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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的戲劇:邏輯與智商的精采對決,幕後究竟是誰操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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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的戲劇:邏輯與智商的精采對決,幕後究竟是誰操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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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明察秋毫的私家偵探
VS
狡黠精明的傳奇俠盜

原本是兩條平行線,分別行走於陽光和陰影中,
卻因一樁古畫委託,將兩人命運纏繞在一起……

霍桑很快收到魯平的「邀請」,並賭上神探的尊嚴接下,
不過就是個扒手嘛,世上不存在能難倒自己的案件!

但――那些違反科學的現象是怎麼回事?

中國歷代古畫展將在下週一於東方大商場隆重揭幕,
其中唐代吳道子所畫佛像一幅,堪稱世界聞名的奇珍,
很快掀起軒然大波,也吸引了本地某著名匪黨的注意,
竟然公然聲稱:「對於該畫,將有計畫地掠奪!」

話說該畫的持有人,是華北古畫大收藏家韓祺昌氏,
他已委託私家偵探霍桑,於展覽期前後為之嚴密監護。
憑霍氏過去的聲望,想必能阻止宵小蠢動,不致有意外發生了
――才怪,堂堂俠盜哪會這樣就打退堂鼓!

※ ※ ※

就在展覽會前夕,韓祺昌收到一封神祕來信,
上頭表明對吳道子的仰慕之情,想暫借幾天以便細細品鑑,
如果只是這樣這倒也罷,居然還大言不慚的說:
「這幅畫,既是無價的東西,希望畫主人把它包裝妥帖,
放在寓所裡面,等候我來親自領走。」

如此自信,如此大膽,等同於向韓祺昌宣戰
――進一步來說,是向所委託的私家大偵探霍桑下戰帖!

那麼霍桑該準備應戰嗎?可是,這位俠盜神出鬼沒,
宛如太陽系多出來的行星,從未有人見過其真面目
――他正是鼎鼎大名的神祕怪盜「魯平」!

※ ※ ※

為保聲譽,為保招牌,霍桑使出了渾身解數,
假鬍子、眼鏡、藍緞黑袍馬褂,搭配一支彎柄大手杖――
換裝完畢,無人辨識出這就是那位聰明機警的青年偵探!

走著瞧,怪盜魯平!
不是只有你能喬裝改扮,不是只有你能演戲唱曲,
我也能名角上身,和你對演一齣「甕中捉鱉」的好戲!

然而,戲演至三分,真正的名角才粉墨登場──
西裝店櫥窗內,用來展示的衣架木偶竟活脫脫「回魂」並脫逃!
霍桑壓根沒想過,此生能撞見如此荒誕神奇之事,
更讓霍桑不敢置信的是,這木偶並非旁人,
左耳的橡皮膏,令他回憶起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 ※ ※

在東方大旅社三樓――
三百四十九號房內,有俠盜魯平欲「親自領取」的名畫;
三百五十二號房內,名偵探霍桑正在守株待兔,
要來個「手到擒來」,活捉這條狡詐的響尾蛇!

然而劇情急轉直下,神祕木偶悠然再現,
在樓梯和兩部電梯間與霍桑展開一場「你逃我追」的捉迷藏
――至此,好戲才正要上場!

「你放心吧!你的畫,是你的生命,也是我的名譽,我不會讓人家把我的名譽搶劫了去!」

霍桑誓言,在這場與木偶的對戲中,
要親自粉碎木偶的戲法,取得最終的勝利!

作者簡介

孫了紅(西元1897~1958年),原名詠雪,自號野貓,浙江寧波人,1930年代中國推理作家。著有《俠盜文怪》、《血紙人》等書。

木偶劇的開場白

在我凌亂的書桌一隅,放著一卷稿箋,因為時間擱得過久,紙色已顯得非常黯淡;彷彿一個老年人,被光陰先生抹上了一重可憐的暮氣。這一卷陳舊的稿箋,記著一件過去的故事,故事中共有三個主角:一個,是私家大偵探霍桑;另一個,是我們那位「搗蛋專家」魯平;還有第三個,他是人而不是人,不是人而硬要算是人,他是Mister「皮諾丘」的哥哥,「卻利」先生的弟弟,說得清楚些,他是一個木偶!這故事發生的時期,距今已有二十年。當時,那兩位主角,年齡都還輕得很,因此,他們的演出,都有一種「衝勁」與「火爆」。再加上我在寫這故事的時候,大概因為抽煙的緣故,在筆底下,也有一點過火的渲染,寫成之後,自己看看,不像是件真實的故事,卻像是篇滑稽小說;甚至,還有點像書攤上的連環圖畫,為了寫得「太高明」的緣故,使我不敢發表它,只怕在發表之後,會使這故事中的兩位主角,對我產生不良的印象。

於是,這篇已寫成的故事,在我的書桌上,一睡就睡下了二十年。

可是,到了現在,為什麼又把這舊貨攤上的東西,拿出來了呢?我有我的理由。

諸位記得嗎?在不久的過去,有一位猶太人高天倫先生,曾在上海提倡過新型的木偶戲。那些沒有腦子的小角色,曾經神氣活現地活躍於都市群眾之前,留下一種新奇的印象。總之,又有我們的一位虞哲光先生,也因提倡這種時髦玩意,而博得好評,說是很富有兒童教育的意味。據一般頭腦靈敏的人們說,在不久的將來,這種新姿態的戲劇,有普及全球的可能。也許有一天,這些木頭做的小英雄,由於時勢的造就,竟會和「華特迪士尼」筆尖下的七矮人,一樣地大走紅,誰能說得定呢?

現代一切,貴乎投機,據說:投機對於發財,很有決定性的效果!如果我的一生之中,還有一個發財的機會,那麼,出於此番靈機一動,也許我已找到這個寶貴的機會!

我趁這未來新型的戲劇,還沒有發展到極度興盛的時候,我一面恭祝我自己,一面急急把這篇《木偶的戲劇》,趕快拿來發表!――這是我的「投機」。

有一件事我想預先說明:在我這篇《木偶的戲劇》中,並無所謂兒童教育的意味。因為,在我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我自己的年齡,還很和兒童接近;自己是個兒童,當然不能戴上一副「哈哈笑」而高談起教育!你想是不是?其次,在我這篇《木偶的戲劇》裡,也並不會加入「文明戲老生」的正義感;至於「意識」等類高貴的東西,你即使用顯微鏡,也決計無法找到!總之,我只能供給你一個頗為有趣的故事,讓你暫時無法睡,如此而已。

我這裡虔誠而惶恐地,先向幾位思想前進的先生們鄭重聲明。至於賞光與否,只好「任從客便」。

以上是幕外的道白,以下方是《木偶的戲劇》。

目次

木偶劇的開場白
第一幕 譏笑他是一個木偶
第二幕 木偶在櫥窗裡跳舞
第三幕 木偶逃出來了!
第四幕 返老還童的木偶
第五幕 木偶做有計畫的撤退
第六幕 伸手拍到木偶肩膀上
第七幕 木偶支付收據
第八幕 木偶的家庭
第九幕 木偶向對方致敬
第十幕 木偶的焦土政策
第十一幕 再會吧!木偶!
木偶劇的閉幕詞

書摘/試閱

第一幕 譏笑他是一個木偶

在一個仲春天氣的早上,愛文義路七十七號――私家大偵探霍桑的寓所――一間清潔明朗的憩坐室裡,霍先生和他那個片刻不離的「包朗」,面對面各自占據著一張沙發,正在閱讀晨報。

在本地新聞欄裡,有一節可注意的新聞,潛進了包朗的眼角。這新聞所占據的地位,只有兩個煙盒那麼大;可是四周卻加著一圈花邊,顯出其性質的不平凡。這新聞的標題是:《私家大偵探霍桑:負責保護吳道子名畫》。

內容大致說:

宣傳已久的中國歷代古畫展覽會,將於下星期一起,假座東方大商場五樓畫廳隆重揭幕。這一空前的盛舉,其展覽品包括宋、元、五代、明、清諸大家的精品,計共五十餘種。內有唐代吳道玄(按:即吳道子)所畫佛像一幅,更為世界聞名的奇珍。此一畫件的真價,在現時已無從估計。由於它的價值驚人,故已引起多方面的注意,風聞本地某一著名匪黨,竟公然聲稱:對於該畫將有計畫地掠奪。該畫的持有人,係華北古畫大收藏家韓祺昌氏,現已委託私家偵探霍桑,於展覽期前後,為之妥密監護。憑霍氏過去的聲望,想必能阻止宵小蠢動,而不致再有意外發生了……

年輕的包朗,讀完這一節新聞,一種輕微的不快,立刻襲進了他的心。過去的習慣,凡是愛文義路七十七號中所接受的種種事件,大之,如一艘兵艦的走失,小之,如一枚蒼蠅的被謀殺,任何事情,霍桑從未瞞蔽過包朗,唯獨這一事件,霍桑在事前,竟不曾提起過半個字。為什麼要把這消息,封鎖得如此嚴密呢?並且要祕密,就該祕密到底,為什麼又讓報紙把這消息刊布出來呢?難道報紙上可以刊布的事,竟不能讓自己知道嗎?

年輕的包朗,認為這一件事,有點「不勝遺憾」……在不勝遺憾的後面,當然是要「提出抗議」了。他放下報,剛要向霍桑詰問,不料他一舉眼,霍桑卻已不見,對面只剩下一張空椅。

就在這個時候,門外傳來了一陣電鈴聲,停了停,只見施貴走進來說:「有一位來客,等在會客室裡,要會見霍先生。」

「你沒有看見霍先生嗎?」包朗感到有點訝異。

施貴只搖搖頭,自顧自退出去。

霍桑既然不在,包朗成了當然的代表。於是,他匆匆走出房去,去會那個來客。在會客室裡,包朗看到一個大袍闊服的紳士,雙手拄著一支彎柄的大手杖,背對著自己,在賞鑑壁上的一幅畫。一個黑色的公事皮包,放在他身旁的小桌上。此人留著連鬢大鬍子,藍袍子,黑馬褂,好像剛從證婚席上走下來。

包朗驟眼一看此人側臉,幾乎忍不住要喊:「啊!于右任先生!」

但是,當這來賓聽到聲音而突然旋過臉來時,包朗方始看清此人的臉龐,較之那位大畫家于右任先生瘦削得多。他端整而白皙的臉上,架著一副闊邊的墨晶大眼鏡;他禿著頭,並沒戴帽,從頭髮上可以看出他的年齡,大約已有五十歲。

此人一開口,馬上給包朗不良的印象!

「喂!你就是霍桑嗎?」來客掉過頭來,向包朗這樣問。他在霍桑二字之下,遺失了「先生」二字的稱呼;他的應有的禮貌,似乎因為行事匆匆而遺忘在他府上,沒有帶出來。

「你――有什麼事情要找他?」由於來客的語氣,那樣的傲慢無禮,使我們這位年輕氣盛的包朗,忍不住也把「先生」二字,努力地吞嚥下去,只將一個「你」字,拖得特別長,說得特別響!

「你不是霍桑嗎?你去把霍桑叫出來!快點!」

這位大架子的貴賓,始終吝惜著「先生」兩字尊稱,尤其他的嗓音,非常渾濁刺耳,好像在最近,曾患過最嚴重的流行性感冒,還沒有復原,他一面命令包朗,一面還把他的手杖,叩得地板咯咯有聲,表示他的不耐煩。

來客這種態度,在包朗的目光裡,卻是一個新奇的紀錄。總之,自有愛文義路七十七號以來,從不曾走進一個人來,會有如此「溫柔」的態度!依著年輕的包朗素性,恨不能立刻伸手,在他臉上拋上五顆小小的手榴彈,以膺懲一下他的無禮!可是,他想了想,終於忍住一口氣,他說:「好!你――等一等,讓我去找他!」

他把身子僵硬地旋過去,準備去把那位「主角」找出來,應付這位溫和的來客,剛一轉背,只聽有個熟稔的聲音,譏刺地說道:「喂!不必費心!我在這裡呀!」

包朗急急掉過頭來,一眼望見那個已「割鬚」而尚沒棄袍的霍桑,手拄著那支討厭的大手杖,一手抓著假鬚假髮和那副墨晶大眼鏡,赫然就站在他的身後,正在向他笑!

這一套完全出乎意外新鮮的小戲法,使包朗的一雙眼珠,瞪得像龍眼那樣圓――至此,他方始看到霍桑的臉上,明明留有化妝筆的刻畫,但先前,他竟完全沒有看出來――他呆住了!

只見霍桑放下那支手杖,伸起一個指頭,敲敲自己額角,還在向他微笑,包朗誤認為霍桑這種可惡的舉動,是在譏笑他:像一個木偶!他的臉上,不禁頓時飛上一層怒紅。

霍桑整理了一下他的戲劇道具,他向包朗說:「喂!你為什麼不像我一樣,去找一副眼鏡戴一戴?」他一面調侃他的年輕同伴,一面舉步回憩坐室。包朗默默隨在他身後,二人依舊坐回原位,相對坐下。

霍桑望望包朗那張悻悻然的臉,笑問:「你是不是以為我這舉動,有點無聊?」包朗凝視著霍桑那件馬褂上鮮明的瑪瑙鈕扣,搖搖頭。

霍桑向他解釋道:「你聽我說,在最近,我擔任了一項任務。我必須在大庭廣眾之間露臉,而又不能讓大眾認識我,因此,我只能仿效一下那些名人們的方法,暫時在我臉部,表演一點戲法。戲法貴乎不被拆穿,因此,我在後臺,先試一試自己人的眼力。」

霍桑說畢,包朗沉下了臉,不置可否。一來,他不能掃除他被譏為木偶的羞慚;二來,他還留著讀報時的不愉快。

只聽霍桑繼續說道:「至於我所擔任的事,當然你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告訴你。」

「我不知道?」包朗把眼梢飄向那張報紙說:「我為什麼不知道?」

「你知道的是什麼事?」霍桑的眼光亮起來。

「是不是吳道子的那幅畫?」包朗說。

「咦!吳道子的畫!」大袍闊服的霍桑,幾乎要從椅子裡跳起來。

過去,他神奇的演出,曾使包朗感到錯愕。而此刻,包朗的話,卻使他感到驚詫。他慌忙問:「誰把這件事告訴你的?」

「哈哈!」包朗忍不住揚聲笑起來說:「真奇怪呀!你的事能讓千萬人知道,而單單不讓我知道,這是什麼理由?」

「我完全不懂你這話的意思!」霍桑愈加訝異。

包朗不答,他把那張報紙遞過去,並把那圈花邊指出來。

霍桑接過這報紙,眼光很迅速地落到了包朗所指的地方。他把那節新聞讀了一遍,他經過人工裝修過的臉上,顯露一種非常困惑的神情。最後,他往椅子的靠手,猛拍了一下說:「嘿!可惡!」

單看霍桑這種態度,可知報上刊出這種消息,連他自己也還不知道,包朗不免感到訝異,忍不住問:「你沒有把這消息,讓報紙發表嗎?」

「我憑什麼理由,要讓他們發表這消息呢?」霍桑含怒反問。

「會不會是你委託人,有意把這消息透露出去的?」

「我同樣要問,他有什麼理由,要把這消息透露出去呢?」

「也許,他們想要借重你的名字,嚇退那些匪類。」

霍桑的目光,正自空洞地望著遠處,似乎並不理會包朗所說的話。於是,包朗又笑笑說:「那些道士捉妖怪,你見過沒有?他們穿著法袍,一手執盂,一手執劍,喝一口水,向空中噴去,喊一聲『霍!』――這些妖怪聽到這個霍字就頭痛。於是……」

霍桑聽他的同伴這樣打趣,他把視線收回來,粗暴地說:「我勸你,少說這種無聊的話!我想,你對這件事的情形,還完全不知道。」說時,他把手指的骨節,捏出一種咯咯的聲音。又道:「這新聞中所指出的匪字,你知道是誰?」

由於霍桑的語氣,顯得相當鄭重,使年輕的包朗,不得不收起俏皮的臉色而靜待對方的後文。

只聽霍桑問道:「有一個自稱為『俠盜』的傢伙,你知不知道?」

「魯平?」包朗應聲而說,他像提到一條響尾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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