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以後,黃宗羲固辭了清朝政府的敦請,潛心學問和著述,在撰寫明代學術思想史巨著《明儒學案》的同時,更有明文之選。他嘔心瀝血二十六年,先後完成《明文案》和《明文海》這兩部明文總集的選編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 《明文案》二百十七卷,是《明文海》的前身,收錄有明一代之文,堪稱“一代文章之淵藪”,為我們研究明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狀況提供了極有價值的材料。《明文案》向無刊本,清乾隆年間又被列入禁書,傳本尤可寶貴。天一閣藏稿本《明文案》現存一百八十八卷:卷一至十賦,卷十一至三十二奏疏,卷三十三至三十七碑、頌、議,卷四十二至四十六論,卷四十七至六十九書,卷七十至八十六傳,卷八十七至一百十墓文,卷一百十一至一百十四哀文,卷一百十九至一百三十一記,卷一百三十六至一百四十四一記,卷一百四十五至一百四十七序,卷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九十六序,卷一百九十七至二百另三古文,共43冊。此稿卷首無黃宗羲自序文,序見《南雷文約》和《明文授讀》。序雲:“某自戊申以來,即為明文之選,中間作輟不一,然于諸家文集搜擇亦已過半,至乙卯七月《文案》成,得二百七卷”。 浙江圖書館所藏抄本《明文案》有二百十七卷,原誤錄為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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