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服裝走遍天下無敵手,上自君王下至庶民,男女老幼,大家都愛,那就是牛仔褲。
幾乎每個人都至少有一條牛仔褲,這話不誇張。為什麼大家都喜歡?答案不外乎舒適、耐穿、輕鬆、隨意,或簡單一個字,酷。可是它的魅力不止於此。
牛仔褲出現之前,服裝顯示了一個人的性別、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外在條件。不必開口,別人一看衣服就知道此人來自社會哪個階層。
牛仔褲打破魔咒。大家都穿牛仔褲,看不出哪個是富人,哪個是貧民。富人不覺得丟臉,貧民也不因此驕傲。牛仔褲象徵了自由、平等、開放精神
牛仔褲的英文是jeans,緣自歐洲一個生產粗布的小鎮名字,中文取名則直接賦予這個服裝一個生動靈活的形象。美國西部牛仔是冒險犯難、熱情無懼的拓荒者,牛仔褲這個名詞具備了粗曠、探險、不畏挑戰、不落窠臼的意義,比英文更表彰牛仔褲的真髓。
誕生於1873年的牛仔褲,直到21世紀的今天,受喜愛的程度和象徵的精神與意義依然屹立不搖。這本書講的就是促成這個劃時代、跨國界產品的人──李維史特勞斯。
他的一生和牛仔褲精神相互輝映。移民到美國的第二年,才19歲的李維英語還不通、環境也不熟,就決定隻身前往西部闖天下,冒險精神十足。紐約到舊金山橫跨的是一整個美洲大陸,那時東西岸還沒開通,得先下到中美洲最南端的巴拿馬,再轉彎到西岸,路途險阻,但他毫無懼色。到舊金山後,開設了自己的商店,做得有聲有色,經營長才發揮無遺。藝高膽大奠下他的商業基礎,牛仔褲造就他的傳奇,而傳奇始自創意。礦工穿著傳統棉布褲做工,一天到晚磨破,補了又補。他想到用帆布來縫製工作褲,一炮而紅,大受歡迎。
帆布很牢固,但穿著不舒服,經過思考試驗,改用單寧布,果然既耐磨又舒適。可是口袋不牢,無法承受礦工挖到的寶,一位裁縫發現可用鉚釘固定,李維的生意眼馬上看好這個創意,立刻申請專利,投資製造。有鉚釘的牛仔褲不但造福礦工,也使所有穿著的人都受惠,流行遍及全世界,成為美國標誌,也影響全球時尚。
牛仔褲讓李維賺足了錢,可是他的心靈比錢包更富有。他捐大筆善款幫助孤兒、寡婦、窮人、殘障人士、賑災、贊助地方建設,又在加州大學設立將近30個獎學金,鼓勵教育。他要所有人都叫他李維就好,包括工友和僕人,因為堅信人生而平等,沒有誰比誰高貴。
希望讀完這本書的你,再穿起牛仔褲,也有與以往不同的感受。你穿的是傳奇和它所蘊涵的精神,那是李維最大的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