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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權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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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評

商品簡介

本書是作者於1967年開始學習法律之心得。其中包含擔任律師18年之辦案心得,以及擔任教職30多年之課堂講義與教學經驗累積,且參閱諸多師長著作學說、法院判決及新舊物權修法與立法理由,分析整理並加上解釋而成。在探討民法物權之學術思想與觀點時,力求準確、完整,亦將研究論文成果,附諸文字於本書中。
民法物權編有關擔保物權部分,於2007年3月28日公布,同年9月28日施行;通則及所有權部分,亦於2009年1月23日公布,同年7月23日施行。有關用益物權及占有部分,經行政院擬具「民法物權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交立法院審議中(為便於閱讀,行政院版之用益物權與占有修正草案之條文,本書一律以新法稱之)。因此,本書內容以上開各部分新條文之解釋以及法院判決為準,另加入相關之特殊擔保物權。全書盡量以簡明之文字闡釋理論與案例,配合大學法律系或研究所課程之一般進度,上下二學期,共4學分,將全書分為各自獨立之30篇論文。

作者簡介

吳光明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訪問學者
德國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
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學者
美國威德恩大學訪問學者
加拿大卡加利大學訪問學者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榮獲2003年美國Fulbright獎學金
赴美參加美國仲裁協會之仲裁人教育訓練
榮獲2009年行政院國科會科技人才短期研究
赴美參加威德恩大學訴訟外糾紛解決機制(ADR)訓練

經歷/
律師(1975年至1993年)
兼任教職(1979年起)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改制為國立臺北大學)專任副教授、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組長、總務主任
國立臺北大學主任秘書、法律專業研究所所長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著作/
民法總則(2008年6月)
物權法新論(2006年8月)
動產所有權(2007年4月)
證券交易法論(2008年9月)
商事爭議之仲裁(2002年10月)
證券交易爭議之仲裁(1998年9月)
仲裁法之理論與判決研究(2004年11月)
其他相關專論共六十多篇

★2012年吳光明老師受邀至中國大陸各大著名學府,分享最新物權法制趨勢!

本書作者吳光明老師在2012年2月起,受邀至中國大陸各大學:湘潭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山東大學法律系,舉辦短期課程、講座或受邀參加研討會等各式學術研究活動,替兩岸的物權法學交流開啟了新的一頁!

【湘潭大學相關報導】
http://law.xtu.edu.cn/law/plus/view.php?aid=2842
http://sky31.com/news/txsbb/292422.shtml

自 序

筆者於1967年間,初次邁入法學之門;1975年起執業律師計18載,繼又轉任大學從事教職,迄今又近20年。然學海無涯,每有涉獵,又自覺所學之不足;故長久以來,總是兢兢業業於教學及研究之工作,未敢有所懈怠。

近年因法務部「法律現代化」之推動,筆者忝能參與民法物權之研修。其中有關擔保物權(抵押權章、質權章及留置權章)部分,業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於2007328日公布,同年928日施行。通則及所有權部分,亦於2009123日公布,同年723日施行。另有關用益物權(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及典權)及占有部分,目前則已由行政院擬具「民法物權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交立法院(註:為便於閱讀,行政院版之用益物權與占有修正草案之條文,本書一律以新法稱之)。在持續參與「民法物權修正研討會」的過程中,由於屢蒙學界先進策勵,遂決定將拙作付梓,俾就個人所學,有所檢視及反思。

本書係以傳統之物權法理論為基礎,結合實務方面的見解;由立法、司法、執法之不同面向,探討並析述我國民法物權。並從物權本論、物權概論、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之理論層面,循序著墨,並就修正條文作新舊法之比較分析。其中除援引法務部物權修正委員會議中各委員之精闢意見外,又多方參閱王師澤鑑教授、修法委員會召集人謝副院長在全教授、蘇永欽教授等諸多師長先進之立論,期能針對物權法理論與實務中之部分爭議問題,提供另一種解決途徑。

回顧年少時期,筆者就讀臺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班時,有幸受教於民法權威大師——王師澤鑑教授,受益良多;嗣並以「動產讓與擔保制度之研究——美德兩國與我國現行制度之檢討」一文,獲取博士學位,因而開啟筆者鑽研學術之志趣。另恩師曾師世雄教授、曾陳師明汝教授夫婦,則是從大學時代,便一路言教身教,提攜引領,更令筆者銘感腑內。茲謹藉拙作之完成,向師長先進之教導與提攜,聊致感恩之忱。

本書寫作期間,任教於亞洲大學之內子邵秀華,與吳依真律師,均分別利用公餘之遐協助蒐集資料及校對等工作,備極辛勞,欣慰之餘,亦在此併致謝意。最後,本書如有疏漏之處,衷心歡迎先進同仁,不吝賜教。


 

目次

第一編 物權本論
第一章 物權概論
第二章 物權通則
第三章 物權行為及其無因性

第二編 所有權
第四章 所有權通則
第五章 不動產物權之取得
第六章 不動產變動登記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袋地通行權
第九章 遺失物之拾得
第十章 動產物權之得喪變更
第十一章 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
第十二章 動產之善意取得
第十三章 分別共有
第十四章 公同共有
第十五章 區分所有權

第三編 用益物權
第十六章 地上權之探討
第十七章 公用地役關係與補償問題
第十八章 區分地上權
第十九章 農育權
第二十章 不動產役權
第二十一章 典權之探討

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二十二章 抵押權
第二十三章 最高限額抵押權
第二十四章 動產質權
第二十五章 權利質權
第二十六章 留置權
第二十七章 論占有

第五編 特殊擔保物權
第二十八章 承攬人之抵押權
第二十九章 流抵契約禁止原則之轉變
第三十章 動產讓與擔保

書評

Miranda (2009/10/28 16:00 發表)
這本書提供最新物權編的法規,雖然篇幅頗多,但以章作為個別物權的介紹,可以快速找到想讀的部分,內容也很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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