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本書之特色在於三代傳承,由大戴(炎輝)、中戴(東雄)及小戴(瑀如)所共同撰述。戴炎輝教授以法制史的角度與留學日本之背景,為本書在民法親屬編之制定與立法精神奠定重要基礎;戴東雄教授則在民法親屬編繼受歐陸立法例,以留學德國之背景提供豐富的比較法元素,特別是德瑞立法例;戴瑀如教授亦留學德國,但在全球化的思潮下,就普世價值,包括男女平等原則與子女最佳利益,如何反映在民法親屬編於本書作出回應。
法律在於因應社會人民實際生活之需要,隨時代變遷而須改變。透過三代傳承的角度出發,希冀本書能達到以下目的:一能忠實呈現親屬法為因應社會變遷,如何透過歷年來之多次修正,從父權主義之尊長權威,重男輕女之思維,發展至尊重獨立人格,維護男女平等原則之現代法治精神;二得藉由比較法之觀點,可檢討我國法之利弊得失,期能截長補短;三為使理論與實務融會貫通,另以「親屬法實例解說」與本書搭配,期能使讀者融會貫通,而可扼要解決法律之疑難。
作者簡介
學歷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法學院教授
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副院長(61-66年)
司法院院長(66-68年)
總統府資政(68-81年)
榮獲李登輝總統褒獎令
創設中國法制史學會
戴東雄
現職
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銘傳大學講座教授
學歷
德國梅茵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主任(72-78年)
臺灣大學法學院院長(79-84年)
第六屆司法院大法官(84-93年)
法務部民法親屬繼承編修改委員會召集人(85年~)
榮獲德國聯邦總統一級十字勛章(94年)
戴瑀如
現職
政治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學歷
德國梅茵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政治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110年~)
臺北大學民事法中心主任(104-106年)
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107年~)
目次
民國七十五年修訂版自序/戴東雄
民國一一○年修訂版自序/戴瑀如
作者簡介
【第一編 序 論】
第一章 親屬之共同生活/3
第二章 身分關係及身分行為之特質/7
第三章 親屬法之立法與法源/13
【第二編 本 論】
第一章 親 屬
第一節 親屬之分類與範圍/41
第二節 親系、輩分及親等/45
第三節 親屬關係之發生及消滅/51
第四節 親屬關係之效果/55
第二章 婚 姻
第一節 婚姻制度/57
第二節 婚 約/64
第三節 婚 姻/85
第四節 婚姻之效力/137
第五節 夫妻財產制/157
第六節 婚姻之解消/231
第七節 妾與童養媳/319
第八節 同性婚姻(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325
第三章 親 子
第一節 總 說/335
第二節 婚生子女之推定/338
第三節 認 領/352
第四節 準 正/370
第五節 人工生殖子女/372
第六節 收 養/384
第七節 親 權/452
第四章 監 護
第一節 總 說/485
第二節 監護之開始/493
第三節 監護人之確定/497
第四節 監護人之缺格、辭職及撤退/505
第五節 監護事務/511
第六節 監護之終了/524
第七節 意定監護/530
第八節 監護、輔助宣告事件之程序/535
第五章 扶 養
第一節 總 說/545
第二節 扶養義務之發生、變更及消滅/555
第六章 家
第一節 家族制度/565
第二節 民法上之家/567
第三節 民法上之家產/573
第四節 家 長/576
第五節 家 屬/580
第七章 親屬會議
第一節 總 說/587
第二節 親屬會議之組織/591
第三節 親屬會議之權限及集會/594
第四節 決議不服之訴/598
第五節 親屬會議之程序規定/601
主要參考書/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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