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百年前,「民族國家」從歐洲的政治舞台正式亮相時,西方史家開始以「國別史」或「國史」為「歷史的單位」(unit of history)來思考問題。他們通常把一個「國家」的歷史視為逐漸邁向民族、文化、政治與社會和諧統一的過程。換句話說,「國家」形成的條件必須有同質性的本質和傳統,而史家書寫本國史的責任在於描述這個「歷史的單位」之發展過程。他們認為,人們理所當然可以採用「某某國的文化」、「某某國的民族性」、「某某國的傳統」等等術語來描述史實。也因此近兩百年來,通史性的、大敘述性(grand narrative)的「國別史」或「國史」著作不斷付梓問世,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它們都有類似的歷史思維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