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23號簡體館日】限時三天領券享優惠!!
保險法原論(簡體書)
滿額折

保險法原論(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86 元
定  價:NT$ 516 元
優惠價:87449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13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保險法原論》主要內容包括保險法概述、保險合同總論、保險合同分論、保險業法論。

作者簡介

孫宏濤,山東濟南人。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法、民商法。先後在《中國法學》《比較法研究》《法學論壇》《法學》等核心刊物發表學術論文70餘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復印資料(系列)》全文轉載。
自2012年起至今,連續5年擔任國家司法考試命題組成員,承擔商法學的命題任務。多次獲評學校考核優秀,並獲得卡西歐等獎教金,華政首屆優秀博士後獎等榮譽稱號。開設的《經濟法學》獲評國家精品課程,《商法概論》《金融法學》獲評上海市精品課程。

名人/編輯推薦

本書是對傳統保險法教材的保留與創新,在博采眾家之長的基礎上注重理論性與實踐性的結合,並吸收和反映了新研究成果和方向。

目次

第一編保險法概述

第一章危險與保險

第一節危險釋論

第二節保險的學說

第三節保險的歷史沿革及發展趨勢

第四節保險的種類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二章保險法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保險法的概念

第二節世界各國的保險立法概況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三章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最大誠信原則

第二節近因原則

第三節保險利益原則

第四節損失補償原則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二編保險合同總論

第四章保險合同當事人的先合同義務

第一節投保人的告知義務

第二節保險人的說明義務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五章保險合同的訂立

第一節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

第二節保險合同訂立的憑證

第三節保險條款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六章保險合同的生效

第一節一般生效要件

第二節特別生效要件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七章保險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終止

第一節保險合同的變更

第二節保險合同的轉讓

第三節保險合同的解除

第四節保險合同的終止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八章保險費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預交保費與保險責任的承擔

第三節遲交保費與保險責任的承擔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九章保險合同的解釋

第一節保險合同解釋的一般原則

第二節疑義利益解釋原則

第三節合理期待解釋原則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章再保險

第一節再保險的性質

第二節再保險的種類

第三節再保險的獨立性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一章保險合同與懲罰性賠償

第一節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可保性研究

第二節美國保險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研究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三編保險合同分論

第十二章人身保險合同

第一節人身保險合同概述

第二節人身保險合同中不可抗辯條款完善之研究

第三節人身保單質押貸款

第四節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

第五節人身保險合同的中止與復效

第六節人壽保險合同

第七節健康保險合同

第八節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第九節相互保險模式探究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三章財產保險合同

第一節財產保險合同概述

第二節重復保險

第三節保險代位權

第四節財產損失保險合同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四章責任保險總論

第一節責任保險之特性分析

第二節責任保險制度之立法理由

第三節責任保險之歷史概況及發展趨勢

第四節責任保險之種類分析

第五節責任保險中第三人之直接請求權

第六節責任保險之負面效應分析

第七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五章新型財產保險合同

第一節知識產權保險

第二節產權保險

第三節董事責任保險

第四節物流保險

第五節出口信用保險

第六節網約車保險

第七節履約保證保險

第八節家政服務機構責任保險

第九節建設工程質量保險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六章強制保險研究

第一節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強制保險立法概況

第二節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強制保險立法概況

第三節我國強制保險立法現狀及其梳理

示範案例

思考案例

拓展閱讀

第四編保險業法論

第十七章保險業的組織形態

第一節保險組織的形式

第二節保險輔助人

示範案例

拓展閱讀

第十八章保險經營監督管理

第一節保險分業經營規則

第二節最低償付能力和保險準備金

第三節保險資金運用

第四節我國保險業風險處置的制度構建研究

第五節互聯網保險監管機構的多元化構建研究

示範案例

拓展閱讀

書摘/試閱

2.風險化解方式
(1)市場方式。併購重組作為談判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合意的商業選擇,不僅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最常見的公司自我調整現象,亦是保險公司針對償付危機的極佳解決方案之一。其實,保險公司的風險並未因併購重組而消除,只是被增大的資產規模所掩蓋。若併購重組雙方因股權結構復雜等原因給談判以及存續公司的運營帶來困難,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則會更大。但瑕不掩瑜,國外立法及實踐亦可證明此點。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均將併購重組作為保險業風險處置的重要手段之一。相較於境外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活躍,我國保險市場的保險公司併購重組現象較為少見。國內首例保險公司合並案發生於2010年,同業收購直到2014年《保險公司收購合並管理辦法》出臺才不再是保險公司的禁區。有限的保險公司併購經驗和慣性的行政幹預思維使得併購重組的風險處置方式常被風險處置參與人所忽略。從此層面而言,作為風險處置有效措施之一的併購重組在《保險法》中未被提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政手段在風險處置中的過多采用。因此,如何提升市場方式在風險化解中的運用值得立法者思索。
(2)行政方式。一方面,《保險法》的相關規定雖具體,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監管機構掌握了過多的自由裁量權。具體體現在:
其一,針對行政限制措施,《保險法》第138條詳細規定了多達十項行政限制措施,既包括資產結構的調整和負債規模的壓縮,也包括所有者權益的限制和經營成本的壓縮。整體而言,這十項行政限制措施為問題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構建了多元、具體的提升渠道,足以適用於不同處理情形。但是,可操作性的缺失使得一系列行政措施難以發揮其應有之效。一是不同限制措施的適用情形和適用順序並未在條文中明確。《保險法》第138條規定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下列措施”賦予了監管人員過多的措施選擇權,若監管人員濫用此權力且不會受到法律制約,就會對整個社會秩序造成極大的破壞。以其中責令轉讓保險業務為例,保單的轉讓不僅涉及轉讓方和被轉讓方,還涉及保單的權益者,影響範圍廣大。二是監管措施是否可疊加?疊加措施數是否有限制?這些疑問也不得而知。三是結合《保險法》第139條,除該條提及的會導致責令限期改正的情形,其餘措施如違反限制商業性廣告後果是什麼?在實施這些措施無效之後,是否可繼續實施其他措施以作替代?《保險法》第138條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下列措施”的概括式規定讓這些措施的使用變得隨意,或者難以運用。
其二,針對整頓,《保險法》第140條到第143條將其作為“逾期未改正”的行為後果,從條件、主體、權限及結果等方面作出規定。問題在於,第140條在未區分違規情節之輕重的條件下即統一將違規保險公司納入整頓的範圍。根據此條款,計提90%的責任準備金和未計提責任準備金的保險公司均需被采取整頓措施,這對部分保險公司有失公平。此外,這些條文本身用詞的邊界模糊也加大了行政措施采用的不確定性。例如,整頓組人員如何選取?整頓期限是否有限制?可“停止部分原有業務”具體指哪些?“正常經營狀況”的標準為何?
其三,針對接管,部分條文細節付之闕如的現象同樣存在。在涉及接管的《保險法》第144條到第148條中,何謂“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它和“償付能力不足”的區別何在?“可能嚴重危及或者已經嚴重危及公司的償付能力”的判斷標準又為何?接管組由哪些機構組成,職權範圍多大?接管期間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是否以及會發生哪些變化?這些不明確之處都給接管程序的有效運行造成實質上的阻礙。
另一方面,《保險法》未明確規定托管、行政重組措施。我國《保險法》雖未將托管、行政重組措施納入問題保險公司的監管措施,但二者實為問題公司處置、化解風險的常見措施,被廣泛地運用在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實踐中,並且已成功地在我國保險公司的風險處置實踐中收獲良好成效。例如,在中華聯合風險處置實踐中,自中華聯合保險公司於2007年暴露大規模風險起,監管機構先後進行了多次外資增資擴股工作和中資市場化重組的積極嘗試,均未果。直到2009年3月,經保監會、保障基金公司與新疆建設兵團國資委的多次溝通協商,決定由保障基金公司托管中華聯合主要股權,逐步向中華聯合注入保險保障基金,並通過無償受讓、置換、收購員工股等方式進行股權重組,對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規範及完善,後中華聯合保險經營方呈轉好態勢。
從保險公司風險處置的實際需要來看,托管具有管理團隊更為專業、不改變企業產權關係等特點,而且在《金融機構撤銷條例》第12條、第37條等規定中可找到保險公司開展托管措施的法律依據。行政重組雖僅出現在《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中,而且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或可能出現資源流動受限制等弊端,但其好處在於方便保險市場資源的整合,有利於提高保險業資源配置的效率,故出於保護保單持有人利益的目的,參照《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對問題保險公司采取注資、股權重組、債務重組、資產重組、合並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行政重組是完全可取的。
……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449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