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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奇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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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奇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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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狼孩子」的冒險歷程!
遵守紀律vs自我探索

受到狼群撫養的人類男孩毛克利,在棕熊巴魯、黑豹巴西拉、蟒蛇卡亞博學睿智的教導與守護下,學習並服從叢林裡的法則,逐漸成長為健壯的青年。
野外叢林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每個物種都有自己的求生模式,雖然毛克利跑得沒有狼兄弟們快,力氣也比不上體型巨大的象或老虎,但是他不斷向智者們學習,靈活運用各種智慧,賦予自己更強大無比的本領,一一克服了超乎想像困境與危機,讓邪惡的野獸和蠻橫的人類都吃足了苦頭!他憑著機智解決一次次危機:被猴群挾持時,請老鷹傳話搭救;招惹野蜂對付野狗大軍,再利用大蒜逃過一劫。但是,他終究身為人類,被其他的獸群排擠,不得不回到人群,展開陌生的旅程,卻又因故遭人們亂石驅逐。遇到這些挫折,他會如何面對?最後,他會成為社會化的人類或是叢林的一員呢?

1907年英國貝登堡將軍創立的童軍運動,崇尚的價值觀:忠誠、信任、友善、助人、勇敢、自律、堅持不懈和永不放棄,與這本《叢林奇譚》呈現的理念一致,所以在徵求作者的同意之後,他們開始以「小狼」稱呼幼童軍,以狼族領袖「阿凱拉」之名稱呼團長。而狼孩子「毛克利」一詞,也成了學習野外求生技能的代名詞。
吉卜林是一位真正會說故事的人,他精采緊湊、扣人心弦的敘事能力,栩栩如生捕捉動物主角的神韻,傳達叢林多采多姿的鮮活氣息,一百多年來帶給讀者多少樂趣,激發起多麼寶貴的想像力,千萬不能錯過!


影響孩子一生的奇幻名著
選取想像力永恆不滅的經典文學,進入另一個充滿自由的奇想世界,喚起孩子蟄伏的好奇心,跟隨故事人物一起經歷成長與冒險。打開浩瀚無限的視野,激發孩子奔馳的創意。深植孩子閱讀的美好經驗,自然而然愛上閱讀,領略文學的核心價值。是孩子不能錯過的最佳讀物!

作者簡介

魯德亞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
英國小說家、詩人及記者。出生於英國殖民時期的印度,直到6歲時返英就學,17歲時重回印度任職報社編輯,醉心於旅行與採訪,累積許多寫作素材與靈感,之後回到英國成為全職作家,婚後移居美國,從事兒童文學寫作。1907年,吉卜林在42歲時榮獲諾貝爾文學獎,成為英國第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也是至今最年輕的獲獎人。
吉卜林於1894和1895陸續出版經典之作《叢林奇譚》和《叢林奇譚二》,虛構男孩毛克利在印度叢林裡成長的故事,被公認為全世界最受孩子喜愛的故事之一。毛克利的故事也影響著童軍制度,從幼童軍被稱為「小狼」便能略窺一二。而後,作品更陸續被改編成知名迪士尼動畫《森林王子》、真人電影《與森林共舞》與《毛克利》搬上大銀幕。

名人/編輯推薦

各界好評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林偉信 台灣兒童閱讀學會顧問、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深耕計畫」顧問
戴月芳 大學助理教授、資深出版人暨兒童作家
張美蘭 小熊媽、親子天下專欄作家
林哲璋 兒童文學作家、大學兼任講師
陳郁如 華文奇幻暢銷作家
彭菊仙 親子天下、udn文教專欄駐站作家
張東君 動物科普作家、金鼎獎得主
沈雅琪 神老師&神媽咪、長樂國小資深教師
游婷雅 電台「閱讀推手」節目主持人
劉美瑤 兒童文學作家、臺東大學兒文所

推薦序
游婷雅◎台中古典音樂台閱讀推手節目主持人╱閱讀理解教學講師
190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英國作家魯德亞德‧吉卜林,1865出生在印度,很小的時候便被送到英國的寄宿學校就讀,童年生活並不快樂。這樣的經歷讓我想起另一位英國作家喬治‧歐威爾,同樣是出生在印度(1903年),也同樣是在英國寄宿學校度過不快樂的童年。吉卜林寫下了《叢林奇譚》,歐威爾則寫出了《動物農莊》;兩本著作都描繪了動物與人類兩種社會之間的共通之處。小孩子讀,讀奇幻、趣味;大孩子讀,讀寓意、反思。
《叢林奇譚》裡的狼群有著階級分明的制度,狼族首領阿凱拉在大會岩上說話時,狼群們會以噑叫聲來回應首領。這種制度後來也被引用在幼童軍的儀式中,幼童軍們會大喊:「阿凱拉,我們將竭盡所能」;這也讓《叢林奇譚》的故事更廣為人知、流傳久遠。而故事中的「叢林法則」是叢林居民們必須遵循的生存之道,不遵守的叢林居民將受到懲罰或吃盡苦頭,「就像爬山虎植物一樣,圍繞著每個叢林居民,誰也逃脫不了」。然而,對年幼的狼孩毛克利而言,用說教的方式始終無法讓他將「叢林法則」放在心上,總得經歷過一些事件之後,才能讓他謹記在心。這何嘗不是跟我們所有人一樣呢?「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就讓我們跟著毛克利一起經歷叢林冒險,一起長智慧吧!

劉美瑤◎兒童文學家、台東大學兒文所
魅力長存的《叢林奇譚》
1907年,吉卜林以《叢林奇譚》一書榮獲第七屆的諾貝爾文學獎,經過一百多年,這部作品依然盤踞暢銷書榜,其影響跨越兒童文學。不論是在童軍領域或是影視媒體,甚至在文創產業,皆能看見「毛克利」、狼群,以及其他動物們的故事與身影。
究竟,吉卜林在這本書裡施了哪些創作魔法,讓這部作品魅力長存呢?我們可以從幾個面向去品味這本作品的魅力:
首先,我們來看作品的終極價值。吉卜林在《叢林傳奇》中透過動物的相處,影射人類社會百態,同時將道德價值隱藏在故事中。譬如狼群面對野狗們的攻擊時,狼群首領要毛克利趕緊到北方躲著,但是毛克利堅定拒絕,因為他認為自己應該要為了保護照顧他的狼群和狼爸媽們戰鬥。又譬如黑豹巴希拉、棕熊巴魯兩名叢林導師與毛克利的相處,無不傳達了勇氣、誠信與慈愛的重要。
其次,是吉卜林的創作手法兼容虛實。他以印度的童年生活為地基,運用在印度當記者時採訪與旅行累積的寫作經驗,兼採當地傳說,為這則虛構敷上「真實」的血肉,打造出精細仿真的小說背景,創造出前所未有的狼孩子的典型故事。
而整本書最出色的地方在角色的形塑。吉卜林用「擬人化」的書寫以及角色對襯等技法,賦予動物人性,使得這群動物們既具有叢林的粗曠個性與野性的浪漫情懷,在面對衝突與挑戰時,又展現出百轉千迴的心緒轉折。
吉卜林藉由角色彼此的外在衝突,以及角色內心的天人交戰,形塑出立體豐富、栩栩如生的角色性格。而這群魅力十足的角色正是成就《叢林奇譚》魅力長久不墜的關鍵。

目次

第一章 毛克利的兄弟們
第二章 巴魯的法則
第三章 恐懼的來源
第四章 老虎!老虎!
第五章 叢林的力量
第六章 國王的象叉
第七章 英勇之戰
第八章 春奔
第九章 毛克利的工作

書摘/試閱

第四章 老虎!老虎!
毛克利在「大會岩」和狼群爭吵結束後,離開了狼穴,下山後就朝著人們居住的村莊奔去。他沒有在這裡停留太久,因為距離叢林太近了,於是他沿著河流邊崎嶇的道路,再往下游走。他走了將近二十哩後,來到了一處未來過的谿谷。這裡是一個廣袤的平原,平原的一頭有一個小小的村莊,另一頭卻是密林綿延,一轉眼卻出現了一片牧場。平原上到處都是黃牛和水牛在吃草。這時候毛克利看見了幾個牧童,還沒等毛克利向他們打招呼,他們就大喊一聲驚慌失措的逃走了。那些在每個印度村莊四周都可以看見的黃毛野狗,也開始狂吠起來。
毛克利繼續往前走,他已經感受到極度的饑餓了。但是當他來到村口的時候,大門都被緊緊的關上了。「看來人也害怕叢林居民。」他這樣想著,然後就在村口坐了下了。等到有一個人出來的時候,他用手指指自己的嘴巴,表示自己要吃東西,可是那人盯著他看了看,撒腿就往村子裡唯一的街道深處跑去,嘴裡大喊著:「祭司!祭司!」
很快祭司就來了,他是一個高大的胖子,身上穿著白衣服,額頭上還塗著紅色和黃色的圖案。他的身後跟著有一百多名的村民,他們好奇地打量著他,還用手指指點。毛克利不明白他們為什麼這麼沒有禮貌的對他。祭司仔細打量了毛克利很久之後說:「這有什麼可怕的呢?你看他身上那些被狼咬過的傷疤,他肯定就是一個從叢林裡跑出來的狼孩子!」
毛克利不知道為什麼,人們會把他身上小小的印記,看作是狼咬傷的疤痕,在他看來那根本就不叫咬,因為他知道真正的咬是什麼滋味,當然,在他和幼狼們一起玩的時候,幼狼們往往用嘴夾住毛克利,所以在毛克利的身上、胳膊上、腿上到處留下了白色的印記。但是這對毛克利來說無所謂。
這時,人群中發出了一陣陣感歎聲,有幾個女人不約而同地說:「多麼漂亮的孩子啊!眼睛像紅色的火焰一樣!他不會是美絲瓦那個被老虎叼走的孩子吧?」
一個手腕和腳踝皆戴著沉甸甸的銅鐲的女人,仔細的盯著毛克利看了很久後說:「真得很像啊!長相和我的孩子簡直是一模一樣,就是瘦了點!」
祭司是個聰明人,他知道美絲瓦是村裡大富人家的妻子,便趕緊說:「叢林取之, 叢林還之,把孩子帶回妳家去吧!」
毛克利彷彿又經歷了一次狼群大會的考察,最終他被美絲瓦帶回了家。進入屋內,有紅漆床、有陶製的糧食箱子、還有銅鍋和印度神像。美絲瓦給他吃了麵包和牛奶,然後把手放在他的頭上仔細端詳,並輕輕叫著一個名字:「納圖!納圖!」她心中暗忖著:也許這真的是她的親生兒子,老虎把他叼到了叢林裡面,現在叢林又把他還回來了!
毛克利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名字,而且美絲瓦還用手碰了碰他的腳,那雙腳硬得像牛角一樣。美絲瓦說:「你不記得那天我給你穿新鞋子的事情了嗎?可是你的這兩隻腳就像從來沒有穿過新鞋子一樣。但是你長得實在是太像我的納圖了,你就當我的兒子吧!」毛克利所經歷的這一切都讓他感到不自在,因為他從來沒有在一間屋子裡生活過。
但是毛克利很快意識到,要在人中間生活就必須學習他們的語言,所以只要美絲瓦說一個字,毛克利馬上跟著學,而且往往能學得一模一樣。憑著他學習各種野獸密語的經驗,不到天黑,他便學會並能夠說出小屋裡很多東西的名字了。
晚上的時候,毛克利選擇到小屋的外面睡覺。因為他實在不喜歡睡在那個看上去像豹子陷阱一樣的小屋裡,所以當他們把門一關,他就從窗戶跳了出去。他舒服的躺在一片乾淨的長草中,剛閉上眼睛就感覺到有一個柔軟的灰鼻子在觸碰他的下巴,他知道那是狼兄弟的大哥「灰狼」來看望他了,他給毛克利帶來了好多消息,比如:希爾汗去了遠方捕獵,但他發誓一定要回來找毛克利報仇!
從那個夜晚開始,大概有三個月的時間,毛克利都沒有離開過那個村子,他忙著學習人的各種生活習慣,比如他要學習穿衣服、學習使用錢、學習耕地等。村裡的孩子們經常取笑他,這讓他非常生氣,但是叢林法則卻教會他要忍耐。最令他不能理解的是:同樣是村裡的人,卻被分出了很多等級。
有一次,他幫忙一個陶工把一頭跌進泥坑裡的驢子拉上來,卻讓人們大為震驚。因為在他們看來,陶工是一個低賤的人,誰都不可以幫助他。祭司決定給毛克利派一點工作,讓他去放牛。對於這個工作毛克利很開心,因為他成了一個有用的人。
晚上,他去參加了在一棵大無花果樹下的集會,村民們在那裡談論一些事情,包括很多叢林的故事。毛克利聽著他們的叢林故事,覺得很多都是他們瞎編出來的。可是,他的真話卻惹得大家感到不悅。
從那天開始,毛克利就當上了一名牧牛童,他帶領著一群小牧童閒散而快樂的執行著放牛的任務。在這期間,灰狼常常帶來一些消息,比如:希爾汗回來了,正尋找機會向毛克利報仇等。
沉寂了整整一個月,有一天,希爾汗在吃飽喝足後,帶著塔巴奇來找毛克利復仇了!他以為這一個月的沉寂,已經使毛克利喪失了警惕性,其實還沒等他們走到毛克利附近,灰狼已經把這個消息報告給了毛克利。
「希爾汗打算今晚在村口等你,就等你,不等別人。他在天剛亮的時候殺了一隻豬,喝水喝飽了,現在正在瓦茵根迦河附近的那條大溝裡躺著!」灰狼對希爾汗的行蹤一直瞭若指掌。
毛克利把一根手指放在嘴上沉思著:「瓦茵根迦河的大河谷就在離這裡不到半英里地的開闊平原上,我可以帶著牛群穿過叢林,繞到河谷源頭上,然後橫掃而下——把希爾汗踏平。可是為了防止他從河谷尾端上溜走,我需要幫手!」
灰狼笑著說:「沒問題,我帶來了一位得力助手!」灰狼小跑過去,鑽進一個小洞,然後從那裡冒出了一顆毛克利非常熟悉的灰色腦袋,是毛克利日夜思念的阿凱拉。
兩隻狼奔跑了起來,在牛群中進進出出,很快的牛群被他們分成了兩群,一群是母牛;另一群是青壯年的公牛和梨牛。這是六個大漢也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可是灰狼和阿凱拉卻做得那麼乾淨俐落。
毛克利指揮道:「阿凱拉,把公牛趕到左邊去!灰狼,等我們走了以後把母牛集中在一起,把他們趕進河谷尾端。趕到河岸高處希爾汗跳不上去的地方,叫他們待在那裡等我們下來!」
其實毛克利的計畫非常簡單-:他只不過是要繞個大彎到河谷源頭那裡去,先把上坡團團圍住,堵在狹谷出口,然後他讓牛群沿陡坡奔馳而下,把希爾汗夾在公牛群和母牛群中間,因為他知道,希爾汗吃飽喝足後既不能搏鬥,也不能爬上河岸。如同激流俯衝而下的牛群,很快就會把希爾汗踩死。
完成一切準備工作之後,毛克利說:「讓他們歇口氣吧!我得告訴希爾汗誰來了,好讓他落入圈套。」他將雙手在嘴巴邊合成一個喇叭,朝河谷下面大喊,回聲在山谷間不斷迴盪。過了很久,終於傳來一隻吃得飽飽、剛睡醒的老虎的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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