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是《杜威晚期著作,1925―1953》第十一卷,收錄了杜威在1935―1937年間的所有作品,包括論文、書評、雜文,他擔任莫斯科審判指控列夫·托洛斯基罪行調查委員會主席時發表的聲明,以及《自由主義與社會行動》(Liberalism and Social Action)的權威版本,還有他在弗吉尼亞大學所作的佩基-巴伯系列演講等。本卷的90余篇文章反映了杜威在這一時期處於精力充沛的寫作和演講狀態。他從《邏輯:探究的理論》(Logic: The Theory of Inquiry )一書中抽取出一些注釋,寫了3篇文章;並討論了查爾斯·S·皮爾士(Charles S. Peirce)、阿爾弗雷德·諾斯·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F. C. S. 席勒(F. C. S. Schiller)、享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伯蘭特·羅素(Bertrand Russell)、喬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喬治·桑塔亞那(George Santayana)等人的著作。他的有關教育的一系列散論,發表在《社會前沿》雜誌的“約翰·杜威專欄”上;在這些散論中,他捍衛學術自由,加入傳統教育與進步教育的爭論,批評羅伯特·M· 哈欽斯(Robert M. Hutchins)提出的返回古典教育的主張,評價霍拉斯·曼(Hrace Mann)的貢獻,勸告教師積極參與社會和勞工運動。杜威寫了一篇又一篇文章來分析、批評自由主義。當他的頗有爭議的《自由主義與社會行動》出版時,霍拉斯·M· 卡倫(Horace M. Kallen)在提出”做一個自由主義者是否仍有可能”這一問題之後寫道,杜威“在他所屬時代的條件下、用他所屬時代的語言重新陳述了傑斐遜(Jefferson)在所屬時代的條件下用所屬時代的語言公佈的《獨立宣言》”。莫斯科缺席審判托洛茨基和他的兒子西道夫,指控他們反對蘇聯,這一事件激起了抗議風暴。為列夫·托洛茨基辯護的美國委員會建立了一個公正的國際調查委員會。此時,杜威已屆77歲高齡,正在完成《邏輯:探究的理論》的撰寫工作。儘管杜威在意識形態上不同於托洛茨基,但他還是同意擔任該委員會的主席。雖然家庭和朋友為杜威著想而反對他承擔這項工作,杜威還是在墨西哥主持了對托洛茨基的訊問,並在《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