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在全球化趨勢下,國內、外旅遊已然蔚為風氣,規範新興之旅遊法律關係,維護交易安全,強化旅客保護,亦成為普遍性的課題;國際間有旅遊統一法、最低準則的嘗試,各國也有完善立法的努力。然觀之兩岸,自1987年開放民間交流,卻未全面開放旅遊,相關法律規定現狀是,有交流而無旅遊,而實況則不乏假交流,真旅遊,其中衍生之旅客保護問題,實已不容忽視。
隨著臺灣方面開放第一、二類大陸人士間接來臺旅遊後,中國大陸則公布有「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雙方業者並積極研擬「兩岸旅行社組團合同範本」,惟兩岸旅遊始終止於只聞樓梯響之階段。2008總統大選後,兩岸形勢丕變,兩會恢復協商,江陳會後簽訂「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訂於2008年7月4日陸客首發團來臺,同年月18日正式啟動大陸觀光客來臺,兩岸交流終得步入另一嶄新階段。
為因應兩岸由交流進而觀光之日益密切的互動,未來兩岸交流協商勢將進一步深化,在政治或政策問題,諸如協商方式、開放之條件或旅行業之合作方式等之外,更應關切旅客,亦即消費者之保護是否完備、兩岸旅遊業之經營是否處於公平之競爭環境等議題,以健全兩岸旅遊市場!鑑此,本書即擬透過兩岸旅遊法制之比較,增促彼此之了解,進而相互借鑒,以臻於法制建構能與兩岸關係開展相得益彰之境地。
作者簡介
許惠祐
經歷
1993.05-迄今海洋、中正、淡江、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
2007.02- 2008.06國家安全局局長
2006.02-2007.02 國家安全局政務副局長
2004.05-2006.0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1998.02-2004.05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1997.12-1998.02 中國國民黨中央秘書處主任
1996.06-1997.0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93.05-1996.06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
1991.03-1993.05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律服務處處長
1990.05-1991.0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1984.08-1990.0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
1981.07-1984.08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學歷
1980.09-1988.01 國立政治大學法博士
1986.01-1989.05取得漢斯塞德獎學金,經司法院派赴德國慕尼黑大學在職進修
1977.09-1980.06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
1971.09-1975.06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研究領域與專長
國家安全/兩岸交流法制、中共司法制度、旅遊契約法、談判溝通
著作
《電腦在審判上之運用》
《旅行契約之研究》
《法庭之騷擾及其處理》
《從非訟中心之試辦到非訟法官制度之建立》
《論具有中國特色的大陸司法制度》
《從法輪功事件透視中國大陸法制》
《中國大陸立法之制度與特色》
《臺灣海洋》
《從歐體旅遊準則比較兩岸對旅客之保險》
《兩岸國民參與司法之研修》
《兩岸交流政策與法律》
目次
第一章 旅遊概
第二章 旅遊契約之相關立法
第三章 旅遊契約之締結與變更
第四章 基於旅遊契約之權義
第五章 旅遊之進行與障礙
第六章 大陸之旅遊合同
第七章 兩岸對旅客保障之比較
第八章 結語
法規附錄
壹、相關公約、協議及立法
貳、臺灣旅遊相關法規
參、大陸旅遊相關法規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本週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