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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以自然法思想論證民法制度產生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在方法論上具有重要的創新意義。著作以誠信原則為分析對象,闡述了誠實信用原則的倫理學價值,推進了私法學與法理學、倫理學等學科的交叉、融合,是近年來民法學研究領域產生的一部重要成果。
作者簡介
陳永強
浙江義烏人,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學博士後,復旦大學法學博士。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庫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曾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德國奧格斯堡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任訪問學者。兼任《法治研究》(CSSCI擴展版)執行主編,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法哲學、英美私法。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階段性物權變動與交叉型權利研究」等課題多項。主要代表作品有:發表《物權變動三階段論》、《未登記已佔有的房屋買受人的權利保護》、《以物抵債之處分行為論》等論文50餘篇;出版《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與交易安全》、《英國土地登記法研究》、《民法原理導論》、《民法學說與比較民法》等專著5部;合譯《歐洲示範民法典草案(全譯本)》等譯著2部。
浙江義烏人,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學博士後,復旦大學法學博士。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庫質量發展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曾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德國奧格斯堡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任訪問學者。兼任《法治研究》(CSSCI擴展版)執行主編,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法哲學、英美私法。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階段性物權變動與交叉型權利研究」等課題多項。主要代表作品有:發表《物權變動三階段論》、《未登記已佔有的房屋買受人的權利保護》、《以物抵債之處分行為論》等論文50餘篇;出版《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與交易安全》、《英國土地登記法研究》、《民法原理導論》、《民法學說與比較民法》等專著5部;合譯《歐洲示範民法典草案(全譯本)》等譯著2部。
目次
自 序
‧ 上 編 私法的自然法原理總論:歷史與理論
導 論 為什麼是自然法/1
第一章 形式主義法學批駁
第一節 形式主義法學之基本命題/20
第二節 形式主義法學之哲學淵源/35
第三節 形式主義法學之批駁/52
第二章 私法的自然法傳統
第一節 希臘淵源與羅馬的自然法/71
第二節 中世紀與古典自然法/87
第三章 私法之善
第一節 私法之善/115
第二節 法的正確性命題/128
第四章 私法的自然法方法
第一節 規則與原則/135
第二節 原則的類型與層級/145
第三節 私法的道德原則體系/158
第四節 原則的法律方法/175
‧ 下 編 自然法方法的應用:以誠信為對象
第五章 誠信的私法史
第一節 誠信的比較法史/193
第二節 誠信的中國法史/216
第六章 誠信的私法學說
第一節 誠實信用的界定/225
第二節 誠實信用的功能/242
第三節 誠信的私法方法/255
第七章 誠信的正義倫理
第一節 自然法思想中的誠信正義/265
第二節 誠信倫理:個人主義與利他主義之間/274
第三節 誠信正義的倫理原則/281
第八章 誠信義務的體系
第一節 一般誠信義務/297
第二節 誠信義務的類型化/305
第三節 誠信義務的體系化與具體化/314
索 引/325
後 記/331
‧ 上 編 私法的自然法原理總論:歷史與理論
導 論 為什麼是自然法/1
第一章 形式主義法學批駁
第一節 形式主義法學之基本命題/20
第二節 形式主義法學之哲學淵源/35
第三節 形式主義法學之批駁/52
第二章 私法的自然法傳統
第一節 希臘淵源與羅馬的自然法/71
第二節 中世紀與古典自然法/87
第三章 私法之善
第一節 私法之善/115
第二節 法的正確性命題/128
第四章 私法的自然法方法
第一節 規則與原則/135
第二節 原則的類型與層級/145
第三節 私法的道德原則體系/158
第四節 原則的法律方法/175
‧ 下 編 自然法方法的應用:以誠信為對象
第五章 誠信的私法史
第一節 誠信的比較法史/193
第二節 誠信的中國法史/216
第六章 誠信的私法學說
第一節 誠實信用的界定/225
第二節 誠實信用的功能/242
第三節 誠信的私法方法/255
第七章 誠信的正義倫理
第一節 自然法思想中的誠信正義/265
第二節 誠信倫理:個人主義與利他主義之間/274
第三節 誠信正義的倫理原則/281
第八章 誠信義務的體系
第一節 一般誠信義務/297
第二節 誠信義務的類型化/305
第三節 誠信義務的體系化與具體化/314
索 引/325
後 記/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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