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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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要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國家要通過制定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在這一大背景下,研究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就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本書分為6章:第1章導言;第2章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的基本理論;第3章我國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沿革與現狀;第4章經驗與啟示: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案例研
究;第5章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改革的政策建議;第6章中央和地方國有產權關係改革的配套措施。
本書的主要內容如下:
國有經濟是國家引導、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工具,是實現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國有經濟控制經濟命脈,對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增強我國經濟實力、國防力量和民族凝聚力,具有關鍵作用。國有企業作為國有經濟的具體載體,體現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我國推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國有企業不斷深化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與此相對應,我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一直在探索中進行,是一個不斷深化和發展的過程。建國初期,作為計劃經濟體制的一部分建立起來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國家代表全體人民行使對國有資產的最終所有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被賦予管理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的權限。雖然中央和地方對哪些國有資產屬于各自的管理權限一直沒有明晰的界定,但在長期的實際運行中,歸中央管理的是“中央企業”,歸地方管理的是“地方企業”。哪些企業歸中央管理,哪些企業歸地方管理,在幾十年的歷史中經常會有變動』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分權改革都是圍繞國有企業管理權歸屬問題展開的。國有資產要么是在國家統一所有的前提下的分級管理,要么是由中央統一管理,中央和地方之間進行權利劃分。但從總體上看,長期以來或者是“統一所有,分級管理”,或者是“統一所有,分級監管”,只是有時中央管得多點,有時地方管得多點。
黨的十六大以來,國有資產管理在理論上有新的突破,體現在所有權的理論問題上,明確了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思想。這個思想有利于做到分權合理、集中有度、責權明確,有利于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實踐中也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初步構建了新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織框架,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進一步完善,建立落實了國有資產經濟責任的業績考核等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加強了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工作得到加強。
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中央和地方國有產權的終極所有權屬于國家,因此,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具有不同的出資人代表,中央和地方產權的利益機制就存在差異。由此可見,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既不同于市場化的產權關係,也不同于原有體制下的準行政隸屬關係。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還處于初級階段,相關的制度建設也還沒有跟進,中央和地方產權關係不可能很快理順。因此,需要根據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產權關係中存在的問題,探求其內在的深層次的制度性原因,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改革措施。
通過對江西銅業、江西鎢業和昌河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這三個典型的企業進行實地調研,本書對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產權關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概括,主要包括中央與地方國有產權之間的流動機制不健全,中央與地方政府產權主體的利益沖突以及產權劃分不合理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將會增加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的交易成本、降低國有產權效率并降低中央與地方國有產權關係同市場經濟體制的兼容性。
本書分為6章:第1章導言;第2章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的基本理論;第3章我國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沿革與現狀;第4章經驗與啟示: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案例研
究;第5章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改革的政策建議;第6章中央和地方國有產權關係改革的配套措施。
本書的主要內容如下:
國有經濟是國家引導、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工具,是實現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國有經濟控制經濟命脈,對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增強我國經濟實力、國防力量和民族凝聚力,具有關鍵作用。國有企業作為國有經濟的具體載體,體現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我國推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國有企業不斷深化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與此相對應,我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一直在探索中進行,是一個不斷深化和發展的過程。建國初期,作為計劃經濟體制的一部分建立起來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國家代表全體人民行使對國有資產的最終所有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被賦予管理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的權限。雖然中央和地方對哪些國有資產屬于各自的管理權限一直沒有明晰的界定,但在長期的實際運行中,歸中央管理的是“中央企業”,歸地方管理的是“地方企業”。哪些企業歸中央管理,哪些企業歸地方管理,在幾十年的歷史中經常會有變動』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分權改革都是圍繞國有企業管理權歸屬問題展開的。國有資產要么是在國家統一所有的前提下的分級管理,要么是由中央統一管理,中央和地方之間進行權利劃分。但從總體上看,長期以來或者是“統一所有,分級管理”,或者是“統一所有,分級監管”,只是有時中央管得多點,有時地方管得多點。
黨的十六大以來,國有資產管理在理論上有新的突破,體現在所有權的理論問題上,明確了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思想。這個思想有利于做到分權合理、集中有度、責權明確,有利于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實踐中也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初步構建了新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織框架,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進一步完善,建立落實了國有資產經濟責任的業績考核等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加強了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工作得到加強。
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中央和地方國有產權的終極所有權屬于國家,因此,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具有不同的出資人代表,中央和地方產權的利益機制就存在差異。由此可見,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既不同于市場化的產權關係,也不同于原有體制下的準行政隸屬關係。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還處于初級階段,相關的制度建設也還沒有跟進,中央和地方產權關係不可能很快理順。因此,需要根據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產權關係中存在的問題,探求其內在的深層次的制度性原因,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改革措施。
通過對江西銅業、江西鎢業和昌河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這三個典型的企業進行實地調研,本書對中央和地方之間國有產權關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概括,主要包括中央與地方國有產權之間的流動機制不健全,中央與地方政府產權主體的利益沖突以及產權劃分不合理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將會增加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的交易成本、降低國有產權效率并降低中央與地方國有產權關係同市場經濟體制的兼容性。
作者簡介
史言信,江西財經大學當代財經雜志社社長助理,副研究員,經濟學博士。近年來,主要從事產業經濟學及政府規制理論研究。參加完成國家級,省級課題10余項:在國家權威期刊、核心期刊及CSSCI來源刊物上發表論文20余篇;著有專著《虛擬經濟與企業經營》、《新型工業化道路 ——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
目次
第1章 導言
1.1 研究對象的選擇與問題的提出
1.2 研究的意義
1.2.1 選題的現實意義
1.2.2 選題的理論意義
1.3 研究綜述和評價
1.3.1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
1.3.2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資委監管的資產對象
1.3.3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劃分的必要性一
1.3.4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存在的問題
1.3.5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劃分的原則
1.3.6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劃分的標準
1.3.7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的邊界
1.3.8 簡要評論
1.4 研究方法
1.5 基本研究思路
1.6 創新與不足
第2章 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的基本理論
2.1 相關產權理論
2.1.1 產權的內涵、形式及其功能
2.1.2 馬克思產權制度理論
2.1.3 西方產權理論
2.1.4 國有資產產權理論
2.2 政府經濟職能與國有企業產權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分布
2.2.1 政府經濟職能的基本內涵
2.2.2 國有企業與政府職能的實現
2.2.3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職能邊界
2.2.4 基於政府經濟職能層級劃分的國有企業產權分布
2.3 我國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的基本分析框架
2.3.1 命題一: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實質上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經濟職能關係的反映
2.3.2 命題二:理順中央與地方經濟職能實現過程中的委托代理關係是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的決定因素
……
第3章 我國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沿革與現狀
第4章 經驗與啟示: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案例
第5章 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改革的政策建議
第6章 中央和地方國有產權關係改革的配套措施
參考文獻
後記
1.1 研究對象的選擇與問題的提出
1.2 研究的意義
1.2.1 選題的現實意義
1.2.2 選題的理論意義
1.3 研究綜述和評價
1.3.1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
1.3.2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資委監管的資產對象
1.3.3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劃分的必要性一
1.3.4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存在的問題
1.3.5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劃分的原則
1.3.6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劃分的標準
1.3.7 關於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的邊界
1.3.8 簡要評論
1.4 研究方法
1.5 基本研究思路
1.6 創新與不足
第2章 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的基本理論
2.1 相關產權理論
2.1.1 產權的內涵、形式及其功能
2.1.2 馬克思產權制度理論
2.1.3 西方產權理論
2.1.4 國有資產產權理論
2.2 政府經濟職能與國有企業產權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分布
2.2.1 政府經濟職能的基本內涵
2.2.2 國有企業與政府職能的實現
2.2.3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職能邊界
2.2.4 基於政府經濟職能層級劃分的國有企業產權分布
2.3 我國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的基本分析框架
2.3.1 命題一:國有資產中央與地方產權關係實質上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經濟職能關係的反映
2.3.2 命題二:理順中央與地方經濟職能實現過程中的委托代理關係是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的決定因素
……
第3章 我國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沿革與現狀
第4章 經驗與啟示: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案例
第5章 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產權關係改革的政策建議
第6章 中央和地方國有產權關係改革的配套措施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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