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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史:走向現代之路(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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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史:走向現代之路(簡體書)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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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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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上海史:走向現代之路》的記敘涉及一個半世紀的歷史,目的在于強調該城市演變過程中,導致這種持續性和統一性的重要因素。沉浸于當地社會生活中,日復一日,多層次各方面綜合研究的目標集中于這個或那個領域——經濟、社會、文化、政治——上海史顯得極其復雜。它經歷了激烈的和對立的歷史插曲和片斷:被迫開埠、太平天國起義、資本主義突飛猛進,以及革命運動、國民黨獨裁、日本占領,最后過渡到社會主義、“文化大革命”,以及進入改革開放的飛速發展。然而,從遠處觀察,在異地遙望,這部劇烈動蕩的歷史似乎由一種定式操縱著,一種超越一切的尋覓,即對現代性堅持不懈的追求。

作者簡介

白吉爾(Marie-Claire Bergère)教授
法國大學榮譽教授。曾任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當代中國研究和資料中心主任,巴黎東方語言文明學院中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專著有:《舊政權結束時上海的金融危機》(Une crise financière à Shanghai à la fin de LAncien Régime,Mouton出版社,1964年);《中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代,1911-1937》(LAge dor de la bougeoisie chinoise,1911-1937,Flammarion出版社,1986年);《中國人民共和國從1949年到今天》(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de 1949 à nos jours,Armand Colin出版社,1987年);《孫中山》(Sun Yat-sen,Fayard出版社,1994年);《清朝官員與買辦:東亞危機的關鍵》(Le mandarin et le comprador;les enjeux de la crise en Asie orientale,Hachette出版社,1998年);《19-21世紀中國的資本主義和資本家》(Capitalismes et capitalistes en Chine du XIXe au XXIe siècle,Perrin出版社,2007年);《中國,新國家資本主義》(Chine. Le nouveau capitalisme d?tat,Fayard出版社,2013年)等

名人/編輯推薦

本書為上海史的權威通史性著作,內容涵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完整梳理了上海從1842年開埠到21世紀的發展歷程,著重剖析了上海“現代性”的形成軌跡。在本書中,白吉爾認為上海之所以在近代比中國其他開埠城市更先進發達,是因為其很早就從單純的“現代化”步入了“現代性”。

目次

序……張仲禮
中文版序: 從遠方遙望上海……瑪麗?格萊爾?白吉爾
中文版再版序言: 十年之后……瑪麗?格萊爾?白吉爾
前言: 上海與中國現代化

第一部分 開埠(1842~1911)

第一章 上海城里的外國人(1843~1853)
“蠻夷”的到來
從納貢制到條約制
雙重誤解
為什么是上海?
外國人特定居住區
雙重面貌的城市
序……張仲禮
中文版序: 從遠方遙望上海……瑪麗?格萊爾?白吉爾
中文版再版序言: 十年之后……瑪麗?格萊爾?白吉爾
前言: 上海與中國現代化

第一部分 開埠(1842~1911)

第一章 上海城里的外國人(1843~1853)
“蠻夷”的到來
從納貢制到條約制
雙重誤解
為什么是上海?
外國人特定居住區
雙重面貌的城市

第二章 地方外交和國家政治(1853~1864)
小刀會占領中國城(1853~1855)
太平軍的進攻(1860~1862)
中國人定居租界
上海模式與條約制度

第三章 上海資本主義的誕生(1860~1911)
對外貿易,增長的動力
世界主要的港口之一
銀行和投機
早期工業化(1860~1895)… 42
工業的新崛起(1895~1911)
洋行與會館公所
買辦
中外資本主義
外國領事—經濟舞臺上搖擺不定的角色
沒有結果的官方現代化運動

第四章 上海社會萬花筒
早期上海灘的居民
租界里的日常生活
中國人社會

第五章 租界模式
公共租界
例外的法國人
中國士紳緩慢的動員
城市現代化與思想轉變

第六章 1911年革命
“殺呀!殺呀!萬眾直前”
沒有未來的資產階級革命
對未來失望

第二部分 大都會(1912 ~1937)

第七章 上海資本主義的黃金時期(1912~1937)
1920年代的經濟奇跡
上海的新企業家
商業資產階級的初創時期
國民黨與經濟制度現代化(1927~1937)
國家資本主義與官僚資本主義

第八章 革命的熔爐(1919~1937)
革命力量的高漲
上海的革命政黨1321925年五卅運動
國民黨鎮壓共產黨
外國人的恐慌
蔣介石與 1927年“四一二”事變
從起義罷工到城市恐怖:共產黨影響在上海的衰弱
救亡運動和群眾運動的新高潮

第九章 秩序與犯罪(1927~1937)
大上海市政府
道德秩序與社會控制:新生活運動
國家與社會的相互交織
不相稱的結果
犯罪盛行
鴉片與“犯罪肆虐”
青幫與“法國親戚”(1927~1932)
掌控華界

第十章 海派文化與現代性理念
城市新貌
消費的狂熱
對外國影響的開放
時空轉換
崇尚體魄和外表189“摩登女郎”
新式娛樂活動
上海的文學與文學在上海
上海和新藝術
早期中國電影的黃金時代

第三部分 一個時代的結束(1937~1952)

第十一章 戰爭,淪陷和國際地位的終止
淞滬之戰和中國城被占領(1937年)
孤島(1938~1941)
慕尼黑和維希對租界的影響
上海精神到哪去了?
黑暗世界(1941~1945)
淪陷的上海
抵抗
合作分子
生存

第十二章 返回革命潮流中(1945~1952)
從夢想到幻滅(1945~1949)
上海資產階級的最后一把火
中國自由主義的尾聲
共產黨攻克上海前夕2491949~1952年的上海
統一戰線的戰略
社會進入新秩序

第四部分 共產黨領導下的上海

第十三章 上海地位的變化
計劃經濟的支柱
規模宏大的工業基地
城市建設被迫停止
嚴格控制下的社會
新的不平等
“文化大革命”和上海“激進主義思潮”

第十四章 重振雄姿(1990~2000)
改革列車的尾燈
龍頭
浦東與再現輝煌的城市
新上海人
娛樂、金錢與自由
海派的幽靈

尾聲:邁向21世紀的上海
大事記
參考書目
譯后記

書摘/試閱

第一部分(1842-1911)
開 埠

第一章 上海城里的外國人
(1843~1853)
1842年《南京條約》的簽訂,結束了第一次鴉片戰爭。根據條約規定,上海成為中國對外開放口岸之一。然而這開埠之舉則緩慢持續了二十多年。隨著形勢的變化和一些重要人物的影響,西方人在上海的存在形式被限于特定的模式中,并由此制定了相應的制度法規。不久,這些法規又迅速地推廣到中國的其他開放口岸。在其后的一個世紀中,上海成了“條約制”的實驗室,主導著中國和西方的關系。

“蠻夷”的到來
1843年 11月 8日晚,一艘小型英國輪船在上海城墻下的黃浦江邊下錨。隨船而到的是英軍駐印炮兵上尉巴富爾(George Balfour,1809~1894),他被任命為英國駐上海領事,根據 15個月前簽訂的《南京條約》來打開上海對外通商的大門。這位英國軍官很年輕,對中國沒有任何經驗可言。有限的隨行人員中有一位醫生,一名秘書,以及作為翻譯的傳教士麥華陀(Walter H. Medhurst)。
岸上沒有任何人迎接這些英國人,他們只得在船上過夜。晚餐時,他們為“口岸的強盛和輝煌的遠景”干杯。次日清早,最高地方官上海道臺宮慕久獲悉英國人已臨城下,遂下令派了幾頂陳舊的轎子前往相迎。在人山人海的民眾圍觀下,英國新任領事和他的隨從一行進入城市。在上海道衙門里,他們受到地方官員禮貌而冷淡的接待。當炮兵上尉巴富爾提出要租賃一幢房屋以供居住和辦公使用時,遭到了拒絕:城中沒有任何空房。軍人出身的巴富爾斷然聲稱要在廟宇的庭院中搭建帳篷,然而在座官員絲毫不為所動。會晤結束后,英國人離開了衙門。街上爆竹震天,人群擁擠在外國人周圍。此時一位衣冠楚楚的有錢人靠近英國領事,建議英國人租賃他的住宅,一幢擁有大小 52個房間的房子。這位陌生人姓顧,原籍廣東,是上海城里最有錢的商人之一。顧氏在香港經營買賣,他希望能夠充分利用上海的開放來發展他的生意。

1844年的《中法黃埔條約》規定:對法國商人開放上海口岸(法國外交部檔案)

住房問題就這么解決了,英國領事和他的隨從們很快就安頓下來。盡管這幢豪宅很寬敞,但并不舒適,尤其是從早到晚都有許多好奇者涌入其間,觀看洋人工作、吃飯甚至梳洗。而房主顧氏則以此景觀為榮。晚餐時,仆人們魚貫地穿梭于餐廳,跟隨音樂的節奏走路,他們“平托餐盤碗碟,猶如手持絲棉包袱”。不過巴富爾畢竟屬于英國殖民地創建者的一員。他不顧地方官員的遲疑和保留,在抑制商人過分積極的同時,開始適應新的特殊環境。11月 17日,他正式宣布上海為開放通商口岸,并著手談判安置英國僑民的租界領地。 12月底,英籍僑民的總數為 25人,其中大部分是商人。
四年后的1847年11月,敏體尼( Charles de Montigny,1805~1868)承擔了在上海設立法國領事館的任務。這位下不列塔尼省的后裔、移民的兒子和前希臘獨立事業的斗士,以他獨特的氣質和所持的政策,在上海永久地留下了法國的影響和痕跡 "。一到上海,這位新領事就把法國領事館設在上海老城和英租界之間的一座天主教教會的房子里。“房屋很小……但我置身其中,就如人在法國。”#敏體尼迫不及待升起的國旗,在一幢“破房子”、一座“不舒適的住宅”、一個“潮濕且有損健康的地方” *的上方飄揚。房子的地面經常被夏季的雨水淹沒,四周布滿了動物的尸體$。這里沒有好奇的參觀者,只有盜賊在附近窺視游蕩,以致為了應付他們,晚上還需要武裝警衛。除此以外,連個仆人也沒有。領館內負責文書工作的是領事的太太和孩子們,還有原籍波蘭的翻譯哥士耆伯爵(Kleczkowski)。哥士耆是一位杰出的語言學家,但性格令人厭煩。面對英國人社區的興旺和英領館的排場,敏體尼所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依靠他好斗的性格和豐富的政治想象力。
既然上海還沒有法國的商人或僑民需要保護,敏體尼就承擔起保護已安頓在上海郊區和鄰近省份江蘇、浙江的天主教傳教團以及教徒們的責任。他的做法被看成是一個“波拿巴主義共和者”的離奇的虔誠%,而敏體尼則認為,保護傳教團是為了擴大法國在當地的影響。“我向您重申,部長先生,這里所有的傳教士都是未來法國取得優勢和勝利的工具……我為他們說話做事并非出于我的宗教感情……這是國家利益”。
在發生饑荒或搶劫案件時,法國領事館從不袖手旁觀。一旦事發,領事立即坐著轎子或小船啟程前往,唯一的隨從就是哥士耆。他組織保護忠于職守的神父,訓斥掠奪搶劫行為,告誡當地行政官員,“一半靠講理,一半靠恐嚇”,基本上每次都能達到目的。他令無數民眾敬畏,“人擠他,他擠人”,“用步槍的槍托開路,這里撥開一只手,那里撥開一只腳”。這支步槍的外觀往往就足以使盜匪們害怕了。但在一次出征寧波的歸途中,領事在海上遭到了海盜的襲擊,他當場開槍擊斃了八個攻擊者*。1851年春季,在獲知一艘法國捕鯨船在朝鮮外海遇難后,他毫不遲疑地登上一艘葡萄牙籍的小船,出發尋找遇難船員。最終,他戰勝了暴風雨的狂瀾和朝鮮當局的敵視,把水手們解救了出來。
敏體尼在外交活動中表現出同樣的果斷堅定。 1848年6月,第一個期望在上海安家的法國人來到他的面前。這位年輕人名叫多米尼克?雷米( Dominique Rémi),出生在法國貝藏松地區,經營鐘表業。敏體尼利用這個機會,立即向中國當局提出租界領地的要求,理由是以便安置幾十個大批發商。他的長官對其行為頗有微詞,指責他不受束縛的性格和經常出現的隨機性舉措。敏體尼則不斷地為自己辯解:“距離把我們隔絕了,通訊和聯絡也不正常……任何細小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很長的時間,在處理緊急公務時,這些客觀困難總是妨礙上海和公使團之間的整體行動(遺憾的是這里所有的事務幾乎都如此)。”他終于在爭執中獲勝了。
從19世紀下半葉至 20世紀初,許多在上海擔任公職的中國人和外國人都可以為自己做這樣的辯護。上海,這座設有租界分界線的城市,地處清朝統治的邊緣,和歐洲地區又相距遙遠,所有的冒險家,無論是高貴的還是卑賤的,都可以在這里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正是他們注定了這座城市的未來。上海的命運,這屬于地緣政治新秩序歷史中的一部分,當時正在逐漸變為現實。
1843年后出現的外國人并不是首批到滬者。 1832年,廣東的英國人為了向北方擴展貿易,曾派遣胡夏米( Hugh H. Lindsay)乘坐“阿美士德號”船( Lord Amberst)前往上海,同行的除了貨物外還有傳教士。其他的傳教士也跟隨而來。其后,英國商船和軍隊陸續到達:在鴉片戰爭期間, 1842年 6月 19日,上海在毫無抵抗的情況下被四千名英國士兵占領。英軍大肆掠奪了四天后,才繼續北上。但從 1843年起,來上海的外國人不再是為了貿易勘探或軍事入侵,而是為了長久居住。他們的出現標志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是中國對外開放的象征和結果。

從納貢制到條約制
直到 19世紀中葉,中國與歐洲間的交流還十分有限。這并非僅僅由于引起商人、外交官和傳教士強烈不滿的中國的“閉關鎖國”政策。中國和周邊的亞洲國家保持著密切的關系。這種關系是根據納貢制來運行的,而西方人則無法在其中找到合適的位置。
多少世紀以來,支配決定中國和外部世界關系的觀念建立在儒家學說上。宇宙被視為清一色的整體,其間萬事萬物都按照精確的強制性的等級順序排列。天子乃上天之子,施行必要的禮儀以維護天下之和睦。凌駕于文明社會頂峰的帝國君主,對其他國家也承擔著家長的角色。在中國的傳統上,對內和對外政策沒有區別。同樣的禮儀確定了家庭成員間的關系,也決定了國家內部或國際社會間的關系。
既然皇帝統治整個世界,他的權力也就遍及文明社會和“蠻夷”地區。然而,“蠻族”的定義與其說是依據其種族或宗教的從屬而確立,不如說更取決于其文化教養程度。不懂文明,尤其是不懂中國文明的就是“蠻夷 ”。只有采用中國的禮 儀禮樂和習俗慣例,蠻族才能夠融入中華世界之中。在此過程中,中華帝國和鄰邦民族的關系由納貢制支配。
這些納貢國家對優越的中華文明的承認,體現在他們定期向北京朝廷派遣使節,贈送禮品。而中國皇帝表示對納貢國的仁慈關愛和維持各民族和平的方式,就是賜予禮物。就納貢制的實質而言,這是和逐漸進化的異族蠻人之間禮節性、象征性的交往方式。在具體實踐中,這種制度有可能打開征服和控制的道路,同時也有利于貿易、文化等范圍內的多種和平交流。它始終含有對“蠻族 ”的高度警惕,限制他們與中國百姓直接交往,以免中華文明美德受到污染的危險,以便維護和平和天朝至高無上的權力。
但是西方的“蠻夷 ”遵循的是資本主義對外擴張的邏輯,來華的大多數人都聚集在中國南部沿海地區。他們對世界和國際關系持有與中國人不同的觀念,這種觀念的基礎是承認各國之間的平等,以法律和條約主導國家間關系,以及確信通過相互間密切的接觸能夠避免可能出現的沖突。這些西方“蠻族 ”并不準備接受漢化,所以中華帝國也和他們保持著距離。
然而,自 18世紀末起中英貿易還是有所發展的,不過這和兩國政府間的接觸無關,而且根據當時的法定制度,英國商人被限制在廣州這唯一對外開放的口岸內。各種商品交易在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和中國的公行之間進行。公行的商人持有清政府賦予的特權,處理所有入港的外國船只的有關事務。把外國人隔離和限制在國家領土的邊緣地區,實行監督管制和集體責任制:從這些措施中可以看到納貢制結構的痕跡。
19世紀最初的幾十年間,以中華傳統為主體的秩序還能在歐洲資本主義在華前哨陣地上維持,盡管“廣州模式 ”已經逐漸受到日益擴張的歐洲資本主義的侵蝕,受到港腳貿易( country trade)代理商和走私者的挑戰,同時也因中國官員的貪污腐敗而削弱。 183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華貿易壟斷權的取消引發了危機,因為英國方面為商人設置的在華貿易“通行證 ”需要中方也取消其對貿易的壟斷。在航運、武器和工業生產等領域取得了巨大科技進步的西方人認為他們有能力逼迫清王朝開放中國市場。 1839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了,其主要目的就是迫使中國承認和接受世界資本主義的新秩序。
英國獨自對華發動了這場戰爭。不久,當 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時,法國也加入了英國的行列。但是歐洲其他主要列強以及美國,都是1840和1850年代接連簽訂的中外協議和條約的受益者。雖然這些都是雙邊協議,但由于條約的增加,尤其是在任何一個租界實施最惠國待遇條款都會牽涉到所有的列強,實際上是設立了一種多邊條約制。
在近一個世紀中,這種條約制度一直左右著中國和西方的關系。從 1842年起,所有重要的條約都在南京簽訂。因此,包括上海在內的五個口岸都對英國商人開放,他們可以居住在任何一個口岸,“貿易通商無礙”。根據條約,經商貿易自由必須受到尊重。英商不必再與清朝政府部門和指定的代理人打交道,不再受到不公強辦,但一律要按規定繳納適量的貨物稅,大量有關這項稅款的信息資料由此而生。英國僑民享有治外法權,而且只受英國領事的司法管轄。奇怪的是,《南京條約》中沒有提到鴉片走私問題,盡管這是引發 1839年至 1842年鴉片戰爭的直接原因。表面上,中國當局已經通過非正式的協議解決這問題,但鴉片走私仍舊猖獗。在開放口岸外的海面上,外國商船總是出現在那里:他們在離海岸不遠的地方拋錨,筑起了“浮動碼頭”,以確保向當地的中間商交付毒品。與其他外國列強簽訂的條約都重復著同樣的條款。 1844年簽訂的中法條約中還特別加入了有關傳教士的條款,即清政府從此要接受來華的傳教士。清廷因此取消了驅逐傳教士的法令,同時還開始歸還上個世紀沒收的教堂財產。

雙 重 誤 解
《南京條約》達成的協議是建立在雙重誤解的基礎上的。對于西方人來說,這是建立更為廣泛的外交經貿關系的開端,猶如歐洲國家間的關系或與海外其他國家的交往。而對于中國人,這涉及到以租讓零星土地來平息新到“蠻夷”的喧囂和欲望:犧牲局部以保全局。
當中國對西方開放時,中西雙方仍互不了解。由于18世紀初清廷的法令,傳教士被驅逐離華,因而中止了其文化傳播者的角色。19世紀之交,倫敦皇家曾向北京派遣使團,也遭到拒絕接見的待遇。因此英國人只得從他們在廣東的經驗,從一些商業和宗教勘察結果以及最新的軍事遠征中獲取情報。而清朝則不僅對西方主要列強的政治制度和經濟活動一無所知,而且連這些國家的地理位置也不清楚,甚至經常連國名都不知道。
在相互接觸中,中英雙方官員依據各自積累的經驗和政治觀念,選擇他們認為比較容易處理未知事務的方法,同時試圖把陌生的局勢重新納入熟悉的程序中。對于英國人來說,最輝煌的成功標志就是他們在印度建立的壟斷地位。大部分派往中國的英國外交官員和軍事人員都在印度逗留過,在那里他們磨煉各自的性格和思想,培養充滿自信的精英素質,即要把權威建立在個人的威望上,要具有杰出的軍事能力和榮譽,并在必要時能夠迅速發揮這種能力。
在上海,英國領事阿禮國(John Rutherford Alcock)的行為就充分體現了這種策略。 1846年,阿禮國接替了巴富爾。與前任不同的是,他不是駐印英軍的軍官,而是由軍醫改行成為職業外交官。阿禮國依賴的是對條約的似是而非的解釋,同時把黃浦江上停泊的英國軍艦作為自己的后盾。首次發生的由傳教士引起一系列沖突的青浦事件,使他的“大炮外交政策”享有盛譽,以致在此后的數十年間,它成為外國列強在華的外交方式。 1848年,三名英國傳教士前往距離上海西南 40公里的青浦傳教,遭到了一群失業水手和民眾的攻擊和痛打。青浦知縣聞訊后,及時派員前去制止相救。英國領事阿禮國要求善后處理和賠償,上海當局則給予拒絕,并指出外國教士無權前往位于外僑居住地以外的青浦縣城,而且不應該到超出一日往返距離之外的地方去冒險。但是阿禮國堅持青浦縣城就是在約定的距離之內,他下令英國軍艦“奇爾德”號(Childers)阻止準備出海運送皇糧的 1 400艘船只離港。此后兩周內,上海港在英軍十門大炮的威脅下癱瘓了,一小撮英國士兵和數千名中國水手相互對峙著。英國領事的舉措確實不乏勇氣。他最027 終到南京兩江總督處尋求辯解和仲裁,兩江總督斷然置中國地方當局于不顧,滿足了阿禮國所提的一切要求。
英國領事借助的軍事力量具有其象征性的一面。如此令人生畏的“奇爾德”號水兵的背后,顯示的是大英帝國的國力,由此也解釋了英國外交部對阿禮國的行為的某些保留意見:他被指責犯有超越權限的行為,只有在他成功后才得到上級的嘉獎。這里可以看到:一種沖突開始形成,它使得贊同“大炮政策”的移居國外人員多次反對本國行政當局處理問題時經常出現的遲疑不決。
迫于武力威脅下讓步的中國當局,試圖在領土談判和操縱方面重新掌握優勢。在和中亞各國的長期交往中,清政府認為,當“蠻夷”在軍事上占優勢時,平息沖突的方式是租讓部分土地,以善待安撫他們,挑動他們相互爭斗以耗其能量,或者干脆把他們收編納入清朝行政機構中。這項在中國的政治術語中被稱為“羈縻”的懷柔政策,正是開放條約的談判主持者所遵循的。從國際法觀點來看,條約中的某些條款顯然侵害了中國的主權,尤其是治外法權,它剝奪了一個主權國家對其領土上一部分居民的司法管轄權,還有一貫執行的最惠國待遇條款,也剝奪了中國根據其自身利益調節外交的所有可能性。
如今看來是出格的特權,當年的中國官僚卻并不如此認為。在締結條約時,授予外國人治外法權被認為是習慣做法的延續。在中國,各行其事的概念超越了領土管轄權,所有居民或邊境蠻族從來有權根據各自的習俗處理其內部事務。在執行“羈縻”政策的同時,清王朝竭力避免介入與它的直接利益無關的沖突。授權英、法領事讓他們負責對各自僑民行使司法管轄的做法,使人聯想到在中國當局面前對其社團成員的舉止負責的部落首領。開放五口通商,可以理解為是限制中外經貿發展的策略。至于最惠國待遇條款,則是對所有的“蠻夷”展示皇恩浩蕩和平等相待,同時也是分化這些民族的手段,以便更有效地控制他們。這些被外國人看作是“特權的憲章”,中國人卻當成是“一系列限制性的措施” 。
直到 1860年英法聯軍攻占北京為止,清政府對西方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地區的定居沒有過度的憂慮,只把它看成是維護海疆權益的小問題。在武力無法解決時,就把洋人放到地方領導精英中以挫其銳氣。根據這種通行的政策,開放口岸內有關西洋人的管理事宜都由地方官員處理,并由他們負責和外國領事談判協議,尋求和解。不過中西雙方對此的政策觀點截然不同:中國人認為這關系到如何治理那些惹是生非的外國人的隔離居住區,而歐洲人想的卻是如何建立一個正在成為征服者的帝國主義的據點。正是在這種誤解中,開放口岸開始發展。

為什么是上海?
乍一看,上海是五個開放口岸中最微不足道最不起眼的地方。為什么寧愿選擇上海,而不是廣州、福州、廈門和寧波?為什么這個被第一批西方移民描繪成積滿污垢的城鎮會成為條約制度的試驗地?上海僅僅是縣府所在地,而不是廣州那樣的省會。上海港也不是廈門和寧波那樣位于海灣深處、有諸多島嶼保護的港口,她位于黃浦江左岸,距黃浦江和長江匯合口約有 18公里。上海四周的土地僅僅高出海平面,遍布縱橫交錯的河流和水道,水流隨著潮汐變化而漲落,經常釀成水患。除了農業資源外,這片三角洲呈現出一片平淡無奇的景象,使得法國船長格拉維埃爾(Julien de la Gravière)產生了憂郁的情感和奇怪的政治聯想:“我們絲毫不能想象還有比這塊巨大的沖積平原更平坦更乏味的地方,在這里,河流(黃浦江)的水經常涌出曲折的河道。和這片半淹的一望無際的空間相比,卡馬爾格(法國羅納河三角洲的一個地區—譯者注)和夏朗德省地區(法國西南部海邊 —譯者注)算得上是風景優美了……這是一種恰如其分的民主(格拉維埃爾船長持有當時的一種觀點,把民主理解為絕對平等,沒有突出點—譯者注):農作物豐茂卻沒有樹木,田野肥沃卻毫無起伏,在農夫眼中這是最可靠的收獲保證,而對詩 人的靈魂卻不能激發任何靈感。”
這座城市其貌不揚,然而也不是歷來傳說中的“漁村”。位于黃浦江邊的上海擁有 20~30萬居民,城市和周邊地區商賈活躍,環城修筑的城墻瀕臨坍塌,已有 300年歷史了。城中街巷縱橫,最主要的街道有三四米寬,磚石鋪成,破損累累。道路和水溝的網絡相互交錯,上漲的河水周期性地清洗這些積有泥漿和垃圾的污水溝。幾處有棱有角的廟宇的屋頂高高聳立,俯視著四周用茅草、蘆葦和瓦片搭建的低矮民居。這里和中國北方城市排列有序的四方布局截然不同,找不到絲毫體現政治意愿的城市規劃的影子,也沒有象征傳統禮儀或意識形態的痕跡。


上海在中國的中部、東部地區所處的地理位置


上海老城地圖(Elissé Reclus, Nouvelle géographie universelle, 1882)


上海老城的城墻(法國國家圖書館)

直到 19世紀初,上海并沒有引起外國人的注意,不論是利瑪竇時代的天主教傳教士,還是后來的東印度公司的經紀人。一直要等到 1832年胡夏米乘坐“阿美士德號”貨船遠征考察后,有關上海的信息才開始在西方商人和傳教士間傳開。胡夏米吹噓他的觀察結果道,一周內從北方駛入上海港的裝載豆類和面粉的漕運船就有 400多艘 2。15年后,首任英國領事巴富爾上尉也稱贊這座城市的戰略地理位置,她扼守著遼闊的長江流域的出海口,是連接內地各省市場的通道。
在選擇上海作為通商口岸上起決定性作用的是英國人查頓( William Jardine)。這位在 1841年成為倫敦國會議員的鴉片批發商的所作所為,提示人們必須對當時的上海港為國際貿易發展提供的前景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作為致力于港腳貿易和鴉片販賣的洋行老板,查頓早就在清朝官僚懵然不知的情況下,與一些商人和私人企業主達成了貿易上的默契,而這都是些經常被定罪為海盜和走私犯的人。查頓充分評定了社會的能動性,這種活力就是利用清朝官員在控制整體經濟機構上的無能而造成的失控點,而上海的命運將被這些失控的自治領域的發展所左右。
上海商貿的發展和她所屬的江南地區的整體經濟情況密切相關。自 15世紀起,上海就已成為一座市場城市。她的興起得益于長江下游各省的經濟發展,這些省份專門從事棉花種植,農產品豐富,手工業發達,有利于當地和地區間的物資交流。上海很早就開始向其他省份輸出原棉、棉紗、棉布和絲綢,輸入大米、茶葉和豆渣餅(做肥料用)。當 1684年清朝皇帝下詔解除已實行了兩世紀之久的禁海令后,上海的城市功能中又加入了主要的沿海港口這一項。當時廣州壟斷著與西方的貿易,而上海則開始了和日本、南洋(東南亞國家)的商貿往來。不過,上海生產的部分產品,如絲綢和南京紫花布(染成藍色的厚棉布)仍然要經過廣州口岸輸往歐美市場。
上海貿易的擴展經歷了整個 18世紀,直至 19世紀初葉。那時,大運河航行的困難使得漕運船只改變航道,由海路北上,上海因此成為新的運輸網絡的龍頭,沙船業主和船商也開始建造大型航海船只。上海的發展需要龐大的資金,銀錢業就竭盡全力滿足這種需求。 18世紀末,上海已經擁有 125家錢莊。根據在寧波商033 人中運行了幾十年的信貸體系,錢莊發行的票據已經成為一種名副其實的信用貨幣。在中國開埠之前,許多錢莊已經接受鴉片作為抵押品,在很大程度上參與了這種非法貿易。
在某種程度上,上海行政當局的地位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得到了加強。1725年,江蘇巡撫上奏 ,請委蘇松道監收上海的海關稅。 1730年,蘇松道遷上海,上海由原先的縣府升格為道臺所在地。道臺直屬江蘇巡撫管轄,控制二十來個縣,此外還承擔管理江海關的重任,負責征收對外貿易的關稅。從蘇松道移駐上海,到事理漕運的海運總局的設立,這些措施顯示了上海港在國內外貿易上的作用,并且促使其進一步發揮作用。實際上,清朝官僚更加關心的似乎是征收隨城市經濟增長而產生的利潤稅,他們的貢獻可能就是在整個 18世紀中執行了和平政策和維持了公共秩序。


19世紀中葉中國的海關辦事處(Hachette照片檔案室)


清代上海商人—李鴻章之子李經芳

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來自私營企業,其業主成分復雜,有手工業者、流動商販、小業主、市場勘查員、制造商、中間商、出口商、船主和銀行家等等。他們中的許多人是利用上海提供的致富的可能性,從或遠或近的外省前來淘金的。這些外地人都集聚在會館這類地緣性商人社團組織的周圍, 1830年上海已經建立了 21家會館,由此可見上海在經濟上的重要性和凝聚力。最初的同鄉會館接納社會各階層成員,只要是來自同省或同地區的人均可加入。到了 18世紀,會館被商人控制了,并試圖和行業公所結合并行,以體現各地區經營者的經營特色。比如,來自東北和山東的商人結伙從事蔬菜豆類和豆渣餅的批發買賣,寧波商人控制著銀錢業生意,福建商人專門經營糖類和建筑木材貿易,而廣東汕頭的商人則走私鴉片。
這些會館公所確保了各自經營范圍內貿易的正常進行,在協調上海經濟以及各地區間的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會館公所還承擔社會責任,開展慈善賑濟活動,有時在會員內部進行,有時則擴展到城市居民社區中。它們的能量和財富到處可見:這些團體購置了大片土地用以建造寺廟、會館、殯儀館、墓園和宿舍等來滿足會員們的需要,一般來說這些設施都建立在上海老城外。
依靠嚴密的組織結構和活動能力,上海的商人社會享有相對的自主性,但是面對清朝的官僚體系,他們并沒有形成一種勢力。政治上的弱勢和經濟上的活躍035形成了反比,他們的財富并沒能夠改善他們的社會身份,其地位一直處于清朝官員和上等人階層之下。他們不參與高雅的文化活動,盡管江南文化在清王朝內部具有獨特的地位和政治影響。他們與居住在省府蘇州、主要的市鎮或鄉村的文人精英之間存在著鴻溝。然而這道鴻溝也并非不可逾越,因為有些富商就成功地躋身于上流社會,成為清朝的正式高級官員,不過他們的官位一般都是用金錢買來的,或者是向公庫大量捐款的報酬。這種異化了的機制繼續遵循著儒家準則,并始終受到清朝當局的監控,以確保其政權的正統性。
因此,以清朝官員為代表的政治勢力和由各大會館公所控制的社會經濟勢力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盡管商人團體通常力求合作,但構成公眾權力一部分的會館公所也常常隨機成為棘手的壓力集團,而清廷官吏則不得不表示諒解或者靈活處理。到上海來的西方人很難了解這個社會和這種官僚體制的運行方式,他們試圖與商人們結盟(如 1843年 11月英國領事巴富爾與顧姓商人達成的協議就非常具有代表性),同時也從來沒有放棄過尋求官方的支持。


一群身著官服的清朝官員。在右側的公案前就坐的是上海道臺

外國人特定居住區
開埠通商條約給了外國人居住權,但對他們的定居形式卻沒有明確規定。外國租界產生于一些地方性協議,這些協議的最初目的是為了確定不動產的轉讓程序。此后,這些專用協定卻被用來作為擴展名副其實的殖民飛地的依據。
在上海城墻外開辟洋人隔離居住區的主意出自上海道臺宮慕久。事實上,隨著口岸的開放,在道臺 *承擔的行政和稅務職權中又增加了掌管“夷務”的責任,即處理與外國人有關的事宜。宮道臺是位具有傳統文化修養的儒家文人,也是位稱職的主管官員。如果他必須公正地執行條約規定和滿足福建、廣東商人與英商做生意的愿望,其最大的憂慮是要避免發生任何中外沖突,因為這是清政府最不愿意聽到的事。在他看來,最佳方案就是采取隔離外國人的政策,因為與商人不同的是,上海百姓憎恨這些“大鼻子”洋鬼子的出現,他們曾在 1842年洗劫了這座城市,并輕率地使用可怕的洋槍。
因此,上海道臺宮慕久于1845年擬定了《上海租地章程》(Land Regulations),允許英國人在一片面積為 832畝(約合 56公頃)的地區居住,到了 1848年,這塊土地的面積擴大了三倍,達 2 820畝(合 188公頃)。該地區位于上海城以北和郊區之間,沿著停泊著軍艦和商船的黃浦江邊,北面和南面以蘇州河和洋涇浜為界。至于最初以界石為限的西面,在 1848年則延伸至另一條河流邊—周涇浜(護城河)。
《上海租地章程》對征用土地和不動產有十分詳盡的規定,主要針對農田和沼澤泥塘,以及散布的農舍、窩棚和墳墓。在付給中國業主賠償金后,外國人可以認為是得到了永久性的租約,然而土地所有權歸大清帝國所有,所以租地者必須每年支付年度租金。這些交易都是以個人名義進行的。但是,英國商人很快就被租地的繁雜手續和語言障礙搞得泄了氣,他們寧愿請英國領事重新代表他們直接和以農民產業主的名義出面的中國行政機構交涉,同時通過領事作為中介人,向清政府交納年度土地租金和貨物關稅。這樣一來,英國領事在其同胞眼中就成了中國政府的辦事員了。
在處理對外事務中,上海道臺宮慕久采取了一系列控制“蠻夷”的傳統策略:隔離、集體責任制、接納個別人進入中國行政機構等。就社會地位而言,安置在城外的英商和來自外省的商人沒有什么區別,盡管后者不是“蠻夷”,但對上海人來說都是外來者。猶如福建、浙江、安徽和廣東等地的商人,英國人聚集在獲準居住的區域內建住宅造倉庫,經營管理買賣,舉行宗教儀式,說自己的方言土話,吃異國的食物,組織表演活動(如跑馬),服從他們自己的法律。英國會館,當時上海人對英商社團的習慣稱呼,“在中國現存的商業組織的范疇內找到了適合她的位置”。
《上海租地章程》中明確規定,華人不得在租界( Settlement)內購地置產,但沒有具體說明非英籍的西方買主應該遵循的程序。英國領事巴富爾認為,租界應不折不扣地置于大英帝國的管制下,任何外國人要在那里居住,都必須經過她的介入,并服從其司法管轄。對于這些說辭,法國人和美國人則不能茍同。觸及這一主題的爭辯很快就促成了新租界的建立。
1848年春,法國領事敏體尼一到上海就讓法國國旗在屋頂上飄揚的那幢房屋,其產權屬于天主教傳教士。它坐落在中國政府管轄區內一個建筑稀少的區域,南面是上海老城,北面是英租界。敏體尼看中了這塊地皮,因為它靠近當時的商業中心老城廂和東部城郊。當唯一的法國商人多米尼克?雷米表示有意購買土地時,敏體尼馬上向上海道臺提出設立法租界的正式要求。但談判遲遲沒有結果。為了分化外國人,行政機構建議敏體尼在英租界內置地,條件是要得到英國領事阿禮國認可。敏體尼氣憤地回絕了這種解決方式:“這是非常不符合禮儀的事,道臺,您向我,偉大的法蘭西民族的代表,建議購買一塊屬于英國的土地 5。”這件事最終還是得到了解決。 1849年 4月 6日,一項公告確定了法租界的界址:南至老城護城河,北至洋涇浜,東至黃浦江,西部長度與英租界基本持平。法租界面積為 986畝(約合 66公頃),比英租界小很多。英租界擁有寬闊的江岸,而法租界只擁有一處相對狹窄的黃浦江入口。
根據 1845年《上海租地章程》的規定,法國領事像英國領事一樣,享有向本國和其他西方僑民租售界內土地的專屬特權,并對界內所有外國僑民行使司法裁判權。開放條約中賦予外國列強領事裁判權的行使條例,甚至成為敏體尼建立法租界的主要依據之一。開放口岸吸引了各國冒險家,包括水手、逃兵、贓物主各色人等,要在他們中維持秩序需要各國領事越來越頻繁的介入,也增加了司法權限沖突的風險。敏體尼的做法和幾年前英國領事巴富爾一樣,主張“各方必須留在自己的領地內,在中國當局面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是,美國領事祁理蘊( John N. Alsop Griswold)強烈反對法租界的建立和其專屬特權的存在。“設想上海有 50來個外國領事,每位領事……都擁有一塊和英國領事獲得的一樣大的地皮……誰能滿足這些要求?”在堅持“利益均沾”這一重要原則的同時,美國人沒有就設立單獨的居住區進行談判。他們中的許多人住在蘇州河以北的虹口地區,形成了事實上的美國租界。直到 1863年,在與英租界合并前幾個月,這個“租界灰姑娘” 8的存在和其居住地界才正式得到承認。

雙重面貌的城市
18世紀商貿的發展已超出了上海老城墻的范圍,東部城郊人口逐漸增長。到了19世紀,口岸的開放和租界的設立又使城市用地向北擴張。新居住區的形式和其間東西、南北走向的有規律的道路結構,與老城內縱橫交錯的小巷形成對比。向西擴展的這片四方形網狀結構地帶并非出自城建規劃。因為遵照個人承租土地的規定方法,農村的土地被分割成小塊出租,于是租借地就沿著連接田野和小村的陳舊水道、小路的痕跡依次向西延伸。


1881年的上海

這些新區的發展速度并不一致。當時的虹口還沒有任何跨越蘇州河的橋梁,美國商人因此而不滿,他們更愿意住在英租界內。于是,他們把這片偏僻而泥濘的區域留給了那些身無分文的傳教士。
法租界設立四年之后,還只是一個空殼。敏體尼的眼光似乎太遠了:除了多041 米尼克?雷米外,沒有任何商人提出新的安置要求。中國農夫依然住在那里,干柴泥巴搭建的茅房散布在空地、公墓和低矮的樹叢中。西邊有幾處耶穌教傳教士住地,他們早于租界建立之前就安頓在那里了。法國人的使用區域僅限于江南耶穌會的產權范圍內,面積約有 7公頃,其中包括敏體尼租用并改建為領事館的那座房子。雷米買的土地就在旁邊。周圍是蔓延過來的貧窮手工匠和商人居住區。在洋涇浜邊上,賭場、煙館和妓院吸引了整個閩粵移民社群中的下層社會,使法租界成為“一處危險的巢穴” 。1840年至 1850年間,上海僅有的法國建筑就是巴洛克式的“帶有中國塔頂的希臘廟宇” ;圣沙勿略天主教主教座堂(Cathédrale Saint-Fran.ois-Xavier),和圣依納爵天主堂(église Saint-Ignace)。不過這兩座教堂分別位于法租界外的董家渡和徐家匯,建立在清政府歸還或者賣給傳教士的地產上。
穿過洋涇浜上那座中間隆起的橋梁,就進入了英租界。這里住著英國大商行的老板和代理人,其中一些人已經在東亞地區經營了幾十年,都是些中國人稱為大班(Taipan粵音)的“商業王子”。富有而奢華,他們給上海歐美殖民地的“傳奇性時代”增添了光彩,“這些經商的日子留有浪漫的色彩和東方式顯赫的烙印”=。他們是第一批在英租界租地并安置在黃浦江邊的英商:怡和洋行(Jardine et Matheson)得到了第一塊地,而它的競爭對手顛地洋行(Dent)得到了南邊不遠處的第八、第九塊地。幾年之間,外國洋行 >成排的樓群就勾畫出了黃浦江的曲線。
這批最早的建筑既簡潔又不失莊嚴,從加爾各答到澳門到處可見的英印建筑042 風格,到了上海就被改變成“買辦”風格。由于缺乏建筑師,設計圖紙都是由那些不愁錢不缺地的商人自己制定的。主樓一般為兩層樓,聳立在正方形或長方形的大片土地上。圍繞著樓房的是面向花園的寬敞的連拱游廊,園中英國玫瑰和中國玉蘭、美國鵝掌楸共聚一堂。樓房背后設有一些附屬建筑,如廚房、仆人房、馬廄和倉庫。建筑物正面對著黃浦江,與江邊保持著適當的距離。因為 1845年的《上海租地章程》明文規定,在黃浦江和沿江建筑之間必須保留一條通道。這是條寬十來米的纖道,如此的泥濘不堪,以致不穿長筒靴無法前往冒險。各洋行和黃浦江的連接都靠樁基碼頭。后來,沿江通道被改造成外灘大道,成為上海城市規劃的高雅和壯觀的象征。


1849年的外灘

外灘的最北端是英國領事館,自 1852年起她就占據了這塊面積達 15公頃的絕好的地盤,似乎在那里看守著英商和大英帝國的利益。其他的公共建筑就只有一座英國圣公會教堂和一個跑馬場。租界的城建工程還只是從設法滿足英商的需要出發,并沒有整體的殖民地建設規劃。 1846年成立的道路碼頭委員會(Committee on Road and Jetties)負責加固黃浦江堤岸,奠定未來外灘的基礎,整修道路,同時填平一些殘存的彎彎曲曲的水道(許多道路就是依照這些河流的故道修的),把“主要”干道的寬度擴大到三米。這些工程的目的是為了便于往來于碼頭的貨物的運輸。但該委員會盡量避免增加開支,當時的經費來自微薄的碼頭稅和土地稅。


20世紀初法租界的碼頭(Hachette照片檔案室)

在開埠十來年后,上海的面貌變了。她的面積擴大了,因為增加了在理論上是保留給外國人的北部新區。盡管城市擴大很快,但外國居民并不多:1846年只有百來個人, 1854年的人數增加了三倍。這個小小的社群占據著 650公頃土地,已經使用的面積極為有限,而在上海老城的城墻內卻擁擠著 20多萬人。建立在鮮花錦簇的花園中的歐式寬敞住宅,租界內規則有序的道路網,這些和中國城內擁擠的房屋及縱橫交錯的巷道形成了對比。
此時的上海存在著兩座城市,她們被商貿利益聯系在一起,但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是否應該思考和研究西方列強在亞洲建立的殖民城市中首批歐洲人定居的歷史情況呢 ??從德里到西貢,人們都可以看到這類具有雙重形態的城市,那里的當地人和歐洲人的居住區并存著。在上海,中國當局可能比外國領事及商人更希望把中外社團隔離開。對前者來說,目的是為了避免文化上的污染和外交上的糾紛;而后者則是出于保持他們舒適的生活設施和衛生習慣考慮。然而這種隔離不能抵制日后騷擾上海城的社會動蕩,不能改進老城和租界的關系,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也不能改變清王朝和列強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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