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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散的饗宴:海明威的巴黎歲月(最值得珍藏的名家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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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如果你有幸在年輕時
住過巴黎,那麼巴黎會跟著你
一輩子,因為巴黎是一席
不散的饗宴
──海明威致友人,1950

 海明威(1899-1961)是一位高度自律的作家,一生沒有停過筆。他的小說造就了眾多好萊塢經典(戰地鐘聲、戰地春夢、雪山盟、老人與海等等),電影也使海明威文名遠播。但他卻不是一個守著書房的文人,他喜歡冒險、釣魚、爬山、滑雪、打獵、鬥牛,兩次投入世界大戰,還參加過西班牙內戰,釣過七米多長的大魚。有過四位妻子和眾多情人,沉迷於酒精和雪茄。他的人生比他的小說更精彩,功成名就(先後得過普立茲和諾貝爾文學獎),他用自己選擇的方式,離開了人世。

海明威成名前的巴黎故事。
 
年近六旬的海明威於1956年偕同第四任妻子瑪麗回到巴黎,在麗池酒店找回兩只保留他二0年代手稿的行李箱。1957年秋,他在住居地古巴以這些手稿為本,動筆寫出這本書。
 
在巴黎二0年代的海明威尚未成名,時常處於飢餓、貧窮的狀態,但他和第一任妻子海德莉在巴黎過著沒錢卻快樂的生活。書中記錄他和當時文人藝術家交往的故事、到葛楚史坦家中和她暢談作品、到莎士比亞書店借書、到塞納河畔尋二手書、抄特殊路徑到盧森堡公園散步只為不經過美味餐館、在飢餓時觀賞塞尚畫作別有領悟、到賽馬場賭上未來的飯錢、到他最愛的丁香園咖啡館看人來人往或寫作……
 
萬花筒般的巴黎,走到哪裡都勾人流連。書末海明威說,希望能死在只愛著海德莉的時候……這本書在海明威逝世三年後,1964年由第四任妻子瑪麗編輯出版,這不僅是海明威的回憶錄,這段漫長的飢餓寫作歷程也充滿勵志,給後世創作人蹲伏的能量,書中場景如今成為巴黎地標,是所有嚮往巴黎的旅遊朝聖指南。

作者簡介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1899年8月21日生於美國伊利諾州,美國作家、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曾擔任記者,但為寫作而辭掉穩定的記者工作。
著有小說、散文多部作品,較知名的小說有《太陽依舊升起》、《妾似朝陽又照君》、《戰地春夢》、《戰地鐘聲》,1952年定居古巴多年的他出版了《老人與海》,該書為他贏得1953年美國普立茲文學獎,海明威又以該書和一生成就榮獲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桂冠。1961年7月2日,海明威在美國愛達荷州家中舉槍自殺。



劉俐
東海外文系畢業,巴黎第七大學博士,曾任駐法國台灣文化中心(巴黎文化中心)主任、淡江大學法文系副教授。譯有《異鄉人》、《電影美學》、《劇場及其複象》、《印度之歌》、《哀悼日記》、《小王子》等。

名人/編輯推薦

〈譯序〉
劉俐

 海明威在二十二歲時(一九二一)來到巴黎,正值一次大戰結束,法國揮別戰爭的恐懼與匱乏,重獲自由,整個社會沉浸在歡樂的氛圍中,迫切地享受當下,尋歡作樂,夜夜笙歌,展開了一段熱鬧喧囂的「瘋狂年代」(Les Années Folles, 1920-1929)。
海明威筆下「懂得開人生玩笑」的帕辛,每晚吆喝著一批模特兒、吉普賽人和遊手好閒之徒,從一家夜店鬧到另一處酒吧,直到天亮。拉博喝醉了就到街上跟汽車鬥牛,阿波里奈爾牽著他的寵物龍蝦招搖過市⋯⋯巴黎容許理直氣壯地荒唐度日。
相對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壓抑和美國的清教徒傳統,巴黎的自由、包容和文化活力,吸引了全世界的藝術家、作家到這裡尋找更好的創作環境與成功的機會。
當喬艾斯(James 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因內容與形式過分大膽在美國被禁,巴黎為他出版;當王爾德(Oscar Wilde)因同志戀在英國受盡凌辱,是巴黎接納了他;當黑人在美國被隔離,飽受歧視,巴黎擁抱非洲藝術﹕非裔藝人約瑟芬•貝克(Josephine Baker)以一齣黑人音樂劇(La Revue Nègre)轟動巴黎,成為「瘋狂年代」的偶像人物,葛希文(George Gershwin)的「一個美國人在巴黎」(An American in Paris)使爵士樂風靡一時,畢卡索也從非洲藝術中找到全新視野。巴黎包容各種性向、各種宗教、各類人種。
當時聚集在巴黎的藝術家,許多成為藝術史上閃亮的名字,如俄國的夏卡爾(Marc Chagall)、蘇丁(Chaïm Soutine)、保加利亞的帕辛、義大利的莫地里安尼(Amedeo Modigliani)、波蘭的季斯林(Kisling)⋯⋯從各種不同種族與文化的碰撞中,誕生了「巴黎畫派」(École de Paris)。常玉也恭逢其盛,但他生性孤傲,家財散盡,潦倒以終。而個性張揚、喜歡奇裝異服的藤田嗣治(Foujita)卻如魚得水,成了巴黎畫派的風頭人物。
藝術家們相濡以沫,也會激辯不休,咖啡館就是他們的聚會之所,特別是各據蒙帕那斯大道(Avenue Montparnasse)一角的「圓頂」(Dôme)、圓亭(Rotonde)、穹頂(La Coupole)形成一個文藝三角洲,每一個嚮往藝術的年輕人都要到這裡過一段波西米亞的日子。三餐不繼,就把畫作典押給咖啡館,或幫客人畫像。一九二四年開張的「精英」(Select)咖啡館,整夜開放,使蒙帕拿斯一帶的歡宴徹夜不眠。揮霍不盡的活力使它成為各種新藝術的實驗場﹕立體派、野獸派,還有顛覆中產價值的超現實主義,他們的聚會經常上演全武行:相互叫囂、大打出手,甚至跳上桌子,吊在水晶燈上玩空中飛人,直到驚動警察來收場。。
在大批湧入巴黎的外國人中,美國人最多,從戰前的六千人,最多時達五萬。因為美金比戰前漲了五倍,「五美元夠兩個人過一天,還可以旅行。」同時美國從一九二0年起推行全國禁酒令(Prohibition),禁止釀造、運輸和銷售含酒精飲料。而在歐洲,海明威寫道:「喝酒和吃飯一樣自然。」他和喬艾斯可以日以繼夜,從天黑喝到天明,各灌下二十杯威士忌。他不只喝威士忌,也接觸到法國各產區的葡萄酒。這位重感官的作家,對吃的、喝的從不含糊﹕從葛楚史坦家的紫梅燒酒到丁香園的蘭姆到佐餐的葡萄酒,都詳加記載[1],巴黎給了他酒文化的啟蒙。
海明威不但有幸在年輕時住過巴黎,還遇上巴黎最璀璨的年代,與眾多各自精彩的人物相遇:葛楚史坦、龐德、費滋傑羅、喬艾斯、畢卡索等。同時,他大量閱讀、旅行、逛美術館和畫廊……這豐富的饗宴,他受益終生。
二零年代之後,他不斷重遊,巴黎是他一生的至愛。一九六一年六月二日飲彈自盡時,他書桌上、打字機旁就放著這本寫給巴黎的情書──紀念他年輕時那段「很窮但很快樂」的日子。
海明威昔日流連之處,多成為巴黎的觀光地標:莎士比亞書店、丁香園、圓頂咖啡、力普小酒館。他住的左岸拉丁區一帶已是巴黎房價最高之處,各種名牌精品店大舉進駐,小出版社、書店、電影院只能一一撤離。
然而,「在巴黎這個城市裡,不管你多窮,都能活得很好。」飢腸轆轆時,還可以去看塞尚。只要塞納河無恙,「河邊永遠不會寂寞」。河岸有看不完的藝術品,從羅浮到奧賽,從大洋洲博物館到阿拉伯文化館,河畔的舊書攤依然是一條結合自然與人文的風景線。夏日黃昏,可以站在藝術橋上看滿天彩霞,待夜幕低垂,對街貝聿銘的金字塔就亮燈了。
海明威的巴黎不再,但巴黎永遠是一席饗宴。
 
 

[1]海明威的作品中,什麼樣的人物在什麽樣的情境喝什麼酒都有講究,見Philippe Greene《一杯接一杯 》(To have and have another:A Hemingway Cocktail Companion),(諧仿海明威的作品《To have and to have not 》)

目次

譯序 劉俐

附記
• 聖米榭廣場的一家舒適咖啡館
• 史坦小姐的開示
• 失落的一代
• 莎士比亞書店
• 塞納河畔各色人等
• 沒有春意的春天
• 嗜好的終結
• 飢餓是心志的鍛鍊
• 福特與魔鬼的門徒
• 一個新學派的誕生
• 與帕辛相遇穹頂咖啡館
• 龐德和他的「才子幫」
• 奇怪的了結
• 打上死亡印記的人
• 謝普曼在「丁香園」
• 邪惡的使者
• 費滋傑羅
• 禿鷹不分食
• 關於尺寸問題
• 巴黎永遠寫不完

書摘/試閱

第一章
聖米榭廣場的一家舒適咖啡館
A Good Café on the Place St.-Michel


秋天剛過,一日之間天氣突然變壞了。夜晚我們得把窗戶關緊以防雨水打進來。護牆廣場(Place Contrescarpe)上的樹葉被寒風掃落殆盡,落葉就泡在雨水之中,風又把雨吹向停在終點站的那輛綠色大巴士上。行家咖啡館(Café de Amateurs)擠滿了人,熱氣讓窗戶上蒙了一層霧。這咖啡館陰沉且經營不善,是這一帶酒鬼聚集之處,我儘量避開。因為酒鬼渾身又髒又臭,一股宿酒的酸味兒。這家咖啡館的男男女女只要買得起酒,就終日沉醉酒鄉,他們買酒是以公升或半公升為單位的。咖啡館裡張貼著許多飯前酒的廣告,名稱稀奇古怪,很少人喝得起,頂多喝一點墊底,好繼續灌葡萄酒。女人喝醉了,被稱作「poivrottes」,就是「女酒鬼」的意思。
「行家咖啡館」是慕福塔街(rue Mouffetard)的污水溝。慕福塔街是一條狹窄擁擠、生意盎然的市集街,一直通到護牆廣場。那一帶的老公寓每層樓梯內都有一個蹲式廁所,糞坑兩側各有一個略略隆起的水泥腳蹲,以免房客滑跤。廁所穢物沖到化糞池裡,夜晚再由馬拉的水肥車來抽乾淨。夏日,所有窗子都開著,我們就會聽到抽汙水的聲音,還聞到刺鼻的氣味。水肥車漆成咖啡色和橘黃色,在月光下,它們駛入勒曼主教街(rue Cardinal Lemoine),那抽水肥帶著輪子的圓筒,簡直就像布拉格(Georges Braque) 的畫。「行家咖啡館」無人清理,牆上已經發黃的告示,明令嚴禁酗酒,違者重罰,但是告示破損模糊,無人理會,那些發著惡臭的顧客也照樣忠誠。
冬天幾場冷雨,整個城就驟然陷入陰鬱之中。散步時再也看不到高聳白色建築的屋頂,只剩街道上濕漉漉的一片黑,大門緊閉的鋪子、賣藥、賣文具、報紙,二流接生婆還有魏爾崙(Verlaine) 過世的旅館。我就在那家旅館頂樓租了一個房間寫作。
要爬六或八層才能到頂樓。上面非常冷,我知道要生個火讓屋子暖和起來,有多麼昂貴,那得要買一綑小樹枝,三把用鐵條捆好的短松木條,短得像半支鉛筆,用小樹枝引火,還要一綑半乾的硬木條,才能讓屋子暖火起來。然後我走到街的另一頭,在雨中眺望屋頂,看看煙囪是否冒煙、如何冒煙。結果一縷烟也不見,我想也許煙囪是冷的,根本生不了火,也許屋子裡都是煙,柴火都浪費了,錢也白花了。我繼續在雨中往前走,經過亨利四世高中(Lycée Henri Ⅳ)、古老的聖艾田杜蒙教堂(Church of St.-Etienne-du-Mont),還有寒風呼嘯的先賢祠廣場(Place du Panthéon)。為了躲雨,我轉向右側,最後從聖米榭大道背風的那一側走出廣場,再經過克呂尼博物館(Cluny) 和聖傑曼大道(Bd. St. Germain),終於來到聖米榭廣場上我熟悉的一家很好的咖啡館。
這是一家舒適怡人的咖啡館,溫暖、乾淨而且友善。我把雨衣掛上衣架晾乾,再把破舊不成形的氈帽放在長凳的架子上,點了一杯牛奶咖啡。服務生端了過來,我從大衣口袋裡取出筆記本和鉛筆,就開工了。我寫的是一個發生在密西根(Michigen)的故事。那日寒冬凜冽,冷風颼颼,故事裡的背景也是如此。我從童年、少年到成年時期都見過暮秋景色,有時換個地方要比在當地寫更好。我想,這就叫自我移植。而且這件事可能對人類和其他生物同等重要。
我故事裡的小夥子們在喝酒,我也覺得口渴,於是點了一杯聖詹姆士蘭姆酒(rum St.James)。冷天喝這種酒特別對味。我繼續寫,感覺通體舒暢,那上好的馬丁尼克島(Martinique)的蘭姆酒把我的身體和心靈一起暖和起來。
一個女孩走進咖啡館,獨自坐在臨窗的桌邊。她長得很漂亮,臉蛋清新有如一枚新鑄的錢幣──¬如果可以用柔滑的肌肉和雨水清洗過的皮膚來鑄錢幣的話。她的頭髮黑得像烏鴉的翅膀,俐落地一刀剪短,斜斜地遮住她的面頰。
看著她,讓我心神不寧,情緒高昂起來。但願能把她寫進我的小說,或者別的什麼作品裡。她挑了一個鄰街的座位,可以看到客人的進出。顯然她在等人,我繼續寫作。
故事自然流洩而出,我簡直來不及把它筆錄下來。我又點了一杯聖詹姆士蘭姆酒。每當我抬起頭或者用鉛筆刀削筆時,就會看那女孩一眼,任由那刨下來的捲曲筆屑落在酒杯下的碟子裡。
小美人,我看見妳了。不管妳在等誰,也許以後再也見不到妳,但此刻,妳是我的,整個巴黎都是我的,而我屬於這個筆記本和這支鉛筆。
我回頭寫作,沉浸在故事之中,全然忘我。現在是我在寫而不是它自己寫了。我沒抬過頭,忘了時間、忘了身在何處,也沒再點聖詹姆士蘭姆。似乎想也沒想,就對它失去了興趣。故事就這樣寫完了,精疲力盡。我把最後一段讀了一遍,然後抬頭尋找那個女孩,她已經走了,但願她是跟一個好男人走的。話雖如此,我仍有些悵然若失。
結束了筆記本中的故事,把本子放入外套的口袋內,然後向服務生點了一打葡萄牙生蠔和半瓶他們自家的白酒,每寫完一篇故事,我整個人被掏空了。亦喜亦悲,像是做完愛的感覺。我有把握寫了一個好的故事,但究竟有多好,要等第二天重讀一遍之後才能確定。
我吃著帶有濃重海味的生蠔。冰涼的白酒將生蠔些微的金屬味沖淡,只留下海的味道和鮮美的肉質。我飲盡殼裡涼涼的汁液,用清脆的白酒伴隨入胃。此時此刻那空洞的感覺一掃而空,我又興致勃勃地開始著手下一個計畫了。
既然天氣已經轉壞,我們可以離開巴黎一陣子,到一個乾燥飄雪的地方,看雪花從松林中落下,覆蓋道路和高聳的山坡。緯度高處,夜晚走路回家時,可以聽到雪地吱吱作響。在雷沙翁山(Les Avants) 下有一棟很棒的小木屋,供應膳宿,我們可以到那兒去,帶著我們的書,晚上暖暖地窩在床上,窗戶都敞開,滿天星光燦爛,那才是我們該去的地方。搭火車三等車廂很便宜,那裏的膳宿比起我們在巴黎的花費也貴不了多少。
我可以退掉用來寫作的那個旅館房間,就只需要付勒曼主教七十四號的房租,那微不足道。我一直為《多倫多星報》寫報導,稿費也該到了。我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環境下寫稿,我們有錢去旅行。
也許離開巴黎,我才能寫巴黎,就像身在巴黎才能寫密西根。那時我不知道,時機還不成熟,因為我對巴黎的了解還不夠,不過終究我還是寫出來了。反正只要太太想去,我們就去。我吃完生蠔,喝完酒,付了咖啡館的帳單,就抄近路回到在聖傑耶夫丘(Montaigne St. Genevière)山頭上的公寓,一路淋著雨,這不過就是本地的壞天氣,影響不了我們的生活。
「這個計畫太好了,泰迪。」太太說,她有一張線條柔和的臉蛋。聽到我的計畫,她的眼睛和笑容都亮了起來,彷彿收到一個貴重的禮物。
「我們什麼時候動身呀 ?」
「妳想走的時候就上路。」
「哇!我想馬上就走。難道你還不知道 ?」
「我們回來時,也許天氣就好轉、晴朗無雲了,乾爽的冷可以很舒服。」
「我相信一定會好轉的。」她說,「你能想到去旅行,真是太好了。」


第八章
飢餓是一種心志鍛煉
Hunger Was Good Discipline


在巴黎這個地方,如果你吃得不夠飽,就特別容易餓,因為所有麵包店的櫥窗裡有那麼多誘人的糕點,而且餐廳外的行人道上也有人進餐,你可以清楚看到、聞到盤中的食物。如今我放棄了記者生涯,寫的東西在美國又乏人問津,如果跟家人說要在外面與朋友共進午餐,那麼最好的去處就是盧森堡公園。從天文臺廣場(Place de l’Observatoire)到沃吉哈街(rue de Vaugirard)這一路都不會看到、聞到任何食物。進入公園,可以去逛盧森堡美術館。當你空著肚子,餓得發昏時,所有畫作都會格外強烈、清晰而且更有美感。我是在飢腸轆轆的時候才對塞尚(Cézanne)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而且更真切地體會他是如何畫出他的風景畫的。我甚至猜想,塞尚畫畫的時候是否也在飢餓狀態?不過,我估計他是畫得太入神,忘了吃飯。人在失眠或飢餓狀態就會產生幻覺吧,雖不健康但頗有啟發性。後來我想,塞尚所感受的應該是另一種飢餓。
走出盧森堡公園,沿著狹窄的費武街(rue Férou),就到了聖許畢斯廣場(Place St.-Sulpice)。那一帶仍然沒有餐廳,只有安靜的廣場、長凳和樹木,還有一座獅子噴泉。一群群鴿子在石板路上踱步或乾脆站在主教雕像上。廣場北邊有個教堂,還有很多賣宗教用品和祭袍的店鋪。
從廣場往河邊走,這就無可避免的會經過賣水果、蔬菜、葡萄酒或麵包、糕餅店。不過,只要小心選擇路線,從右邊繞過灰、白石頭的教堂,走到歐德翁街,再向右轉就到了莎士比亞書店。這一路見不到太多賣食物的店鋪,歐德翁街上沒有餐廳,一直到廣場上才有三家。
待你走到歐德翁街十二號,飢餓感已經被壓制住了,感官卻出奇敏銳,連照片看起來都不一樣了,而且會看到以前從沒看到的書籍。
「你太瘦了,海明威。」希微亞會說,「你吃得夠嗎?」
「當然夠。」
「今天午餐吃了什麼?」
我的胃都要翻了,只能說:「我正要回去吃飯呢。」
「三點鐘吃午餐?」
「我沒意識到已經這麼晚了。」
「亞迪安 前幾天說要請你和海德莉吃晚飯,還想請法格(Fargue) ,你喜歡法格吧?也可以找拉博 ,我知道你喜歡他,或者請其他你們喜歡的人也可以,你回去跟海德莉說一聲,行嗎?」
「她一定會很高興的。」
「我來發一封快信給她,你也不要工作得太辛苦了,要好好吃東西。」
「好的。」
「快回去吧,不要耽誤了午餐。」
「他們會留給我的。」
「不要吃冷的東西,快回去吃頓熱的。」
「有沒有我的信?」
「好像沒有,我去看看。」
她去看了看,找到一張字條,很高興的樣子,隨即打開書桌的一個小櫥。
「這是我不在的時候送來的,」她說。是一封信,沈甸甸的,像是裝著錢。
「是魏德考普(Wedderkop)寄來的」希微亞說。
「那就是《綜觀》(Des Querschnitt)雜誌 。你見過魏德考普嗎?」
「沒有,不過他來找過喬治(George) ,他會見你的,別擔心,或許他想先把錢付給你。」
「總共是六百法郎,信上說還會給我更多。」
「幸好你提醒我去看一下,親愛的好好先生。」
「真是好笑,德國竟是唯一買我作品的地方,只能賣給魏德考普和《法蘭克福日報》(Frankfurter Zeitung)。」
「可不是?不過你無需擔心,你還可以把小說賣給福特。」她調侃道。
「一頁稿紙三十法郎,假定每三個月給《跨大西洋評論》(The Transatlantic)寫一篇,每篇故事五頁,三個月就是一百五十法郎,一年六百法郎。」
「但是,海明威,別管小說現在能給你賺多少錢,最重要的是你能寫小說。」
「我知道我能寫,問題是沒人買,自從我離開報社,還沒有任何進帳。」
「會有人買的。你看,這不就是匯錢來的?」
「抱歉,希微亞,我不該說這些的。」
「有什麼好道歉的?我們談什麼都行。你難道不知道,每個作家一肚子牢騷?但是你要答應我,少操心、多吃點。」
「我答應。」
「那就回去吃午飯吧。」
離開書店,走到歐德翁街上,我對自己非常不齒,竟然在人前發牢騷。寫作是我自己的選擇,這種行為實在太丟人。我不應該省掉一餐,大可買一大塊麵包果腹,可以享受金黃色的美味脆皮,但少了點喝的,嘴裡未免乾了點。你這可惡的牢騷鬼、卑劣虛偽的聖人、殉道士,我咒罵自己。是你自己心甘情願放棄記者工作。你有信用,希微亞會借錢給你的,她已經借了好幾次了。下一次你又要在別的地方妥協了。飢餓有益健康,肚子餓的時候照片看起來的確好很多。吃當然是件好事,但你的下一頓在哪兒?
就在力普(Lipp’s) ,這就是個有得吃也有得喝的地方。
我快步走到力普,所經之處,我的胃、我的眼、我的鼻都沒閒著,這就使這段路程更加有趣了。小酒館裡人還不多,我在靠牆的長凳坐下,背後有面鏡子,面前有張桌子,服務生問我是不是來杯啤酒,我點了一公升的大杯啤酒,還點了份洋芋沙拉。
冰涼的啤酒,喝來舒暢極了。橄欖油拌沙拉很有嚼勁,浸在橄欖油裡格外美味。我在洋芋上遍灑胡椒粉,撕下麵包浸在橄欖油裡吃,又一口氣喝了幾口啤酒,這才把速度放緩。吃完洋芋又加點了一份,還點了一種短臘腸(Cervelas),比法蘭克福腸(Frankfurter)粗,但長度只有一半,上面還塗了一種特別的芥末醬。
我用麵包把橄欖油和醬料都抹了個乾淨,一邊慢慢喝啤酒,直到酒已經不冰了,才一口喝盡。又點了一種小杯啤酒,看著它倒在杯裡,好像比大杯的更沁涼。我一口喝掉半杯。
其實我從來不擔心,我知道我的短篇小說寫得很好,早晚會在美國出版的。在辭去新聞工作時,我就確信小說會出版,但寄出去的每一篇都遭退稿。支撐我信心的,是歐布來恩(Edward O’Brien)把《我的老爹》(My Old Man)收入《年度最佳短篇小說選》,而且把那一年的集子題獻給我。想到這兒,我開心地笑了,又是幾口啤酒下肚。那篇故事從來沒在任何雜誌發表,把它收入年度選是違反所有出版規則的,我不禁莞爾,引得服務生側目。好笑的是,經過這麼長時間,他還是把我的名字拼錯了。這篇小說是我倖存的兩篇之一。話說那回海德莉把我的手稿都放在手提箱裡,想帶到洛桑(Lausanne)要給我一個驚喜,讓我在山中渡假時可以繼續。她把我的原稿、打字稿和打印稿全都收在牛皮紙袋,再放入手提箱,沒想到箱子在巴黎里昂火車站(Gare de Lyon)被偷了。所有稿子化為烏有。這一篇之所以倖存,是因為史帝芬斯(Lincoln Steffens)把它寄給了某位編輯,又被退了稿,正在回家的路上呢。倖存的另一篇「在密西根」,是史坦小姐來我家作客之前已寫就的,我一直沒有重謄寫過,因為她說「見不得人」,就被我隨手塞進抽屜裡了。
離開洛桑到義大利之後,我把那篇賽馬的故事拿給歐布來恩看。他性情溫和、靦腆、面色蒼白,有一雙淺藍色眼睛,平直的頭髮是自己剪的。那時他寄宿在拉帕洛鎮(Rapallo)山上的一個修道院裡。那段日子我正處低潮,以為再也寫不出東西了。我把那篇小說拿給他看,只當是個新鮮玩意兒,就像你傻乎乎把莫名其妙搞丟的船上羅盤針給人看,或者在車禍後把折斷的腿當玩笑說給人聽。但,等我唸完故事,卻發現他比我還傷心,除了生離死別或其他難以忍受的痛楚,我沒見過什麼事能讓一個人如此悲痛,唯一例外就是海德莉把我的稿子丟了,她哭個不停,不敢告訴我。我安慰她,不管闖了多大的禍都沒關係。不必擔心,一定有辦法解決,最後她終於告訴我了。我認為她不可能也帶走了影印本。當下就雇了一個人幫我代班──那時記者的收入不錯──搭火車趕回巴黎。這事的確是真的。我記得那晚回到公寓,確定稿子真的丟了之後做了什麼,現在這件事過去了。秦克教會我,不要在災難上糾結。我叫歐布萊恩不必難過,早期的作品丟了,或許對我是一件好事,我也把軍中那套勵志的話說了一遍,還說,我會重新開始寫小說。我說這話,好像只是為了安慰他,但我知道,我是認真的。
坐在力普酒館裡,我回想丟了手稿之後,什麼時候寫出了長篇小說。那是在科提那丹佩索(Cortina d’Ampesso),我為了去萊茵區(Rhineland)和魯爾區(Ruhr)區採訪,不得不提早結束春季滑雪,回到那兒與海德莉重聚。那是篇很簡單的故事,叫《不合時宜》(Out of Season),我把老人上吊自殺這段真實的結局刪掉了。根據我的新理論:如果省略部分可以增強效果,那就該刪,留白才能耐人尋味。
我想,我現在對小說的領悟,別人還不懂,自然也就沒有需求,這一點毫無疑問。不過,最終他們會懂的,就像對繪畫一樣,只是需要時間,需要耐心。
一旦縮減餐點預算,就得把心態調整好,不要終日想著肚子餓這檔事。飢餓是很好的磨練,你可以從中學習。只要他們還不懂,你就比他們高明。當然囉,我現在是大大領先,以致三餐不繼。他們要是能趕上來一點,倒也不是壞事。
我知道我得寫一部長篇小說,但這似乎遙不可及。我一直在努力寫些可以發展成長篇的段落,困難無比。但寫長篇是必須的,就像賽跑選手不能只跑百米。之前我也寫過一個長篇,就是在巴黎里昂火車站遺失的那篇,那時我仍然保有一種小男孩便捷的抒情能力,但那就跟青春一樣,易逝而且經不起考驗。我知道也許丟了那篇稿子是件好事,但我也知道,還是得寫部小說。但要等到非寫不可的時候再寫,如果只因為該寫就寫,就像時間到了就該吃飯一樣,那我就太沒出息了。非寫不可,也就是只能做這件事,沒有其他選擇。就讓壓力慢慢累積吧。在等待時,我可以先寫一個長一點的故事,寫任何我熟悉的事都行。
這時候我已經付了帳,走出餐館,向右轉穿過雷恩街(rue de Rennes),這樣就可以避開「雙叟」咖啡館(Deux Magots)喝咖啡的誘惑。沿著波拿帕街(rue Bonaparte),抄最短的路回家。
我知道得最多、還沒有寫出來、還沒有忘記的是什麼?我真正了解而且關心的是什麼?唯一的選擇就是走最近的路,儘快回到我工作的地方。我從波拿帕街走到居耶梅街(rue Guynemer),再經達薩斯街(rue d’Assas),沿著聖母院廣場街往上走,就到了「丁香園」。
我找了一個角落坐下,午後的陽光從我的肩上射進來,我拿出筆記本,開始寫。服務生給我送來一杯牛奶咖啡,涼了以後我喝了一半,擱下杯子繼續寫。停筆後,還不想離開河邊,因為在這兒我可以看水裡的鱒魚。水面的波紋激盪著橋下木樁加固的橋墩。我寫的是關於戰後返鄉的故事,但是沒有提到戰爭。
到了早晨,這條河就會寫入小說,還有這田野,還有所有即將發生的事。每天按照進度,其他事都不重要。口袋裡還有從法國賺來的稿費,花光了還會有其他進帳。我現在要做好的,就是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每一個清晨都是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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