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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不保的年代:網路的流言蜚語、人肉搜索、網路罷凌和私密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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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不保的年代:網路的流言蜚語、人肉搜索、網路罷凌和私密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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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Facebook或任何網路社群上發表的個人資訊,是你未來潛在的包袱。
故意、意外或未經同意的資訊,在網上流竄分享,而且永不消逝。網路能掩飾我們的身份還是揭露我們的身份?建立我們的人氣還是毀壞我們的名譽?使用網路越自由,越使我們深陷更多不自由。

我們正處於網路青春期階段。網路像個十來歲的孩子,呈現所有青春期的性質:莽撞的、不受約束的、任性的、無懼的、實驗性的、不在意行為後果。網絡傳播資訊的自由越大,可能是個祝福也是個詛咒。
國際知名的隱私法權威,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的兩難尋求平衡點。

分享八卦和散佈謠言似乎是人類的天性,網路提供了比現實生活中更能暢所欲言的空間。網路始終不停地發展擴大,每天有超過65000部影片在YouTube上發表,過去七年全球已成立5億多個部落格。但稍作仔細回顧就會發現,一九九○年代中期人們才開始大量使用網路。換句話說,網路正處於其青少年階段,而冗長的法律制定程序及難以界定的模糊地帶,使它更顯得自由不受拘束,卻也引人憂慮。
網民集結的意見暴力加上「人肉搜索」可能讓某人名聲毀於一旦,無論強勢的政治人物或普通小學生,都可能招到網路欺凌。另一方面,人們越是上網,就越有可能將生活細節洩露到網路空間去,在無形中也為他人及自己設下陷阱。作者提供了大量個人名聲因網路而遭受永久損害的驚人案例,如狗屎女、星際大戰小子、手機賊、幽靈教授……無不發人省思。
丹尼爾.沙勒夫為個人隱私法的權威。他透過這本著作確切的點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不容置疑的重要性,而法律則須在這兩項看似對立的權力間,極力作到平衡。這是生在網路世代的我們要面對的兩難困境,我們要如何捍衛人們的言論自由,並同時確保攸關個人名聲的資訊受到保護?

作者簡介

丹尼爾.沙勒夫(Daniel J. Solove),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知名的隱私法專家。曾於華盛頓特區的Arnold & Porter 律師事務所工作,2000年起開始教職。他屢屢受到各大媒體的專欄訪問,包括:New York Times, Washington Post, Chicago Tribune, Associated Press, Business Week, ABC, CBS, NBC, CNN等。另著有:《了解隱私》(understanding privacy)(2008)、《數位人:在資訊時代中的科技與隱私》(The Digital Person: Technology and Priv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2004)。現居於華盛頓特區,他經營的部落格也是人氣網站,網址:http://www.concurringopinions.com

目次

序言

第一章�導論:當狗屎登上黃金時段
網際網路像個十來歲的孩子
規範警察
隱私
谷歌世代

第一部�數位世界中的謠言與名聲

第二章�資訊的自由流動如何解放又束縛我們
部落格的誕生
活字:過去與現在
部落格打擊黃金時段
部落格入門:如何在三分鐘以內成為部落客
部落客,部落客到處皆是
部落格有各種尺寸、外形和色彩
新聞記者或日記作者?
社交網站
資訊俯拾皆是
名聲
名聲與負責
從小鄉村到地球村
為何我們應該有能力控制我們的名聲?
不確定的資料
發人深省的後果
Dooced
對我的崇拜者做背景調查
一切都沒有回頭路
小胖
星際大戰小子
好的與壞的

第三章 八卦與少知為妙
讓我們談談有關性
校園網誌
幽靈教授
八卦移到網上
交流網
社會流行和引爆點
連結
藉耳朵而八卦,藉電子而八卦
應該八卦嗎?
當較少即是較多時
斷章取義的評斷
複雜的自我
「非理性的∣判斷」與「理性的∣判斷」的困擾
從社會壓迫的目光中解脫
二度機會之地
八卦的過去,八卦的現在

第四章 羞辱與數位式「紅字」
網絡警察
紐約市地下鐵的暴露狂
手機竊盜
網際網路上自命的警察
規範與羞辱
規範
規範的強制執行
忿忿不平的女服務生
壞孩子罪有應得
有問題嗎?
羞辱懲罰的死亡與重生
網際網路式羞辱之優點
網際網路式羞辱的缺點
永久疏離
不成比例的懲罰
缺乏正當程序
復仇與欺負
我們需要多少的羞辱?
從羞辱到私人復仇主義
紐倫堡檔案
失去控制

第二部 隱私、自由言論與法律

第五章 法律的角色
十九世紀的回顧
法律方式(之類型
自由主義方式
威權主義方式
找尋一個中間立場
隱私與名聲的法律保障
誹謗
隱私侵犯
為法律找出適當的角色
太多的法律,太少的法律

第六章 言論自由、匿名,與責任
善言,惡言
絕對主義
折衷
折衷言論自由與隱私
個人的自主
民主
意見市場
新聞價值
辨識資訊
談論一個人的生活
匿名
匿名的優點
負起責任
維基百科:開放的力量與風險
匿名法
可追蹤匿名
折衷匿名與責任
誰應該為傷害性言論負責?
肯尼士.熱蘭的困境
豁免部落客
網絡上的裸體
Chase529
非納粹藝術品竊賊
法律應該做什麼?
天平的兩側都有自由

第七章 暴露過度的世界中的隱私
公開場合中的隱私
法律對隱私的二元了解
新科技的挑戰
錄影偷窺癖
承認公開場合裡的隱私的困難
資訊的使用便利性
保密性
我們應該承擔背叛的風險嗎?
社交網絡理論
從實體空間到網際網路
責任應該被延伸多遠?
過多保密的危險
控制
控制資訊的系統
翻新盜用侵權
隱私法勝任這項工作嗎?

第八章 結語:名聲的未來
法律的能與不能
法律的限制
部落格圈的規範對比主流媒體規範
自我暴露的問題
人們還要隱私嗎?
對隱私具有細微差別的看法
給我一位編輯……或免了
結構的力量
改變預設值
「朋友」的概念
雇主的責任
教育
網際網路的盡頭
原註
譯名對照表

書摘/試閱

第一章�導論:當狗屎登上黃金時段

所有的事情都始於實體空間──在南韓的地下鐵上。一個年輕女子的小狗在電車內大便。其他的乘客要求她清理,但是她要他們少管閒事。當這件事移到網路空間後變得更醜陋。
有個人照了她的相片並張貼在一個廣受歡迎的韓國部落格上。部落格是「Web log」的簡稱,是有關個人的生活或當日話題的線上實況報導。以下是另外一位部落客唐恩.朴對這件事的解釋:

幾小時內,她被貼上「狗屎女」的標籤,同時到處都是她的照片與諷刺的文章。幾天內,她的身分和過去都被揭露出來。要求有關她父母及親戚的資訊的聲音也開始零星出現,而人們開始從這隻狗、她背的袋子以及她的手錶辨認她。這些東西在原始的照片上都清晰可見。所有談及侵犯隱私的言論,全都遭到網友的高聲喝止……。他們對於這樣的行為最普遍的藉口是,這個女人不值得擁有隱私。

人們在整個網路上用這個女子的照片創作海報,把她的照片和其他許多不同的圖像接合在一起。這個狗屎女的故事很快地移轉到主流媒體上,進而變成南韓的國內新聞。結果,因為受不了大眾的羞辱和難堪,這個狗屎女從大學退學。
在美國並沒有人知道狗屎女的故事,直到唐恩.朴在他的部落格──唐恩.朴的日常習慣──提及為止。在「BoingBoing」部落格討論這個故事之後變得更加風行。每個月幾乎有一千萬人次造訪這個部落格──比許多報紙和雜誌的發行量還多。【4】不旋踵,世界各地的報紙和網站也都在討論這個故事。
狗屎女的故事引起了在資訊時代有關網際網路、隱私、規範、生活等一些耐人尋味的問題。在多數人的書中,不收拾狗糞並不是什麼壞的行為,但是對她的過錯,這樣的反應,適當嗎?我們所有人可能都牽扯過粗魯的行為或微小的錯事,然而把狗屎女轉變成全球性臭名昭彰的惡人,是否太超過了呢?
狗屎女只不過是發生在整個網路上一個更大現象的其中一例而已。越來越多人在線上暴露有關他們自己和別人的個人資訊。現在我們不管到哪裡都能夠迅速擷取資訊與圖像,而且咔嗒一按滑鼠就可以和這個世界分享它們。某個你從未遇過的人,可以拍攝你的照片,並且張貼在網際網路上。或者某位你知之甚詳的人,可以同整個地球分享你珍惜的秘密。你的朋友或同事可能將有關你的謠言張貼在他們的部落格裡頭。你寄給別人的電子郵件能夠立即被轉寄而遍佈網路空間,接著到處被取笑和嘲弄。而你的孩子或許在網站上張貼有關他們個人隱私的訊息──或者他們的朋友或敵人暴露了你們家庭的秘密。這些片段的訊息將不會隨時間而消失,而且會立刻被任何好奇的人查明究竟。就像狗屎女,你會發現有關你散佈在網際網路上的照片和訊息,竟有如病毒一般。
這是一本有關在網路上自由流動的資訊是如何導致我們不自由的書。我們活在一個充滿資料的時代,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既美妙又可怕。網際網路在我們家裡似乎安置了一座無止境的圖書館;讓我們得以馬上和他人溝通;得以用人類前所未見的效率和力量來傳播訊息。資訊在網際網路上自由流動,提供了不可思議的嶄新機會,讓人表達他們自己與溝通。
然而網路卻存在另有一個陰暗面。當塑造名聲的實際行為,例如八卦及羞辱,轉移到網際網路上後便以顯著的方式進行改變。那些一度散播過的、被遺忘的、在地化的訊息,正轉變成永久的和可以搜尋的東西。諷刺的是,在未來,資訊的自由流動將會有侵蝕我們的自由之虞。
這些轉變,對人們控制他們的名聲以及他們想成為某種人的能力,擺出威脅的態勢。我們是否藉著使自己無法從過去的束縛、從八卦與錯誤的謠言的污跡中逃脫出來,而奴役自己呢?我們應該知道多少彼此的資訊呢?我們如何讓人們在網際網路上控制他們個人的資訊,而不會削減言論自由或壓制自由呢?
本書將瀏覽私人生活是如何被暴露,並檢查其可能造成的影響。人們有了全新的溝通方式,然而散播於線上的八卦、羞辱、謠言,有時候卻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了毀滅性的影響。我們是否應該做些什麼,以阻止私人的秘密暴露在網際網路上呢?我們能做任何事嗎?在書中,我將提出一個我們能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的架構──藉著認識一個新而廣泛的隱私權概念以及藉著在隱私與言論自由之間達成一個更好的折衷。

網際網路像個十來歲的孩子

差不多十年前,早期的網際網路受到某種極度興奮的歡迎。它的潛力似乎是無限的,同時也被人們視為不可思議的自由地帶。幾年之後,這份暈眩帶著不祥的預感逐漸黯淡下去。評論者開始指出,網際網路並非天生自由的──反而可能轉變成徹底受控制和限制的世界。一九九九年,網際網路法律專家勞倫斯.雷西格在他的名作《代碼》中表明:「我們將見到,網空間並不保證自由,反而非常有可能受到控制。」
現在,網際網路已不處在其幼兒期了。儘管很久以前就被研究人員開發出來,但真正進入大量使用則是一九九○年代的中期。現在它在主流文化中正轉變成熟到其第二個十年──它的青少年歲月。網際網路的確已證明是個受嚴格控制卻又無限自由的地方。
本書集中在網際網路的自由程度上。網際網路未來所包含的不僅介於自由與控制之間的衝突,也包含在自由本身的核心內之掙扎。人們擁有越多在線上傳播資訊的自由,在未來人們秘密就越有可能以阻礙他們未來機會的的方式被揭露出來。在許多方面,這十來歲的網際網路正呈現所有和青春期一樣的性質──莽撞的、不受約束的、任性的、無懼的、實驗性的,以及往往不在意它行為的後果。和青少年一樣,網路更大的自由可能是個祝福也是個詛咒。
在一個離線的世界,狗屎女會很快被忘掉。當她離開地下鐵後,事件也將跟著結束。不過,網際網路卻能讓幾個目擊者向數百萬人表達他們對她的憤慨。確實,網際網路提供給人們史無前例的、嶄新的方法與他人溝通。網路空間已成長為一個由聊天室、線上討論群組、部落格所組成的自由發表的絕妙世界,而且還以驚人的速度增長。人們每天向全世界的觀眾表達自己,這是在過去的人類歷史上從來不可能的事情。
二○○五年五月,我成為部落客。一瞬間,我可以向整個世界發表虛擬的專欄文章。數十億的人有可能接觸到我的思想。我張貼文章的部落格,每天有數千人造訪。有許多人閱讀。讓我這麼興奮的原因是,我從來就不曾成功地使任何一個專欄獲得登載的機會。我一試再試,可是編輯們硬是不肯在他們的報紙上挪出一點寶貴的專用空間給我。突然間,我再也不需要他們了。無需他們的協助,我也能夠讓自己的思想傳播到各地。
從事部落格寫作帶來立即的滿足感。我能迅速地將我的想法做成一則貼文並刊登在網站上,讓全世界去讀它。接著人們張貼他們的意見,而且我可以和他們討論。從事部落格寫作,讓我探討了在我腦中被遺忘的角落裡,許多許多可能凋萎的概念。實際上,本書是受到我有關狗屎女事件的部落格貼文所啟發。
部落格如今到處皆是。這些部落格幾乎涵蓋太陽底下的所有話題。狗和屎兩者都是部落格中受歡迎的話題。一個叫做「Doggie News」的部落格,歡欣鼓舞地報導狗屎女的故事。有個部落格據稱是由一些叫做「Blogdogs」的狗所寫。甚至有個部落格是關於屎的,稱為「Poop Report」。不消說,對於「Poop Report」來說,狗屎女的故事是搶先刊載的大新聞。
見到網際網路能夠將巨大的自由和力量提供給普通人的這種發展,很難不教人感到興奮。可是,當許許多多的部落客談的是政治、書籍、音樂、狗,或者其他話題時,有另一大群部落客則享受於談論他們的私人生活、他們的性經驗、他們認識的人,甚至在電車上不清潔狗屎的女子。許多人的私生活細節找到了通向網際網路的路徑,但主題人物往往並不知情或不曾同意,因此,在許多案例中,這些人的後果十分嚴重。當人們使用自由程度更高的網路時,當他們正表露自己和致力於自我的發展之時,他們可能也在限制著別人的自由與自我發展──甚至是他們自己的自由及發展。

規範警察

在狗屎女的狀況中,人們利用網際網路的力量,強行實施一個規範──清潔狗屎的義務。法學教授凱斯.桑斯坦寫道,規範是「認可與不認可的社會態度。」規範明確規定「什麼是該做的與什麼是不該做的。」規範將社會結合在一起;約束日常行為;培養禮貌。規範是人類互動時減少摩擦的潤滑油。我們需要保持禮貌的規範彼此才能相處融洽。想像一下,如果我們沒有像先到先受服務規範,隨之而來將是互毆。簡單地說,規範是個中心機制,一個社會透過它才得以作到社會控制。
規範必須經常被遵守才能發揮效用。倘若人們藐視並且頻繁地背離規範,規範便會遭到弱化,同時失去其對行為的影響力。當某人插隊時,許多人通常只是隱忍不發,但有少數人卻勇敢地面對違反規範的人。這些「規範警察」協助使規範生效,而且在確保維持規範的強勢上,他們是不可或缺的。
狗屎女確實違反了大多數人所認同的規範,但規範警察對她的懲罰是否太過嚴厲了呢?絕大多數強制執行規範的方法包含生氣的皺眉或是直接斥責某人。而部落格圈可以是個更為有力的規範強制工具,諸如讓部落客充當網路武裝隊,追蹤規範違反者,同時將羞辱的數位記號烙印在他們身上。將違反規範的記錄變成永久性,乃是將制裁提升至一全新的水平上。
唐恩.朴的部落格裡包含了讀者對狗屎女的許多有趣評論。某些評論者可憐她的境況,把對她的攻擊比做「政治迫害」。但其他人則慶賀她所受的羞辱。其主題在於責任。有個評論者說:

偶爾,讓某個笨蛋顯現出他的笨,是件好事。不管對象是小團體或一大群人。無論是在五個人或五百萬人之前,她都必須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實際上都是一樣的。禮貌就是禮貌。

另一個評論者認為:

在舊時代裡,人們是根據周遭人的意見反饋來遵守那些社會期待與規範──現在,尤其在一個匿名者佔了優勢的大城區域內,大多數人似乎都害怕為了任何事而批評任何人。或許現在科技將提供一個恢復那種社會意見反饋的方法。我懷疑,這個事件是否會發生在一個人們相互認識的小鎮上,且這樣的行動是否會導致立即的後果。

還有另一個人評論道:

缺乏個人的責任感才是問題的癥結。在今天,這是非常普遍的。

固然不錯,網際網路更能夠使人們控制狗屎女來為她的行為負責。而行為不當的人,也許不能再躲進朦朧之中;相反地,他們可能為畫素所捕捉並被貼滿整個網路。他們將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然而,或許兩方面的人都有責任。難道網路空間的規範警察不用負責嗎?萬一他們失控呢?萬一他們錯誤地指控某人呢?萬一他們的羞辱已過度懲罰了一個小過錯呢?

隱私

所有狗屎女評論的共同觀點是,既然她是在在公共場所,就不該期待隱私。一個評論者寫說:

最初的部落客。我想他有任何權力張貼她嗎?是的。她在別人面前,說真的,她在一百個人或一百萬個人之前,這都無關緊要,是她在公共場所自願做出那樣的行為。

在現行的觀念中,隱私經常被以二元的方式來考量──某件事情若非私人的便是公共的。根據一般法則,如果某件事發生在公共場所,它就不是私事。但一個對隱私有更細微差異的觀點則建議說,這個例子牽涉到把發生在某一狀況下的某件事,明顯地改變其本質──將它永久化並廣為流傳。假使狗屎女的照片沒有進入網路空間,也沒有散佈得比流行病還快,那麼她在少數人的記憶中僅僅是個模糊不清的形象而已。儘管此事發生在他人面前是事實,可是有必要將她的圖像和身分在整個網際網路上傳播嗎?
還有一人說:

我真的認為出現在網路與否根本不重要。這件事發生在公共場合,所以在公共論壇上討論它是可以被原諒的。這不會搞砸她的人生,當故事仍在四處流傳時,可能會讓她花一個月清除她那隻狗的髒亂。我們是善變的一票人,而她在這季結束前就會被忘記。

但是這個評論並不正確。她不會被忘記。這就是網路所能改變的。以往,只有少數幾個人會記得她這個不清潔狗屎的女人,但現在,她的圖像和身分永久地保留在電子中。她將永遠是「狗屎女」;,她永遠都會在谷歌無情的記憶中被捕捉到;她將永遠受冷落,只因無禮又不為人著想。狗屎女的行為當然是錯的,可是我們也許不知道事件背後的整個故事而無法對她做出適當的評斷。人們所犯的社會過錯應該像不可被消除的數位前科檔案似地,一直追隨著他們嗎?
最簡單的回應是,把自己準備好,並且從數位時代的生活獲取教訓。可是這樣做的賭注太高了。我們在公共場合從事巨大範圍的活動。我們希望生活在人們可以隨地拍攝我們的照片,並將它放在網路上的風險中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透露出一連串的個人訊息,但我們希望這些訊息被永遠張貼在網路線上,讓整個全世界都看的到嗎?想一想唐恩.朴部落格其他評論者的想法:

這讓我想起編輯,那種當他難以決定將哪張照片放在報上時的內心掙扎。這些編輯必須憑判斷力做出決定,根據的是照片的價值與它和故事的關連。但在此,這個人基於義憤而刊登這個女孩的照片。那是完全不同的。這顯示了公民媒體危險的一面。道德義憤很容易燃燒,但是後果可能是致命的。若輕易便能煽起道德的義憤,是否將創造出由暴民推動的警察國家?也許當有力人士體認到他們可以利用公民「記者」去影響暴民的時候,那似乎是公民新聞真正的危險之一。

類似地,有關現代溝通的勁頭十足之速度的《智慧暴民》一書,其作者霍華德.萊因勾德說:「伴隨一億五千萬人上網而來的活力之陰暗面,在於監督……我們過去擔心的是老大哥──國家──但現在,當然是我們的鄰居,或者是在地下鐵裡面的人。」
使問題複雜化的,是部落格圈的規範尚在發展中的這個事實,而且比起主流媒體的規範,它們通常較為寬鬆且定義得不太周全。在《哥倫比亞新聞評論》的一篇文章內,作者說:「我們見識到部落格扮演媒體或政治的監察人,但不像是對於那些違反社會規範的個人的積極監察人。因此,這似乎是個值得注意的階段。而且,隨著「公民」新聞的出現,在缺少界線與標準的網路世界中,這是個尚未被定義和規範的階段。」因此,網路空間的規範警察可以是極端危險的──他們擁有一個空前的新力量,而能約束他們自身行為的規範系統卻仍處於開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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