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即日起~6/30,暑期閱讀書展,好書7折起
侵權法的統一:嚴格責任(簡體書)
滿額折

侵權法的統一:嚴格責任(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48 元
定價
:NT$ 288 元
優惠價
87251
領券後再享88折起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7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侵權法的統一:嚴格責任》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歐洲侵權法原則:文本與評注》,是《歐洲侵權法原則》的條文及其解釋;二是制定《原則》的基礎,即各國侵權法制專題比較研究叢書。專題涉及侵權責任的確定和損害賠償中的幾個最重要因素,如違法性、因果關系、嚴格責任、損害和損害賠償等。專題叢書都以問題為中心。各國作者針對問卷表的問題,結合本國的通說、立法和司法實踐做出回答,主編在國別報告的基礎上撰寫比較報告,指出各國的異同,為草案相關主題的擬定提供基礎。

目次

嚴格責任:問卷和案例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國別報告
奧地利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比利時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捷克共和國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英國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法國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德國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希臘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以色列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意大利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荷蘭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波蘭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南非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西班牙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瑞士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美國
第一部分 一般問題
第二部分 案例
嚴格責任:經濟分析
比較結論
索引
譯後記

書摘/試閱

[43]根據《荷蘭民法典》第6:183條,未成年或者殘疾并不能構成以第6:174條為基礎的責任的抗辯。
[44]如果某一案件可以同時適用于第6:174條和第6:175條(危險性的物質)或者第6:177條(鉆井),責任歸屬于按照第6:175條或者第6:177條規定的應當承擔責任的人。
危險物質(《荷蘭民法典》第6:175條)
[45]第6:175條確立了經營或者交易過程中使用或者保存危險性物質的危險責任。這一條將危險物質界定為眾所周知的具有對人或物品形成特別的危險性質的物質。這種“特別的危險”在任何情形下(根據該條)由“對環境具有危險性物質”的法律規定,即具有爆炸性的、氧化性的、易燃性的或者是有毒性物質。第6:175條打開了國會界定危險性物質命令的可能性。
[46]如果“特別的危險”變成現實則責任產生。由于危險被界定為“對人或者物”,對純粹經濟損失的賠償不能夠根據該條規定。在緊急危險對人或物造成損害情形,為阻止或者限制損害發生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費用,以及由于這些措施造成的損害和損失,被認為是可以賠償的損害(第6:184條),即便措施是由第三人采取的(建立在移轉的損失基礎之上)也是如此。
[47]責任歸屬于在他們的職業或者經營中使用或者保存危險物質的人。任何法人在開展他的任務時使用物質或者保存物質都被認為是在經營中使用危險物質。如果物質由受托人儲存,如果受托人的經營本質上就是儲存物質,責任則歸屬于受委托人。“受托人”的概念包括承運人、裝卸工人等與運輸合同相關的已經控制物質的人。然而,如果這些適用的話,有關運輸危險物質的特別規則則占據優勢地位。
……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251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