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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審判手冊(第2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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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審判手冊(第2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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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商品簡介

《破產審判手冊(第二版)》是深圳破產法庭法官總結多年審判經驗,全面搜集、分類整理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指導性文件,此次再版對相關規定進行了再次收集甄別,新增最高人民法院批復、部委規範性文件等內容。全書輯錄國家和各地破產法律和其他制度性、政策性文件等共計180餘件,在保持第一版國家篇、地方篇、破產相關法律篇和破產文書篇的基礎上,對國家篇部分按照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個案批復、部委規範性文件等四個層次,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部委頒佈的破產法律、司法解釋及其他制度性、政策性文件進行重新歸類,努力做到主次分明、一目了然。

作者簡介

萬國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名人/編輯推薦

《破產審判手冊(第二版)》突出以下特點:一是內容更全面。對1990年以來全部破產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指導性文件進行再次收集甄別,新增最高人民法院批復、部委規範性文件等內容。全書輯錄國家和各地破產法律和其他制度性、政策性文件等共計180餘件,努力做到一書在手、應有盡有。
二是分類更科學。在保持第一版國家篇、地方篇、破產相關法律篇和破產文書篇的基礎上,對國家篇部分按照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個案批復、部委規範性文件等四個層次,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部委頒佈的破產法律、司法解釋及其他制度性、政策性文件進行重新歸類,努力做到主次分明、一目了然。
三是更加新穎實用。各地法院破產審判制度均為各地最近制定或者修訂、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辦案指引;輯錄的破產文書也按照準確、規範、莊重、簡潔的原則進行了修訂或文字訂正,努力做到與時俱進、方便好用。


系統梳理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指導性文件,法官、律師辦案實用查詢寶典,破產管理人工作常備參考手冊

目次

目錄
第一篇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
一、破產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2007年6月1日)如無特別說明,該日期為文件實施日期。注明修正或修訂的,為修正或修訂的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18年10月26日修正)
二、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2011年9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013年9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2019年3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2年9月1日)
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2018年3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7年6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7年1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2012年10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清算程序的批復
(2012年1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稅務機關就破產企業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提起的債權確認之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2012年7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被終止的民辦學校如何組織清算問題的批復
(2010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
(2008年8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
(2007年6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
(2007年6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
(2003年4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8年9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014年2月20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2014年2月20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2017年9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2009年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執轉破”有關工作的通知
(2018年6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
(2017年8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6年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強制清算與破產案件類型劃分的通知
(2016年7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的工作方案
(2016年6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開展破產案件審理積極穩妥推進破產企業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信息公開的規定(試行)
(2016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法官工作平臺使用辦法(試行)
(2016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破產管理人工作平臺使用辦法(試行)
(2016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企業兼併重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
(2014年6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司法職能作用的通知
(2011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償還任務尚未落實的企業破產申請問題的通知
(2009年12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9年6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相關案件的通知
(2009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部分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年6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強制執行中不應將企業黨組織的黨費作為企業財產予以凍結或劃撥的通知
(2005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幾個問題的通知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2002年12月26日)
三、個案批復
關於破產申請受理前已經劃扣到執行法院賬戶尚未支付給申請執行人的款項是否屬￿債務人財產及執行法院收到破產管理人中止執行告知函後應否中止執行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7年12月12日)
關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對廣東省信託房產開發公司的投資權益及債權公開處置方式請示的答覆
(2015年2月16日)
關於債權人主張公司股東承擔清算賠償責任訴訟時效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4年12月11日)
關於上訴人楊文彬與被上訴人閩發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相關法律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4年5月13日)
關於武漢九龍宮陵園有限公司與武漢市新洲區公墓管理處、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道辦事處老屋村村民委員會、廣州市萬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糾紛一案適用法律問題請示的復函
(2013年12月13日)
關於李漢橋等164人與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職工權益清單更正糾紛再審系列案有關法律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3年12月11日)
關於河南濟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濟源市商貿(集團)總公司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請示的答覆
(2013年8月21日)
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債務人未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是否應當確認為破產債權請示的答覆
(2013年6月27日)
關於瀋陽特種環保設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請示的答覆
(2013年4月25日)
關於裁定批准深圳市國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
(2012年9月3日)
關於四川方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請示的答覆
(2011年11月15日)
關於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處置日前傭金收入及富餘外幣結算備付金歸屬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1年6月29日)
關於破產財產拍賣相關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0年12月21日)
關於代為清償的連帶債務人是否有權向破產和解的債務人繼續追償的問題請示答覆
(2010年11月10日)
關於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與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簽訂法律服務合同的行為是否構成《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與本案利害關係”問題請示的答覆
(2010年6月22日)
關於請求指令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廣東中穀糖業集團有限公司屬下廣西博白縣中創糖業發展有限公司和廣西玉林雅橋糖業有限公司重整案請示的答覆
(2009年12月13日)
關於上訴人寧波金昌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組取回權糾紛一案的請示的答覆
(2009年10月19日)
關於長峰公司對一般結算賬戶上的資金能否行使取回權問題請示的答覆
(2008年11月6日)
關於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重慶辦事處能否納入企業破產案件社會中介機構管理人名冊請示的答覆
(2007年10月30日)
關於湖南省華容縣棉花總公司棉花取回權的確認及該批棉花滅失破產清算組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請示的答覆
(2005年3月31日)
關於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鄭州亞細亞五彩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破產一案中董桂琴等50家商戶能否行使取回權問題請示的答覆
(2003年6月9日)
關於蓬萊京魯通訊視像設備廠破產還債案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
(2003年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給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復函
(2002年7月16日)
關於哈爾濱百貨採購供應站申請破產一案的復函
(1995年5月4日)
關於破產債權能否與未到位的註冊資金抵銷問題的復函
(1995年4月10日)
關於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工作協調問題的復函
(1990年10月6日)
四、各部委規範性文件
財政部企業破產清算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2016年12月20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2018年1月1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6年12月26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3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注銷辦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1日)
第二篇地方性規定
一、廣東省有關企業破產與強制清算的規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企業破產案件立案受理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7年5月10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全省部分法院破產審判業務座談會紀要
(2012年7月2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3年9月25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推進企業破產清算案件快速審理的若干意見
(2017年5月12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僵屍企業”司法處置工作指引
(2019年5月20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的若干意見
(2016年11月17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不宜在大部分債權人未同意的情況下准許申請人撤回對被申請人破產清算申請的復函
(2011年1月13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選任與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
(2017年12月12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同意上浮管理人報酬比例限制範圍的批復
(2013年9月23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破產衍生訴訟案件歸口由破產審判業務庭審理的通知
(2012年5月30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將與破產企業相關的勞動爭議類案件(含職工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交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批復
(2016年3月8日)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立案規程
(2015年2月5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理規程
(2015年2月5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債權審核認定指引
(2017年8月17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企業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試行)
(2019年3月14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移送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
(2018年4月12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的操作指引(試行)
(2018年4月12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審理規程
(2015年3月19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機構管理人名冊編制辦法
(2012年9月27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分級管理辦法
(2013年5月16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規範
(2015年2月5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考核辦法
(2013年7月25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管理人報酬確定和支取管理辦法(試行)
(2014年3月6日通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援助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
(2015年3月12日修訂)
二、其他省市有關企業破產的規定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審理規程
(2013年7月22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快破產案件審理的意見
(2018年4月4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破產程序中財產網絡拍賣的實施辦法(試行)
(2019年4月25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操作規範(試行)
(2009年11月9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法人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2006年6月23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當前破產審判實務若干問題的解答(一)
(2018年6月27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簡化程序加快推進破產案件審理的辦案指引
(2018年6月1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本市破產案件受理審批的通知
(2006年2月21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企業破產案件審理中嚴格執行《上海法院涉國有資產司法委託拍賣操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2013年4月23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管理辦法
(2014年9月19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評審辦法
(2014年9月19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定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辦法
(2014年9月19日)
上海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職責指引
(2014年8月25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及相關糾紛若干問題的解答
(2011年6月27日)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產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
(2017年8月1日)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破產重整申請審查工作指引(暫行)
(2018年9月26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理指南(修訂版)
(2017年11月17日修訂)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執行案件移送破產的若干規定
(2018年8月22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轉破”案件簡化審理的指導意見
(2018年6月1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關於妥善審理破產案件、維護經濟社會穩定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
(2009年2月3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簡易審若干問題的紀要
(2013年7月5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銜接若干問題的紀要
(2016年5月9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3年2月20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財產變價、分配若干問題的紀要
(2013年7月5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若干問題的紀要
(2013年12月31日)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4年7月27日)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行破產案件收、結案審查備案制度的通知
(2005年5月11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2019年3月20日)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判指引(試行)
(2019年5月20日)
破產審判手冊(第二版)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工作的意見
(2018年6月15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評價辦法
(2018年12月26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指定辦法
(2018年12月26日)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2017年5月12日)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實施意見
(2007年5月11日)
江蘇省律師協會律師擔任破產管理人業務操作指引
(2015年1月27日)
第三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文件
一、民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2017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07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999年10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5年9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999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9年5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10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對《關於擔保期間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方式及程序問題的請示》的答覆
(2002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擔保法生效前發生保證行為的保證期間問題的通知
(2002年8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節選)
(2008年9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節選)
(2019年8月26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節選)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工傷保險條例(節選)
(2010年12月20日修訂)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節選)
(2019年3月24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節選)
(2017年3月1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節選)
(2016年2月6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2017年6月27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2015年2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節選)
(2008年9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4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選)
(2015年1月1日)
二、商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節選)
(2007年6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節選)
(2015年8月29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節選)
(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節選)
(2014年8月31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節選)
(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節選)
(2009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節選)
(2018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節選)
(2001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節選)
(2004年8月28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節選)
(2007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節選)
(2019年3月2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節選)
(2016年2月6日修訂)
存款保險條例(節選)
(2015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節選)
(2014年11月27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節選)
(2013年5月30日修訂)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節選)
(2014年7月29日修訂)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節選)
(2019年3月2日修訂)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節選)
(2000年11月10日)
征信業管理條例(節選)
(2013年3月15日)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節選)
(2017年3月1日修訂)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節選)
(2001年12月15日)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016年2月6日修訂)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016年9月8日修訂)
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014年7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節選)
(2005年5月30日)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節選)
(2012年3月1日)
三、刑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2017年11月4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8年10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13年1月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節選)
(2006年7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
(2011年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
(2013年1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選)
(2013年1月1日)
第四篇破產程序法律文書樣式
一、人民法院破產程序法律文書樣式
(一)通用類文書
決定書(指定管理人用)
通知書(告知債務人及其有關人員義務用)
決定書(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用)
民事裁定書(確認債權表記載的無爭議債權用)
決定書(臨時確定債權額用)
民事裁定書(撤銷債權人會議決議用)
決定書(認可債權人委員會成員用)
決定書(針對監督事項作出決定用)
批復(許可管理人實施某些行為用)
決定書(批准或駁回債權人會議申請更換管理人用)
決定書(依職權更換管理人用)
公告(更換管理人用)
決定書(許可或駁回管理人辭職申請用)
通知書(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用)
通知書(確定管理人應收取的報酬數額用)
決定書(認可或駁回債權人會議關於管理人報酬異議用)
拘留決定書
罰款決定書
覆議決定書(維持或撤銷下級法院拘留、罰款決定書用)
(二)破產清算程序用文書
通知書(執行轉破產時通知債務人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對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破產清算申請的裁定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駁回破產清算申請的裁定用)
通知書(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後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公告(受理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民事裁定書(不足清償破產費用時宣告債務人破產並終結破產程序用)
公告(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公告(不足清償破產費用時宣告債務人破產並終結破產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債務人財產管理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用)
覆議決定書(駁回債權人對破產財產管理、變價或分配方案的異議用)
民事裁定書(支持債權人對破產財產管理、變價或分配方案的異議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終結破產程序用)
公告(終結破產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追加分配破產財產用)
(三)重整程序用文書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權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通知書(受理債權人提出的重整申請後通知債務人提交材料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裁定債務人重整用)
公告(受理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公告(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裁定債務人重整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權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或出資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
債務人破產前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用)
決定書(許可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用)
通知書(受理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後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批復(答覆管理人是否同意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股權用)
通知書(答覆擔保權人恢復行使擔保權用)
決定書(設小額債權組用)
民事裁定書(根據申請終止重整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法院直接裁定終止重整程序用)
公告(根據申請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公告(法院直接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用)
民事裁定書(批准重整計劃用)
民事裁定書(強制批准重整計劃草案用)
民事裁定書(不批准重整計劃用)
民事裁定書(不批准重整計劃草案用)
公告(批准重整計劃或重整計劃草案並終止重整程序用)
公告(不批准重整計劃或重整計劃草案並終止重整程序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用)
民事裁定書(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用)
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執行期限用)
通知書(協助執行重整計劃用)
(四)和解程序用文書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後裁定債務人和解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產申請後裁定不予受理債務人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和解申請的裁定用)
公告(裁定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公告(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裁定債務人和解用)
通知書(裁定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後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予認可和解協議用)
民事裁定書(和解協議草案未獲通過時裁定終止和解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確認和解協議無效用)
民事裁定書(終止和解協議的執行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自行達成的協議用)
公告(認可和解協議並終止和解程序用)
公告(終止和解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五)執轉破程序用文書
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確認書(告知、徵詢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移送破產審查意見用)
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申請書(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申請移送破產審查用)
決定書(執行法院移送破產審查用)
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的情況說明
民事裁定書(債權人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債務人申請用)
公告(受理破產申請用)
決定書(指定管理人用)
決定書(決定適用簡易程序用)
通知書(告知合議庭成員組成人員用)
通知書(通知中止訴訟及執行用)
通知書(告知債務人義務通知用)
通知書(通知已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用)
刻制公章函
二、管理人破產程序工作文書樣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管理人破產程序工作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2011年10月13日)
(一)通用類文書
通知書(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清償債務用)
通知書(要求債務人財產的持有人交付財產用)
通知書(解除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用)
通知書(繼續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用)
通知書(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擔保用)
通知書(回復相對人催告繼續履行合同用)
告知函(解除財產保全措施用)
告知函(中止執行程序用)
告知函(告知相關法院/仲裁機構中止法律程序用)
告知函(告知相關法院/仲裁機構可以恢復法律程序用)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許可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許可繼續/停止債務人營業的報告
關於擬實施處分債務人財產行為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確定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審查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准予管理人收取報酬的報告
通知書(要求追回債務人財產用)
通知書(要求相對人撤銷擔保用)
通知書(要求債務人的出資人補繳出資用)
通知書(要求債務人的高管返還財產用)
通知書(要求取回擔保物用)
通知書(決定是否同意權利人取回財產用)
通知書(要求出賣人交付在途標的物用)
通知書(是否同意抵銷用)
關於破產費用、共益債務清償情況的報告
關於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報告
關於×××(債務人名稱)職工債權的公示
通知書(回復職工對債權清單的異議用)
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核查債權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確認無異議債權的報告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工作報告
關於×××(債務人名稱)財產狀況的報告
關於×××(債務人名稱)財產管理方案的報告
通知書(通知召開債權人會議用)
關於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報告(提請人民法院裁定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方案用)
(二)破產清算程序用文書
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審議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報告
×××(破產人名稱)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審議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報告
×××(破產人名稱)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報告
公告(破產財產中間分配用)
公告(破產財產最後分配用)
關於破產財產分配執行情況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報告(無財產可供分配用)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報告(最後分配完結用)
關於管理人終止執行職務的報告
通知書(重整期間決定是否同意取回財產用)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終止重整程序的報告
關於提請審議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
關於申請延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的報告(請求批准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重整計劃用)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請求批准經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用)
關於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
關於申請延長重整計劃執行監督期限的報告
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執行的報告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工作報告(和解程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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