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保險是什么?有人說它是“人類文明發展至此最佳之制度”,發揮了人性中“自助助人,人溺己溺;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高貴情操。也有人把它看成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以至于在法學學術論文中常常出現以“保險”來兜底相關對策的現象。對此,有人不以為然地指出:保險不過是人類社會無可奈何的選擇,而且還是人類社會中一項最沒有效益的創造。
盡管見仁見智,但“5•12”地震很快就引發出“誰為巨災損失埋單”的保險詰難。面對大量房屋倒塌、災民痛失親朋和家園的現實,人們熱切期望地震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不僅出門在外,從交通工具到住店游覽,無一不需“保險”;就算人在家中,從財產毀損到人身災病,也能保盡保。
可見,無論毀譽,保險仍然保險地存在并發展著。因為它雖然不能消滅危險,卻能消滅或減輕危險的后果;雖然它不能創造財富,卻能為遭遇不測的人創造財富創造條件;雖然它不能克制病故,卻能救治病痛、慰藉生存;雖然它不能抗住地震,卻能為地震后的重建添置磚瓦。
在一定意義上,保險如同“方舟”:海洋的泉源都裂開了,巨大的水柱從地下噴射而出,天上的窗戶都敞開了,大雨日夜不停,水迅速上漲,比最高的山巔都要高時,只有方舟載著生的希望。保險也如同“避難所”:日本是建立避難場所較早也是較為完備的國家。20世紀20年代,日本關東大地震中死了相當多的人,其中大部分是被大火燒死的。從那時起,日本政府對突發事件就有了很強的防范意識,并將應急避難寫進了法律。20世紀末,日本全國就已基本建立了應急避難所。每當災難發生,避難所可以為居民提供暫時的應急避難場所,但也只能是提供給居民臨時避難之用。災后家園的重建,依靠的還是保險等其他措施。
作者簡介
黎建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保險法海商法研究所所長。
目次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保險概述
第二章 保險法概述
第三章 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編 保險合同總論
第四章 保險合同的一般原理
第五章 保險合同的主體
第六章 保險合同的訂立和生效
第七章 保險合同的解釋
第三編 保險合同分論
第九章 人身保險合同概述
第十章 人壽保險合同
第十一章 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第十二章 健康保險合同
第十三章 財產保險合同概述
第十四章 財產損失保險合同
第十五章 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合同
第十六章 責任保險合同
第十七章 再保險合同
第四編 保險業法論
第十八章 保險法的組織規則
第十九章 保險法的經營規則
第二十章 保險法的監管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