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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臣妾”身份再研究(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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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臣妾”身份再研究(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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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隸臣妾”身份問題,在1975年睡虎地秦簡出土后,曾是其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引發了海內外歷史學、法學、簡牘學、古文字學等領域學者的激烈討論。但是,眾說紛紜,至今仍爭訟不決,尚未形成一致的意見。
本書主要從法制史的角度,重新對秦漢法制史乃至秦漢史領域中的這一熱點問題,即“隸臣妾”身份問題進行研究。通過綜合運用法學、歷史學、簡牘學、古文字學、歷史語言學的研究方法,采用王國維提出的“二重證據法”,以“地下之新材料”印證“紙上之材料”,并盡可能地吸收相關研究領域的研究成果,充分利用目前已有的傳世文獻資料和出土文獻資料,系統而全面地搜集、整理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中有關“隸臣妾”的史料,并對這些史料進行校讀、辨析、考證,逐一考察其中所見“隸臣妾 ”的身份,力圖勾畫出戰國、秦漢時期“隸臣妾”產生、發展演變的過程和基本線索,并探討其成因與社會背景,也嘗試理清以往研究成果眾說紛紜的學術成因和社會背景。通過這樣的探討,以期在“隸臣妾”身份問題的研究上能夠有所進展和突破,力爭將這一問題的研究向前推進一步。
全書約45萬字,正文共有八章,其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導論”。確定本課題所涉及的研究對象和范圍,介紹先期研究的簡況和問題所在,點明研究的思路和預期達到的目標,明確其學術價值。最后,設定本課題的研究方法;系統介紹所要使用的史料,尤其將重點放在本課題所利用的秦青銅器銘文和秦漢簡牘之上,對于學界頗有爭議的秦“上郡”設置時間,以及《二年律令》、《奏讞書》題名與性質、時代等問題,進行了較為充分的探討,使本課題能夠有扎實而充分的史料基礎。
第二章,“‘隸臣妾’身份問題研究的回顧及其評述”。追溯1975年以前有關利用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并涉及“隸臣妾”身份的相關先期研究,重點梳理1975年以后近30年來海內外學者對“隸臣妾”身份問題的研究;評述其中有代表性的論文,歸納各階段研究的特點,總結其得失,分析形成這一熱點現象的原因,提出下一步的思路。
第三章,“關於‘隸臣妾’一詞的考辨”。在傳世文獻中,“隸臣 ”、“隸臣妾”之詞最早出現于《漢書》之中,且均為徒刑刑名,具有在官府從事雜役的特點。由出土文獻可知,“隸臣”這一徒刑刑名為秦國首創,最早出現于秦孝公商鞅變法之后的某個時期,至遲不晚于秦昭王時期;而“隸臣妾”一詞,則最早見于睡虎地秦簡,亦呈現多樣化的趨勢,其行用至漢初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夏五月為止。“隸臣妾”一詞,是由“隸臣”和“隸妾”這兩個詞合成的縮略復合詞,其產生的原因是:春秋戰國時期,開始公布法律。隨著成文法運動的興起,出現了徒刑制度,產生了大量新詞和法律術語;而語言內部本身也要求語音簡化、表達精確,迫使同義或近義的詞組結合。因此,“隸臣”、“隸妾”以及“隸臣妾 ”,就相繼出現于秦律中。其“隸”字的多義性,則是造成“隸臣”、“ 隸妾”乃至“隸臣妾”這些詞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的語源學上的成因;而從罰罪人為奴逐漸轉變成罰罪人為服徒刑者的發展趨勢,則成為其混合性之表現在法律學上的成因。
第四、五章,“秦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上、下)。在睡虎地秦簡的37條史料中,“隸臣妾”(包括其各種形式)可以確定為刑名或刑徒者,約65%;可以確定為官奴隸者,約17%:不能確定者,約14%;待考者( “更隸妾”),約4%。在龍崗秦簡的1條史料中,“隸臣妾”的身份為徒刑刑名;在里耶秦簡的5條史料中,“隸臣妾”的身份均為刑徒。可見,從戰國秦到秦朝,“隸臣妾”的發展基本軌跡是:由刑徒、官奴隸這樣的混合體,逐漸走向刑徒的單一稱謂。
第六、七章,“張家山漢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上、下)。《二年律令》19條律文所見的“隸臣妾”,均為漢律徒刑刑名;《奏讞書》與“隸臣妾”相關之四個案例的情況是:其時代屬于漢初的案例14所見“ 隸臣”、“隸臣妾”,均為西漢初漢律徒刑刑名;其時代均屬于秦之案例 20、21、22,前兩例所見“隸臣妾”,可確定為秦律徒刑刑名;最后一例所見“仆隸臣”也可以確定為秦刑徒,而“隸妾”則不能確定其身份。由此可見,上承秦制而來的“隸臣妾”之制,發展到漢初,已成為漢律徒刑刑名。
第八章,“結束語”。“隸臣妾”一詞,是秦律中的專有法律術語,不僅指官奴隸,而且也指刑徒,經過戰國時期、秦朝的發展,在西漢時期的法律中演變為一個純粹的徒刑刑名。探討“隸臣妾”身份問題,不能將中國古代史分期問題作為預設前提。同樣,研究秦刑徒刑期問題,也不能以“隸臣妾”身份問題為前提條件。

作者簡介

李力,男,1964年6月出生。祖籍河南湯陰。民盟盟員。現為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教授。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學士(1985)、法學碩士(1988)、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2006)。民盟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主任。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客座研究員(2006.11-2007.2)。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亞非語言文化研究所客座教授(2007.9-2008.8)。主要研究方向:先秦、秦漢法制史,簡牘學。著有《出土文物與先秦法制》,合著《中國法制通史》第一卷、《中國法律思想通史》第一卷、《法家思想與法家精神》,合譯《中國家族法原理》等。

目次

內容提要
Abstract
凡例
序一
序二
引言:關於本選題的提出
第一章 導論
 一、研究對象及其范圍
 二、先期研究簡況及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本選題的學術價值
 四、研究思路與目標
 五、史料與方法
第二章 “隸臣妾”身份問題研究的回顧及其評述
 一、1975年以前有關秦“隸臣妾”身份的研究
 二、1975年以后有關秦漢簡所見“隸臣妾”身份的 研究
 三、近30年來秦“隸臣妾”身份研究的得與失
 四、小結
第三章 關於“隸臣妾”一詞的考辨
 一、關於“隸臣妾”一詞的流傳
 二、關於“隸臣妾”一詞的使用期限
 三、關於“隸臣妾”一詞的結構及其含義
 四、小結
第四章 秦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上)——以睡虎地秦簡中的37條史料為據
 一、《秦律十八種》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二、《秦律雜抄》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三、《法律答問》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四、《封診式》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五、小結
第五章 秦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下)——以龍崗秦簡、里耶秦簡中的史料為據
 一、龍崗秦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二、里耶秦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三、小結
第六章 張家山漢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上)——以《二年律令》中的19條律文為據
 一、《賊律》、《盜律》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二、《具律》、《告律》、《亡律》所見“隸臣妾”的 身份
 三、《襍律》、《田律》、《戶律》、《興律》所見“隸 臣妾”的身份
 四、《亡律》、《錢律》、《金布律》所見“隸臣妾”身 份
 五、小結
第七章 張家山漢簡所見“隸臣妾”的身份(下)——以《奏讞書》中的案例14、20、21、22為據
 一、案例14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二、案例20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三、案例21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四、案例22所見“隸臣妾”的身份
 五、小結
第八章 結束語
 一、關於“隸臣妾”身份的階段性認識
 二、“隸臣妾”產生和發展演變的軌跡
 二、“隸臣妾”身份問題與古代史分期問題、刑徒刑期 問題的關係
附錄: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出版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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