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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跟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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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跟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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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繡花鞋的約定
在布達佩斯的咖啡館,他用相機捕獲了她的鞋……
●鞋跟的祕密
神祕的瘦高的工作狂男子,踩著皮靴,所到之處繚繞著鞋跟的聲音,叩叩叩叩……
●夢裡的高跟鞋
雙腿殘疾的女孩,走進了新開的鞋店,遇見了夢中多次出現的聲音的主人……
●雙軌
穿著涼鞋的女孩,有兩個男人愛,就像夏天裡發燙的兩條鐵軌……
……

13篇人‧腳‧鞋的短篇故事,勾畫二十世紀末的城市與情愛
繡花鞋、高跟鞋、平底鞋、涼鞋、皮靴、女鞋男鞋、赤足……

世紀末的男男女女在城市中來來去去,
每一步都是那雙鞋的遇見……

愛,可以超越生死
鞋,也可能有前世今生之旅
這是屬於女人男人身在城市裡,行走,的,愛情故事

★瀰漫上世紀末氣氛的都會情愛故事,筆觸充滿靈氣。
★細膩刻劃人物感情、感官、感受,觸動心底深處的隱密、祕密、甜蜜。

作者簡介

吳孟樵

足踏 風尖
拎著鞋 滑向 祕密
這回
換你╱妳來告訴我
月亮冷不冷╱眼睛熱不熱

作家、影評人。出版的書籍多元,如電影小說《少女小漁》、《二月十四》、電視小說《儂本多情》、「豬八妹」系列青少年小說、兒童繪本《歡喜回家》、影評結集《不落幕的文學愛情電影》、《愛看電影的人》與影評專書《《歸鄉》的親子關係與俄羅斯文化:這位導演,讓我想起我爸媽》等。曾為電影與電視編劇,電影評論文章常見於報章專欄;目前很喜歡寫散文,同時想嘗試別種類型的創作,也喜歡演講當下所產生的熱力。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愛是血寫的詩

文╱藍祖蔚(文化評論家、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

從任何一個角度看,她都像是精靈,有翅膀的那種。
讀她的文字,眼前總會浮想起呼女詩人敻虹的〈詩末〉:

愛是血寫的詩
喜悅的血和自虐的血都一樣誠意
刀痕和吻痕一樣
悲懣或快樂
寬容或恨
因為在愛中,你都得原諒

印象中的她,偏愛素色薄紗,有時淡粉,有時鵝黃,總還有頂暖色小帽,像風一樣隱身在你身旁,不愛吭聲,不愛張揚,你卻知道她一直都在。而且,眼神放閃處,有電波嘶啞;手指揮舞處,有螢光點點,應該是那種擅長叫醒春天的精靈,然而她又愛換穿中性的孟樵外衣,卻又套上了極其私密的陰性符號──高跟鞋,以出人意料的混血姿態,完成她迎風輕唱的文字挑逗。
挑逗源自她愛踩鋼索,顫顫巍巍地持扶著一根愛恨分據兩端,質量卻明顯失衡的木竿,輕唸著呢喃咒語,慢步往前行去。明明如此驚心動魄,卻用了水波不驚的觸摸,就像電影《走鋼索的人》(The Walk)中,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站上懸亙在世貿雙子星大樓左右雙塔的凌空高索,踏出第一步時,作曲家Alan Silvestri沒用撩動神經的低頻撥弦,卻在鋼琴黑白鍵上,華麗彈出了改編自貝多芬「給愛麗絲」的〈I Feel Thankful〉,音樂如此甜美,冒險如許驚悚,一場鋼索芭蕾就在理應相互排斥的視聽交響下,一踩一蹬地舞將起來。
在鋼索上跳芭蕾,既要來回,還要轉身,還要躺臥,有時還會單足下跪,向雲端下只能吶喊注視的觀眾致意。《鞋跟的祕密》中的每一則情愛故事(有時愛情,有時親情),除了書寫上的炫技,還有著把玩人心的磨刀霍霍。
吳孟樵的愛情偏多心靈的出走或者走私。因為愛,所以踩上情愛鋼索;因為貪戀或背叛,所以腳步蹣跚又忐忑。因為愛,必定有吻痕;因為愛,難免有了刀痕。吻痕讓人纏綿不捨,血脈賁張,刀痕讓人淌血,滴滴落落皆是愛與恨的勾連,這個公式套進她所書寫的母女、父女親情也同樣適用,畢竟親情若像一條小河,沿河水路同樣有著吻痕與刀痕,吻痕開啟了生命,刀痕灌注了踉蹌跌撞的成長血色,吻痕與刀痕交錯的生命矛盾既是吳孟樵文字的特色,亦是魅力。
吳孟樵的細膩感性亦落在聲音與聽覺上。包括只有自己才聽得見的耳畔人聲,包括只有關心才會聆聽,甚至思索與量測的鞋跟聲音……人聲也好,鞋跟也好,從這種與心跳聲同頻共振的脈絡上爬梳追尋下去,才得著它隱藏在內心深處的座標,才會敢於展開冒險的觸碰,不管換來的是吻痕或者刀痕,微微滲血的快與痛,都會是你闔上書本時,難免惆悵低迴的心情,因為你明白接受到她留在字裡行間的訊息:「不要放棄與我對話,尤其當妳寂寞時呼喚我,你知道怎麼找到我,怎麼將我化成一篇篇的故事。」這段來自〈復活記〉的文字,應許了所有曾經流浪與死亡的心靈,終究都能透過文字與故事的結構,重新甦活與舒展開來。
本書的最後一篇是〈狂戀德古拉〉,附錄的三部電影文字《第三朵玫瑰》、《噬血戀人》和《血色入侵》,表象都交集在「血」上,實質則卻是對激情與永恆的辯證與思索。吸血鬼的那一咬,來自激情的暴烈,求的是歡暢和長生,絕對私我的欲求滿足,一旦吸血鬼要與你和平共處,那才是愛的開始,也是折磨的開始,吳孟樵對於血的耽戀,既是苦海人生的無情素描,亦是因愛而生的折磨與煎熬,參不透鏡花水月的俗世人生,只能在紅豔的血色中翻滾。吳孟樵就這樣鼓弄著她的精靈翅膀,向有緣的讀者輕聲哼著紅塵戀歌。


【推薦序】永遠的少女

文╱吳娟瑜(國際演說家、作家)

有一回,和孟樵餐敘後,她送我上計程車。我向窗外的孟樵揮揮手,車子已經啟動,只見她踽踽獨行於信義路大馬路邊。她,也對我笑臉揮手,像是個永遠的少女,身形單薄卻勇往直前。
可以說,相對我的務實組織化人生,孟樵更顯浪漫氣質,我喜歡對談中感受到她的溫暖、貼心和真摯。
創作者如她,經年累月在「失去」的軌道前行,想必有許多驚心動魄的夜夢,有許多不可理喻的觸動;孟樵,彷彿一位從字裡行間翩然而出的女主角,不知所措地行走於自我追尋之路。
認識她多年,知道她的才華,明白她的苦楚,也開心她悠遊自得於影評、電影小說、青少年小說和童書的寫作,如今,《鞋跟的祕密》感覺是最貼近她生命內裡的呼喚。
我喜歡探索人在潛意識和無意識之間不著痕跡的落筆,也喜歡發現字句筆觸之間自然流露的渴盼,孟樵的作品常能觸動我的驚訝、驚喜和驚豔。
孟樵有著童心未泯小女孩的天真,也有許多我觸摸不到的神祕特質。閱讀她的作品,我努力追尋她生命最深層的靈動,努力理解一個永遠的少女如何掀動情愛故事。


【推薦序】跨越時空渴望親情如孟如樵

文╱宋銘(佛光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廣播金鐘獎最佳主持人)

穿上一雙高跟鞋或皮鞋,跟部就在暗地裡滋長著都會男女不同心情的情事,吳孟樵最新的作品──《鞋跟的祕密》──一系列的短篇故事看了心靈生巧,像是丟了一些謎團,卻又巧妙的完整文學解謎的遊戲……
有人說孟樵的文學全給了電影,我認為卻在最神祕的腳跟之間,留下了一些屬於自己的一些私密感情故事。國內女作家中,孟樵文筆冷冽、深度又能直接指出當下的心情感受與四周的風生水起,讀起來過癮,像是篇抒情散文,也可以說是汲取靈感的一些文字。每篇章好多唯美的文字,陸陸續續灌入到你的眼底,這實在是一件非常美麗的閱讀經驗;書中有夢想,有對親情的渴望,有對於跨越時空的愛情戀想,以及夢一般的人物再現,像〈復活記〉中的老者,雖然承續著〈繡花鞋的約定〉故事,我卻認為是上一部吳孟樵作品《《歸鄉》的親子關係與俄羅斯文化:這位導演,讓我想起我爸媽》的最前篇……文章如孟如樵,別緻的語彙深入引導下,進入本書的故事中,追尋你我共同的大夢吧!

【推薦序】鞋裡開出一朵玫瑰

文╱孫小英(兒童文學工作者)

「當我回到家,看見他臨去醫院、匆匆脫在門口的一雙拖鞋,就完全崩潰了。」毫無預警下,先生便撒手而去的年輕女性朋友,無法接受地對我哭訴著。
鞋子,每日穿穿脫脫、進進出出的竟有這般承受之重?卻在孟樵《鞋跟的祕密》裡,協奏出不僅是「鞋的聯想」,更交織了和鞋相關的人生各種面向,與刻骨銘心、無法丈量的愛,甚至妙「筆」回春,夢幻能成真,逝去的真愛,可以復活;只要穿上鞋子,鞋子的重量,自然牽繫住飄揚的風。即使脫離地心引力,沒有所謂上、下的太空人,腳底仍要有雙特製的鞋。鞋子讓人腳踏實地、有所依歸,感受到真正所擁有的。即使分散各方的親人,慧心靈巧的孟樵,仍橫空刻出了環環相扣的「鞋形皂」,以她在「鞋」裡珍藏的愛,琢磨打造出她內心永遠盛放的玫瑰,偕伴一起行走天涯,無慮無憂、無生無死。


【推薦序】友「質」友「量」 以「聞」會友

文╱謝向榮(TVBS新聞主播)

因為人間福報副刊音樂專欄「當音樂響起」的筆名櫻桃,讓她成為我口中的「櫻桃妹」!自從二○一一年TVBS一步一腳印的專題採訪中,美麗的她成為報導主角後,雖然我們沒有繼續在真實世界碰過面,不過這三年多來,卻在虛擬世界,頻繁地交換意見!何其有幸,櫻桃妹總會在她的文章於報章雜誌發表之後,迅速與我分享作品的網路連結,讓熱愛看電影的我,總能快樂品嘗她專業又深度的影評文學,每每都成為忙碌的我,決定是否進戲院的最重要參考依據!而她散文小說的行雲流水,又引領讀者進入另一座桃花源!
很佩服這樣才華洋溢卻低調的櫻桃妹,婉拒成為「媒體寵兒」!相較於許多女作家搖身一變,成為遊走各頻道的主持人、名嘴時,我總是好奇:有著偶像劇女主角般充滿仙氣的外貌,還能進入各大校園演講座談,口才極好的她,為什麼要跟五光十色的電視網路媒介保持距離呢?我猜原因除了她林黛玉般,有時會昏倒的體質之外,應該是她的堅持:想好好地把所有精力,投注在最專精且擅長的文學領域上吧!這一篇篇、一本本的大作,想必都是櫻桃妹最想留下的成績,而不是浮光掠影的大眾娛樂?
文筆好、「質」感佳、作品產「量」大,這樣的友「質」友「量」,真是我三生修來的福氣,實在無以為報,只能請她看看我播的新聞,以「聞」會友,跟進掌握全世界的脈動,只希望櫻桃妹不要覺得吃虧了!
祝福新書發揮更大的影響力,期待我這位文壇好朋友繼續努力灌溉筆耕,報答一路跟隨妳的所有粉絲!


【推薦序】在「追夢」和「閃躲」之間

文╱隱地(作家、爾雅出版社發行人)

吳孟樵的短篇小說集,處處讀到「鞋」字,十三篇小說,題目明標的就有三篇和「鞋」相關的題材,另有一篇〈足繭〉,雖未明寫「鞋」,仍然是因穿「鞋」而長出了「繭」,還是「鞋」的故事──「鞋」代表什麼呢?我想,作者是要寫人的浪跡天涯,人在世上,無非「追夢」和「閃躲」,無論「向前」或「後退」,人都要穿上「鞋」,才能達到心的意志──可說「鞋」幫我們完成了人生任務,所以作者不停地感謝經常被人們忽略的「腳」和「腳下」,「腳」是人的根本所在啊!吳孟樵的小說表面浪漫,在愛情和親情故事的背後,卻都隱藏著一段段生命成長的傷痛故事,所以這也是一本療傷之書,可以幫助我們自我提升人生智慧。


【推薦語】

「(足)繭,是不流血的傷疤,直至龜裂。如同真相。」──毛恩足(音樂創作歌手)

「孟樵的大眼睛,注定惹出一個誤解,那濛濛的眼,可能情節太多、細密太少。誰教她是位知名影評家。但她的小說透出難得一見的練達、機鋒,不拖泥帶水,機智與俏皮並陳。孟樵透過這本集子,呈現電影與文字,可以在同一支筆互為表裡。」──吳鈞堯(作家)

「孟樵的作品如音樂美麗篇章的交集,綺想曲中有賦格的細緻,無言歌中有交響詩的精彩!」──李哲藝(灣聲樂團音樂總監)

「拿捏是愛情裡最偉大的藝術。」──第五德嘉(人格側寫師)

「孟樵仙氣飄飄的外型,卻在早期短篇小說集中洩漏多元變裝的調皮個性。從戀物到走心,她手起刀落的俐落不似後期寫影評的濃稠,反而有種當代小說少有的明快感。我不懂鞋,卻可以懂書中人想『離地飛翔』的祕密。」──陳樂融(作家、作詞家、主持人)

「久違的老派純愛故事如鞋跟般叩叩敲響閱讀者的心靈。」──廖志峰(允晨文化發行人)

「孕育於二十世紀的文字
在二十一世紀 破繭而出
積累的能量 撼動靈魂
愛 穿越時空 而來」──蔡季延(潮州高中教師會長╱國文老師)


 

【作者序.敘】我的信仰不是愛情,卻高於愛情(節錄)

色彩不該被世俗統一「定位」,就像愛情不會是一種面貌。愛與情都有「心」字,「愛」顯然更高於「情」。愛包覆於深處,情可以飄逸而出。
從青澀年紀起至今,我的「信仰」始終不是愛情,它太渺小、世俗、淺薄、簡易。對於這點,我必須忠實說出我的心態非常傲慢。曾將此信仰反向化身於我所寫的電影作品裡,讓一位偶像型歌手演員在他飾演的角色裡說:「我的信仰是愛情,或許我們對愛情的解讀不同……因我信仰愛情,要定我罪?」但是,我絕對相信愛,相信義,相信情,相信至高無上的愛情。
心有節奏,腳也是。足下的聲音無論是躡足而行、滑行,狀似無聲;或是愉快地憤怒地散漫地踏足出聲,都有其專屬的生命感。故事,就在其間。
試著想像:以漂亮的高腳杯品嘗紅酒(優雅);以大碗喝特製的酒(豪邁);以小小杯一飲而盡烈酒(爽快);以類如大靴子的酒杯灌下生啤酒(涼快)……還有呢?超多種類容器或不需容器的飲法。愛情呢?愛情是豪飲酌飲不飲?滋味都不是一款。即使是喝果汁或是喝茶喝白開水,感受也不同。
這本書不是我的第一本小說,也不是第一本愛情著作,卻是最早期、最具初衷的創作。極多數是還沒寫影評前的作品,至今看來讓我產生靦腆感,像是得接受檢驗的緊張,完全不同於剛寫作時那樣的篤定與靈光乍現的喜悅。當時只需一個點子,就可源源不絕地寫出整篇小說,費時不到兩三小時,且不需修改。而今,卻是看到「同於我又不同於我」的文字,思索多時,才回憶起當時是以劇本的結構寫作,難怪乎影像感強烈,主題意識也明確,文字的鋪排卻不夠成熟。但我保留「初衷」,保留最真實的我與歲月流動的痕,不更動架構,只略為修改標點符號與贅字。
為何集中於此主題,想來,與我的腳太小太瘦,腳板太薄,總無法找到便於行走的鞋。在家總是赤腳,卻仍是會感到足底踩踏上的不舒適。這些都是推論,直到集結這本小說,猶如我上本書《《歸鄉》的親子關係與俄羅斯文化:這位導演,讓我想起我爸媽》即將出版時,蹦出埋藏記憶底層的畫面──那是奔跑與鞋子的畫面,是我幼童時期的恐懼──誰能預料,這樣的恐懼影響我至深,像是與運命抵抗,鄙棄規範,卻又試著從於規範,在一步與一步的交踏中,找到屬於自己隨興的節奏。

揭開幾層的記憶

小說裡多與主角的夢境或意識流有關,被抑制的情感,勢必是得這樣「行」過,如一場場的冒險遊戲,或停滯於空間裡的閉鎖狀態。關於小說之外我的現實人生,腳與鞋的記憶更多更多,人與臉孔,反而未必是重點。在此記述幾則:
跌落斷崖:四人的行車之旅,因司機誤判,我思索避開險難的方式該跳車?當下連司機共五人,已翻落。唯我一人當場昏厥,夾式的耳環掉落遺失一只、鞋子鬆脫一隻掉在身旁不遠處。因為醒後能行走,精神也好,沒就醫,盲目無知地看著遍佈全身肢體每片皮膚,自頸部至腳踝腳板瘀血整整一年。
摔下山:幾個人的小旅行,清晨於高山因前一晚下過雨的泥濘地上行走,走過長長的窄路,當下預感會掉下去。果然,唯我滑落,一路滾滾滾,驚愕地想著會被困在深山裡直到黑夜嗎?幸好有大樹擋住我的身體免於繼續滑下山。神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保護力量,那是非常柔軟又強大的力量承托住我。雖然狼狽地一身泥與落葉,卻毫髮無傷,沒摔痛身體,也沒擦傷。
捧著一雙鞋:在聚光燈下,應該是最美麗的時刻裡,熱切與深具理想的生命故事瞬間轉換。我捧著一雙鞋,而鞋子的主人從此無法穿回自己的這雙鞋了。這雙鞋,勢必想念原本承受的那雙腳的溫度。
這之後隔了幾年,帥到爆的青年在深夜與我道別轉身後,又頻頻回頭訴說。當下我強自鎮定,即使我們多像戀人,依然害怕他對我產生真感情,因為他的眼神從慣性的酷樣變成溫柔樣。即使他帥到讓人不想拒絕,當下,我只能盯著他的腳與涼鞋,恐懼地想起我曾捧著的一雙皮鞋。他們有某種相似感,何況我是在同一年分別認識他們。
深夜與清晨:與陌生人可以建立「行」的故事嗎?電影《愛在三部曲》(Before Sunrise & Before Sunset & Before Midnight)創下迷人的愛情故事,尤其是精彩的兩人對白,看似生活日常,卻是一見鍾情的交流。在第一部《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搭火車的男女主角談興濃,茱莉‧蝶兒接受伊森‧霍克的建議一起下車,兩人行過多條街與咖啡店、公園,聊彼此的故事也交換看法,直到夜半,直到白天,伊森‧霍克得搭飛機回美國。
歷經「捧著一雙鞋」後,某晚與朋友的聚會裡,熱鬧的舞池上有很多人隨著現場band的歌曲歡跳著,一雙舞動得如剪刀腳的男人,刻意甩開他的陌生舞伴跳到我身旁以英文問候,一整晚沒離開我身邊,把他的桌位換到我們此桌,我無法大量以英文聊,他經過我朋友的同意讓他送我回家。但我怎可能讓陌生人送回家?可是,他的故事太有趣,我們在夜雨下一路散步、他一路餵食我、一路聊天。說這麼巧,這是他來臺出差的最後一晚,清晨與法國人視訊會議,晚間遇見我,第二天得回美國。留住我腳步的因素是他講起他朋友音樂家的故事(故事內容我忘了),也為我打開筆電唸起他寫的文章(內容我也忘了)。那是感性的抒發,第一次(不是唯一的一次)有人專為我朗誦文字,我卻堅決地讓他與我保持距離,不想成為陌生旅客的筆下名單。(朋友第二天告訴我,當晚開車路過時,看到我在傘下擋開他靠近的手。)
清晨後,返回他旅居、我們幾小時前相識的、有舞池的大飯店,一樓大廳內陳列極為豐富的上百樣早餐,但我們飽足得只能小小吃喝一點點,他帶著十足傷感的臉色與口氣說:「現在,妳對我的印象是0,會不會下次見面是負分?」我沒回答,思考這番的表情大略只有演員可堪比,也無法丈量分數。他訝異我從他第一句與我交談的語調裡聽出他來自哪個國家,我想,這就是敏銳的直覺吧,並不難。
餐後,看著他在飯店住宿飲食的消費帳單多羨煞人,有他名字的發票給了我(即使中獎,我也不能領獎吧)。行李置入即將載他去機場的豪華專車,去機場前,他與司機先送我返家多像電影《愛在日落巴黎時》(Before Sunset),但我只讓他送到社區大門後方,依然情深模樣地叮嚀我:「回家後關掉筆電與手機,好好多睡點。」與我約定的旅程是下回帶我到另個國際城市遊玩。我幾乎是一轉身就忘記他的臉孔(慣性臉盲之外,也無法與人單獨旅遊),刪除他的電話號碼地址與名片,只記憶住深夜與清晨,以及最難忘的那雙快速交疊舞步的腳。原來呀,他曾踢過足球。這是因《愛在三部曲》的書發行與電影重新上映而喚回的記憶。如果,我留下更多;如果我願意給機會往來?故事會類似或不一樣?
雪中行:第一次遇見她是白天,她為我們解說城市歷史與如何保護凍僵的腳。在步行與聲調中,又是很神奇的直覺竄入我腦裡。當晚的宴席裡,以及她停在門口與快速離開的腳步,雖沒聲音,我卻「讀」到非常敏感又動人的「聲音」。那是極為少見的,深具護衛的「心」,沒忘記她的圍巾如何為我保暖。時過一年後,她寫信告訴我「她的歷史」,我真是沒有讀錯。謝謝她在我身體受風寒的時期,要求我拍攝每日餐點的照片,長達數個月,不厭其煩地每日數餐,隨時遠距檢視我的飲食正不正常與是否夠營養。是這樣的關注,使我逐日恢復健康。

浸潤血色的蒼白

近期因緣多次展讀阿赫馬托娃(一八八九─一九六六)發表於一九一一年的詩〈深色面紗下我緊握雙手〉(????? ???? ??? ?????? ??????):

深色面紗下我緊握雙手……
「為何今日妳臉色慘白?」
──因為我以浸潤過苦澀的悲傷
將他灌醉。
我怎能忘記?他踉蹌地走了出去,
嘴角痛苦地扭曲……
我未扶欄杆,急奔下樓,
隨著他到了大門口。
我喘息著吶喊:「那都是玩笑。
你若離去,我會死去。」
他漠然冷酷地微微一笑,
對我說:「別站在風口」

每回讀每回升起畫面,少少的字數裡,有多麼強大的情境呀,簡直可以成為一部小說、一部電影,牽繫得讓人咀嚼多番的愛情味,尤其是「別站在風口」,是爭執後的體貼。而愛情能不能繼續已不是最重要的了,讓滋味留在原處。

動情謎情的延展

對於美,我著重於眼神、手、腿、聲調,尤其是個性,也可能是突然間的「心動」。結集的十三篇小說中,有十一篇發表於皇冠雜誌、中央日報、工商時報、人間福報、聯合報。「遠古」自二十世紀的有九篇,兩篇源自二十一世紀受邀發表的文章,另兩篇沒發表過。
更沒想到筆下運用的夢境,多年多年後在某些著名電影裡看到類似的神祕劇情如二○一七年獲得柏林影展金熊獎的匈牙利電影《夢鹿情謎》(Testről és lélekről / On Body and Soul)。夢,的確可以構築不可思議的情境,藝術創作者具有相似的空靈特點。書中附錄三篇影評與小說選題可以結合,氣血的形容瀰漫在此書的創作意象,都是寓意。
寫作是為了與你╱妳相遇之外,也是遇見無數個自己。

在風尖上的呼喚

行過人生路,尤其是目睹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後,也在夢裡感受生活面不輕易表現出來的情緒。
那麼,說到底,我信仰愛情嗎?信!卻不是多數人認識的愛情。愛情,比較像是流動的雲,不該隨意被限制住。腳很性感很粗礫很私密,鞋只是包裝。希望有天,可以把奇異的神妙的情愛換個方式書寫,讓這些情,走出來──散散步──至於是不是愛情,由讀者判讀。
不敢言說不敢立志自己的「路」,就像是從不敢認定自己是影評人或作家(這只是表徵),只要能書寫就是幸福,是走在邊緣路上的幸福。
當年寫沒幾篇愛情小說後,又開始想寫更嚴肅或好玩的作品,如青少年小說與繪本。發表後,轉向他方,繼續另一吸引我的文字方式。不是把文字當玩具,而是自己太像風:

不想陷溺,是逃離
猶如乘風
風尖上必有隻我認定的老鷹
正飲著歡欣的 淚
以 一隻 鞋

注: 如某些電影放映結束後,別走開喔!還有精彩片段,請看〈作者謝詞――石頭滾動的際遇〉,是致謝是致敬!

目次

推薦序 愛是血寫的詩╱藍祖蔚
推薦序 永遠的少女╱吳娟瑜
推薦序 跨越時空渴望親情如孟如樵╱宋銘
推薦序 鞋裡開出一朵玫瑰╱孫小英
推薦序 友「質」友「量」 以「聞」會友╱謝向榮
推薦序 在「追夢」和「閃躲」之間╱隱地
推薦語

作者序.敘 我的信仰不是愛情,卻高於愛情

繡花鞋的約定
鞋跟的祕密
夢裡的高跟鞋
雙軌
復活記
足繭
孔雀貝
你,怎麼看待星子的殞落
我的夢遺留在媽媽的子宮
痛的解釋
清潔婦
風的故事
狂戀德古拉

附錄
《第三朵玫瑰》──體驗身處某段歷史中,最深處的苦難
《噬血戀人》──聽音樂論科學談文學
《血色入侵》──無論你是男是女是吸血鬼,我都愛你

作者謝詞 石頭滾動的際遇

吳孟樵 作品

書摘/試閱

〈鞋跟的祕密〉(節錄)

叩,叩,叩,他用力踩踏著鞋跟,那聲音像是一句又一句的控訴:「妳將永遠是我腳下的……腳下的……腳下的……」

打從陳彥一到這家綜論性雜誌社報到前,辦公室即流散著耳語──
這傢伙很有來頭!
難不成是高官子弟?
都不是都不是,他是工作狂、拼命三郎,早年在電視臺闖出些名號。
結果惹出是非遭遣海外,是吧?
什麼是非?
這些猜測之言像是乒乓球般,你一來我一往,就是沒個定論。
「老總早!」
這聲招呼穿透了早晨的迷霧,流言向四處隱蔽,取而代之的是一連串的問候。
「早!早!大家早!」總經理笑呵呵地,從不端擺架子,辦公室總是充滿朝氣。有朝氣才有戰鬥精神,這是老總的名言,他一向只看工作績效,不在乎上班規章。甚至於怕員工肚子餓了跑不出靈感、交不了卷,開放式廚房備有咖啡、茶、餅乾、泡麵,很愜意卻又不隨便。
五短身材的胖老總身後是一名頎長男子,氣宇軒昂,該不會是……好奇的一道道眼光穿越老總,匯聚在這名男子身上。
「他就是陳彥一先生,今天起加入採訪陣容。」老總仍舊漾著笑臉,只是這張臉像是身懷至寶,卻又不敢太恣意展示。
「請各位多多指教!」陳彥一透過鏡片的眼神一一掠過同事,態度穩重老練。就在陳彥一轉身隨老總走向辦公室之際,同仁彷彿領會陳彥一的氣宇來自他瘦長的身子,那挺直的背脊,將豎起領子的皮夾克穿出一股寫意自在,尤其是走路時叩叩叩的鞋跟聲,更教人無法不注意他,他到底是何方能人?
本事是什麼?在同業間跳來轉去?「等著瞧吧!看看是不是遠來的和尚會唸經。」李峰從鼻間冒出這句話。
從這棟現代化辦公大樓的玻璃帷幕往外望,簡直看不到半顆星,臺北東區的夜燈妝點出城市文明的妖冶。夜深了,陳彥一獨倚在窗邊,刻意熄掉所有的燈,僅見指尖的紅光微弱地呼吸―他只在夜間抽菸。這時的夜景讓他想到了紐約。為了在異鄉立業,獲得該有的地位榮耀,別人工作是朝九晚五,他是十六個小時拼命工作,職位越升越高、辦公室越換越大。但是,冬天的那股冷勁,讓他不由得從腳底冒寒氣,總得俯身安撫足踝。
「冷嗎?忍著點!我可以毫不費力地帶妳遊走天涯。不不不,是踐踏!是踐踏!每一步,每一步都是踐踏!」他踏踏鞋跟,滿意地笑了。
成天跑立法院,在幾棟大樓間轉來轉去,寒暄、打探,鮮事一籮筐,卻也無聊至極。倒是,他出眾的儀表總能贏得信賴。跑新聞對他來說,一點也不困難,只不過是另一件工作,混口飯吃,寄錢到紐約養活家人、付房貸……。
最近雜誌社新進一批人員。唯有這女孩能使他在寫稿時分心,頻頻抬起眼來望向另一頭,偶爾拋給她一個微笑,偶爾蹩眉冷眼──她濃眉大眼,加上堅毅的下巴,眉宇間凈透著初生之犢的氣勢,多像當年與他在校園裡相遇相戀的女孩宇帆。
陳彥一走向影印機,故意繞到她身邊,停頓了一下,又以他一貫的沉穩步姿前行。女孩,張娟一,怎不察覺!她也正以眼角餘光攝獵他──陳彥一,並不帥,四十多歲了吧!身材卻保持得很好,白襯衫領子翻飛,像是隻花蝴蝶!張娟一不能否認陳彥一的確深具魅力,是神祕氣息吧!
「嗨!今天愉快嗎?有什麼問題儘管找李大哥,okay?」李峰拍拍胸脯,眨眼得意地笑。
李大哥?自稱大哥,什麼嘛!張娟一敷衍地笑,隨即低頭疾書。什麼嘛!一臉猴急樣,怎能和陳彥一從容的神態相比擬。她突然對陳彥一起了好感。只是好感,不代表什麼。張娟一提醒自己。
「娟一,從明天起,妳改跑立法院。」胖老總不知何時出現,丟下這句話,張娟一才如夢初醒。天呀!上班一個半月換了三條線!還沒適應,又要陷入陌生的戰場。想到這裡,無法再寫稿子了,輕擲筆,嘟起嘴巴子,輕湧出的水珠在眼眶內圓滾滾轉動著,似乎隨時會低淌下來。張娟一吸吸鼻,似乎想將淚水收入眼囊,不能在辦公室丟臉啊!張娟一不停地在心裡告誡自己。
「娟一,加油啊!妳和彥一不只名字相近,對工作的敏感度和衝勁,也很像當年的彥一。」
老總又補上這句話,反而讓張娟一不知該哭該笑!倒是李峰的眼神突然渙散。還立在影印機邊的陳彥一看在眼裡,不知是於心不忍,還是時機成熟,他終於走到張娟一身旁,第一次和她說話:
「下班後,我請妳喝咖啡。」
還等不及張娟一應允,陳彥一已回座,又是同式笑容,張娟一不由得呆了。
下班,兩人很有默契地單獨走出這棟辦公大樓,是避人耳目吧!張娟一不希望有辦公室戀情的小道消息困擾自己。一前一後走了一段路以後,確定安全了,陳彥一才走近張娟一。
沒想到他真高!張娟一像是裝了雷達悄悄掃描他:人高,還穿高跟的靴子;身披長式風衣,衣領直豎,更顯瀟灑。晚風傳輸粗邁的古龍水味,這是不討人厭的怪人。張娟一居然有些高興走在他身旁。
陳彥一叩!叩!叩的皮靴鞋跟發出老成的步調,灰撲撲的靴面像是一副踏遍全世界都可抵擋的態勢。
「到這家好嗎?」陳彥一指著巷口邊的精緻小咖啡屋。喝咖啡首重情調,張娟一不由得微笑點頭。
「原來是妳接我的線,可見得妳有潛力,老總欣賞妳,有意磨練妳。」
張娟一聞言驚詫。
「妳別擔心,我會帶妳上線兩天。」
「那你……」
「我轉調總經理特助。先別說,免得又有閒言閒語。」陳彥一微笑的雙眼透過鏡片,閃著異樣的光彩。「跑立法院,妳只管實話實說,不要光跑記者會或者看大事件,多留意小細節,不要被表象影響,妳會發現更多。其實很有趣的,會讓妳快點長大。」
張娟一瞪大雙眼,不知該說些什麼。
「妳!小女孩!幾歲了?」
「多不禮貌!」
張娟一嘟嘴表示不滿。這副稚氣模樣,讓陳彥一笑出了聲。
「你以為我多小?我已經二十好幾了。」張娟一紅著臉。
「二十好幾是幾?」
張娟一索性不理他,低頭猛吸咬果汁杯內的吸管。陳彥一又是一陣笑,為她的稚氣,也為她點的是名為「十全十美」的果汁而笑。十全十美,也只有小女孩才相信。張娟一貌似宇帆,卻沒有宇帆世故。
「我們都是老大。」陳彥一找話說。
「什麼意思?」
「彥一、娟一,一字應該就是在家排行第一的孩子吧!如果我沒有搞錯妳名字的緣由,那我們可真是有緣啦!」
張娟一默認。
「走吧!我送妳回家。」
飲料喝完了?還是遊戲伎倆?話題正上揚,他就打住,擄人心的作法嗎?張娟一搖頭不解,隨他走向街道。
「住哪?」
「往前五百公尺。」張娟一指著前方。
「那更好,我們可以邊走邊聊。」
張娟一仰頭看他,好怪的男人,有些浪漫、有些狡黠,又有些真誠。也好!夜間散步有種美感。管他什麼採訪路線,不都是靠一雙腿、一張嘴、一支筆跑出來的嗎?
「心,」陳彥一突然說話。當年是自己不夠用心?還是宇帆根本沒有心?這是他多年未解的習題。
往事再次如蟲卵般鑽進心窩腦海,萬般鑽洞,令他下意識拉高衣領―既冷又痛!從當年冷到現在,痛到現在──
「和你在一起沒有安全感。」記得宇帆是這麼說的:「你是個沒根的人,沒親人、沒家人不是你的錯,但你就是沒根的人。」
「為什麼以前不覺得?」
「和你在一起的確很愉快,但相處越久,我越會想到我爸爸。他當年拋下我們母女,失蹤了!他在臺灣沒親戚,我們注定找不到他。一個人就這麼突然沒了、消失了!」宇帆的聲音發抖。
「我不是妳爸爸,情況不同。」
「不!我怕!再說,你不夠實際,我不認為你能夠給我無憂無慮的環境。」
三年的交情居然毀於無根!什麼才叫做根?
回憶過往,使陳彥一的鞋跟不再發出聲音,呆佇街頭……
張娟一也停下腳步。這中年人到底想說些什麼?
「用心!跑新聞除了技巧、勤快以外,最需要用心,別忘了我剛才跟妳說的,多注意小地方,就像拼圖,慢慢地,妳會拼構出完整的圖像,串連出許多值得報導的事。」是嗎?陳彥一其實也不敢肯定。
張娟一感激地猛點頭,平日的驕氣消了大半,她決心好好學習。
……


〈孔雀貝〉(節錄)

蔡仁傑感應自己來到兒時的小洋房,紅白條紋相間的木門彷彿還記得昔日的主人,大方地敞開,歡迎他歸來。仁傑才踏入一步,旋即被前面加裝的一道怵目的紅門止了步伐,這是道雪紅般的精緻門板,其上鑲了面透明玻璃,仁傑很想知道這門的材質是鋁?鐵?鋼?或者依然是木?
「喔……嗚……嗚……」
寧靜的空間竄入一連串的哀嚎聲,讓仁傑剎時魂歸臥床,剛才的景像不過是一場夢,還來不及探觸究竟,就被近來不斷淒厲哀鳴的狗哭聲吵醒。狗哭!四十二年來第一次知道狗也會哭。沒錯,如此哀淒、痛苦,可以判辨得出是哭聲。仁傑對鄰人的狗初始是同情,越聽越恐怖,不知牠是病了?老了?主人聞問嗎?卻又不清楚是哪一戶鄰人養的狗。
連續苦熬三個夜晚趕的節目企畫書雖是完成了,如今卻也累得不想動彈,記得才入眠不久,就經歷一場夢、一陣狗嚎哭,讓仁傑備感頭暈目眩,翻了個身,拉了老婆忠棻的枕頭蓋住自己的臉,調勻了氣息後,忠棻特有的體味髮香攫住了他周身的神經。忠棻偏好白色,家裡的沙發、餐桌、床單、枕頭無一不是細雪般的白,卻也顯得冷寂,少了可以流動的熱鬧空氣。不過,忠棻對味道有種特殊的解釋──上班時,她噴上高價位名牌香水;洗澡慣用白色的乳香皂,連洗髮精也是長年用同一款同一味;臨睡時,全身擦抹價廉、古老,香味容易辨別的花露水──仁傑枕在忠棻身旁確實是舒暖的。此刻,仁傑已了無睡意,挪開臉上的枕頭,見到兩根烏亮的髮絲纏綿其上,是忠棻的。仁傑想不透忠棻已近四十歲了,仍具青春樣貌,反觀自己,白髮日日竄升,從髮根至髮尾、從髮叢深處外竄再延伸至鬢角,如今已攻佔他大半個頭皮毛囊。
仁傑打心底羨慕忠棻可以放棄經營了十二年的工作。忠棻為了迎接未來的「新生」,從日前起,戒掉晚睡晚起的多年習慣,一早忙著調理營養早餐,她覺得在車上狼吞虎嚥或拎個早餐到辦公室倉促地吃完,顯得生活太緊張,連帶使得食之大慾變得毫無品質,她是寧可沉浸在悠閒的氛圍裡。問題是仁傑沒有這麼早就吃早餐的習慣,更是從不在意吃什麼,如今,老婆興致高昂地做早點,他也只有配合。有時候他不免懷疑:忠棻想以「吃」來維繫家的味道。
味道!對!說穿了就是味道。整個家的味道就是忠棻營建的,他這個企劃人只需坐享其成,省了心思後,全力在職場上衝刺。

記憶裡的小精靈總是出其不意地以各種形式提醒你記得他。
王人美五歲時和妹妹在鄉間阿姨家度假,一時興起,要妹妹抱來一大包衛生紙,兩人就這麼一張張的撕碎了往窗臺一扔,雪花片片,好似能在炎炎夏日製造清涼的效果。衛生紙撕光了,兩姊妹就隨意找上任何白紙,盡情地撕撒,讓夏日午後不顯沉悶。
孩子調皮,很少不被大人逮獲的。人美自是逃不過姨丈一頓責罵。不過,要戒除這般的樂趣可非易事。十五歲時,她夥同好友在陽臺上,以自製的小水袋從高樓往下扔,看水袋「啪」地流散不成原形,好樂!如此惡作劇竟然沒有被發現。二十二歲學校畢業那年,無聊到摺紙飛機,試航自己的方向,終究離開豐原,到臺北賃屋謀生。如今,三十一歲了,剛丟了工作,還有什麼是可以試驗的?
記憶裡的小精靈,定得要你記得他。好比是反覆錄用的錄音帶,偶然殘留前音,當你按下play鍵時,藉機發聲。
人美心想,丟了工作就結婚吧!可又沒對象呀!學古人拋繡球招親?太隆重。拋手帕?太含蓄。當真隨便找個人結婚?太和自己過不去了吧!你挑人,人也挑你。速成婚姻的先決條件不就是功名利祿擁有的比重?算了!結婚未必真自在。記憶裡的小精靈驅使人美走到陽臺。人美順手拿起一隻高跟鞋,才要往下扔,一個念頭突起:不好!鞋跟上的釘子若是不小心砸到人家腦袋、眼睛,豈不禍害!
人美認真地往鞋櫃找適合的鞋……。嗯!就這雙軟鞋吧!反正不常穿,丟了也不可惜。將右鞋往自己身上拍拍,不痛吧!好!就這麼辦!能實驗出什麼可能性就只有天知道了。「一、二、三……」人美在心裡默數。等福至心靈,出現她喜歡的數字就鬆手扔下這隻鞋。
仁傑雙手插在褲袋裡,沿著熟悉的巷弄走著,這才發現早忘了車子停放何處。再延伸到附近幾條街巷仍無所獲。如果不是近日的確忙昏了頭,他真要懷疑自己是不是提早得了癡呆症。算了!不急著找,車子除非是被偷了,否則總會出現。
仁傑想開後放慢步伐,雙手仍放在口袋裡,他總要如此才能感到安適。有人欣賞仁傑走路的姿態,不疾不徐,泰然自若,實在不像現代人的行腳。仁傑心底知道,其實是他己缺乏了前進的目標,只是還沒想到對策,只好假裝悠然信步。
「八八,」人美唸到八八時,停下。心想:八八,好數字!八九也不錯,發久。九九,是長長久久。還有更好的嗎?幹嘛隨流行來個八八九九,再數!
「八九、九十……九八、九九、一百……一○八、一○九,一路久。」人美手中的鞋落下,下意識潛藏身子,只敢拿眼偷瞧,心裡也急著想知道鞋落何方何人甚至何物。
咖啡色的軟鞋正中仁傑肩頭。仁傑抽出口袋內的雙手,來不及抓到凌空而降的東西,直覺是:「企畫書砸了」。這才看清楚是一隻鞋子,心想是樓上住戶不小心掉落的吧,抬頭看,卻沒看到任何人。
此時,兩手空空,猛然察覺沒帶公事包出門呢!裡頭有重要的企畫書。「倒是運氣!這鞋子提醒了我。」仁傑看著地上的鞋子,不知該做何處理,只好將鞋子放在邊角,以免被車子輾壓了。
人美沒想到這隻鞋還有如此善終,沒有報廢,等一下可以去撿上來,代表這隻鞋還有用處。人美打從心底感謝這個被鞋砸中的中年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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