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民法物權編配合大法官釋字第349號解釋,在2007年至2010年三次大幅修正,包括修正物權法定主義並增訂登記對抗條文,以大幅擴張物權自治的空間後,這些修正的物權法法理基礎為何,修正後的條文如何解釋適用,都有待學說和實務進一步闡述。作者即是對於此類修正條文的提倡者,曾參與中國大陸物權法與民法典立法過程的重大爭議討論,也是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及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委員,本書除對於物權編的規定為全面性論述外,也特別引述修正後條文已出現的實務見解,閱讀本書將可掌握修正後條文的解釋適用和物權法的發展趨勢。本書具有下述特色:
一、重視法律的本土化
二、採經濟分析方法
三、重推理而非資料的堆砌
四、引用美國法資料
五、例題暨解題分析
作者簡介
謝哲勝
序
目次
第一章 物權法的意義
第二章 物權法的經濟作用
第三章 物權法的特徵
第四章 物權法的體系
第五章 物權法的解釋適用
第六章 物權法制發展實況
第二篇 物權通則
第一章 物權的意義
第二章 物權的客體
第三章 物權的分類
第四章 物權的效力
第五章 物權的變動
第六章 物權的公示
第三篇 所有權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不動產所有權
第三章 動產所有權
第四章 共 有
第四篇 用益物權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地上權
第三章 農育權
第四章 不動產役權
第五章 典 權
第五篇 擔保物權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抵押權
第三章 質 權
第四章 留置權
第五章 特殊擔保物權
第六篇 占 有
第一章 概 說
第二章 占有的取得
第三章 占有的效力
第四章 占有的消滅
第五章 準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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