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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歷險記【珍藏獨家夜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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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價:NT$ 2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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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紅利積點:7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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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美國文學之父風靡全世界的經典傑作!
史上最痞小頑童的瘋狂冒險!

他天真淘氣又熱血,滿腦鬼點子與正義感。
他的煩惱只停留兩分鐘,因為新事物吸引力更強。
他追求冒險,那永遠是夢想與信念的起點。

湯姆.索耶沒有一秒鐘安靜,上課時偷偷玩壁蝨、為了出風頭騙來校長頒贈的《聖經》,連刷個籬巴都靈機一動,拐來一堆爭搶當油漆工的孩子代勞!小小年紀還談起戀愛,幻想與女同學貝琪訂婚,動不動陷入落寞的情境。從小是孤兒、被姨媽收養,他完全不像弟弟席德那般乖巧,天天想新花招惡作劇,討厭無聊的規矩生活,最熱中和好友編故事扮演海盜或羅賓漢,尤其崇拜小浪子哈克.芬恩。哈克的爸爸是酒鬼,沒人管教也不必上課,舉止粗俗、穿著邋遢、游手好閒,在湯姆心中這簡直擁有美好人生的所有條件。兩個頑童一拍即合,竟相約半夜去小鎮外的墓園,誰知卻目睹惡漢印第安喬殺人滅口,從此為他們惹來一場驚天動地的危險挑戰……

幽默大師以愉悅的能量席捲所有讀者,本書曾多次被改編成電影與動畫及漫畫,甚至影響二十世紀的美國文學風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曾說:「馬克.吐溫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想了解美國文學的根源,就從細細品味《湯姆歷險記》開始吧!

本書特色

◎美國文學之父風靡全世界的經典文學!
◎影響二十世紀的美國文學風貌!
◎曾多次被改編成電影與動畫及漫畫。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曾說:「馬克.吐溫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作者簡介

馬克.吐溫 (Mark Twain)
【美國文學之父.幽默大師】
本名薩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出生於密蘇里州的貧窮家庭,在四歲時全家遷往密西西比的港口城市,此地也成為了《湯姆歷險記》和《哈克歷險記》中聖彼得堡小鎮的靈感。
吐溫曾經當過印刷工、船員、記者、礦工,豐富的經歷和想像力使他創作出包含小說、劇本、散文、詩歌等體裁的大量作品,其幽默、諷刺、機智的風格影響二十世紀的美國文學風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曾說:「馬克.吐溫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湯姆歷險記》的情節很多來自吐溫自己的童年經歷,主角湯姆勇敢、純真、智慧,並充滿創意的冒險精神,被評論家認為是建立起美國的民族新形象。而《哈克歷險記》的文學氛圍與議題,則令他成為更著名的偉大作家,曾被列禁書而現今列入美國大部分學校的必修書,海明威並讚譽:「所謂美國現代文學,就發源於馬克.吐溫的《哈克歷險記》。」


郭庭瑄
紙本書成癮,喜歡文字,喜歡想像,喜歡探索不同的人事物。現為自由譯者兼專業貓奴。譯有《清秀佳人》、《彼得潘》、《有毒姻親》、《被剝削的童年》、《解碼梵谷》、《帶戈壁回家》等書及多部繪本作品。

本書所記載的冒險故事大多都確實發生過,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其他則來自我同學的分享。哈克.芬恩和湯姆.索耶都是以真實人物為藍本,不過湯姆的角色並非取材自單一個體,而是結合了三個男孩的性格特質(這三個男孩我都認識),屬於多重人物的化身。
至於書中所提到的古怪迷信,都是當時(也就是三十到四十年前)盛行於美國西部,在孩童與奴隸間廣為流傳的觀念。
雖然本書的主要目的是想娛樂孩子,但我希望大人們也能讀讀這本書。我想讓成年人想起過去的自己和童年的快樂時光,回憶兒時的感受、想法與說過的話,以及那些奇怪有趣、曾讓他們深深著迷的事物。
 
馬克.吐溫寫於哈特福,一八七六年

書摘/試閱

1
 
「湯姆!」
沒人回應。
「這孩子到底在幹嘛?喂!湯姆!」
還是沒人回應。
老太太把眼鏡往下挪,從鏡框上方環視房間,然後又把眼鏡往上抬,從鏡框下方東看西看。她很少、或者應該說從來沒有真正透過眼鏡去找小男孩之類的小東西。對她來說,這副眼鏡是禮儀的象徵,是她內心的驕傲,她戴眼鏡不是為了實用性(就算用鍋蓋當眼鏡她也看得一清二楚),而是為了個人風格與整體造型。老太太一度露出困惑的表情,接著便提高音量,用算不上吼叫、但仍足以讓屋子裡每樣家具都聽得一清二楚的聲音大喊:
「如果讓我找到你,你就──」
她沒有把話說完,因為她正彎腰拿著掃帚往床底下亂揮亂戳,不時需要喘口氣。從床底跑出來的除了貓之外什麼也沒有。
「沒看過這麼皮的孩子!」
她打開門,站在門口用眼神掃視種滿番茄和曼陀羅花的庭園,依舊不見湯姆的蹤影。於是她抬高下巴,擺出可以將聲音傳到遠距離的角度,扯開嗓門大喊:
「喂!湯姆!」
這時,背後傳來一陣細微的聲響,她及時轉身,一把揪住小男孩鬆垮的外套,讓他想逃也逃不了。
「抓到了吧!我就知道你躲在衣櫥裡。你在裡面幹嘛?」
「沒幹嘛。」
「沒幹嘛?看看你的手和嘴巴。沾到什麼了?」
「我不知道,姨媽。」
「是嗎?我倒清楚得很。是果醬,你偷吃果醬。我跟你講過幾百次了,不准打果醬的主意,不然我就要剝你的皮!把鞭子拿來給我。」
鞭子在空中盤旋,眼看就要落在身上,大難即將臨頭……
「姨媽!妳看妳後面!」
波莉姨媽以為有危險,急忙撩起裙襬轉過身去。就在這一瞬間,湯姆拔腿狂奔,匆匆翻過高高的木板圍籬,一下子就不見人影。
波莉姨媽愣在原地,呆站了一會兒,隨後噗哧笑了出來。
「這孩子真難搞!我怎麼老是學不到教訓?這種玩笑不知道開過多少次了,我居然還這麼大意。沒辦法,人老了,腦筋不管用了!俗話說得好,老狗學不會新把戲。天哪!這孩子花樣一大堆,老是變來變去,沒有一天重複的,誰知道他今天又要玩哪一招!他很清楚要怎麼折磨我才會讓我發火,也知道只要哄哄我、逗我笑就會沒事了,我根本拿他沒轍!不過我沒盡到應盡的責任,這是事實,老天都看在眼裡。《聖經》上說,孩子不打不成器。我知道這樣姑息他對我們倆都不好,吃苦受罪的還是自己。雖然他滿腦子鬼主意,可是……唉!他終究是我妹妹的遺孤,可憐的孩子,我沒辦法狠下心來揍他一頓。每次饒過他,我都會良心不安;每次出手揍他,我又心痛不捨。哎呀,就像《聖經》上說的,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這話還真不假。他今天下午一定會蹺課,明天我要丟些粗活給他當作懲罰。雖然要他禮拜六乖乖工作實在是太難了,畢竟其他孩子都在放假,他又最討厭幹活,但我非得盡到責任不可,不然這孩子會被我毀了。」
湯姆不但真的沒去上課,還玩得很開心。他在最後一刻及時趕回家,幫黑人男孩吉姆鋸了幾塊隔天要用的木頭,並在晚餐前劈好生火用的引火柴(應該說,至少他及時趕回家跟吉姆分享自己的冒險故事,而吉姆一人包辦了四分之三的工作)。湯姆同父異母的弟弟席德也已經撿完木屑,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席德是個文靜的孩子,不像哥哥那樣愛冒險、愛惹麻煩。
吃晚餐時,湯姆趁機偷了幾顆糖,波莉姨媽則故意拐彎抹角地問他問題,想套他的話。波莉姨媽就跟那些頭腦簡單的人一樣自以為聰明、很有手腕,深諳神祕狡詐的社交話術,認為自己的計策非常高明,殊不知那些拙劣的伎倆早就被別人識破了。
「湯姆,今天學校裡滿熱的,對不對?」
「對啊,姨媽。」
「一定熱壞了,對吧?」
「是啊,姨媽。」
「你都沒有想要去游泳嗎,湯姆?」
聽到這裡,湯姆突然覺得有點驚慌,一絲不安與懷疑掠過心頭。他看著波莉姨媽的臉,想找出一點蛛絲馬跡,卻看不出個所以然,於是便回答:「沒有,姨媽……呃,我沒有很想游泳。」
波莉姨媽伸出手摸摸湯姆的襯衫。「不過你現在好像沒那麼熱了喔。」她發現湯姆的襯衫是乾的,沒有被汗水沾濕的跡象,得意地想著沒有人能看透她內心的想法。不料湯姆已經察覺到事有蹊蹺,決定先下手為強。
「因為我們幾個人把水淋到頭上沖涼啦──妳看,我的頭髮還有點濕呢!」
波莉姨媽好氣惱,自己竟然忽略了這個間接證據而錯失良機。就在這時,她靈機一動,想到了另一個辦法。
「湯姆,只是用水沖沖頭,不必把我縫上去的襯衫領子拆掉吧?把扣子解開,打開外套讓我看看!」
湯姆臉上的憂慮一掃而空。他打開外套,領子依然牢牢地縫在襯衫上。
「見鬼了!好啦,算了。我敢說你今天一定蹺課去游泳,不過我原諒你,湯姆,雖然你看起來很愛惹事,但本性其實沒那麼壞。這次我就放你一馬,下不為例。」
波莉姨媽一方面為了自己未能展現出洞察事理的智慧而感到懊悔,另一方面又因為湯姆這次居然這麼守規矩而感到欣慰。
沒想到席德說話了。
「姨媽,妳縫領子時用的不是白線嗎?可是湯姆的領子是黑線耶。」
「沒錯,我的確是用白線縫的!湯姆!」
湯姆沒等他們說完就跑出去了,跑到門口時還不忘放聲大喊:「席德,我一定要揍你一頓!」
湯姆找了一個安全的地方停下來仔細檢查外套衣領。領子裡別了兩根粗粗的針,上面還穿著沒用完的線,一根是白線,一根是黑線。
「要不是席德,姨媽才不會發現。絕對不會!」他喃喃自語地說。「她有時用白線,有時用黑線,哎,真希望她用同一種顏色的線就好了,不然我老是搞不清楚。可惡,我一定要揍席德一頓,給他一點教訓!」
湯姆不是鎮上的模範生,但他跟那個模範生倒是很熟,也很討厭他。
不到兩分鐘,湯姆就忘卻了所有煩憂。對他來說,他的煩惱就和大人的煩惱一樣沉重、一樣難受,他之所以能那麼快忘記,並不是因為他的問題和痛苦比較輕鬆,而是因為新事物的吸引力更強,能暫時壓制、驅散他內心的煩悶,就像大人一有了值得奮鬥的新目標,就會興奮地拋開原有的不幸一樣。這次讓湯姆轉移注意力的是一種新奇有趣的口哨技法,是他不久前從一個黑人那裡學來的,現在終於可以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好好練習了。這種吹法可以吹出很特別的旋律,聽起來就像清脆流暢的鳥囀,得不時用舌頭抵住上顎來製造流暢的顫音(和湯姆一樣曾經是小男孩的讀者們說不定還記得怎麼吹)。他練得很認真、很專心,一下子就掌握住訣竅,得意地邁開大步在街上閒晃,口中吹著美妙的音符,內心充滿感激。他的心情就像天文學家發現新行星一樣激動,但若比較兩種喜悅之間的強度、深度和純度,天文學家顯然略遜一籌。
夏季的午後時光很長,到現在都還沒天黑。湯姆突然停止吹口哨,因為他眼前出現了一個比他年長一點的陌生男孩。在聖彼得堡這個貧窮殘破的小鎮裡,不管新來的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會引起大家的好奇心。男孩打扮得非常得體,對平常日來說太講究了,這點讓湯姆大感訝異。他戴著做工精緻的帽子,身穿藍色緊身上衣,釦子扣得整整齊齊,長褲也跟上衣一樣又新又乾淨,更別說腳上居然穿了鞋子!今天可是禮拜五耶!他甚至還打了領帶,是那種顏色鮮豔、閃閃發亮的緞面領帶。男孩全身上下散發出濃濃的都市氣息,讓湯姆覺得很不舒服。他翹起鼻子打量這位衣著華麗的陌生人,越看越覺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很寒酸。兩個男孩都沒有說話。一個往左一步,另一個就往右一步,面對面瞪著彼此,僵持不下。最後湯姆率先開口:
「我可以揍扁你!」
「你試試看啊。」
「我真的會揍你。」
「算了吧,你才不敢呢。」
「我敢!」
「才怪。」
「我真的會。」
「你才不會。」
「會!」
「不會!」
一陣尷尬的沉默降臨。接著湯姆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這應該不關你的事吧。」
「哼,我會把它變成我的事。」
「那你變變看啊。」
「你再說一句我就變。」
「一句,一句,一句。我說啦,快變啊!」
「哼,你自以為聰明是吧?只要我想打你,就算一隻手綁在後面也能把你揍扁!」
「那你試試看啊,是你說你辦得到的喔。」
「你敢整我的話,我就揍你。」
「是喔,你們這種人都光說不練啦。」
「喲!你自以為了不起是吧?看看你這頂帽子!」
「你不喜歡我的帽子又怎樣?我看你才不敢把我的帽子打掉咧!你敢我就揍你!」
「你吹牛!」
「你才吹牛。」
「你是亂講話的大騙子。」
「好了啦,走開啦!」
「我告訴你,你要是再罵我,我就用石頭砸你的頭!」
「好啊,你就丟啊。」
「我會丟!」
「那你怎麼還不丟?你幹嘛一直撂狠話?你怎麼不直接動手?因為你怕嘛。」
「我才不怕!」
「你就是怕!」
「我才不怕!」
「你明明就很怕!」
又是一陣沉默。兩人惡狠狠地瞪視對方,兜著圈子繞來繞去。一轉眼,他們已經肩抵著肩彼此推撞。
「滾開!」湯姆說。
「你才滾開!」
「我不滾。」
「那我也不滾。」
兩人各撐著一隻腳站著,使盡吃奶的力氣互相推擠,眼神裡充滿恨意。可惜最後沒人勝出。激烈的纏鬥過後,兩人都渾身發熱,滿臉通紅,一邊舒展筋骨,一邊小心留意對方的動靜。湯姆說:
「你是個膽小鬼,沒用的傢伙。我要跟我哥告狀,他用一根小指頭就能把你打趴。我要叫他來揍你。」
「我才不在乎你哥咧,我哥比你哥還壯,而且他還能把你哥甩過籬笆。」
(其實兩個人都沒有哥哥。)
「你騙人。」
「你也只會說大話啦。」
湯姆用腳趾在地上畫了一條線說:「你敢跨過這條線,我就打到你站不起來。看看是誰吃不完兜著走。」
男孩立刻跨過線說:「你說你會打,那你現在打打看啊。」
「少在那邊挑釁,你給我小心點。」
「是你說要打我的,怎麼還不打?」
「好啊,你給我兩分錢我就打!」
陌生男孩從口袋裡掏出兩枚銅幣,一臉嘲弄地伸出手。湯姆一拳把錢打到地上。兩人立刻像貓一樣緊抓著對方,在地上扭打起來,一下子拉頭髮,一下子扯衣服,用拳頭互揍,還抓傷了鼻子。兩個人都搞得灰頭土臉,卻又氣勢萬千,誰也不讓誰。湯姆在漫天灰塵中漸漸占了上風。他跨坐在陌生男孩身上,不斷揮拳揍他。
「夠了沒?快認輸!」湯姆叫道。
男孩一心只想掙脫,氣得哭了出來。
「還不夠?快點認輸!」湯姆不停搥打。
「夠了!」陌生男孩終於擠出這兩個字。
湯姆放開他說:「你現在學到教訓了吧!下次給我小心點。」
男孩一邊拍拍衣服上的灰塵,一邊抽抽噎噎、吸著鼻子走開,還不時回頭搖著腦袋,用恐嚇的語氣對湯姆說些「下次被我遇到你就完了……」之類的話。湯姆用嘲笑的態度回應,趾高氣昂地離開。沒想到湯姆一轉身,男孩就撿起石頭砸向湯姆的背,接著夾起尾巴,如羚羊般飛也似的跑掉了。湯姆一路追著那個說話不算話的男孩,直到男孩衝進家門為止。這下子他知道男孩住在哪裡了!湯姆站在門口向敵人叫陣,但對方只敢在窗戶前做鬼臉,拒絕出門。最後,敵人的媽媽現身,罵湯姆是個邪惡又粗俗的壞小孩,要他趕快走。湯姆這才悻悻然地離開,但他保證一定會找那個男孩算帳。
那天晚上,湯姆很晚才回家。他小心翼翼地爬進窗戶,沒想到卻中了波莉姨媽的埋伏。波莉姨媽看到湯姆身上的衣服弄得又破又髒,原本決心罰他禮拜六禁足、留在家裡幫忙家務的想法變得更加堅定。這一次,她絕不通融。
 
2
 
禮拜六早上,處處洋溢著晴朗、清新又充滿活力的夏日氣息。每個人都在心裡哼著歌,有些年輕人還忍不住唱出聲來。大家都踩著輕快的步伐,臉上堆滿了笑容。刺槐樹燦爛盛開,空氣中瀰漫著陣陣花香。高聳的卡地夫山座落在小鎮彼端,不遠不近的完美距離讓綠意盎然的山巒看起來就像一片美妙樂土,夢幻、幽靜又令人神往。
湯姆提著一桶石灰水,拿著一把長柄刷走上人行道,他仔細看看籬笆,內心滿是惆悵,夏日的歡樂離他遠去,只留下深沉的憂傷。眼前這片圍籬足足有三公尺高,三十公尺長。此時此刻,生命只是一場虛無,存在只是沉重的負擔。湯姆一邊嘆氣,一邊把刷子放進桶子裡沾石灰水,從最上面的木板開始刷;刷完又沾,沾完再刷,一次又一次地不斷重複。和那一大片待刷的圍籬比起來,他刷過的地方有如滄海一粟,渺小不堪。湯姆無精打采地坐在木箱上。這時,吉姆一邊哼著〈水牛城的少女〉,一邊提著錫桶走出大門,準備去鎮上的抽水機汲水。提水在湯姆眼裡一向是討厭的苦差事,但他現在卻好羨慕吉姆。他想起抽水機附近總是聚集了一大群人,有白人、黑人和混血的男孩女孩,大家都在排隊等著汲水,有時偷閒聊天,有時交換玩具,有時嬉鬧,有時吵架,甚至還會動手打架。他還想到,雖然他們家距離抽水機只有大約一百四十公尺遠,吉姆卻老是花上一個多小時才提一桶水回來,有時甚至還要有人去催他才行。
「嘿,吉姆,我們來交換,我去提水,你幫我刷一下籬笆好不好?」湯姆說。
「不行啦,湯姆老大,」吉姆搖頭拒絕。「老太太要我去提水,還警告我不准鬼混,她說湯姆老大一定會要我刷籬笆,要我做好自己的事,不能和你交換。她說她會盯著你,看到底是誰在刷籬笆。」
「哎喲,你不用管她說什麼,她老是講這種話。把水桶給我,我很快就回來了,她不會發現啦!」
「不行啦,湯姆老大。老太太一定會揍我一頓,一定會的。」
「拜託!她從來沒揍過人好不好,頂多用手上的毛線棒針敲敲你的頭罷了。我才不相信有人會怕她咧!不過她罵起人來的確很可怕,但被罵又不會少一塊肉……反正只要她不大哭大叫就好啦。這樣吧,吉姆,我給你白石彈珠好不好?」
吉姆心動了。
「白色的彈珠耶!吉姆,這可是非常、非常漂亮的小石頭喔!」
「天哪!你真的要給我白石彈珠嗎?太棒了!可是湯姆老大,我真的很怕老太太會……」
「對了,你不是想看我受傷的腳趾嗎?只要跟我交換,我就給你看!」
吉姆只是個平凡人,怎能拒絕得了這種強烈的誘惑?他放下水桶,拿了白石彈珠,彎著腰興致勃勃地看著湯姆慢慢把腳趾上的繃帶解開。就在這個時候,波莉姨媽剛好從田裡工作回來,手裡拎著拖鞋的她眼中閃爍著勝利的光芒──湯姆立刻轉身用力粉刷籬笆,吉姆則趕緊拎著水桶,一溜煙地跑走了。
不過湯姆撐不了多久,才刷一下子就想起今天本來打算要去哪裡玩,越想心裡越難過。等一下那些自由自在的男孩們就會蹦蹦跳跳地跑過來,大玩各種有趣的遊戲,而且一定會笑他禮拜六還得留在家裡工作。想到這裡,湯姆的內心就如火燒般難受。他把身上所有財產掏出來仔細數算,他有幾個玩具、幾顆彈珠,還有一些沒什麼用的垃圾,最多大概只能交換勞務,連半小時純粹的自由時光都買不起。他把拮据的財產收進口袋,放棄妄想買通別人來幫他刷籬笆的念頭。就在這個黑暗又絕望的時刻,他突然靈光一閃,想到一個絕妙的好點子。
湯姆拿起長柄刷,開始安靜地粉刷圍籬。過沒多久,班.羅傑斯出現了。就是他,在所有男孩當中,湯姆最怕的就是他的嘲諷。班蹦蹦跳跳地走過來,看起來心情很好,準備大玩特玩。他一邊吃蘋果,一邊發出悠長又優美的嗚嗚聲,緊接著是一連串低沉的「叮咚咚」、「叮咚咚」,原來他在模仿蒸氣輪船。班的身影離湯姆越來越近,他放慢腳步走到路中央,身體誇張地往右舷傾斜,緩緩轉身,故意擺出沉重吃力的模樣,因為他演的是船底深達水下近三公尺的「大密蘇里號」。他既是船,又是船長、引擎和警鈴,身兼多角的他一下子在頂層甲板發布命令,一下子又得執行命令。
「準備,停船!叮鈴鈴!」船放慢速度,逐漸靠近人行道。
「調轉船頭!叮鈴鈴!」班伸直雙臂,僵硬地貼在身側。
「轉右舷!叮鈴鈴!啾!啾啾啾!」他一邊喊,一邊用右手畫了一個大圓,象徵十二公尺寬的船輪。
「轉左舷!叮鈴鈴!啾啾啾啾!」他的左手開始畫起大圓。
「停下右舷!叮鈴鈴!停下左舷!過來右舷!停下來!慢慢轉過去!叮鈴鈴!啾啾啾!把船頭纜繩拿過來!快點!拿出繫船的纜繩!欸!你們在發什麼呆啊!轉一下桿子,準備下一步!就是現在,鬆開!報告船長,引擎沒問題!叮鈴鈴!嘶!嘶嘶!」班模仿液壓計旋塞閥的聲音。
湯姆只顧著刷籬笆,完全不理那艘蒸氣輪船。班盯著湯姆好一陣子,接著說:「嗨喲,湯姆,你在幹嘛?又挨罵了吧?」
湯姆不發一語,像藝術家一樣專心地檢視剛刷好的籬笆。他再度拿起刷子輕輕刷了一下,接著停下來審視成果。班走到他旁邊。湯姆很想吃他手上的蘋果,但他不動聲色,繼續刷圍籬。
「嘿,朋友,你今天還要工作啊?真慘!」班說話了。
湯姆像被嚇到一樣連忙轉身,驚訝地說:「是你呀,班!我沒注意到你。」
「嘿,我要去游泳喔!你也很想去對不對?可是你去不了,因為你得工作,對吧?被我說中了吧!」
湯姆若有所思地看著班,悠悠地說:「什麼工作啊?」
「你現在不就在工作嗎?」
「嗯,你可以說我在幹活,」湯姆繼續粉刷圍籬,心不在焉地回答。「但我一點也不覺得辛苦,我還滿喜歡刷籬笆的。」
「拜託,你怎麼會喜歡做這種事?」
湯姆仍然刷個不停。
「為什麼不行?為什麼我不能喜歡刷籬笆?不是每天都有刷籬笆的機會耶!」
班從來沒這麼想過。他把吃了一半的蘋果放下來。湯姆優雅地來回移動刷子,退一步檢視成果,又在這邊揮一筆,那邊刷一下,再後退看一看。班緊盯著湯姆的一舉一動,越看越有趣,越看越著迷。過沒多久,他就說:「欸,湯姆,讓我刷一下。」
湯姆考慮良久,本來打算答應,但又突然改變主意。
「嗯,不行,我覺得還是不要比較好。你也知道,波莉姨媽很在乎這片圍籬,這可是她的門面,你懂吧?不過如果是後院的籬笆就可以,她不會在意。沒錯,她很重視前面這片圍籬,一定要漆得非常完美,我想一千人裡,不,大概兩千人裡也找不到一個能滿足她要求的人。」
「不會吧,真的嗎?哎喲!拜託啦,讓我試試看,一下下就好!如果是我,一定會讓你試一下的。」
「班,我真的很想答應你,可是波莉姨媽……哎,吉姆本來也想刷的,但波莉姨媽不准他做,就連席德想刷,她也拒絕了。你沒看到我刷得多認真嗎?要是你把這片圍籬搞砸了……」
「我保證一定會很小心,真的。現在我可以刷一下嗎?我可以把蘋果核留給你喔!」
「嗯……不行啦,班,我擔心……」
「我把整個蘋果都給你!」
湯姆心不甘情不願地放下刷子,暗自竊喜計畫成功。班幾分鐘前還是氣勢磅礴的大密蘇里號,現在卻頂著大太陽,汗流浹背地刷籬笆;那位退休的大藝術家則坐在旁邊的木桶上就著樹蔭納涼,雙腳悠閒地晃來晃去,一邊吃著蘋果,一邊盤算著要怎麼引誘更多天真無邪的孩子來幫他幹活。他不用擔心找不到人,因為每隔一陣子就有男孩開開心心地經過,準備嘲笑他,只是最後都中了計,留下來刷圍籬。班還沒累垮,比利.費雪就拿著狀況良好的風箏和湯姆交換,等著當下一個粉刷工;比利刷累了,強尼.米勒就用纏了線可以甩著玩的死老鼠賺得下一個粉刷機會。一個又一個小時過去了,男孩們一個接一個排隊等著刷籬笆。下午才過了一半,湯姆就已經從早上那個窮困潦倒的男孩搖身一變成了大富翁。除了原有的財產外,他還多了十二顆彈珠、一把破爛的口琴、一塊透明的藍色玻璃瓶碎片、一只彈弓、一把開不了任何鎖的鑰匙、一小段粉筆、一個玻璃酒瓶塞、一個錫製的玩具兵、幾隻蝌蚪、六串鞭炮、一隻獨眼貓、一個銅門把、一個狗項圈(但沒有狗)、一個刀柄、四片橘子皮,還有一個破舊的窗框。
湯姆過了悠閒又快樂的一天,不僅身邊圍繞著許多玩伴,圍籬也刷上了三層石灰水。要不是石灰水用完了,鎮上每個男孩都會為了換取刷籬笆的機會而破產。
湯姆心想,原來這個世界也沒那麼空洞嘛。他無意間發現了一項重要的人類行為法則:想讓男人或男孩渴求某樣事物,只要讓那樣事物變得難以取得就行了。如果湯姆像本書作者一樣是個偉大又睿智的哲學家,就會明白「工作」指的是一個人必須做的事,「遊戲」則是一個人不一定要做的事,進而了解為什麼做假花和踩水車碾榖物是工作,玩十柱保齡球戲和爬白朗峰是娛樂。英格蘭有幾位富裕的紳士每到夏季就天天駕著四匹馬拉的客車,來回奔波三十到五十公里;雖然這麼做要花不少錢,他們還是免費提供服務,因為一旦收取費用,就會變成一項沒有樂趣的工作,他們一定會立刻辭職。
湯姆思考了一下生活中的重大轉變,接著漫步走回家,準備向姨媽報告粉刷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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