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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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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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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失物風景:是漸逝的與遲不面對的那些。
★出版人、讀字書店負責人―陳夏民的告白之書,前中年書寫,每一散文篇章鋪排著你我共感的主旋律,最真摯誠實的生命獻辭。

好想變成很好很好的人,
被未來的人這樣掛念著。

書寫於宇宙邊緣的告白、告解、告慰,
親愛與傷害、身體與情緒、現實與幻影、抱擁與衰微…
在城市與夢里的交界處,與時間和解。
陳夏民的決定之書!

所有的書寫過程皆為記憶之重建,細微如怨懟嫉妒恨等等可長可短之情緒,龐然至種種故事輪廓與線條之消逝與抹除,轉眼、回身、念想,我們已在時間長河裡,面目全非。卸下乘客身分,夏民選擇步行方式,在繁雜人世遍尋得以領回自己的執據,那會是一隻走失的犬、幾種消逝、幾場病,甚或諸多人情收支……無從閃避、拼拼湊湊才稍能釐清被有意無意忘失的內外在本質。重建故事現場是與自己綿長的密談、議和,夏民用文字清出來的路,是人在不同生存情境裡的不同面向,從而供讀者借代、轉換、窺見自我。失物清單上,一筆一筆列舉之時,自身輪廓卻越漸清晰,當習得了妥切的棲身姿態,記憶正藉以不斷延長。

作者簡介

陳夏民
一九八零年夏至生,桃園人,東華大學創英所畢業,曾旅居印尼;相信所有失去的,都會以其他形式回來。現於桃園從事出版實驗計畫「逗點文創結社」,著有《主婦的午後時光》(與攝影師陳藝堂合著)、《讓你咻咻咻的人生編輯術》、《那些乘客教我的事》、《飛踢,醜哭,白鼻毛》;譯有海明威作品《太陽依舊升起》、《我們的時代》、《一個乾淨明亮的地方:海明威短篇傑作選》及菲律賓農村小說《老爸的笑聲》。

【後記】Skeleton in the Closet
一九九五年十月,那時我高一剛開學,週末下午和幾個同學一起走進電影院看《麥迪遜之橋》(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入場前票務人員塞給我們一人一包面紙,「會哭喔,可以用。」那時我十五歲,沒有甚麼戀愛經驗,也不太知道這是一齣黃昏之戀的大悲劇,於是笑著進去,臭臉出來。
當初,那個售票員根本不該給我面紙,她應該要立刻阻止我和其他朋友進去,或甚至把我們趕到隔壁廳隨便看個恐怖片或是三級片也無妨。這部片可是在我們純真的內心炸出了好幾個原子彈廢墟啊。
直到今日,只要有人提起《麥迪遜之橋》,我便會想起梅莉.史翠普採買完東西回到先生車上,克林.伊斯威特把車開在他們前面。滂沱大雨之中,她發現前車後照鏡掛上了她的項鍊,她皺起眉頭,全身顫抖地抓著車門把手猶豫。是不是該下車呢?「如此確切的愛,一生只有一回。」她是這樣說的,但她沒有下車。
光是腦中浮現的這一幕,我就需要一盒面紙。
《麥迪遜之橋》對還在青春期的我,產生了深深的影響。一方面讓我以為要如此壓抑又異常激烈的愛才是「如此確切,一生只有一回」的愛;另一方面,是人要如何處理祕密。
先不談前者對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要把那麼大的祕密,塞進日常中無人注意的縫隙,照常吃飯、照常洗衣、照常擁抱、照常運作,表面上還要裝作若無其事,除了慘還是慘。將祕密公諸於世,幾乎是以一種賭神周潤發在牌桌上最後現出底牌的姿態向最親近的人告解;但我們不是賭神,現出底牌就是一翻兩瞪眼,就算自己有理,有時候也會被修理得慘兮兮。
而這樣一個壓抑又哀傷的美國小鎮的偷情故事,最後是透過女主角的日記才揭露,但那鎖住祕密的日記,早已成為了女主角的遺物,藏進收藏櫃中,最後才被子女給翻了出來。
這不就等於懷抱著祕密死去?雖然屆時無論是對或錯,也無法追究了。但要把祕密鎖在身體、鎖在見不得光的角落裡,這樣的人生會不會變成原本只想買小杯卻意外買成巨無霸杯,老闆還忘了配給你仙楂的苦茶?
每個祕密都要被關進櫃子,有時候,一個不夠,就裝進如俄羅斯娃娃一般的多層櫃組,務求百分百低調、安全。一旦要坦露祕密,無論做了幾次心理建設,都得經過層層拆解的痛苦演練。有時候,你甚至忘記了祕密的存在,因為那櫃子太過於堅硬嚴密,緊緊包覆在祕密之外,根本成了厚實安全卻蓄積著壓力而變形腫脹的盔甲。穿久了,也以為是天生附在身上的了。
於是,每一次將祕密取出櫃子,都要上演一次動作片中主角拆除即將引爆的炸彈,卻不知道該剪紅線還是藍線的劇情。
曾以Family Man姿態為人津津樂道的友人D,有一次趁老婆帶小朋友回娘家,相約幾個老朋友去KTV唱歌。其實我和他不太熟,但或許也因為這樣的緣故,我們久久會聊點私事,不用太擔心對方知曉細節。就在他點了一首超級冷門歌曲,眾人紛紛離席去外頭放風抽煙或自助吧夾菜,只剩下我和他與滿桌凌亂啤酒罐共處的時刻。他放下麥克風,厚實的手臂攬上我的肩,冒著酒氣說:「我真的好恨,但我沒人可以說。」出於他可能快嘔吐了的直覺,我立刻卸下他的環抱,留意地上垃圾桶的位置,身子往旁邊輕移時不忘輕拍他的肩膀,請他繼續說。
「她不讓我碰。我也算是正常的男人,但她不讓我碰,也不讓我去外面找。你知道我每次出國,到了旅館都他媽的中猴,用手機狂搜當地的色情按摩,查了一堆,但又不敢叫。最後我一個人在旅館打手槍打不出來,去洗冷水澡。還有一次,你還記得我去了那個什麼鬼地方出差嗎,反正我查到了那邊最大的一家Go Go Bar,我立刻搭計程車過去了。但你知道怎樣嗎?」
「怎樣?」
「我站在那家店斜對面的十字路口,站了十分鐘。整整十分鐘喔。我平常等人一分鐘就發火的人,那一次就這樣站了十分鐘。人來人往,我站在那。我在等有沒有人會阻止我,我把手機拿出來,但沒有,一封訊息都沒有。」
「所以你進去了嗎?」
「沒有,我站了十分鐘,看了不知道幾次紅燈變綠燈,轉頭走半小時回旅館。心想我怎麼那麼窩囊,不是花錢買而已嗎?我竟然沒辦法。我回旅館難過到硬不起來喔。」他哽咽說著,我拍拍他。「你認識我的,我本來不是這樣子的,可是我……」
他還沒說完,友人們陸續回來,他立刻站起身往包廂內的廁所走去,關上了門。我和朋友們喝酒交談,一邊留意著那一扇門,覺得他被永遠關在裡頭了。
我也想起在電影《親愛的初戀》(Love,Simon)裡,當主角小賽歷經被同學威脅以及在校園被出櫃,知道紙保不住火了,決定在聖誕節大餐時向家人公開自己的同志身分,他的父母雖然開明,卻也一時陷入膠著,而妹妹則是流下理解的眼淚。儘管家人都接受了,小賽依舊在與母親獨處時,崩潰地告訴她:「我還是我。」
為什麼所有的告解,所有的出櫃,都要伴隨著一次又一次,無限重複的「我還是我」?
因為這四個字的每一筆畫都寫著恐懼。孤零零地出生在這個世界之上,我們花費了多少時間與情感,與他人、外界建立起了堅固的網羅,得以彼此支撐或藉此攀爬到更高更遠之處。我們彼此妥協,盡量讓每個人都舒服,代價便是無法完全地表達自己,最後換來一段不至於太難過的日常生活。一旦祕密被揭露了,對方知道自己另一面,是否什麼都不變地讓我們留在原本的網羅,還是說,那直面彼此的尷尬會把自己逼得離開?
你能放心讓他人觀看自己最不堪、最卑微的那一面嗎?
所以我們告訴對方,我還是我。
問題是,我怎麼知道我是我?
生理上的「我」並非不會變動。當我們還在呼吸,全身細胞便會進行新陳代謝,而每過七年,原有的舊細胞會全數淘汰,這也代表,每七年過去,物理上的我其實已經有了本質上的改變,不再是當年那些細胞所組成的個體了。然而,一臺全數零件都被換過的二十年老機車,是不是原來的車?一個被邪惡組織改造的人造人,還是不是當初的那個人?我們說,答案在心。
但心其實也在變。個人與外在關係鏈結當中,勢必扮演各種不同角色,心理上的「我」都有所變化。有時候你是堅強的照護者,有時候你脆弱得快要破掉,需要有一個人緊緊抱住你……你怎麼會是相同的樣子?
此外,你的祕密,也會在「我」與世界接觸互動地越頻繁之際,結實累累、更趨複雜。試想,如果小賽後來發現自己有異裝癖呢?或是他將貼上下列標籤:參加被他人嘲笑的非典型宗教、在詐騙集團或是直銷公司擔任幹部、迷戀二次元色情卡通的角色、政治偶像是朋友們唾棄的對象、喜歡看恐怖片裡面最血腥的殘殺畫面重播,偶爾使用娛樂性藥物,還有著對方不一定能夠配合的性癖……
他得在不同的場合,對不同的人,出幾次櫃呢?
祕密之所以見不得光,不一定因為它是錯的,而是因為它的存在,標示了自己與他人不一樣之處。雖然不一樣又怎樣,但真實世界的運作複雜幽微,在充滿仇恨的世界隱藏自己,選擇以謊言度日,這並沒有什麼不對;選擇在緊密到只要稍微碰撞就會有人受傷的高壓環境裡,打開櫃子讓隱藏在裡頭的骷髏現身,讓碰到的人都傷痕累累,也不一定是壞事。
每一個人處理祕密的方式,都決定了「你怎麼知道我是我」。
每當思考這個問題,我便會想起本鄉猛。
當本鄉猛被修卡集團綁架,改造成半人半機器的蚱蜢怪人,就在大腦即將進行手術時,基地卻出了意外而讓他得以留有意識,並成為假面騎士一號。我常想,這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他隨波逐流,就此成為蚱蜢怪人,與其他每一名怪人一樣,不需要自己思考,只需要跟隨著上級的命令去做,就能夠好好活著。這樣會不會反倒才是祝福?
外表是一名英挺男子漢,但身體裡藏著一隻醜陋的綠色怪物。選擇成為正義使者的假面騎士一號,交短暫的朋友,住短暫的家,總在他人即將發現自身祕密時,搶先一步騎著機車揚長而去。孤高的狼在虛構敘事中永遠很帥氣。當然,他可以永遠選擇活在虛構敘事裡。但若有一天,他不想再躲藏、想要把自己最真實、最醜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樣攤在陽光下呢?
他會出櫃。但他又如何能夠確認,自己誠實告白的對象——無論是他所愛的女子或是曾經拯救過的芸芸眾生——會選擇本鄉猛還是假面騎士一號?
書寫《失物風景》的過程,對我而言也是一次次的出櫃。不再採用過往藉由工作、藉由他人遭遇來抒發心情的設計,而從內觀看純粹的自己,這讓習慣以工作狂或旁觀者身分武裝自己的我吃盡苦頭。許多塵封的小事,或許在我大腦皮質組織內沉積了二三十年時間,幾乎就要遺忘或是原本便刻意掃到意識邊緣,終究再度被一一召喚回來。重建故事現場的途中,這些不欲對外人說起的困擾或想法——如今看來或許帶點小題大作的意味——都生成了某種質地,讓我踩在上頭,順著過往的足跡知道自己從何而來,最後看見通往未來的風景。
書裡的祕密,無論原本是否鮮明或必須加上新的記憶加以修復,我都再三確認過這些事情該定下來了,才能順利動筆。至於還無法理清的、仍留在櫃子裡的骷髏,或許只能留待未來再清。
在那之前,我會繼續與這些骷髏相處,說服自己相信,我沒有錯。

在那之前,我會繼續與這些骷髏相處,練習相信,我沒有錯。


為什麼熱愛海明威的《太陽依舊升起》?因為這本書討論的不是太陽,而是永夜。以前不懂,自己明明是一個悲觀主義者,為何會給人非常陽光或是熱血的錯覺。後來才領悟,原來是必須說服自己相信明天會更美好,才能不帶怨恨地面對當初的選擇。久了以後,也就以為自己活在陽光下了。這樣也好,真的很好。

 

目次

陳犬
「你看,我在這裡。」
也算是都市人(吧)
要去法國
以為把死去的生命泡在藥水裡就會復活
藍色短褲
卡卡的
我曾是爪哇人
終於生還
賣掉
爸爸的嗜好是什麼?
一個人的我
就算一個人也能好好活著
破音的惠妮.休士頓
一張Mixtape
消失在宇宙盡頭的雙胞胎兄弟
病灶
故事還沒結束
我知道他也醒著
等等應該會下雨吧
隔壁
自己的黑洞
那一夜,我與阿公握手訣別
很多時候,就是一個人了
計程車上的哲學問答
一個人吃飯
有時候,覺得自己是東尼.史塔克
後記:Skeleton in the Closet

書摘/試閱

那一夜,我與阿公握手訣別
二零一七年參加過太多喪禮,以為除夕可以送走晦氣,誰知道便在深夜十一點多迎接殯葬業者前來,看他們架起帳篷,為外公換上衣服,把他安穩地放進「像在吹冷氣」的冰箱,在法事籌備過程中開始守歲。
今晚,在三七法事的間隙,我走進阿公的房間,翻找這一位九十歲老先生的生活痕跡。
床邊櫃子塞滿了看起來和我一樣老的中藥罐,平臺上則擺著眾人送來的成箱營養品,地上擱著早已空了的藥酒甕和當初捨不得喝如今應該也放壞了的進口酒,一旁則堆著幾袋標榜漢方精華的成人紙尿布。書桌上堆滿各大醫院領取的處方藥,也有子孫整理好的他的衣物。壓在老舊透明塑膠墊下面的,是他不外傳的藥散祕方:清血的、止咳的,幫助消化的,但寫滿藥方的紙上面,沒有註明功效,除非拿著藥單一一去問中醫來歷,那些藥方終究也將離開人世。
我的阿公是農夫,同時也是國術推拿師,家中堆滿了各式藥洗液,以前也經常有人來找他處理筋骨毛病。他是村子裡的知名人物,有一定地位,牆上掛著許多執照和匾額,多半稱讚他接骨的技術。
但我與阿公的緣分不深,不是不在乎,也不是他待我不好,而是如果可以不說話,最好就閉嘴。天知道你會不會忽然挨上一陣罵,那個嗓門真的很可怕。
長大之前,好像不是這樣子的。
小時候,有一次在外公家過夜,他問我要不要吃宵夜,我點頭,他便踩著因農耕而變形的O型腿,踏進廚房煮了一碗麵線給我吃。生薑配肉絲,再用醬油入味的麵線,吃起來和老媽煮的一模一樣。「這是她跟她爸爸學的嗎?」
當然,我也記得他拿著鐵鍋,一手拿著飯匙攪拌鍋中的魚乾與剩飯,用奇異的腔調喊著「喵咪喵咪」,招呼家中貓咪吃飯的樣子。那個畫面讓我難以接受。「眼前這個貓奴,真的是我那嗓門特大,又愛罵人的阿公嗎?」
曾經維持著的,稍微親切的互動,在我長大成人之後便淡了。當然,主要原因是我選擇疏遠。我生性孤僻,雖算是人來瘋,但如果可以不開口,絕對不多說一句。對家人有愛,但表面冷淡,不知道如何扮演順服的晚輩,深怕面對任何突來的索求。而他的價值觀像是爬牆虎,終要爬滿後世子孫的牆。那些堂堂正正的、孝順服從的傳統觀念或許沒有不對,但我是拒絕的。雖然不至於拿剪刀去修剪,但我選擇繞路,不願直面他和他的索求。
你忙成這樣,不太正常。你還不結婚,不太正常。他這樣說,對我說,對其他人說,我一度以為「不正常」是他的口頭禪。曾經有一陣子,就連穿衣服也會被他念,你這樣穿(破的牛仔褲),不太正常。既然每次都要被念,我當然不願自討沒趣,更不可能直接回嘴。趁著工作忙,去阿公家的次數也少了,他意識到我的閃躲,爾後每一次碰面都像是諜對諜。
外頭,親戚們正在談話,我繼續在他的房間翻找。從我有印象以來,他便睡在這個房間,老舊的木架包床早已經搖晃變形,上頭的蚊帳不知道換過了幾床,床的木框還掛著他的拐杖,卻想不起他何時用過。我想起除夕那一夜,他同樣躺在這張床上,鼻子架著氧氣機的透明軟管,我們在他耳邊呼喚,不知道那時候他是否聽到。
就算到了九十歲,人生最後幾個月開始生病,就算已經昏迷不醒,他依舊維持著驚人的骨氣。或許是氣場太強,只能遠觀,以致當時沒注意到,阿公床邊擺著一張葬儀社的名片,當然也有可能是這段期間親戚翻找後落在那裡的。他在生前其實已經決定了很多事情,包含死後的儀式還有負責誦經的師傅。當然,阿公也堅決不做任何可以延長生命,卻有損一絲尊嚴的醫療方式。
如今木床堆滿參加法事的子孫們的雜物,枕頭旁邊有個無蓋小盒子,裡頭裝著冷氣遙控,糖果,原子筆,但最多的便是藥,口服的,滴眼睛的,一種接著一種……一名老人到底要服用多少藥才足以維持一整天的身體運作?
盒內一個物件,讓我不知所措:一個黑色的,接觸不良的手電筒。
阿公家的天花板很高,日光燈卻不夠力,就算拿著高畫質手機拍照也糊成一片,更不用提入夜要睡,把燈熄滅之後會有多黑了。我想起年前那場大地震的夜晚,他是否感受到相同的搖晃?睡在這張床上時,這一支接觸不良的手電筒,是否曾經帶給他光?
同樣穿着白色麻衣的表姐掛著淚痕走進來,我看著她,聊了幾句。她自責沒見到他最後一面。她說,她與阿公最後的相處,是年前她回來,推着輪椅送他在田間散步,「我記得那天太陽很大。」
我告訴她,能夠有這樣的回憶實在很好。她點頭,說也只能這樣想。她不知道,我很羨慕她。
我和阿公的最後一次對話,是某個太陽稍嫌無力的秋天下午,在昏暗的客廳(為什麼鄉下房子燈光總是那麼暗呢)。九十歲的人了,坐在藤椅上的身影有些沉,舅媽無語坐在一旁,我媽媽則在後面廚房收東西,當我正要出門發動摩托車時,他彷彿一隻捉住獵物的豹,淡淡地用臺語對我說:「你應該知道我想講什麼。」
我看著他,內心無比疲憊,「天啊別又來了。」
「阿公,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我不想聊這些。」
壓抑了那麼久,終於開口。我如釋重負,但也清楚他的目光不曾離去。我媽從廚房走出來,我順勢向他道別,他若無其事「嗯」了一聲。直到踏出門口之前,我都覺得芒刺在背,「難道沒有別的話好說嗎?」當初年輕的阿公,或這個家族的所有男人們(我那一臉滄桑、早已因為癌症過世的舅舅),是否都承受了相同的注視?
那天走出阿公家時,曾閃過一個念頭,之後再來陪他吧。
但我沒有,也沒有機會了。我的倔強或許來自於他:我們都不擅長此道,為了自尊而把身邊的人推得遠遠。
我回過神來,若無其事地把玩着那支手電筒,之後關上電源,放回小盒子。表姐摸著桌上疊得整齊的衣服,像是撫摸阿公那樣溫柔,哭著說道:「怎麼就這樣突然不見了。」
此時,我的眼角餘光瞥到那支手電筒,它正發出微弱的,斷續的光。
「欸,不是關了?真的接觸不良啊。」我拿起手電筒,再次關上電源,金屬質感的筒身有點冰涼,烤漆斑駁,紋路摸起來像是一隻滿布皺摺的手。
第一次握外公的手,就是在他彌留之際。那一隻手不曾回握。那皮肉之間鬆垮、肌肉彷彿變成棉花的觸感我還記得。如今,我握著手電筒,想像他在黑暗中尋找光明時的身影,責備自己同時滿是不捨;阿公,這是我們最後一次握手了。


一張Mixtape
每逢年底,工作量大增、加班嚴重,常錯過回桃園的末班火車,只好搭捷運到迴龍再改搭計程車回家。曾經有過一個禮拜平均搭三四次計程車,也攔過幾臺重複的,有幾次甚至剛上車說完目的地,就有司機回話:「是要切進舊火車站圓環就靠右停車嗎?我載過你。」
或許是開得太習慣,彷彿閉上眼睛也能在正確的地方轉彎一般,每次在迴龍山區那一段,多數司機會高速行駛。車體較輕的,開在山路蜿蜒處還會有一點點飄移感。下意識覺得自己會連車一起墜入山谷,我死命握緊車窗手把直到汗液慢慢滲出。如果車上司機播放節奏比較快、鼓點比較重的歌曲,還會覺得自己在演《頭文字D》,就算甩尾也不意外。
好幾次,坐到同一班車,舊型車款——乍看會以為得要搖手把開車窗那種,當下很失望,覺得為什麼前面沒有人先搭上去,害我搭不到後面那一臺比較新又比較體面的轎車——裡頭的司機是一位年約六七十歲的老先生,依稀記得他戴著臺灣中年男子喜愛的電繡文字的帽子,但我忘了上頭繡著什麼。忘不了的,是他沿路都在播放著嘻哈饒舌歌,有些還是我個人的心頭好。一開始,以為是他在聽廣播,後來才發現那是CD。第二次攔到他的車,才剛打開車門,就聽到俐落的饒舌音樂,立刻認出他來。
「欸,司機先生,音樂不錯喔。」
「喔,我聽不懂啦,跑車的時候加減聽。我兒子幫我燒的啦。」
Mixtape嗎?在播放軟體的歌單還沒出現之前,Mixtape應該是最多人分享音樂的方式吧:把喜歡的歌,透過CD卡帶兩用音響,把CD的歌轉錄到錄音帶上。誰知道如今連CD播放器都快找不到了。
我想起,自己也曾製作過Mixtape,在爸爸的車上放。
那時我高中,大約一九九五年左右,CD算是在臺灣剛開始普及了。但因為家裡車子音響只能播放錄音帶,所以我習慣製作自己的Mixtape,每天早上爸爸開車送我上學時,便在車上聽。遇到很喜歡的歌,不由自主調高音量,但爸爸怕吵,便會要求我小聲一點,我雖然不高興但也只能照辦。車內的時光是非常愉快的,雖然多半沉默,我自己哼著歌,他在旁邊握著方向盤,我們就這樣陪著彼此。
有一個晴朗的日子,場景一樣是在爸爸那臺白色的Toyota前座,前方是好幾條大路交會的岔口,除了通往桃園高中、虎頭山方向,同時也通往臺北與龜山。明明是交通繁忙但鮮少堵車的路段,我們卻卡在桃園巨蛋前的成功路上,久久不能動彈。
逐漸的,我有些不安。不是擔心遲到,而是窗外有種世界暫時停止運轉的凝滯感。
車子停停走走,我們終於往前移動了幾臺車身。此時,我看見前方車底,有一條深紅色的水痕,觸到了路邊水溝的低窪處。隱約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餘光發現左前方有警察圍著,也看不出個所以然。
那是一個火車站公布欄張貼著違反平交道規則而被撞得稀巴爛屍體照片的年代,甚至有同學因為違反交通規則(他不願走地下道而直接穿越馬路)就被抓去聽了整整兩個小時的交通安全講座,結束後他說:「這輩子沒看過那麼多車禍現場照片,有夠想吐的。」
許多血淋淋的畫面跑過腦袋,我乖乖別過頭去,爸爸則專注看著前方不發一語。
二十多年前的事了,為什麼還記得那麼清楚?如今的我,不知道多久不曾搭過爸爸開的車。一方面是他經常不在臺灣,另一方面則是我早已經過了需要接送的年齡。我沒有開車的打算,創業已經夠累了,只想盡可能減少需要負擔的責任,搭乘大眾運輸至少還能偷偷打個瞌睡。與我年紀相仿的朋友,經常開車帶著全家人出遊,而我一次也沒有。不知道爸爸是否期待過我開車帶他出門去大賣場逛逛,還是前往機場接他回家?
那張我們一起聽的Mixtape,裡面其實都是我想聽的歌,不曾有過他喜愛的蔡小虎或是文夏。後來的我,可曾為他做過什麼?

嘻哈音樂繼續在車內咆嘯著,多半是我不曾專心聆聽,但曾在街角服飾店或是外頭聽過的流行類型。我猜想他兒子小我二十歲左右,應該是大學的年紀,因為那樣的節奏的確是很挑年紀的。我與司機先生有一搭沒一搭聊天,緊接著,他聊起他兒子,說他大學念了奇怪的科系如今不知道要找什麼工作,說他交了一名很可愛的女朋友,說他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成家立業……那些憂慮聽來有些沙啞,不知道是否經常對人說起,在饒舌歌的襯底之下,有一點點迷幻的氣味。
「但至少他燒音樂給你聽,他很有心。」我說。
「沒有啦,我也聽不懂。但他電腦很好啦,成天燒這些有的沒的。」他說,有點羞赧地笑了。
表面上帶點訓斥,其實藏著驕傲的口氣,讓人好奇是不是只要當上父親,就會這樣形容兒子。我忍不住想知道,爸爸會如何對外人談起我……又不小心幻想,未來是否有人幫我燒Mixtape。


一個人吃飯
出國旅遊時,習慣挑選位在鬧區外圍一兩個街區的餐廳,或是專門講求便宜的食堂,希望能夠稍微貼近一點當地人的生活風景。第一次到日本旅行時,我和旅伴也以相同方式選擇用餐地點。某晚,我們來到一間咖哩飯餐廳,旅伴吃到一半,驚訝地對我說:「你難道沒發現,我們去吃的店,客人全部都是一個人吃飯的大叔嗎?」
我抬頭觀望四周,來用餐的人清一色是男人,中年人,都坐在吧臺區獨自吃飯,手裡湯匙安靜無聲地把食物投遞至嘴巴。他們不用手機,他們不讀報紙,就是專心吃飯。旁邊一名正要離開的顧客,桌上餐盤乾淨到彷彿被舔過數次,上頭不留一顆飯粒,只有淡淡的咖哩痕跡。
「對,去淺草吃的拉麵店、晴空塔附近的咖哩飯,還有飯店附近的牛肉飯,客人全是大叔!」
「難道我們也變大叔了嗎?」我心想。
是啊,即將步入前中年了,怎麼可能還以小孩子自居?
念書時,就算不是害怕孤單,吃飯要呼朋引伴,因為一個人吃飯是孤僻的代名詞。怪怪的。真的沒啥朋友的研究所時期,我買便當回房吃,如果非得外食,也要抓著一本書,一邊吃一邊看,不願面對自己隻身一人的窘境。
猛然回想,出社會之後,早已有大半時光都是獨自度過了。辦公室的午餐時間,剛下班的晚餐時間,除卻早餐在家吃之外,其他時間鮮少有人陪吃。無法自處的焦慮有時竄出,但有更多時候,我可以坦然地面對同桌空位、眼前食物或是與我併桌共坐的他者了。
「從那夜起,我明白,我老了;然而我也開始重生。」馬家輝曾在著作《大叔》中這樣說道。我想起漫畫《銀魂》當中,每當事件開始或結束之際,會看見男主角銀時或土方十四郎獨自坐在食堂吧臺區,低頭猛吃摻了甜紅豆或是美乃滋的特製茶泡飯的樣子。
以前不太理解,為什麼一名作者要安排這兩位年齡較同伴稍長的男子獨自吃飯;如今卻反而理解,這兩位扮演著「萬事通」、「新選組」領袖角色的人們,已經成熟到能自處而不尷尬,就連他人面對自己奇異的癖好(一人嗜吃甜食,另一名瘋狂愛吃美乃滋),也不覺得丟臉。
因為孤獨不再是負擔,才能坦然陪自己吃飯,也才有肩膀撐起他人的重量。這才是真正的大叔。
我的視線向旁越過旅伴,來到與我們相對的一名西裝男子身上,他揮手說了幾句話,店員送上一瓶啤酒與一只空杯。他緩慢地為自己斟酒,以舒服的速度一飲而盡,繼續拿起湯匙吃咖哩飯。
能夠變成這樣的男人,其實不算太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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