎離婚禁忌 : 離婚訴訟要注意哪些事?
◎毀約賠三十萬 : 婚姻毀約要付何代價?
◎另築愛巢 : 對方脫產怎麼辦?
◎最親密的陌生人 : 為什麼老公變陌生人?
爸媽/小孩
◎婚禮v.s.外遇 : 父母離婚後子女多為難?
◎國小兒子寫給爸爸的信 : 愛孩子就可爭到監護權?
◎大陸孩子入台灣籍 : 如果看不到小孩怎麼辦?
◎「寵物」算動產 :毛小孩扶養權如何處理?
◎ 給孩子紅包 : 如果爸媽任意浪費小孩財產?
◎ 收養另一半子女:我如何收養小孩?
◎ 爸爸只是陌生人 :爸從小沒養我,長大後要扶養他?
◎ 道歉是救贖的開始 : 如何免除對父母的扶養費?
◎ 家中羔羊的命運 : 如何處理家中失智老人財務?
◎ 避免父債子還 : 處理繼承需注意事項?
◎ 代筆遺囑:怎麼寫遺囑
◎ 與母對簿公堂:他不是我弟弟,為何可繼承爸財產?

附錄篇
◎十個常見夫妻財產議題
◎一般家事相關訴訟書狀範例
 請求履行同居聲請狀
 妨害家庭之刑事告訴
 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損害賠償
 請求離婚及子女監護權
 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會面交往、扶養費
 聲請暫時處分
 聲請拋棄繼承
 聲請陳報遺產清冊
 監護宣告之聲請
 否認子女事件
◎婚前協議書(參考現代婦女基金會之婚姻契約)
◎離婚協議書
◎分居協議書
◎遺囑

書摘/試閱

◎小三胸大 坦白從寬:蒐集外遇證據,可以竊聽嗎?
情欲只求取樂,歡樂之後,欲念消退,所謂愛情也就完了。這是天然的分界線,不能逾越,只有真正的愛情才是無限無量的。 ——賽凡提斯
如果老婆跟你說:「坦白從寬。」你真的相信這句話嗎?
一對夫妻認識多年,有著青梅竹馬的情誼,但結婚不久,老婆就發現老公疑似偷吃,當晚,她在閨房內就開庭審訊。
老婆端坐床上,突然問正在換睡衣的老公:「你外面是否有了女人?」老公手微微顫抖一下,從旁邊偷覷了老婆一眼:「妳怎麼會這麼問?」
老婆臉色大變,因為以她認識多年的他,這樣的回答肯定有鬼。她勃然大怒:「你要我拿證據嗎?」老公「行使緘默權」,老婆氣得跑回娘家。
同遊香港發生性關係
老公趕緊跑到娘家找老婆,老婆說:「如果你坦白,我就原諒你。」老公低頭不語,老婆再接再厲,「你不妨先說前幾個月到香港出差時,你和誰去?」他心虛的回答:「我不是說過和同事嗎?」老婆問:「哪位同事?住哪家飯店?」
她開始打破砂鍋問到底,最後終問出一些眉目、找出一些蛛絲馬跡時,老婆心裡開始矛盾,若問出真相,老公真的外遇,她又該如何自處?
就在老婆猶豫之間,老公卻做出決定,「老婆,妳說坦白從寬,我說了就跟我回家喔。」老婆神色不變地看著,他如何尋找台階下時,老公已經開始吐實,「是的,那天我跟一位女同事到香港。」
老婆臉色鐵青,虛弱的問:「然後呢?」他坦承兩人同遊香港,並且發生性關係,老婆聽到後號啕大哭,氣憤的問:「你們這樣在一起多久了?」他坦誠兩人交往半年了,她擋不住自己的嘴,又問:「有發生幾次性關係?」他認真的計算很久,才小聲的回答:「老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隱瞞,而是數不出來了。」
既然已經盤問到這程度了,老婆下定決心,給自己最後一槍,「那女人比我好嗎?」這男人居然給白目當了最佳典範,「她沒有妳漂亮,但胸部比妳大很多,摸起來比妳舒服。」
她聽後閤眼許久,「我們還是離婚吧。」老公開始哭天搶地的告饒,「妳不是說坦白從寬嗎?」她孱弱地說:「剛才都錄音了,你不答應離婚,我們就法院見吧。」
最後夫妻倆協議離婚,匆匆結束這段婚姻。所以說,老婆說坦白從寬,你真信嗎?
<律師小叮嚀>
實務上控訴妨礙家庭罪時,小三或小王通常會主張自己不知道對方已經有配偶,所以記得提告前要對此部分蒐證,例如臉書或共同朋友或同事間是否公開已婚的資訊等,否則檢察官往往以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 元配可以對小三和配偶請求民事責任,實務上很多法官認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不需要證明達到通姦的程度,只需舉證兩人已經逾越一般男女關係,而足以侵害配偶權的狀況就可以。
 錄音的證據可以用嗎?沒有涉及妨害秘密罪嗎?目前實務上認為只要本人為錄音對話的一方,就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也就是故事中元配竊錄她和老公的對話,不構成犯罪,也可以當作證據,但倘若錄音的人不在場,例如竊錄他人通話內容,或在他人車輛裝設錄音設備等,就可能觸犯妨害秘密罪,
 依毒樹果理論,因妨害秘密的行為取得的證據,可能就不可佐為證據,但不是所有的法官都這麼認為,曾有法官認為元配為了蒐證,並非出於「無故」,不構成妨害秘密罪,而且也能當作妨害家庭罪的證據,或侵害配偶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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