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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長清法學文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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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長清法學文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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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本書收錄了六部關于地方自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著作,是胡長清先生作為法律學者從事地方行政工作的心血之作。其中,《省組織法論》和《縣組織法論》系對省縣兩級政制所提出的系統完整之私案,《四權行使法論》論述了如何行使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和復決權這四種“政權”,《參議會組織實務》與《參議員選舉實務》闡述了當時組織及選舉法令的精義,《省縣公營事業》介紹了水電事業和公共交通的建設經驗以期為全國各地所采納。各部著作均參以法理、國情和各國學說,并附以疑義解釋,在展示民國政府時期的法制狀況和不同政治主張的同時,也集中體現了作者本人對國計民生的深深關切和作為地方行政官員的精思睿智,具有極高的參考和研究價值。

作者簡介

胡長清,(1900—1988),字次威,四川萬縣武陵鎮人,本科畢業于朝陽大學法律系,又留學日本明治大學專攻刑法。歸國后擔任高校系主任、教授和《法律評論》主編,從政后歷任國民政府法制局二科科長、浙江蘭溪實驗縣縣長、國民政府內政部次長等職。曾參與國民政府若干法律的起草,并著有《中國民法總論》《中國刑法總論》等多部法學專著,《參議會組織實務》《四權行使法論》等多部政治學著作及《憲法草案與土地問題》《工廠法私案》等多篇文章。為學為官,成就卓著,影響深遠。
于浩,男,1988年出生,山東泰安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現任CSSCI來源集刊《人大法律評論》主編,西南政法大學人權教育與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特約編輯。在《法學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等核心刊物發表論文十余篇,數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和《人大復印報刊資料》轉載;并在《人民法院報》開設“法義書影”專欄。

目次

部參議會組織實務

目次
緒論
章參議會之組織
第二章參議會之性質
第三章參議會之職權
第四章參議員之名額任期罷免及補缺
第五章參議會之職員
第六章參議會之開會
第七章參議員之特權
第八章決議案之執行及復議
第九章駐會委員會
第十章參議會之解散
余論
重要參考法規

第二部參議員選舉實務

目次
緒論
章總則
第二章區域選舉與職業選舉
第三章選舉人投票
第四章開票及檢票
第五章當選及應選
第六章選舉無效當選無效及訴訟
第七章附則
余論
重要參考法規

第三部四權行使法論

目次
壹四權行使法案之體系與理論
貳四權行使法案
叁四權行使法施行法案

第四部省組織法論
張序
自序
目次
壹省組織法之體系與理論
貳省組織法案
叁省組織法施行法案

第五部縣自治法論
張序
自序
目次
壹縣自治法案之體系與理論
貳縣自治法案
叁縣自治法施行法案

第六部省縣公營事業
目次
弁言
章電氣事業
第二章給水工程
第三章輪船輪渡
第四章碼頭倉庫
第五章公路汽車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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