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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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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內容簡介
華生醫生怎麼認識福爾摩斯?他們又怎麼展開案件偵查,並且詳細記錄偵案過程?
一宗跨越北大西洋,從美國延伸到英國,牽涉宗教統理與個人自由的案件,在一間被棄置的屋子裡爆發了。其中的曲折離奇連警長都束手無策,只能靠福爾摩斯以抽絲剝繭的分析及精闢的推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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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永續發展目標
#良好健康與福祉 #減少不平等 #和平正義與制度 #夥伴關係

書中主角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生於一八五四年。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
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不擅交際,愛思考。精通劍術、拳術。被同學的狗咬傷後,兩人反而成了莫逆,一次拜訪同學家,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二十三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一邊研究科學,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貝克街二二一號B室(221B Baker Street),兩人協力辦案。
每日必讀大量報紙。最大的興趣是音樂,拉得一手好小提琴,最不離手的嗜好是抽菸斗。射擊神準,善於運用心理學和邏輯學分析推理。偵查過六十件膾炙人口的案件。五十八歲隱退。

約翰‧H‧華生Dr. John Hamish Watson
生於一八五二年,二十六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結業後隨軍赴阿富汗任軍醫,二十八歲負傷回倫敦。結識福爾摩斯後,兩人合租貝克街二二一號B室。三十六歲與梅麗結婚,搬出貝克街,自己成立診所。四十二歲,梅麗過世,結束診所,再回貝克街。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辦案,並詳細記錄偵案過程,再發表於報章雜誌。

作者簡介

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
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小時候曾在教會學校讀書,十八歲進入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一年畢業後成為隨船醫生前往西非,一八八二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一八八五年取得同校醫學博士學位。
柯南‧道爾從小喜愛文學,很早就表現出寫作才華。他的診所病患不多,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以寫小說自娛,作品散見各雜誌。
自從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問世後,偵探小說已成為通俗文學的一個重要支流,不過大半的情節都太過離奇,結構常有瑕疵,人物個性也極為平板,往往禁不起仔細推敲。有鑑於此,柯南‧道爾認真的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的作品,試圖創造出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偵探角色。
他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時,有位教授(也是皇家醫院小兒科醫生)約瑟夫‧貝爾(Professor Joseph Bell)先生常用生動有趣的方式鼓勵學生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以作出必要的判斷,給了他的學生很大的啟發。柯南‧道爾覺得愛倫.坡等人的作品雖然也有精采的推理和論斷,卻不及貝爾先生來得真實,所以決定用貝爾先生的形象塑造出一位冷靜、聰明、博學、深謀遠慮的偵探;於是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於焉誕生,當然,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
一八八六年四月,他的第一本小說《深夜疑案》(又作:《血字的研究》)完成了。幾次投稿都被退。好不容易有一家出版公司──沃德‧洛克,答應把它收入一八八七年「比頓聖經年刊」中,這本書才得以與世人見面。沒想到它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回響,因此出版公司主動要求柯南繼續撰寫「福爾摩斯探案」。一八九一年,他索性棄醫從文,全力投入寫作,在很短的時間裡他寫了一個長篇、六個短篇小說,成為英國知名作家。福爾摩斯為他帶來豐厚的財富,可是他真正想創作的是歷史小說,他期待自己可以成為正統的文學家。
在《最後一案》時,柯南‧道爾毅然的讓福爾摩斯和黑幫首領一起悲壯的墜崖而亡。《福爾摩斯探案》就這樣間斷了八年。
這段期間,他以軍醫的身分志願參與英國在南非的戰爭,並以親身經歷寫下兩部歷史小說《大布耳戰爭》、《南非之戰的原因與行動》,為英國侵占南非辯護。一九○二年,他獲得維多利亞女皇頒發的騎士爵位。
一九○一年,柯南‧道爾聽到朋友提起英格蘭中部達特摩爾荒原上一隻獵犬的傳奇事蹟,激發了他的好奇心與創作欲,那個詭譎的氣氛、陰暗的沼澤、神祕的火光,除了福爾摩斯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角色來擔綱了,於是,失蹤八年的福爾摩斯終能再度復活,讓柯南‧道爾順利完成這本犯罪小說的經典作品《夜光怪獸》(又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迷終於可以重燃熱情,等待新作了。
在一九三○年柯南‧道爾過世前,《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總共累積了四個長篇故事和五十六個短篇故事。偵探小說由愛倫‧坡起始,卻由柯南‧道爾推向顛峰,他驚險的構思、細膩的描寫不僅在偵探小說的領域建立威望,就算在文學界也占有一席不容忽視之地。

目次

第一部 西部開拓史的一頁
加入摩門教
理想的一對
三十天的期限
大逃亡
家破人亡
第二部 謎中謎
沒有傷痕的屍體
暗中較勁的偵探比賽
疑雲重重
以戒指為餌
厲害的對手
謎團加深
第三部 謎底揭曉
復仇的怒火
自投羅網
精采的偵探紀錄

書摘/試閱

第二部 謎中謎
沒有傷痕的屍體
我從倫敦大學畢業以後,繼續研究,得了醫學博士學位。任何人,只要他大學畢業而肯用功的話,要修博士是不太困難的。後來,我因為想多增加一些臨床經驗,便到陸軍醫院服務,不久,就被派到步兵營去。
使我驚訝的是,這一個步兵營,是要派到海外阿富汗去打仗的!我不得不也跟著去,因為這是命令,不服從命令的就要交軍事法庭審判,是會受到嚴重處分的。我沒有辦法,只好隨軍到又遠又熱的阿富汗去。
更倒楣的是,這一營步兵在韋曼度的深山裡,和敵人展開了激烈的戰鬥。我的肩膀受到子彈的射擊,骨頭粉碎,動脈破裂,昏倒在地上,差一點兒就死掉。就在這個時候,士兵把我馱在馬背上載到後方來,因為傷勢太重了,阿富汗醫院無法醫治,我又被送回倫敦來。說實在話,這些經過,是不大光采的。
後來,我在倫敦的醫院把傷醫好了。出院後,就住在旅館裡。可是,旅館的住宿費貴得很,我的存款漸漸的減少了。這樣下去,我將來就要變成乞丐了。我要找一處不花錢或房租低廉的房子,早點兒搬家才行!因此,我每次到外面散步的時候,順便就找尋一下,看有沒有合適的房間出租。
有一天,我出去找房子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叫住我:
「咦?你是華生先生吧?我想我不會認錯人的。」
我回頭一看,他是曾做過我的助手的史丹福。於是,我也親熱的說:
「哦!史丹福嗎?久違了。」
他嘻嘻的笑著,走到我身邊來以後,便把我從頭到腳的看了一下,驚訝的說:
「先生變了很多了呀!」
「什麼地方變了?」
「好像變黑了,身體也瘦了很多,看來憔悴得很哩!真奇怪!到底是怎麼了?」
「不僅是怎麼了而已,我曾冒過大險啊!」
「咦?冒大險?到底是做了什麼事情呢?」
「我到阿富汗打仗去了,受了傷才被送回來的。真是太危險了!」
「是嗎?那太糟糕了!現在康復了吧?」
「現在,差不多全好了。」
「那麼,您現在做什麼事呢?」
「現在嗎?現在正在找房子。要找房租便宜而又舒適的房間,不知道有沒有。你知道嗎?」
「嘿!這可真巧!」
「有什麼巧呢?」
「今天來找房子的,包括先生在內,有兩個人了!」
「原來是這樣!那麼,第一個是什麼人呢?」
「第一個是個怪人,是怪到極點的怪人……」
「怪人?大概不會是精神病患者吧?到底如何怪法?」
「一言難盡。我不知道怎麼說好。總之,他是個奇異的怪人!」
「難道也有不奇異的怪人嗎?史丹福!我們在這裡站著講話,不如到附近的餐廳,一邊吃午飯,一邊聊天。我們好久不見了,我請客好啦!」
「好的。我奉陪就是。」
我很想聽那「奇異的怪人」的事,於是,就和史丹福一起到餐廳去──我會寫下這麼多的紀錄,說實在話,那時簡直作夢也沒有想到哩!
和好久沒有見面的朋友一起吃飯,這是很愉快的一件事。我們互祝對方的健康,乾了一杯葡萄酒以後,我便立刻問史丹福說:
「你剛才所說的『奇異的怪人』,是不是你的朋友?」
「是的,當然是我的朋友。」
「他是怎樣的怪法呢?」
「這一點,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不過,我可以說他是個怪人,但從某方面講,他也可以說是個偉人。」
「你所說的實在太怪了。他到底在哪方面是偉人呢?」
「這不是三言兩語所講得出來的。他偉大的地方就是:只要看到一點兒端倪,再怎樣難以理解的事,他都能把真相道出來,從沒有差錯的。」
「唔!那真的很怪。那麼,他在做什麼生意呢」
「他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
「那麼,他是學者嗎?」
「是的。好像是很了不起的一位學者。」
「學者?他攻的是……?」
「談起這些真嚇人!他攻的有:應用化學、礦物學,在醫學方面有病理學和解剖學,從動物學到農學,還有物理的力學等,無所不知。並且酷愛音樂,小提琴尤其拉得好……」
「你稍等一下!一個人是無法攻讀那麼多學問的?難道他的年紀不小了嗎?」
「不!他的年齡和先生差不多而已。」
「哦?我今年三十三歲。那麼,他呢?」
「他──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年齡,差不多也是這樣吧!」
「他的名字叫夏洛克‧福爾摩斯嗎?連名字也有些怪呀!他現在在哪裡呢?」
「他天天把自己關在醫院的化學研究室裡面,把大多數的時間都消磨在那裡……」
「那麼,就是那個夏洛克‧福爾摩斯在找房子嘍?是不是?」
「是的。不!他已經找到合適的房子了,只是房租太貴,他一個人租不起。如果有人和他合租,兩個人各負擔一半房租就好了。因此,我剛才碰到他的時候,他還問我有沒有合適的朋友想合租房子哪!」
「嗯!這麼說來,他和我一樣,很窮是吧?」
「嗯!他不是有錢人。」
「好的。只要我認為合適,就和他合租好了。一個人出一半房租,對我來說,能減輕負擔,是利多於弊的。你立刻幫我介紹那位夏洛克‧福爾摩斯好不好?」
「這個人實在太怪了。你和他合住,是不是合得來呢?」
「沒有關係!合則住,不合再分開就是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你現在就立刻帶我去見那位福爾摩斯,好嗎?」
「先生還是那麼急性子。我們就立刻去吧!」
這時,我們已經吃完飯了,兩個人便立刻起身。我對於會見怪人、也是偉人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抱著很濃厚的興趣。
我是醫生,因此無論碰到什麼人,總是先以肉眼診察這個人的身體是不是健康。
我第一次會見夏洛克‧福爾摩斯,發現他是個身長有兩公尺高的彪形大漢,不胖不瘦,有很結實的筋肉,活力充沛,是一個很強壯的人。看來,他一定是以從事某種激烈的運動來鍛鍊身體的。儘管他的身體好像是鐵塊,給人有堅強無比的感覺,但是他的面容倒是和藹可親,始終露著微笑,使人覺得他是一位高尚的紳士,一點兒都看不出他有什麼怪的地方。他的額頭廣大,充分表露出他的聰明。
「這位是醫學博士華生先生。這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史丹福替我們介紹著。
「久仰!久仰!我叫華生……」我說著,伸出手和他握著。
「您好!我叫福爾摩斯……」
他的聲音很柔和,可是,他把我的手握得緊緊的,使我痛得眼淚幾乎流出來。他大概不是故意這樣用力的吧?多可怕的力氣呀!
「痛……好痛……」
我禁不住這麼喊的時候,福爾摩斯才慢慢的把我的手放開,笑著說:
「華生先生曾到阿富汗打過仗,不是嗎?」
我大吃一驚。難道史丹福告訴過他?
「的確是這樣的。但你怎麼會知道得這麼清楚呢?」
「這還不簡單。」
「請你把那簡單的理由,指教給我聽,好嗎?」
「哈哈!這是談不上指教不指教的呀!」
史丹福在一旁瞇著眼睛笑著。
「總之,你告訴我好不好?你把我搞得莫名其妙,使我很吃驚。」
「哈哈!史丹福先生說你是醫學博士,但從你那直立的姿勢,就可以看出你是一個軍人。這麼一來,誰都會猜出你是一位軍醫了。」
「有道理,的確是這樣的。」
「可是,臉孔和手指被強烈的日光晒黑了。這種黑不是別的原因促成的,也不是生來如此的,這點,看你那白皙的手腕就知道了。這麼一來,誰都能猜到你最近從熱帶地區回來的。」
「唔!有道理。的確是這樣。」
「你的左手好像不太靈活,並且沒有力氣,似乎在肩膀的地方受過傷。而且,你的臉色也不好,好像生過病的樣子。這麼一來,就可以判斷你是位軍醫,是從熱帶地方受傷回來的。而最近,熱帶地方只有阿富汗有戰事。這些推理,不是很簡單的嗎?」
「唔!有道理。這麼一解釋,好像很簡單的樣子。可是,仍然非常使我佩服呀!」
我對福爾摩斯的判斷能力,佩服得五體投地!
這時,在旁邊瞇瞇笑著的史丹福插嘴說道:
「福爾摩斯先生,還有華生先生,你們兩位都在找房子。現在,你們就談談看,是不是可以一起合租一個房子?」
「哈哈!我想大概也是為了這樁事,你才介紹他來的吧?」福爾摩斯微笑著,但他靜靜的凝視著我說:
「恰巧有個好房間在貝克街。不知道你有沒有意思和我同住在一起?華生先生!」
他講話客氣得很,但卻含有逼人的意味。
我也興致勃勃的說:
「我不僅有這種意思,而且求之不得哩!」
這位判斷力敏銳、態度很像位高尚的紳士、據史丹福說,是一個怪人同時也是偉人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我一開始,對他就抱了很濃厚的興趣,想要好好的研究他一番。因為我是醫生,對病人的診察學有專長,同時,對於怪人的性格,也很有興趣研究。
我和福爾摩斯決定合租在倫敦市內貝克街的房子後,我們的合租生活便開始了。
這個房子有一間客廳,裡面設置了很好的家具,可供房客使用。客廳裡有兩扇大窗戶,光線充足,空氣流通。臥房有兩間,彈簧床很柔軟,我們可以睡得很好。房租各出二分之一,我非常滿意,福爾摩斯好像也很滿意的樣子。相處不久,我們就好像是多年的親密朋友一般。
因為我們住在同一個房間裡,我就悄悄的做著「福爾摩斯研究」。反正我不到醫院去上班,也沒有掛牌行醫,因此,有的是時間。
有一天,我從玻璃窗望向馬路的時候,有一個男人在對面那一排房子前面慢慢的走著。他的左手拿著一個藍色的大信封,挨家挨戶把門牌看了一遍。他穿著褐色的西裝,衣飾平常。他走了一段路,又往這邊折回來。福爾摩斯和我,在窗邊一塊兒望著這個男人。
「那個男人走來走去,大概是在找什麼人吧?」
我正在自言自語的時候,在一旁抽著菸的福爾摩斯,把煙霧吐出來之後,便說:
「那人是退役的海軍士官……」
「咦?你認識他嗎?」
「不,我是第一次看到他的。」
「唔……」
福爾摩斯的判斷又要開始了!他說來好像很簡單的樣子,但我卻墜入五里霧中。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一點兒都不懂。我正在思索著的時候,那個男人一發現這邊的門牌,便急匆匆的穿過馬路而來。
「啊!看!他要到這裡來了。」
我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聽到一陣爬上石階的腳步聲,接著又聽到「砰!砰!」的敲門聲。
我站起身來,走去替他開門。
「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住在這裡嗎?」
「是的。有什麼事嗎?」
「我帶這個來給他……」那個男人把一個藍色的信封拿出來。
我一邊接過信封,一邊問:
「抱歉得很!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呢?」
「我是運送公司的送貨員。」
「那麼,怎麼沒有穿運送公司的制服呢?」
「啊!是的。我的制服破了,所以……」
「原來是這樣。那你以前的職業是……?」
「我以前是海軍士官。」
他舉起右手,向我敬禮。接著,下巴長著鬍子的退役海軍士官便向後轉,走下石階去了。
我吃了一驚,福爾摩斯的判斷又是那麼準確,一點兒差錯也沒有。於是,我關上門,走到桌子旁邊,問福爾摩斯說:
「真教人猜不透!你憑什麼做了剛才的推斷呢?」
福爾摩斯把上身往後靠在椅背上,一邊抽著香菸,一邊說:
「什麼推斷?你別把事情想得太難……」
「剛才那個男人,你怎麼知道他是退役的海軍士官呢?」
「你也看見了啊!」
「但是,我完全看不出來。」
「是嗎?那個男人在那邊走著的時候,我發現他拿著信封的左手上,刺著錨的圖案呀!哈哈!我就想到他是過著海上生活的人……」
「有道理!他手上所刺的錨,我也看見了。」
「我還注意那男人的姿勢和步伐,發現很有規律,一定是位軍人無疑!至於他那下巴的鬍子,不是當過士官的人是不會留的,何況他年紀也差不多了,這不是很簡單嗎?以後不告訴你了,戲法一拆穿,誰還佩服魔術師?」
「有道理!聽你這麼分析,也就恍然大悟了。嗯!」
「談這些事情,還不如談那個藍色的信封。它是寄給我的吧?好了,請你替我讀一讀,好不好?」
「嗯!好的。」
我一開始讀這封信,就覺得有一股奇異而可怕的感覺。

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有一件奇怪到極點的案件,突然發生了。昨天深夜兩點多鐘,在卡隆街三號的空房子裡,巡邏到那裡的警員發現房子裡點著燈,他懷疑有什麼罪行,先把門戶檢查了一下,發現大門被打開了。他走進去一看,裡面連一件家具也沒有,看來並沒有人住在那裡。可是,在寬廣的房間裡,卻發現了一個紳士模樣的男人屍體。

「呼呼呼!──」
福爾摩斯仰望著天花板,把煙霧一直往上面吐。

那紳士模樣的人已經斷氣了。空房子裡只有他一個人,是自殺還是他殺呢?警員將死者的衣飾檢查了一下,發現上衣的口袋裡放著六張名片,印著:「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伊納克‧土勒霸」。此外,死者所帶的錢和物品,都沒有丟。警員於是猜測他是自殺的。

「哈哈!呼──」
福爾摩斯又把煙霧噴出來,比剛才噴得更高。

地上有血跡,但是在死者的身上卻找不到一處傷口。這麼一來,是自殺還是他殺?我們就墜入五里霧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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