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推薦】 法治國的檢察官,負有客觀性義務並應維持中立性。檢察機關如何具體運作,不僅可能影響個案的結果,更是貫徹法意志與正義的關鍵所在。德國檢察實務,不論是在程序中止、案件管控、科技偵查、沒收與執行等制度的實踐,皆有諸多足供我國借鑑之處。本書透過制度比較與實地交流,呈現德國檢察實務在各個程序階段的運作面貌,提供我國反思自身制度優劣與挑戰的豐富素材,值得推薦。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林鈺雄》 法治國檢察官有三大使命:廢除糾問、以客觀國家機關之姿作為法律守護人與監督警察偵查(Roxin, DRiZ 1969, 385)。本書作者們無私筆耕,才成就鴻篇鉅秩,除記錄臺德檢方友誼,更帶領國人洞察德國實務如何恪遵檢察官使命,是值得細讀和思索的開創性經典。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王士帆》 我國刑事訴訟法雖然在制度基礎上繼受自德國法,但在實務運作上卻展現出諸多不同之處。本書詳實記錄了多位臺灣檢察官赴德參訪的所見所聞,以及德國檢察官來臺交流的經驗分享,生動呈現了制度在不同環境下的「橘化為枳」現象,是一本內容豐富且發人深省的著作,非常值得一讀!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連孟琦》 多年來與各國檢察官交流的重要經驗就是討論議題時要先確認不同國家檢察實務制度運作的詳情,才能了解差異,截長補短。本書開實務先河,研究比較我國與德國實務運作,並以我國刑事訴訟法架構呈現成果,綱舉目張,清楚易查,是檢察官實務上不可多得的重要參考書。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副秘書長 張安箴》 【共同作者介紹】 林麗瑩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前法務部綜規司司長 李進榮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前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 姚崇略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慕尼黑第一地檢署(下稱慕尼黑檢察署)見習(2019.6-7)、德國慕尼黑大學(下稱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2018) 黃英彥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前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慕尼黑檢察署見習(2017.4)、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2016) 林芝郁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前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2014) 邱耀德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慕尼黑檢察署見習(2023.7-8)、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2022) 吳梓榕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班堡地檢署與高檢見習(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